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題:從個別諮商進入團體諮商:團體諮商帶領技術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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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心理工作者,從事多為心理教育團體、成長與經驗性團體、諮商與治療團體,諮商與治療團體 ... 針對團體對個體產生改變的效果,Yalom (1995/2001) 提出之十一項療效 ... 【免費訂閱】 台灣心理諮商資訊網信箱留言討論 第226期   主編:王智弘  編輯:郭思琪  98/12/18 本期主題:從個別諮商進入團體諮商:團體諮商帶領技術探討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碩士班研究生 鍾宇星   摘要 團體諮商與個別諮商有別之處,不僅是同時參與的人數增加,還包括多重的人際互動、溝通歷程。

個別諮商的實務經驗,可以成為團體諮商帶領的跳板,除了技巧的類化與調整,更需要對於團體的本質與特性有進一步認識,尤其是療效因子與反治療因子在團體歷程中的交互作用。

實際技巧的學習與運用,隨著相關文獻的研究探討,發現強調之處有別於個別諮商,加上團體諮商本身對於團體內部成員互動的重視,技巧之運用旨在催化「歷程」,故本文除了介紹團體的本質與技巧,亦針對歷程催化之技巧,加以探討與說明,期許成為團體實務工作者之入門指南。

關鍵字:團體諮商、帶領技巧、歷程催化 壹、前言:團體諮商不是眾人齊聚的個別諮商 從個別諮商進入團體諮商,面對的對象從一位變成多位,諮商的整體時間,或許因為數個人同時進行而減少、經濟,然而,人數增加之後,諮商員的引導、介入是否會有什麼不同?團體諮商與個別諮商的差異,是否只在於人數,其他部分皆相同?張景然(2001)經由教學經驗,提出準團體諮商員的六項迷思,其中一項便是:以為團體諮商即是在團體中進行個別諮商,針對個體花費較多時間,而忽略團體中其他成員。

黃冠穎、李珮瑜、黃筱喬(2006)於團體帶領經驗中,發現新手容易進入解決問題導向,有時過度聚焦於特定成員,導致團體諮商變成多人式的個別諮商。

此外,在諮商員實務養成訓練中,通常是從個別諮商開始,之後透過團體動力的認識與體驗,才逐漸學習與進行團體諮商(徐西森,1997),故在團體諮商帶領初期,將個別諮商的技巧與特性帶入團體諮商中,其實情有可緣,需要實務經驗輔助。

以上顯示團體諮商其實有別於個別諮商,團體與個人形式在本質上有別,實務技巧方面自然有需要有所調整與變通。

貳、團體諮商與個別諮商的差異 團體諮商和個別諮商相較之下,最顯而易見的便是「人數規模」。

團體諮商為小團體形式,人數多在八至十二人之間,類似婚姻及家庭諮商中的「一對多」,有別於個別諮商的「一對一」。

在人際互動過程中,通常會有持續往返的應答,個別諮商中,對象只有一位,雙向溝通(dual communication)因此而容易達成,交流便會有深入的效果。

不過在團體諮商,溝通形式為團體溝通(group communication),個體向單一或多位聆聽者(包括領導者及其他成員)傳遞訊息。

若將其當作人數多的個別諮商,互動形式將以團體諮商員(即團體領導者,以下簡稱領導者)為中心,缺乏其他成員的互動性,將造成各式分享形成單向溝通(single communication),對其他成員而言,可能會降低訊息傳遞的豐富性、產生選擇性訊息接受、僅從自我觀點理解(Johnson& Johnson, 2003/2005),此結果不僅喪失其他成員的重要資訊及經驗的分享與澄清,更失去了團體成員彼此於同一時間聚集在一起的優勢,領導者則成為溝通的焦點,疲於處理與介入顯得分身乏術。

關於團體與個別形式的諮商,最常見到的比較便是關於其適用之對象差異(何長珠,2003;吳武典、洪有義、張德聰,2004;徐西森,1997;Jacobs, Masson,&Harvil, 2006/2008),主要是團體形式較適合處理人際方面議題,但參與者需要具備一定的社交能力,個別形式便適合處遇狀況較複雜、較困難的對象。

