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制-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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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憲制(英語:Constitutional monarchy)或有限君主制、共和式君主制、虛君共和制或民主式君主制,是相對於君主專制的一種國家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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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達成實務事實上的共和主義或民主主義理想。

可分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君主雖然是國家的元首,但君主的权利與產生的方式,會依各個國家的制度而不同;縱使是同一個國家,往往在不同時期,君主的產生方式與權利範圍也各不相同。

目录 1概論 2歷史 3二元制君主立憲制 4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5現行君主立憲制國家列表 5.1亞洲 5.2歐洲 5.3美洲 5.4非洲 5.5大洋洲 6参考文献 7參見 概論[编辑] 國家元首是一位君主(皇帝、國王、親王、大公等等,教宗有時也視為君主)。

與其他國家元首不同的是,通常君主是终身制的,君主的地位從定義上就已經高於國家的其他公民(這是君主與一些其他元首如獨裁者的一個區别,通常獨裁者將自己定義為公民的一員,但出於客觀需要他必須掌權為國家服務),往往君主屬於一個特别的階層(貴族),此外世襲制也往往是君主的一個特點(不過在這一點上也有例外)。

君主立憲制又稱虛君共和,為梁啟超在清朝支持君主立憲制時所造,主要原因是要和當時革命黨支持的共和制競爭公共性: “ 第五種,虛戴君主之共和政體。

英國是也。

英人恆自稱為大不列顛合眾王國,或自稱為共和王國。

其名稱與美無異,淺人驟聞之,或且訝為不詞。

不知英之有王,不過以為裝飾品,無絲毫實權,號為神聖,等於偶像。

故論政體者,恆以英編入共和之一種。

其後比利時本此意編為成文憲法,歐洲各小邦多效之。

故今日歐洲各國,什九皆屬虛戴君主之共和政體也,今省名曰虛君共和制。

” ——《新中國建設問題》,1911年10月—1911年11月 雖稱「虛戴君主」,但部分君主立憲之下的君主仍有一些皇家特權,無需經過國會同意便可行使。

不過實際在政黨政治中,這些特權幾乎都是由首相和內閣建議君主行使。

只有在緊急情況或沒有先例之下,才有可能發生君主獨自行使特權的情況,但這樣行使特權有可能觸發憲政危機。

例如1975年澳大利亚宪政危机就是由總督(君主代表)擅自解除總理職務而引發。

歷史[编辑] 游牧民族的部落首领(欧洲中世纪前的西日耳曼人、哥特人、汪达人等,中国北部的匈奴、蒙古人在建立元朝以前等,阿拉伯人在20世纪初)往往是世袭和选举混合出来的。

一般历史学家认为,君主和君主制度是从这些首领制度中产生的。

欧洲游牧民族从罗马末期民族大迁移到中世纪君主独裁国家的建立被比较完善地记录下来了。

世界上最早的君主立宪制国家是英国。

早在1215年,约翰王被迫签署的《大宪章》中,就规定了贵族和教会的权力不受国王的侵犯,国王在征税权力方面的限制,以及保障民众的自由权和财产权等一些内容。

这既是君主立宪制的最早起源,也是英国宪法的开端。

1688年反对詹姆斯二世的“光荣革命”后,英国议会于1689年通过了《权利法案》,其内容有: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颁布法律或终止法律的实施,不得征收和支配赋税,在和平时期不得招募和维持常备军;臣民有向国王请愿的权利;应定期召开议会,议员由人民自由选举产生,议员在议会自由发言的权利,国王不得干涉;不得另设宗教法院或特别法院,不得滥用残酷的刑罚,不得在判决前没收特定人的财产等等。

这样就确立了议会至上,法院独立,臣民的权利和自由不被侵犯等几大基本原则,建立了君主立宪制的政体。

在18世纪和19世纪的欧洲许多国家,发生了许多革命,它们直接推翻或者严重动摇了绝对君主制在多国的统治,著名的革命运动有18世纪晚期的法国大革命,19世纪的1830年革命与1848年欧洲革命。

到20世纪初,欧洲所有剩余的君主都是立宪的君主。

立宪的君主虽然依然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但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或多或少受到宪法明确地规定。

这样君主的权力多少受到限制,有一些君主的权力被限制到仅仅作为国家的代表,而没有实际的权力,稱為「虛位元首」——英國、日本、泰國等都是此類例子,但君主依然很受人民愛戴和尊重。

今天也依然有一些拥有很大权利(比如组织或解散政府、指挥军队)的立宪君主,例如位於中歐的列支敦斯登;虽然这些立宪君主擁有一定特權:如所有的議案要變成法律形式上依然需要國王的核准;王室特權還包括解散議會,訂立條約,宣戰,授勛。

