各年級必修科目及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校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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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畢業應修最低學分數128學分,含共同必修12學分、通識教育18學分、系定必修80學分及選修18學分。
· 2. 除「文學作品讀法」外,各必修文學課程為半年之課程,必修學分如下 ...
國立臺灣大學日間部外國語文學系必修科目表(105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一年級】
【二年級】
課程科目
學分
課程科目
學分
國文領域上、下
3
3
進階英語一、二
0
0
健康體適能、專項運動學群
1
1
專項運動學群
1
1
服務學習一
0
服務學習二
0
第二外國語一上、下
3
3
第二外國語二上、下
3
3
西洋文學概論一
3
歐洲文學1350-1800
3
西洋文學概論二
3
歐洲文學1800以後
3
文學作品讀法上、下
3
3
中世紀英國文學
3
英文作文一上、下
2
2
十六世紀英國文學
3
英語口語訓練一上、下
2
2
十七與十八世紀英國文學
3
語言學概論上、下
3
3
英文作文二上、下
2
2
英語口語訓練二上、下
2
2
【三年級】
【四年級】
課程科目
學分
課程科目
學分
服務學習三
0
小說選讀一
3
戲劇選讀一
3
小說選讀二
3
戲劇選讀二
3
早期美國文學
3
浪漫時期英國文學
3
十九世紀美國文學
3
維多利亞時期英國文學
3
二十世紀美國文學
3
二十世紀英國文學
3
英文聽讀綜合訓練
0
英文作文三上、下
2
2
翻譯及習作上、下
2
2
一、共同必修科目12學分,含國文6、外文6等領域科目。
二、服務學習一、二、三必修,0學分。
三、體育必修4學分,但不列入畢業總學分數內。
四、「進階英語一」、「進階英語二」必修,0學分。
五、畢業應修最低學分數(128)=共同必修學分(12)+通識教育學分(18)+系定必修學分(80)+選修學分(18)。
系訂必修含「文學與文化專題」9學分,超過可計入一般選修。
六、英國文學與美國文學九科擇五必修,且各群組三科必選一科。
七、「第二外國語一上、下」採計為外文領域學分。
「第二外國語一上、下」與「第二外國語二上、下」必須是同一語言。
國立臺灣大學日間部外國語文學系選課注意事項(105學年度第1學期)
1.
畢業應修最低學分數128學分,含共同必修12學分、通識教育18學分、系定必修80學分及選修18學分。
每學期學分限制:一、二、三年級15~25學分;四年級9~25學分。
延畢之相關規定請洽教務處。
各年級必修科目及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校網站http://140.112.161.31/NTUVoxCourse/QPService/infoQuery.aspx
。
2.除「文學作品讀法」外,各必修文學課程為半年之課程,必修學分如下:
4科擇3(共9學分)
9科擇5(共15學分)
4科擇3(共9學分)
2科擇1(共4學分)
西洋文學概論一
中世紀英國文學
戲劇選讀一
翻譯及習作上、下
西洋文學概論二
十六世紀英國文學
戲劇選讀二
英文作文三上、下
歐洲文學1350—1800
十七與十八世紀英國文學
小說選讀一
歐洲文學1800以後
浪漫時期英國文學
小說選讀二
維多利亞時期英國文學
二十世紀英國文學
早期美國文學
十九世紀美國文學
二十世紀美國文學
3.系定必修80學分包含「文學與文化專題課程」9學分,超過可計入選修學分。
「234年級選修課程」與「文學與文化專題課程」不能互抵。
修讀本系為雙主修者亦需修習「文學與文化專題」9學分。
4.本系所開設之全學年課程皆維持擋修規定,即上學期未修習或修習不及格,不得修習下學期;僅修習上學期而未修習下學期,承認上學期學分。
5.「英語口語訓練一、二」、「英文作文一、二、三」必須循序修習,不得跳修。
