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記》是志怪小說的代表作品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志怪小說起於魏晉,魏時的著作可考者極少。

晉比較有代表性的是《博物志》和《搜神記》,南北朝較著名的是《異苑》、《幽明錄》、《續齊諧記》、《拾遺記》。

這些作品都對後世小說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博物志》10卷,是在《山海經》的系統上發展出來的,屬博物的瑣聞一類。

分述山、水、物產、異人、樂考、異聞、史補等類,涉及的方面很廣,而主要內容為宣揚神仙、方術。

所述大部分為零星瑣碎的雜記,故事很少,而且有些故事是從古書上抄的。

其中的有些故事和傳說被後人引作典故,因而較為有名。

  《異苑》l0卷,大致完整,其中的神異鬼怪故事與魏晉志怪內容相近,故事沒有多大新意。

書中所記晉宋名人如陶侃、張華、溫嶠、郭澄之、謝靈運等的異聞,及一些古代傳說,為後世文人和史書取材或引用。

  《幽明錄》30卷,其內容有與《列異傳》和《搜神記》等書相似的神怪故事,也有宣傳佛教,和以前的志怪小說中所沒有的攻擊道教方術的內容。

除此之外,也有一部分民間傳說,記載了一些好故事,成為後來流傳頗廣的美麗傳說。

  《續齊諧記》l卷,記述神怪之說,頗受到南北朝佛經影響,其中著名的陽羨鵝籠篇,述一書生變法的故事,甚為奇異。

採用了印度《舊雜譬喻經》的情節。

魯迅論道:「魏晉以來,漸澤釋典天竺故事亦流傳世間,文人喜其穎異,於有意或無意中用之,遂蛻化為國有,如晉人荀氏作《靈鬼志》亦記道人入籠子中事,尚雲來自外國,至吳均記,乃為中國之書生。

」(《中國小說史略》)吳均《續齊諧記》雖數量較少,但多有佳作,可謂六朝志怪小說的優秀之作。

  《拾遺記》l0卷,所記大多為神話傳說,屬於雜史體志怪小說。

記述古起庖犧,近至東晉,遠至崑崙山。

多言鬼怪,因果報應極少,而敘述人事和社會生活是此書的特點。

文字比較清麗。

《搜神記》是志怪小說的代表作品,成就最高,是流傳至今保存較為完整的一個本子,可以代表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的基本面貌,但今本並非原本面目,而是後人綴輯增益而成。

  干寶字令升,新蔡(今河南新蔡縣)人,生卒年不詳。

據《晉書·干寶傳》載,其祖統曾任吳奮武將軍、都亭侯,其父瑩曾任丹陽丞。

干寶少時勤學,博覽群書,以其才器召為著作郎。

後以平杜弢有功,賜關內侯。

中書監王導薦其為史官,以撰國史,於是領國史。

因家貧求補山陰令,遷始安太守。

王導請為司徒右長史,遷散騎常侍。

其所著《晉紀》,自宣帝迄於愍帝53年,共20卷奏之。

其書簡略,直而能婉,可稱良史。

干寶又撰《春秋左氏義外傳》,注《周易》、《周官》共數十篇,及雜文集一併傳於世。

干寶好陰陽術數,撰集古今神祗靈異人物變化之事,成《搜神記》30卷。

  《搜神記》今本為四庫總目著錄的20卷本,主要輯錄神仙鬼怪的故事,也有一些沒有故事性的瑣碎記載。

此書頗受《山海經》、《穆天子傳》兩書的影響,如其在《搜神記序》所言:

  今之所集,設有承於前者,則非余之罪也。

若使採訪近世之事,苟有虛錯,願與先賢前儒分其譏謗。

及其著述,亦足以發明神道之不巫也。

  這裡,他說明了作此書的目的,是相信神仙鬼怪真有,而發明此義。

  《搜神記》書中記錄有民間傳說,也采輯有史傳及早出的志怪書中的材料。

其中頗有價值的是一些古神話和民間傳說,如《三王墓》:

  楚干將莫邪為楚王作劍。

三年乃成。

王怒,欲殺之。

劍有雌雄。

其妻重身當產。

夫語妻曰:「吾為王作劍,三年乃成。

王怒,往必殺我。

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

  『出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

』」於是即將雌劍往見楚王。

王大怒,使相之。

劍有二,一雄一雌,雌來雄不來。

王怒,即殺之。

  莫邪子名赤,比後壯,乃問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

王怒,殺之。

」去時囑我:「語汝子出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

」於是子出戶南望,不見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

即以斧破其背,得劍,日夜思欲報楚王。

  王夢見一兒眉間廣尺。

言欲報仇。

王即購之千金。

兒聞之亡去,入山行歌。

客有逢者,謂:「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將莫邪子也,楚王殺吾父,吾欲報之。

」客曰:「聞王購子頭千金。

將子頭與劍來,為子報之。

」兒曰:「幸甚!」即自刎,兩手捧頭及劍奉之,立僵。

客曰:「不負子也。

」於是屍乃仆。

  客持頭往見楚王,王大喜。

客曰:「此乃勇士頭也,當於湯鑊煮之。

」王如其言煮頭,三日三夕不爛。

頭踔出湯中,躓目大怒。

客曰:「此兒頭不爛,願王自往臨視之,是必爛也。

」王即臨之。

客以劍擬王,王頭隨墮湯中,客亦自擬已頭,頭復墜湯中。

三首俱爛,不可識別。

乃分其湯肉葬之。

故通名三王墓。

今在汝南北宜春縣界。

故事在神秘、詭異的氛圍中描寫血親復仇的過程,表現了人民群眾反對殘暴行為的共同願望和頑強的反抗精神。

魯迅在《故事新編》中對此踵事增華,更渲染出駭目驚心的效果。

又如《韓憑妻》。

  故事對宋康王的殘暴進行了有力的鞭撻,對韓憑夫婦至死不渝的愛情用浪漫的幻想表示了支持和歌頌。

又如《紫玉》,吳王的小女紫玉與書生韓重相戀,私訂終身,吳王不許他們結婚,紫玉悲恨而死。

後來韓重痛哭於墓前,紫玉魂顯,與韓重在墓中結為夫妻。

故事反映了封建制度和禮教摧殘美好婚姻所造成的悲劇,讚揚了堅貞的愛情。

這些故事各以不同的角度曲折地反映了社會現實,是很具社會意義的篇章。

《搜神記》的主要目的是宣揚鬼神真有,多記述神妖鬼怪、巫術、卜筮等,但其中也記有一些不怕鬼、捉鬼、殺鬼的故事,藉此反映了人民對壞人壞事進行鬥爭的正義精神和智慧勇敢的性格。

這些故事都具有好的思想內容和積極意義。

《搜神記》結構比較完整,描寫較為生動,已初具短篇小說的規模,以《李寄斬蛇》為例:

  東越閩中,有庸嶺,高數十里。

其西北隰中,有大蛇,長七八丈,大十餘圍,土俗常懼。

東治都尉及屬城長吏,多有死者。

祭以牛羊,故不得禍。

或與人夢,或下諭巫祝,欲得先啖童女年十三者。

都尉令長並共患之。

然氣厲不息。

共請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養之。

至八月超祭,送蛇穴口。

蛇出,吞齧之。

累年如此,已用九女。

爾時預復募索,未得其女。

將樂縣李誕家,有六女,無男,其小女名寄,應募欲行,父母不聽。

寄曰:「父母無相,惟生六女,無有一男,雖有如無,女無緹縈濟父母之功,既不能供養,徒費衣食,生無所益,不如早死。

賣寄之身,可得少錢,以供父母,豈不善耶?」父母慈憐,終不聽去。

寄自潛行,不可禁止。

  寄乃告請好劍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詣廟中坐。

懷劍,將犬。

先將數石米糍,用蜜耖灌之,已置穴口。

蛇便出,頭大如囷目如二尺鏡。

聞糍香氣,先啖食之。

寄便放犬,犬就齧咋,寄從後蹊斫得數創。

瘡痛急,蛇因踴出,至庭而死。

寄入視穴,得其九女髑髏,悉舉出,咤言曰:「汝曹怯弱,為蛇所食,甚可哀愍。

」於是寄女緩步而歸。

越王聞之,聘寄女為後,拜其父為將樂令。

母及姊皆有賞賜。

自是東治無復妖邪之物。

其歌謠至今存焉。

  這個故事曲折而有懸念,將李寄小姑娘大義凜然的形象、勇敢機智的性格描寫得極其鮮明。

從這篇優秀之作,可略見《搜神記》語言樸素而又敘事生動的總體藝術風格。

  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對後世的小說發展起了推動作用,不管在取材方面,還是在寫作經驗和技巧方面,都為唐傳奇、宋筆記小說、宋元話本、戲曲、明清小說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相關文章 

中國古典小說發展脈絡

小說是以刻畫人物為中心,通過完整的故事情節和具體的環境描寫來反映社會生活的一種文學體裁。《莊子•外物篇》: 「飾小說以干縣令,其於大達亦遠矣」《漢書•藝文志》: 「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