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行刑法§58-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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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患疾病經醫師評估認需密切觀察及處置之受刑人,得於監獄病舍或附設之病監收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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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監獄行刑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法務部>矯正目
第58條
罹患疾病經醫師評估認需密切觀察及處置之受刑人,得於監獄病舍或附設之病監收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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