但事實上,國王對這些權力的行使通常是依據首相和其他內閣大臣的建議。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编辑] 主条目:二元制君主立憲制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與議會制君主立憲制相對。

是指君主立憲的前提下,君主權力大於議會,各種主要法令都要經其簽署,並且常有權委任首相和上議院議員,某些國家還有君權神授色彩,而不是政教分離的。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起源於近代歐洲的現代化。

從政府層面看來,在有兩個形式上矛盾的方向同時進行,即是民族國家的中央集權制之成立和相對的自由民主的私有財產之確認。

在後世理解是因為公民社會和理性主義發達的結果,所以可以接受政府以獨立於營利事業原則之外運作,而專注於國防和外交事務。

但在較後才開始現代化的歐洲國家,為了擴張政府權力又為了吸納社會上不同的思想的人士,為了晉身政府層面加強其運作,於是一部分君主制國家在統一和獨立的同時,編成了憲法成立議會,但和「虛君共和」相反是「虛位議會」制度。

一般認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的原型是16世紀的波蘭立陶宛聯邦,但成熟於拿破崙時代的法國,是當時拿破崙因戰爭需要而稱帝,但又希望能保持法國大革命的民主成果之產物。

而且受到十九世紀中歐洲推廣,如德意志统一和意大利统一後憲法所仿效。

並受到很多仍然保持前啟蒙時代的誠虔信仰的非歐洲社會的接受,例如日本的明治維新甚至巴列維王朝時代(回教革命前)的伊朗。

但在實踐上二元制君主立憲制,因為無法同時兼顧君主專權和議會權力之爭,往往淪為了第三方的武裝革命或政變的犧牲品,如戰時的日本和義大利或後來的伊朗等,被認為是權責不明的制度。

所以現在仍然保持二元制君主立憲制的國家較少,目前泰國也淪為二元君主立宪制的国家,雖然表面上是議會制君主立憲制但是實際上還是由國王(更準確說,是以尊王為名的掌權軍人)來決定要不要推翻政府,泰國近幾年的政治動盪就很明顯地表示出了泰國並非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因為其君主的權力大於議會。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编辑] 主条目: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国家在世界上的位置(深绿色)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奉行议会至上,内阁从议会中产生,通常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组阁,并对议会负责。

君主是议会的組成部分,負責主持議會的開幕和在首相建議下擁有解散議會的權力。

(但没有实权,僅做為國家的象徵。

英国和二战后的日本都是属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此處有錯。

依據日本國憲法,日本天皇的實權寫在日本國憲法第七條。

天皇是日本國以及日本國民的象徵。

這段話不是象徵天皇,主權者為日本國民。

天皇可攝政。

任何外交文書都須取得日本天皇的認可。

同理,英國君主擁有其實權。

現行君主立憲制國家列表[编辑]  君主专制政体 半君主立宪制 君主立宪制 英联邦王国:英联邦领域(共主邦联中的君主立宪制) 次国家君主制(传统保留君主制) 潜在的君主制(君主制存在于民间运动当中) 参见:君主制  安地卡及巴布達  澳大利亚  巴哈马  巴林  比利時  伯利兹  不丹  柬埔寨  加拿大  丹麥  格瑞那達  牙买加  日本  约旦  科威特  賴索托  列支敦斯登  卢森堡  马来西亚  摩納哥  摩洛哥  荷蘭  新西蘭  挪威  阿联酋  巴布亚新几内亚  卡塔尔  圣基茨和尼维斯  圣卢西亚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所罗门群岛  西班牙  瑞典  泰國  汤加  图瓦卢  英国 亞洲[编辑] 國名 國家元首 國家元首照片 政府首腦 行憲日期 備註  泰國 國王:瑪哈·哇集拉隆功 首相:帕拉育·詹歐查 1932年 泰國國王和王室雖然沒有很多實際權力,但國王本人主要是國家及其國家精神一個至高且神聖的代表,政府遂嚴格立法禁止所有妄議、嘲諷、批判泰王的行為。

 马来西亚 最高元首:苏丹阿都拉 首相:伊斯迈沙比利 1957年 最高元首由九位世襲州元首輪仼,每五年一屆,名義上擁有马来西亚立法、司法和行政名义上的最高權力,但在实际运作上必须依照首相以及内阁的意见行使职权。

 柬埔寨 國王:諾羅敦·西哈莫尼 首相:洪森 1955年  不丹 國王:吉格梅·凱薩爾·納姆耶爾·旺楚克 首相:洛塔·策林 2007年 國王是不丹王國的核心,是至高無上的,曾經既是不丹王國的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和軍隊的最高統帥。