英語口語訓練分班測驗成績達90分以上者,免修「英語口語訓練一上/下」,但需補修其它外文系/外文所開設之課程共4學分。
6.本系學生修讀他系開設之選修課程,計入選修學分。
修讀「共同選修課程」或「新生專題」課程,計入選修學分,100學年度起在學學生均適用。
7.本系學生修讀他系之雙主修必修課程,計入選修學分。
8.不計入選修學分者:超修之通識課程、超修之共同必修各領域課程、修習本系所屬領域之通識課程、修習本系所開通識課程。
9.不計入最低畢業學分數者:進階英語、軍訓、體育一至八、重複修習學分、教育學程、輔系(若正式放棄輔系,可計入選修學分)。
10.本系學生必修第二外語之規定如下
(100年11月16日課程委員會通過):
I.必修同一第二外語之「一」與「二」,共兩年12學分。
「一」採計為外文領域學分,「二」
採計為系訂必修學分。
101學年度起入學學生可任選本校開設之外語課程,惟建議修習本
系長年開設之第二外語課程,若學生修習其他系所開設之外語課程,應自行確認能於修業
期間修完兩年課程。
100學年度(含)以前入學學生須自法、德、西、俄、古希臘文、拉丁
文、日、義、葡等九種語言擇一修習。
II.若學生對某語言已達免修第二外語程度,須另附報告經任課教師及系主任核准送註冊組備查,可直接修習外語「二」或「三」(進階外語課程)。
若直接修習「二」,則「二」採計為外文領域學分,選修學分由18增至24;若直接修習「三」(進階)外語一年,則「三 (進階)」採計為外文領域學分,選修亦增至24。
通過下列考試者,可附成績單經系主任核准送教務處備查,可申請免修第二外語,選修增至24。
考試名稱
可免修科目
說明
台灣法國文化協會法語鑑定考試A1(DELFA1)
法文一上下
應修習「法文二上下」,選修增至24。
台灣法國文化協會法語鑑定考試A2(DELFA2)
法文一上下
法文二上下
應修習「法文三(進階法文)上下」,選修增至24。
語言訓練測驗中心外語能力測驗(FLPT)德語達75分,
或德國文化中心德語檢定考試A1,
或歐協語文中心德語檢定考試A1。
德文一上下
應修習「德文二上下」,選修增至24。
語言訓練測驗中心外語能力測驗(FLPT)德語達90分,
或德國文化中心德語檢定考試A2,
或歐協語文中心德語檢定考試A2。
德文一上下德文二上下
應修習「德文三(進階德文)上下」,選修增至24。
語言訓練測驗中心外語能力測驗(FLPT)西語達75分,
或西班牙國家語言檢定考試(DELE)初級或A1
西班牙文一上下
應修習「西班牙文二上下」,選修增至24。
語言訓練測驗中心外語能力測驗(FLPT)西語達90分,
或西班牙國家語言檢定考試(DELE)中級或B1
西班牙文一上下
西班牙文二上下
應修習「西班牙文三(進階西班牙文)上下」,選修增至24。
11.「英語口語訓練」、「英文作文」、「翻譯及習作」等課程僅供本系學生、雙主修生及輔系生修習,謝絕外系學生選修。
12.「翻譯及習作」為全學年課程,上下學期需修習同一班次。
若於第二學期加簽其它班次,需檢具「翻譯及習作上」之成績證明,經授課教師同意後始得加簽。
13.交換學生所修習之學分是否列入畢業學分計算,可依其課程性質作斟酌,以專案處理。
14.自104學年度起,含已在學及新入學之外文系學生,至少應修習18學分之通識課程,或15學分之通識課程加上3學分之基本能力課程。
指定修習領域為「歷史思維」、「哲學與道德思考」、「公民意識與社會分析」、「量化分析與數學素養」、「物質科學」、「生命科學」等六個領域,修畢其中四個後,其餘可自由修習。
國際學生不受指定領域之限制。
15.98學年度起,以下九科選五,且每組至少修習一門,共15學分,超過可計入「文學與文化專題」:
2年級:中世紀英國文學、十六世紀英國文學、十七與十八世紀英國文學(以上三科擇一必修)
3年級:浪漫時期英國文學、維多利亞時期英國文學、二十世紀英國文學(以上三科擇一必修)
4年級:早期美國文學、十九世紀美國文學、二十世紀美國文學(以上三科擇一必修)
16.97學年度(含)以前入學者—英國文學與美國文學六科停開後的替代科目:
(1)尚未修過任何英國文學或美國文學必修課程:適用新制9科選5科,超過可計入「文
學與文化專題」學分。
(2)已修過英國文學或美國文學必修課程,但不足5科:依各年級修習規定補足5科,超過