吳武典等人(2004)針對兩種形式的本質加以比較,認為兩者相同處為目標、原則、技術、對象、倫理,皆是透過專業引導,提供、協助個體自我了解與接納,進而解決問題與困擾,並遵守保密等專業倫理;相異處為互動、助人、問題向度、領導、場所,顯示團體形式因為人數增加,物理空間需求較大,透過領導者的催化,人際互動經驗中便能產生許多洞察,有助於人際議題的處理。

因此,團體諮商和個別諮商相較之下最大的差異,即人際,其實也是最能夠產生效果的成份。

參、團體諮商的性質與特性 依據之前所述,團體諮商有別於個別諮商,在了解其帶領技術之前,宜針對團體的性質與特性加以認識,才能夠於帶領時刻,有明確的引導方向。

以下便提出團體相關之介紹及探討。

一、何謂「團體」與「團體諮商」 Johnson和Johnson(2003/2005) 認為「團體」可依據目標、動機、互依性(interdependence)、人際互動、團體成員認同、結構化關係、相互影響等七個向度加以定義;顯示團體是由一群相同目標的個體,在安排的角色與規範中,互相依賴、互動與影響,他們具有相同歸屬感,並在這種關係中滿足個人需求。

團體諮商本為團體形式,自然具備團體的性質,故宜設法於過程中,加強其優勢,以達到諮商與治療效果。

關於團體諮商,部分學者的分類是依據專業介入程度、個體嚴重程度等加以區分為團體輔導(groupguidance)、團體諮商(group counseling)、團體心理治療(group psychotherapy)(何長珠,2003;吳武典等,2004;徐西森,1997;Berg,Landreth,&Fall, 1998),亦有依據團體諮商的目的加以分類為任務團體、心理教育團體、討論團體、自助團體、支持性團體、成長與經驗性團體、諮商與治療團體 (Jacobsetal., 2006/2008);前者之分類方法可得知諮商的定位,後者則更能夠呈現團體諮商的內涵。

專業心理工作者,從事多為心理教育團體、成長與經驗性團體、諮商與治療團體,諮商與治療團體領導者更需要對人際關係有所理解,才能夠透過個體在關係中的反應,發現成長與改變的契機,確實產生改變及修正。

透過團體諮商影響人際關係的變化,顯示其為體驗導向式學習(experientialorientation learning):從個人經驗中形成行動理論與方法,然後持續修正與調整,以提昇個人效能(Johnson&Johnson, 2003/2005),在此過程中,需要同時改變認知、情意、行為,才有助於個體達到長時間的改變。

二、團體的獨特力量及療效因子 Johnson和Johnson(2003/2005) 認為團體經驗的獨特力量便是支持性社群、希望感、現實世界縮影、體驗強烈感受、觀點取替(perspective taking)、多重回饋與社會比較、替代學習(vicariouslearning)、社交技巧、協助他人、自我洞察、認知學習;Berg等人 (1998)認為團體諮商的特性為預防及支持性環境、認識自我與他人、重新定義自我、發展人際覺察、現實測試(realitytesting laboratory)、經驗重要關係(significant relationship)、成長的動力。

其相似之處皆是於過程中產生重要關係,從中認識自我與他人,亦透過互動達到認知及技巧學習、情緒體驗與深度覺察,促進個體的改變;尤其團體為現實世界的縮影,若氣氛具支持、安全性,有助於成員們嘗試些行為反應,並互相交流回饋,提升社交能力。

針對團體對個體產生改變的效果,Yalom(1995/2001)提出之十一項療效因子(therapeutic factors),其內容分別為灌輸希望(installationof hope)、普同感(universality)、傳達資訊(impartingof information)、利他主義(altruism)、原生家庭的矯正性重現(correctiverecapitulationofthe primaryfamilygroup)、發展社交技巧(developmentofsocializing technique)、行為模仿(imitativebehavior)、人際學習(interpersonal learning)、團體凝聚力(groupcohesiveness)、宣洩(catharsis)、存在性因子(existential factors);然而國內學者王麗斐、林美珠(2000)於發展量表中,發現有效團體的八項重要因素為認知性的獲得、對團體的正向感覺、行動力的引發、自我坦露與分享、共通性、利他性、家庭關係的體驗與瞭解、建議的提供。

