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交通罰款可以分期嗎? -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
文章推薦指數: 80 %
(2)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
3.分期繳納期間,每期以一個月計算,總分期繳納期限參酌車輛定期檢驗日期、行車執照有效期間、 ...
進入內容區塊
:::
回首頁
|
網站導覽
|
ENGLISH
|
兒童版
|
RSS
全文檢索
良民證
,
失物
,
罰單
,
家暴
,
酒駕
:::
便民服務
:::
首頁
>
便民服務
>
常見問答
_
FB
Twittet
google
line
友善列印
字級設定:
大
中
小
常見問答
中央內容區塊
東勢分局 秘書室
其他 106-12-05
交通罰款可以分期嗎?
解答
1.民眾最詬病警察的地方,就是警察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民眾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加以告發。
過去常有人忘了繳罰款,碰到臨檢才發現駕照已經被註銷,這樣的情況以後不會再出現。
2.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受處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無法一次完納罰鍰,得敘明理由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0條至64條之申請條件及限制向處罰機關申請分期繳納:
(1)義務人依其經濟狀況,無法一次完納本條例罰鍰。
(2)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
3.分期繳納期間,每期以一個月計算,總分期繳納期限參酌車輛定期檢驗日期、行車執照有效期間、駕駛執照審驗期限及有效期限,不得逾十八期,除最後一期外,每期繳納罰鍰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五百元。
核准後應即繳納第一期罰鍰金額。
4.受處罰人於分期繳納罰鍰期間因故無法按期繳納者,得於當期屆滿前,向處罰機關申請延期繳納剩餘期數之罰鍰;申請延期繳納以一次為限,延期繳納期間並不得逾一個月。
5.經核准辦理分期之受處罰人,如有一期違約未按時繳納,視同全部到期,尚未繳納之罰鍰,移送強制執行。
6.分期繳納期間,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應於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汽車檢驗、各項登記或換發牌照、執照前,繳清其所有違反本條例尚未結案之罰鍰。
但於繳納第一期罰鍰金額後,公路監理機關得先註記其申請車輛檢驗或駕駛執照考驗登記。
7.違反本條例第35條規定申請分期繳納罰鍰者,應於繳清全部罰鍰後,始得同時檢附繳納罰鍰收據領回其經移置保管之車輛。
分期繳納期間,移置保管機關仍得依規定收取保管費用,惟此項保管費用不得分期繳納。
回列表頁
瀏覽人次:8995人
更新日期:106-12-05
點選收合
訊息中心
警政新聞
活動訊息
忠愛園地
人事公告
招標資訊
分局簡介
大事記
歷史沿革
主管介紹
關於我們
宣導專區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專區
犯罪預防
交通宣導
少年安全
婦幼安全
社區治安
人事專區
志工專區
政令宣導
檔案應用
防空疏散避難專區
111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專區
資訊公開
政府資訊公開
臺中市政府OPENDATA
統計資訊
便民服務
申辦服務
常見問答
法規查詢
臺中市警政相關詞彙
網站服務
民意廣場
意見信箱
交通違規檢舉
陳情進度查詢
相關連結
隱私權政策
資訊安全宣告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地址:423013臺中市東勢區北興里豐勢路512號交通位置圖(含交通資訊及停車資訊)
電話:04-2587-2013 傳真:04-2587-4632
辦公時間:內勤週一~週五8:00-17:00,午休時間:12:00-13:00;外勤全年無休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全球資訊網版權所有©2017 統一編號:57702500
瀏覽器建議使用IE10.0以上版本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x768
更新日期:民國111年02月24日│累計瀏覽人數:87195
TOP
延伸文章資訊
- 1律師8185 - --繳不起罰金,只能去關 可以分期付款嗎 - Facebook
- 2分期付款方式 - 臺中區監理所
分期付款方式 · 分期繳納每期以1個月計算,且總分期數不得逾18期,每期繳納罰鍰金額(除最後1期外),不得低於新臺幣500元。 · 分期繳納罰鍰期間因故無法按期繳納者,得於當期 ...
- 3裁罰 -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一、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受處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無法一次完納罰鍰,得敘明理由向處罰機關申請分期繳納: · 二、分期繳納期間,每期以一個月計算,總分期 ...
- 4酒駕可以分期嗎?車子可以另外贖回來嗎? - 酒駕
因酒駕或吸毒、迷幻藥等,屬情節重大危及交通安全行為,不得申請分期繳納繳款。 ... 分期繳罰鍰可透過郵局轉帳或劃撥,政府不收利息,但是,現行代收罰鍰據點若有收手續費, ...
- 5酒駕公共危險罪罰金是否可以分期付款@ fwj3515257ih - 隨意窩
而分期的金額是以總金額平均除以分期的期數計算,並不能說你這個月有錢就多繳一點,下個月沒錢就少繳一點! 而每個月於在應報到日期向書記官報到並繳交罰款直到最後一期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