可計入「文學與文化專題」學分。
舉例如下:
群組
已修過
尚可修
不可再修
大二
英國文學史一
英國文學1600以前
十七與十八世紀英國文學
中世紀英國文學
十六世紀英國文學
英國文學1600-1800
中世紀英國文學
十六世紀英國文學
十七與十八世紀英國文學
大三
英國文學史二
英國文學1800-1900
二十世紀英國文學
浪漫時期英國文學
維多利亞時期英國文學
英國文學1900以後
浪漫時期英國文學
維多利亞時期英國文學
二十世紀英國文學
大四
美國文學史
美國文學1865以前
二十世紀美國文學
早期美國文學
十九世紀美國文學
美國文學1865以後
早期美國文學
十九世紀美國文學
二十世紀美國文學
舉例:
j A同學已修過「英國文學1600以前」和「英國文學1600-1800」,那就不可再修新的「英史一」群組的任何課了。
就算再修也不計入畢業學分。
而A同學目前已滿足「英美文學史」兩門課程的要求,另需再由新的「英國文學史二」(至少一門)和新的「美國文學史」(至少一門)的群組中再修三門課程,才能滿足五門課程的要求。
k B同學只修過「英史一」群組的「英國文學1600以前」,那就可以再修「十七與十八世紀英國文學」,但是不可再修「中世紀英國文學」和「十六世紀英國文學」;如果再修「中世紀英國文學」或「十六世紀英國文學」,都不計入畢業學分。
而B同學已修過的「英國文學1600以前」和「十七與十八世紀英國文學」可視其需要,充抵「文學史課程」或「文學與文化專題」的學分。
l C同學已修完「英國文學1600以前」、「英國文學1600-1800」、「英國文學1800-1900」、「英國文學1900以後」和「美國文學1865以前」,已滿足「英美文學史」五門課的要求。
他可以再修「二十世紀美國文學」來當作「文學與文化專題」或「選修」的學分。
其餘情況依此類推。
17.除各級論文、專題討論、專題研究外,重複修習已修讀及格科目(課號相同之科目),初選時一律擋修,開學後始得加選。
18.98學年度以前入學者,若尚未修過「英文上、下」,可以修習其它英文領域課程,包含「英文一、二」、「英文(含聽講實習)一、二」、「英文(附一小時英聽)一、二」、「英文(附二小時英聽)一、二」。
19.「小說選讀一」及「小說選讀二」皆得以文學與文化專題中的「英美小說選讀」、「喬伊斯小說選讀」或「烏托邦小說選讀」替代。
「戲劇選讀一」及「戲劇選讀二」皆得以文學與文化專題中的「莎士比亞戲劇」或「二十世紀愛爾蘭戲劇」替代。
20.英語口語訓練一分班測驗注意事項:
(1) 本系「英語口語訓練一」課程(以下簡稱「口訓一」),依英文口語能力分班。
所有本學年欲選修此課程的學生,包括大一新生、本系重(補)修生、輔系語言組、雙修、轉系及轉學生,皆需於開學第一週參加「分班測驗」及「發音測驗」。
未參加測驗之同學,本學年不得選修此門課。
(2) 「分班測驗」及「發音測驗」時程、地點,將於9月初公告於本系網頁(http://www.forex.ntu.edu.tw/stu1/news.php?class=103),請同學自行上網查閱後準時出席考試,系辦將不另行寄發測驗通知。
(3) 測驗結束後,系辦會盡快於當週公告分班結果,請同學屆時至指定班次的口訓一課堂上課。
(4) 基於以上分班規定,欲選此課的同學有責任預先空出口訓一所有班次的上課時段(上課時段請自行上台大課程網查詢),以便口訓一分班結果確定後,同學均能統一被代入指定的班級。
請勿提出任何理由要求換班上課,敬請注意。
(5) 有問題可來電詢問翁平助教(02)
3366-3216。
有關碩士班及博士班修業規定,請詳閱本校必修科目及應修學分資料查詢網站http://gra108.aca.ntu.edu.tw/graVoxCourse/Query/EntryMenu.aspx及外文所章程http://www.forex.ntu.edu.tw/stu3/news.php?Sn=332,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教務章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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