兩者差異之處主要在於國內團體較重視認知獲得、感覺產生具被動性、內在私密經驗感受分享勝於宣洩,其他向度皆有類似的效果。

以上提到的療效因子,多半是透過成員間互動而產生,故團體諮商欲達到效果,便需要重視「互動」,設法將團體的療效因子、獨特力量發揮,達到認知、情意、行為的變遷。

團體具備療效性因子之外,林美珠、王麗斐(1998)曾針對團體成員進行深度訪談,發現「干擾」團體療效的要素(又稱反治療因子),包括:與自己的需要不符/沒有得到幫助、成員缺席、對自己或他人的負面感受、自我揭露的抑制、缺乏凝聚力/投入、領導者不當的介入、團體卡住、不安全/不信任等八項;其中領導者不當介入之事件與細目最多,可能與華人社會較重視權威者有關,並對成員們產生負向感受。

王麗斐、林美珠(2000)編制量表時,曾將團體正負向因子加以比較,其中的反治療因素修正為:缺乏投入、自我揭露的抑制、負面感受的喚起、成員缺席、與自己的期望不符、不安全。

雖然正負向因素之相關矩陣以負相關居多,然而,從正向因素的角度,只有「對團體的正向感受、自我坦露與分享」與半數以上之反治療因素達到顯著,從負向因素的角度,「自我揭露的抑制、與自己的期望不符、不安全」與三項以上的治療因素達顯著。

以上結果似乎顯示團體進展過程,「成員自我揭露、期待符合、安全感」是相當重要的成份,若正向因素產生同時,也設法抑制負向因素,將讓團體發揮最大的效果。

然而療效因子的啟動,還需留意團體目標清晰度、目標與成員關聯性、團體大小、團體性質(開放或封閉式)、聚會時間(時段、頻率與長短期)、聚會場所、領導者態度與經驗、協同領導協調度、成員自願與承諾程度、團體中彼此信任度(Jacobs etal., 2006/2008);以上十項內容中,前九項都為團體本身的特性設定,以及行政方面安排,可於團體事前了解與調整,至於最後一項,則需要透過領導者於團體帶領過程中,適度催化以達成,故需要針對團體帶領技巧加以了解。

肆、團體帶領技巧大觀園 各式助人技巧,多半是於實務經驗中加以辨識,團體帶領技巧中,有部分與個別諮商技巧差異不大,僅是強調的重點與目的有別。

隨著團體諮商這學門的發展,在實務技巧上似乎也開始有不同的強調之處。

一、團體帶領技巧的分類與發展 團體諮商部分技巧與個別諮商相仿,個別諮商的技巧學習過程中,通常依據Hill和O’Brien(1999/2000) 的三階段方式,即其認為個體改變需經過深入探索(exploration),進而產生洞察(insight),最後才加以行動(action),故將實務技巧依不同階段加以區別:探索階段,包括重述、開放式問句、情感反映、贊同保證;洞察階段,包括挑戰、解釋、自我表露、立即性;行動階段,包括訊息提供、直接引導。

然而,所有技巧也不限於特定的階段才能夠加以使用,例如:自我表露於三階段皆有不同的呈現方式。

在諮商員學習歷程中,個別諮商是團體諮商的基礎,其技巧在團體帶領過程中亦可加以運用。

只是團體諮商既然有別於個別諮商,必然在帶領技巧方面,與一般諮商有所差異,才得以提升成員互動。

技巧方面,有不同的分類方法: 徐西森(1997)將領導技巧依據層次分為低層次(同理、積極傾聽、澄清、支持、解釋、摘要、反映、發問、開啟、回饋、非語言訊息、催化),以及高層次(再陳述、保護、目標設定、建議、面質、立即性、沈默、自我表露、阻止、執中、連結、評估、設限、調律、統整)。

低層次類似回應技巧,亦適用於個別諮商情境,高層次則包括較多團體互動技巧。

Posthuma(2002) 提出十五項技術,分別為重述(restatement),簡述語意(paraphrasing),反映(reflection),澄清(clarifying),支持(support),適時性(timing),詢問、說明與探索(questions, statements,andprobing),內容或歷程(contentvs.process),為團體摘要(summarizing forthegroup),自我克制(bitingyour tongue),回饋(feedback),面質(confrontation),分析與解釋(analysisand interpretation)。