1998年6月,不丹對君主世襲制的政治體制進行了重大改革,國王將政府管理權移交給大臣委員會,不再兼任政府首腦。

但長期以來,不丹的政治發展至今基本上仍是圍繞著國王的作用進行的。

 巴林 國王:哈馬德·本·伊薩·阿勒哈利法 首相:哈利法·本·薩勒曼·阿勒哈利法 2002年 君權大於相權,首相一職長期由巴林王室成員擔任。

 约旦 國王:阿卜杜拉二世 首相:奧馬爾·拉扎茲 1952年 君權大於相權,國王擁有總攬軍、政及外交大權,擁有任命首相,召集、解散國會之權力,上議院議員由國王任命,下議院議員民選。

 科威特 埃米爾:纳瓦夫·艾哈迈德·贾比尔·萨巴赫 首相:薩巴赫·阿勒哈立德·阿勒薩巴赫(英语:SabahAl-KhalidAl-Sabah) 1962年 君權大於相權,首相一職長期由科威特王室成員擔任。

 日本 天皇:德仁 內閣總理大臣:岸田文雄 1946年 為無名有實的國家元首,因日本憲法未定明國家元首,但國會推舉的首相和內閣名單須按慣例經天皇確認。

歐洲[编辑] 國名 國家元首 國家元首照片 政府首腦 行憲日期 備註  英国 女王:伊莉莎白二世 首相:鲍里斯·约翰逊 1689年 英聯邦成員國  西班牙 國王:費利佩六世 首相:佩德罗·桑切斯 1978年  瑞典 國王:卡爾十六世·古斯塔夫 首相:斯蒂凡·洛夫文 1974年  挪威 國王:哈拉爾五世 首相:埃爾娜·索爾伯格 1814年  丹麥 女王:瑪格麗特二世 首相:梅特·弗雷德里克森 1849年  荷蘭 国王:威廉-亚历山大 首相:馬克·呂特 1815年  比利時 國王:菲利普 首相:夏尔·米歇尔 1831年 比利時國王仍具有實際的政治影響力。

國王會不時參與政治活動、化解政治僵局。

 卢森堡 大公:亨利 首相:澤維爾·貝特 1868年  摩納哥 親王:阿爾貝二世 首相:米歇爾·羅傑(英语:MichelRoger) 1911年  列支敦斯登 親王:漢斯·亞當二世 首相:艾德里安·哈斯勒(英语:AdrianHasler) 1862年 列支敦斯登王族擁有相當程度的實際權力。

 安道尔 親王:1、法國總統:埃马纽埃尔·马克龙2、烏赫爾主教:霍安·恩里克·比韋斯·西西利亞 首相:安東尼·馬蒂(英语:AntoniMartí) 1993年 美洲[编辑] 國名 國家元首 國家元首照片 政府首腦 行憲日期 備註  加拿大 女王:伊莉莎白二世 總理:賈斯汀·杜魯多 1982年 英聯邦王國  巴哈马 女王:伊莉莎白二世 總理:佩里·克里斯蒂 1973年  安地卡及巴布達 女王:伊莉莎白二世 總理:賈斯頓·布朗 1981年  伯利兹 女王:伊莉莎白二世 總理:迪安·奥利弗·巴罗 1981年  圣基茨和尼维斯 女王:伊莉莎白二世 總理:登齊爾·道格拉斯 1983年  圣卢西亚 女王:伊莉莎白二世 總理:肯尼·安东尼 1979年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女王:伊莉莎白二世 總理:拉尔夫·冈萨尔维斯 1979年  格瑞那達 女王:伊莉莎白二世 總理:基思·米切尔 1974年  牙买加 女王:伊莉莎白二世 總理:安德魯·霍尼斯 1962年 非洲[编辑] 國名 國家元首 國家元首照片 政府首腦 行憲日期 備註  賴索托 國王:莱齐耶三世 首相:汤姆·塔巴内 1993年 现行宪法于1993年3月颁布生效。

宪法规定:莱索托国王为国家元首和立宪君主,内阁为行政机构,莱索托首相为政府首脑。

 摩洛哥 國王:穆罕默德六世 首相:阿卜德里拉赫·本基拉纳 1962年 君權大於相權,摩洛哥國王仍為國家元首、三軍最高統帥和宗教領袖,並分別擔任「大臣委員會」和新成立的「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掌握著重大決策的最終決定權,同時仍擁有重要地方長官和駐外大使的任命權等。

