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 陵水黎族文化·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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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族是一個古老的民族,據記載,在遠古時代,紋身習俗即已產生併流行於黎族先民之中。

從秦漢至宋代,紋身習俗遍及黎族各地;明清時期,在中原文化的影響下,其流行區域逐漸縮小,但遠在海南的黎族,由於受漢文化影響較少,紋身之習一直未改,並一直保留至今日。

黎族紋身的習俗起源有兩個,一個是黎族婦女到了十三四歲就必須要紋身,如果不紋就不能成年,不能談戀愛,不能結婚;另一個是如果不接受紋身,死後祖宗不認,就會成為無家可歸的野鬼,明代顧坤所撰《海搓余錄》中就有記載「祖宗不認其為子孫,則永為野鬼」。

紋身,在黎語中叫「打登」或是「模歐」,海南漢語叫「秀面」和「書面」,是黎族特有的一種習俗。

黎家女孩一般長到十二至十六歲,就得接受紋身了。

紋身的圖案多種多樣,有青蛙、樹葉、泉源紋、穀粒紋等圖案。

繪於不同的部位有不同的含義,紋於臉部兩頰的代表福魂、上唇的代表吉利、下唇的代表多福、手臂上的代表平安、胸口上的代表多子多福、大腿上的代表避邪護身等。

紋身是一件大事,要選擇一個好時辰。

夏天氣候炎熱易流汗,冬天寒冷傷口易開裂,春季則農忙,因而最適合紋身的季節是秋季。

紋身通常不在家屋或者村中公開場所進行,而是選擇在「布隆閨」或者山上草寮里進行

紋身前,要舉行紋身儀式,殺雞擺酒,向祖先告明紋身者的名字,以便紋身者到了另外一個世界後能與祖宗相認。

紋師折下一根樹枝,象徵性地把場地輕拂一遍,然後把樹葉掛在房門外面,提醒外人不要進入。

紋身完畢後,要煮龍眼樹葉水洗身。

主人家大擺酒席慶賀,並酬謝紋師

這些用血肉之軀展現出來的神秘圖案,極有可能會引發皮膚潰爛等問題,因此歷代統治者一直明令禁止。

儘管如此,黎族紋身的傳統一直被傳承,但自上個世紀六十年代起年輕的黎族姑娘已不再紋身。

目前帶有紋身的多是60歲以上的黎族老人。

也許再過幾十年,隨著這些老人的離世,黎族紋身將永遠的消失。

但這些建在黎族人們身上的文化,它的遺存不僅體現了黎族人們對圖騰和祖先的一種崇拜,而且體現了黎族人們對族源意識的傳承,它是永遠不會被磨滅,且永存在人類的文化長河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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