以上多數若運用在個別諮商,亦有其適用性,顯示技術方面似乎可以透過一些調整而適用不同形式,其中最特別為「自我克制」,領導者需要克制自己發言的急切、渴望,讓其他成員能夠發揮功能。

吳武典等人(2004)將其分為反應技巧(積極傾聽、簡述語意、反映、反問與引導、澄清、摘要),互動技巧(協調、解釋、連結、支持、限制、保護、邀請分享、回饋),主動技巧(開放問句、探究引導、風格覺察與運用、處理抗拒、自我開放、示範、邀請、時間控制、增強鼓勵、角色扮演)。

反應技巧主要是對於成員所表達內容的回應,互動技巧在於促進成員間互動,主動技巧則是領導者專業技術使用;在團體帶領過程中,互動技巧應該是相當重要的關鍵。

吳秀碧、許育光、洪雅鳳、羅家玲(2004)研究非結構團體的帶領技術,曾廣泛閱覽西方團體帶領之技巧,並將其歸納為四類共49種技術:基本溝通技術(積極傾聽、澄清、摘要、具體化、檢核、邀請、詢問、支持、非語言運用)、深化探索技術(探詢、同理、解釋、再導向、挑戰、評估、面質、個人分享、回饋、反映、肢體碰觸)、過程催化技術(掃描、調節、連結、阻斷、取得共識、設定基調、聚焦、說明、此時此地、團體摘要、歷程評論、忽略、沈默、結構化、開啟、結束、引出)、行動化介入技術(示範、角色扮演、空椅、教導、結構性活動、運用團體資源、雕塑、視覺化、隱喻、問題解決、幻遊、要求口頭承諾)。

研究經由三組博士層級諮商專業研究生,各帶領十次團體,發現運用頻率最高的技巧:澄清、摘要、面質、反映、探詢、同理、聚焦、連結、此時此地、團體歷程評論;前二項屬於基本溝通技術,中間四項屬於深化探索技術,末四項則為過程催化技術。

研究亦顯示團體初期著重過程催化,後期便加強深化探索,基本溝通隨著成員對團體熟悉而降低,行動化介入因為後期進入行動階段而逐漸增加。

透過此研究,似乎基本溝通技巧需要讓成員們熟識且順利運用,以便於之後的探索,而過程催化技術則有助於團體加溫,讓參與者投入性提升,邁入具有產能的工作階段,之後則是深入探索、行動介入,開始刺激洞察與改變。

Morran、Stockton和Whittingham(2004) 針對有效能領導者影響團體的介入方式,選出十項且分為兩類:保護及促進安全感(保護、阻斷、支持)、催化及讓成員投入(引出、示範、連結、歷程、解釋、自我揭露、回饋)。

從以上的技巧中,發現促進團體安全感的重要性,其似乎是催化及投入的暖身、準備;此外,他們強調技巧除了領導者適用,更重要的是讓成員們也能夠使用部分技巧,故在團體諮商過程中,或許應強調領導技巧之外,成員對技巧的學習亦不可忽略。

Jacobs等人(2006/2008) 於基本技巧部分提出:積極傾聽、反映、澄清與發問、摘要、連結、小型演說與訊息提供、鼓勵與支持、團體基調設定、示範與自我揭露、眼神運用、聲音運用、領導者能量運用、辨識盟友、了解多元文化;內容大部分已包括於之前內容,其中較特別為「了解多元文化」,即領導者在運用各式技術之餘,還需留意到個別差異。

除了基本技巧,他們針對「焦點(成員、主題或活動)的建立、保持、轉移與深入」、「切斷與引出」、「繞圈與配對」三項,分別利用三章節介紹,顯示其在團體諮商中的重要性。

依據以上多位學者於不同年代發表的觀點,似乎顯示團體諮商隨著時間有愈趨專門的傾向,即在技術使用部分,基本的溝通技巧或個別諮商技術,介紹已經愈來愈簡化,呈現點到為止的情形,然而在團體互動過程中相關技術,尤其在促進團體進展方面,開始受到注意與強調。