大洋洲[编辑] 國名 國家元首 國家元首照片 政府首腦 行憲年份 備註  汤加 國王:圖普六世 首相:阿基利西·波希瓦 1970年 大洋洲君主國  澳大利亚 女王:伊莉莎白二世 總理:斯科特·莫里遜 1986年 英聯邦王國  新西蘭 女王:伊莉莎白二世 總理:傑辛達·阿德恩 1987年  庫克群島 女王:伊莉莎白二世 總理:亨利·普纳 1987年 以紐西蘭女王名義統治  纽埃 總理:托克·塔拉吉 1987年  巴布亚新几内亚 女王:伊莉莎白二世 總理:彼得·奥尼尔 1975年 英聯邦王國  图瓦卢 女王:伊莉莎白二世 總理:埃內爾·索本嘉 1978年  所罗门群岛 女王:伊莉莎白二世 總理:梅納西·索加瓦雷 1978年 参考文献[编辑] 參見[编辑] 政治主题 国际君主立宪组织(IMC) 君主专制  大清立憲運動  英国光榮革命  泰國暹羅立憲革命 查论编君主制 现任主权君主 现任立宪君主(英语:Listofcurrentconstituentmonarchs) 类型 专制 立宪制 二头政治 选举制 联邦制 世袭制 共同摄政 国家或地区非洲(英语:MonarchiesinAfrica) 史瓦帝尼 莱索托 摩洛哥 亚洲 巴林 不丹 文莱 柬埔寨 日本 约旦 科威特 马来西亚 阿曼 卡塔尔 沙特阿拉伯 泰国 阿联酋 欧洲 安道尔 比利时 丹麦 列支敦士登 卢森堡 摩纳哥 荷兰 挪威 西班牙 瑞典 英国 圣座 大洋洲(英语:MonarchiesinOceania) 澳大利亚 新西兰 库克群岛(英语:MonarchyintheCookIslands) 纽埃(英语:ListofNiueanmonarchs) 巴布亞新畿內亞 所羅門群島 汤加 圖瓦盧 美洲(英语:MonarchiesintheAmericas) 安提瓜和巴布達 巴哈马 伯利兹 加拿大 格林纳达 牙買加 圣基茨和尼维斯 圣卢西亚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 其他相关 家族独裁 金日成家族 索摩查家族 杜瓦利埃王朝 规范控制 AAT:300387189 GND:4165088-8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君主立宪制&oldid=69116237” 分类:君主政體君主主義隐藏分类:自2021年4月缺少来源的条目含有英語的條目使用抬升式引用的條目包含AAT标识符的维基百科条目包含GND标识符的维基百科条目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没有登录讨论贡献创建账户登录 命名空间 条目讨论 不转换 已展开 已折叠 不转换简体繁體大陆简体香港繁體澳門繁體大马简体新加坡简体臺灣正體 查看 阅读编辑查看历史 更多 已展开 已折叠 搜索 导航 首页分类索引特色内容新闻动态最近更改随机条目资助维基百科 帮助 帮助维基社群方针与指引互助客栈知识问答字词转换IRC即时聊天联络我们关于维基百科 工具 链入页面相关更改上传文件特殊页面固定链接页面信息引用本页维基数据项目 打印/导出 下载为PDF打印页面 在其他项目中 维基共享资源 其他语言 AcèhAfrikaansAlemannischالعربيةمصرىAsturianuAzərbaycancaتۆرکجهБашҡортсаБеларускаяБеларуская(тарашкевіца)БългарскиBrezhonegBosanskiБуряадCatalàMìng-dĕ̤ng-ngṳ̄کوردیČeštinaCymraegDanskDeutschΕλληνικάEnglishEsperantoEspañolEestiEuskaraفارسیSuomiFrançaisFryskGaeilgeGalegoGaelgעבריתहिन्दीHrvatskiMagyarՀայերենInterlinguaBahasaIndonesiaIlokanoIdoÍslenskaItaliano日本語ქართული한국어Къарачай-малкъарKurdîLatinaLëtzebuergeschLimburgsLombardLietuviųLatviešuМакедонскиമലയാളംМонголमराठीBahasaMelayuनेपालीNederlandsNorsknynorskNorskbokmålOccitanਪੰਜਾਬੀPapiamentuPolskiپنجابیPortuguêsRomânăРусскийScotsسنڌيSrpskohrvatski/српскохрватскиSimpleEnglishSlovenčinaSlovenščinaSoomaaligaShqipСрпски/srpskiSundaSvenskaKiswahiliதமிழ்ТоҷикӣไทยTagalogTürkçeТатарча/tatarçaУкраїнськаاردوOʻzbekcha/ўзбекчаVènetoTiếngViệt吴语მარგალური文言Bân-lâm-gú粵語 编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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