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型權威— Google 藝術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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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型權威亦稱作「感召型權威」、「卡里斯瑪型權威」、「魅力型統治」、「魅力型領導」,為德國知名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在《經濟與社會》一書中提出的「三種統治 ... 首頁探索附近簡介成就系列作品主題實驗藝術家媒材藝術流派歷史事件歷史人物地點關於設定查看活動記錄提供意見隱私權&服務條款首頁探索玩遊戲附近收藏登入載入中…魅力型權威亦稱作「感召型權威」、「卡里斯瑪型權威」、「魅力型統治」、「魅力型領導」,為德國知名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在《經濟與社會》一書中提出的「三種統治分類」其中一種,其餘兩種為傳統型權威及法理型權威。

他將魅力型權威定義為「對某一個人神聖、英雄或出類拔萃之非凡特質,及其彰顯出的行為模式之遵從」。

其是建基於領袖「超凡的個人特質、神奇的洞見或成就,並吸引跟隨者盡忠和服從」的權力。

魅力型權威的權力源自個人超凡的特質,在民眾心中被認為是神授的,追隨者也因此對他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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