一般而言,團體諮商最特別之處,在於多位成員組成,而需要更多示範、連結、引出、聚焦、保護、阻斷、歷程等催化技巧,透過此種介入方式,增加互動的多元性、體驗性,促進個體改變;領導者在程中,不僅設法運用,也適合透過示範教導成員使用,提升每位成員的效能。

二、團體帶領過程宜偏重「催化歷程」之技巧 依據近期的團體諮商研究或專書,顯示在帶領過程中,除了對個體自身的探索,更別忽略團體特有的互動性質(吳秀碧等人,2004;Morranet al.,2004;Jacobsetal., 2006/2008)。

此外,「互動」亦是啟動團體療效因子的重要力量,自然需要針對此方面多加著墨,才不致於辜負當下優勢。

在團體初期,若非之前曾有共同活動,成員之間彼此認識有限,如果進入團體時間已接近正式開始,主動交流互動的機會便更為有限。

領導者加入之後,多數成員皆對其有所認識,知道其為團體中重要人物,故在表達、交談的互動過程中,可能不時會往領導者方向留意,或只將焦點放在他身上,而忽略其他成員。

此時團體催化非常重要,宜設法讓每位成員:感受到自己在團體中的重要性,亦注意到其他成員的特殊性;能夠被了解、需要及接納,亦分享個人觀點與參與決策;知道團體目標與討論議題,亦對此感到興趣及有幫助 (Bergetal.,1998)。

催化包括氣氛、焦點等,Jacobs等人(2006/2008) 提到領導者角色與責任包括:了解主題、提供適切氣氛、指引焦點、注意個別成員、掌握時間、分配發言時間,以上項目只有第一項有辦法事前準備,其他都需要在團體中隨著成員的表現而隨機應變,故在團體進行的過程中,內容(content)與歷程(process)皆具備許多的變化。

將「內容或歷程」列為關注焦點,不限於團體諮商,個別諮商也存在;然而,在個別情境,內容為個體口語表達,歷程則包括各式非口語表達,以及諮商過程的演變和發展;在團體諮商中,內容更包括各項任務、目標執行,歷程則增加團體階段、團體動力、療效因子運作情形。

歷程是人際歷程心理治療(interpersonalprocess psychotherapy),特別著重之項目。

Stuart和Robertson(2003/2006) 列出人際心理治療技術,包括澄清、溝通分析、人際事件、角色扮演、運用情緖、治療關係運用、問題解決技巧、家庭作業,除了最後兩項之外,其他皆對於了解個體的人際關係模式很有幫助。

澄清是希望將說明的事項、經驗具體表達,以便從中尋找個體特殊的溝通互動模式;人際事件為特殊具體之完整經驗;角色扮演則可以協助實地演出、深刻經驗;而治療關係的運用,以及關注個體情緒,可作為口語與非口語一致情形的對照,更是直接體驗、了解個案的重要方式。

由於團體中多位成員可提供回饋,將「治療關係運用」此一技術,更能夠以其他成員的想法感受作為呼應;在團體這個具體而微的現實世界,所有的分享內容與互動過程,都是成員彼此關係建立與強化的資源,個人平時的人際因應方式(即人際模式)隨著時間而顯露,且在團體獨特的氣氛中,更容易彼此真誠回饋而從中獲得認知、情意、行為的資訊及改變。

領導者在團體過程中,不僅是教導及帶領成員的角色,也是一名重要的團體參與者兼觀察員,一方面了解口語表達內容,另一方面則留意非口語意涵及過程發展,透過自身的投入,覺察自我浮現的任何想法感受,可能都是有助於團體效能的寶藏。

所以Yalom (1995/2001) 提及其更重視「歷程的意義」,認為這是團體力量的來源,且從其過去研究經驗,發現具備較多活動的高度結構性團體,結束當下成員的滿意度雖高,經過半年之後則效果不復存在,顯示團體的改變還是需要一些特別的力量,尤其是在歷程方面。

三、團體歷程催化之實務技巧 (一)歷程催化中的療效因子運作 在Yalom提出之療效因子,灌輸希望、傳達資訊、行為模仿,若團體成員關係不致於難以互動,應該很容易於互動過程中產生,因為提供建議、希望感是人們較容易做到的事,模仿則是隨時都在產生;至於普同感,則需要透過領導者或成員主動地聯結,以加深成員間的一體感及降低距離感,讓團體凝聚力逐步提升。

團體凝聚力與實際產能、效果,互為充要條件 (Posthuma, 2002),且呈正相關;高凝聚力的團體,得以抗拒外在的負向影響,願意開放自我的正負向經驗以影響他人,由於具備安全感及支持性,關係持續較長期 (Bergetal.,1998)。

為了提升團體凝聚力,成員間的認同感不可或缺,故在團體進行歷程中,需要避免不當干擾(如:拒絕、評價、發言的壓力、負擔感、攻擊等),讓成員們有機會連結情緒與經驗的意義,深入了解彼此,而非過早地給予問題解決建議,導致深入覺察的機會消失。

在整個過程中,領導者宜同時留意團體與個體層次,讓連結呈現網狀,所有參與者都逐漸增加對團體的認同,凝聚力便隨之提升。

此外,以歷程為焦點的諮商,領導者需要對於個人有深入的覺察,才能夠以自身為工具,提升歷程反映的效果。

透過自我揭露與示範,啟動利他主義、原生家庭的矯正性重現、發展社交技巧、人際學習等療效因子,此過程可以讓回饋者有助人感,被回饋者可能產生新洞察,亦增進人際關係學習與社交技巧發展。

(二)從團體互動至歷程催化 團體諮商中,歷程催化通常適合擁有相當信任感的成員,為促進團體氣氛與信任感,團體互動引導便具備重要性。

Chen和Rybak(2004) 針對團體互動的催化技巧,列出十五項,分別是 1.成員發言後,簡單答謝(simpleacknowledgment)。

2.眼神隨時留意所有成員,觀察團體反應(observinggroupreactions)。

3.留意肢體語言,依據該線索邀請(usingnonverbalcuestoinvitesharing)。

4.依成員特性,給予充足回應時間與機會(allowingadequatetimetorespond)。

5.平均發言量,讓所有成員皆能投入(gettingallgroupmembersinvolved)。

6.阻止無益團體之成員反應,阻斷與再導向(blockingandredirecting)。

7.尊重並適時地,引出安靜成員(drawingoutquietmembers)。

8.議題失去焦點時,返回與再聚焦(loopingbackandrefocusing)。

9.各式話題結束前,主題摘述(summarizingthemes)。

10.鼓勵情感表達而非抑制,於成員哭泣時(whengroupmemberscry)。

11.分擔領導者任務,讓成員彼此同理(member-memberempathicresponses)。

12.教導催化技巧,示範同理反應(leadermodelingofempathicresponses)。

13.用「你」而非「他」(addressinggroupmembersinsteadoftalkingaboutthem)。

14.辨別沈默的功能,處理沈默(handlingsilence)。

15.過早提供的建議無效,處理尋求建議(handlingadvice-soliciting)。

促進團體歷程催化的前置作業為互動催化與深入,以上技巧可供實務工作者參考,尤其是團體諮商新手更具有實用性。

目前團體諮商相關書籍,皆於領導者催化技巧,或各階段任務與注意事項,將以上內容分別歸納至不同章節,並提出相關細目(如:Jacobs, etal.,2006/2008),由於Chen和Rybak(2004) 針對人際歷程取向之團體諮商與治療介紹實務技巧,精簡的十五條準則,值得再三玩味。

(三)團體歷程的催化 Yalom(1995/2001)認為此時此地(hereand now,即歷程)為焦點之效能,需要包括兩個重要層次,兩者缺一不可,其分別為經驗性、歷程闡釋,前者為重要的促發事件,後者為對該事件的解釋,在多元的經驗分享下更能夠有所頓悟,亦為重要的回饋給予。

然而在回饋給予同時,Posthuma (2002) 覺得領導者宜敏感於個體準備度,依個別差異提供不同程度與份量,尤其可透過示範,並盡可能於接近的時間給予(立即性),亦需留意具備面質性的回饋。

團體進行可能始於彼時彼地(thereand then)的個人經驗,在敘說的過程中缺乏特別的情緒反應,然而透過歷程的催化,將有助於個人深入的自我探索與揭露,並達到自我的覺察與成長;整個催化及探索過程是種冒險、新體驗的嘗試,需要尊重個別差異,讓成員對改變具備自主性、掌握感。

1.議題與歷程呈現方式: 議題是團體進行過程中一項重要的媒介,可以讓成員們有聚焦的內容,領導者也能夠有掌控感,然而在議題分享的時刻,需要平衡、兼顧支持與挑戰,才能夠促進成員表達,亦同時產生新的頓悟。

為了使議題浮現,最容易的方式便是邀請成員們自我揭露,或是透過說故事的方式,思索可能的焦點。

故在團體開始時,可透過成員近況確認,以了解是否有值得聚焦之議題,運用繞圈方式,能夠快速檢核成員們的需求,並可藉由表達時的情緒進行邀請,若無議題時亦可針對此情境加以探討,亦是一種此時此刻的技巧運用。

在了解議題的過程中,領導者宜特別留意至少三個層次的狀態,分別為「自己、成員、團體」,除了針對不清楚的內容加以詢問,讓事件得以更清晰地呈現在所有成員的腦海,更別因為關注於單一成員,而忽略其他成員。

最容易的調整方式,便是在過程中,隨時利用眼神留意其他成員,也嘗試邀請發言者向團體所有成員表達,不僅是針對領導者而發言。

避免過度聚焦於單一個體,便能提升對歷程的敏感性。

為了有效讓團體歷程顯現(processillumination),可以針對以下幾個部分多加留意(Chen&Rybak, 2004),亦是從這些向度逐漸地聚焦:成員特殊反應(打斷、住嘴、退縮、攻擊、防衛、責怪、否認、拯救、分心等),團體隱藏事件(非口語表達、物理環境象徵、情緒反應、困惑的行為、該發生卻未發生、缺席者影響力),此時此地歷程(包括外在與內在之口語和非口語表現),人際風格展現(團體內外重複出現的互動模式、感受與反應),追蹤個體進步(成員的成長與改變)。

在實際操作的過程,即領導者先針對特殊事件或反應有所覺察,以自我揭露的形式示範,讓成員開始分享彼此的想法感受;而在揭發一些重要的歷程同時,每位成員都會以自己的人際模式加以反應,領導者在當下將有許多的發現,成員也因為此時此地的經驗,更能夠加深覺察及歷程解釋的效果。

關於團體歷程的重要指標,一定會影響成員間關係,以及成員與領導者的關係,然而在將此歷程具體呈現後,團體將可能因此產生新的變化。

2.情感的表達與催化: 在團體帶領過程中,情感有其重要性,除了增進成員間關係,情感本身讓故事更為真實、生動、具吸引力;情緒可透過語句完成(聽到這件事,我覺得…)、感覺猜測(你們猜智霖在這件事發生當下,可能會有什麼感覺?)、相似經驗分享(我曾經遇到過和你類似的事,當時我感覺…)、立即感受表達(看到你在分享過程中滴下的眼淚,我也有相同的悲傷感)等方式邀請成員表達,然而想法和感受有別,需留意成員在表達時的用字,適時提供引導。

因此,若出現以下幾個現象代表團體需要情緒方面的催化:(1)不斷有故事持續敘說而未停止,(2)成員在座位扭動,(3)表達時情緒平坦,(4)互動內容多屬於智力方面,(5)成員欲協助他人遭瓶頸,(6)互動太過客氣,(7)團體卡住或關注外在事件;當以上幾項出現時,顯示成員僅處於理智層面,缺乏情緒的成份,便需要催化團體成員的情緒,且此時此刻的歷程,亦是重要的元素 (Chen&Rybak,2004)。

Chen和Rybak(2004) 認為提升情緒的技巧,適合於具有一定信任與安全感之工作階段,從外在的歷程設法開啟內在的狀態;此時,領導者仍可透過自我揭露之方式,呈現自己在過程中的發現,以及內在的狀態,例如:「剛才傑侖分享的過程中,他雖然提到最近發生的悲傷事件,不過表情卻很平淡,彷彿是在講他人的事,而且在分享完後,大家都沒有特別的回應,令我感到相當的好奇,不知道有沒有成員願意表達剛才你聆聽時的感受?」。

經由領導者自我揭露的示範,能夠引導成員們回應,同時亦有催化歷程的效果,即從中發掘所有團體成員的特性,有時可能會在瞬間顯現許多有價值的歷程(即每位成員的風格皆在該情境下自然地展現);回應的方式,宜針對團體內在事件、對團體整體感受、對特定成員感受,表達內容從抽象逐漸具體化,以便於清楚地呈現、澄清個體的經驗。

充滿情感的交流互動,讓團體互動顯得更為真實,有助於矯正性情緒經驗的產生(即原生家庭的矯正性重現),這種深入的洞察,便是團體難能可貴的力量。

3.回饋的施與受: 回饋可以讓個體知道他人的想法感受,宜具備情緒的成份,不僅讓表達訊息更為豐富,從中亦可傳遞出施者與受者間的關係;然而此需要領導者加以示範,在引導的過程中,也適合增加細節說明(如:欲成員回饋之事項、該目的是表達認知情感或經驗交流),而不宜只利用「回饋」二字,否則將過於廣泛而失去焦點,或是直接以建議呈現而失去深度探索的機會,以上顯示回饋適合具備特定性,且適合促進探索、洞察,例如:依玲提到自己和丈夫之間,那種既熟悉卻又陌生的關係,各位都有過進入婚姻或觀察父母親互動的經驗,你對於依玲提到的經驗,有什麼想法感受?在團體中,大家與依玲互動時的感受或經驗為何? Chen和Rybak(2004) 認為回饋的重點在於「辨別舊模式、連結表面看似無關之議題、提供未來導向視野」,以增進分享者知覺的深度與廣度,有更深入的自我覺察,此外,領導者應教導回饋接受的方式,讓個體得以確實聆聽他人而不急著回應,或是能夠針對所聽內容加以重述及確認,才能夠達到理想的雙向溝通。

由於人際心理治療重視模式的改變而非症狀解除,團體為不同個體形成的小社會,比起個別諮商的情境,更能夠加強回饋所產生的效應。

然而回饋有時會具備面質的特性,故表達者應利用我訊息,清楚回饋並說明自我的角色與狀態,且宜先講述正向評價再提及較負向、不易接受的回饋,同時針對特定行為加以描述,而非更多的詢問 (Chen&Rybak, 2004)。

總而言之,回饋其實不僅是多人同時對單一成員表達,更需要接受者加以思考體會,進行確認後再提供回應,透過雙向溝通的過程,便是潛在的人際技巧學習。

伍、結語:團體互動是促進長遠改變的力量 關於內容與歷程的關注焦點比重,Jacobs等人(2006/2008) 偏好以內容為焦點的形式,並依情境適時調整,也提到團體領導宜具備諮商理論與技術,而未特別強調團體諮商僅限於特殊的理論取向。

然而在團體諮商與治療方面的書籍,都會介紹其運用之理論架構 (Bergetal.,1998;Chen&Rybak,2004;Jacobsetal.,2006/2008; Posthuma,2002;Yalom, 1995/2001),加上團體諮商依其目標可有不同的類型,所以若是廣義的團體諮商,其實各式理論都有其適用之處,而狹義的團體諮商,便更聚焦於團體間的互動與歷程,設法從中產生改變。

團體諮商比較起個別諮商,由於團體的特性,讓「互動」成為極為珍貴的資源。

諮商實務工作包括許多的技術,團體形式的諮商,除了領導者很努力地投入之外,也需要讓成員們學習適當的表達及回應方式,讓團體中的互動不僅是以帶領者為中心的「領導者對個別成員之雙向溝通」,而是「所有參與者皆能互動的網狀溝通模式」。

充滿情感的溝通、互動,可以啟動療效因子,而各式各樣的此時此地事件,將個人特有的人際風格有機會清晰地呈現;透過內在模式的覺察,讓認知、情意、行為三方面有機會產生新的轉變,正是團體諮商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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