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記》是志怪小說的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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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怪小說起於魏晉,魏時的著作可考者極少。
晉比較有代表性的是《博物志》和《搜神記》,南北朝較著名的是《異苑》、《幽明錄》、《續齊諧記》、《拾遺記》。
這些作品都對後世小說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博物志》10卷,是在《山海經》的系統上發展出來的,屬博物的瑣聞一類。
分述山、水、物產、異人、樂考、異聞、史補等類,涉及的方面很廣,而主要內容為宣揚神仙、方術。
所述大部分為零星瑣碎的雜記,故事很少,而且有些故事是從古書上抄的。
其中的有些故事和傳說被後人引作典故,因而較為有名。
《異苑》l0卷,大致完整,其中的神異鬼怪故事與魏晉志怪內容相近,故事沒有多大新意。
書中所記晉宋名人如陶侃、張華、溫嶠、郭澄之、謝靈運等的異聞,及一些古代傳說,為後世文人和史書取材或引用。
《幽明錄》30卷,其內容有與《列異傳》和《搜神記》等書相似的神怪故事,也有宣傳佛教,和以前的志怪小說中所沒有的攻擊道教方術的內容。
除此之外,也有一部分民間傳說,記載了一些好故事,成為後來流傳頗廣的美麗傳說。
《續齊諧記》l卷,記述神怪之說,頗受到南北朝佛經影響,其中著名的陽羨鵝籠篇,述一書生變法的故事,甚為奇異。
採用了印度《舊雜譬喻經》的情節。
魯迅論道:「魏晉以來,漸澤釋典天竺故事亦流傳世間,文人喜其穎異,於有意或無意中用之,遂蛻化為國有,如晉人荀氏作《靈鬼志》亦記道人入籠子中事,尚雲來自外國,至吳均記,乃為中國之書生。
」(《中國小說史略》)吳均《續齊諧記》雖數量較少,但多有佳作,可謂六朝志怪小說的優秀之作。
《拾遺記》l0卷,所記大多為神話傳說,屬於雜史體志怪小說。
記述古起庖犧,近至東晉,遠至崑崙山。
多言鬼怪,因果報應極少,而敘述人事和社會生活是此書的特點。
文字比較清麗。
《搜神記》是志怪小說的代表作品,成就最高,是流傳至今保存較為完整的一個本子,可以代表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的基本面貌,但今本並非原本面目,而是後人綴輯增益而成。
干寶字令升,新蔡(今河南新蔡縣)人,生卒年不詳。
據《晉書·干寶傳》載,其祖統曾任吳奮武將軍、都亭侯,其父瑩曾任丹陽丞。
干寶少時勤學,博覽群書,以其才器召為著作郎。
後以平杜弢有功,賜關內侯。
中書監王導薦其為史官,以撰國史,於是領國史。
因家貧求補山陰令,遷始安太守。
王導請為司徒右長史,遷散騎常侍。
其所著《晉紀》,自宣帝迄於愍帝53年,共20卷奏之。
其書簡略,直而能婉,可稱良史。
干寶又撰《春秋左氏義外傳》,注《周易》、《周官》共數十篇,及雜文集一併傳於世。
干寶好陰陽術數,撰集古今神祗靈異人物變化之事,成《搜神記》30卷。
《搜神記》今本為四庫總目著錄的20卷本,主要輯錄神仙鬼怪的故事,也有一些沒有故事性的瑣碎記載。
此書頗受《山海經》、《穆天子傳》兩書的影響,如其在《搜神記序》所言:
今之所集,設有承於前者,則非余之罪也。
若使採訪近世之事,苟有虛錯,願與先賢前儒分其譏謗。
及其著述,亦足以發明神道之不巫也。
這裡,他說明了作此書的目的,是相信神仙鬼怪真有,而發明此義。
《搜神記》書中記錄有民間傳說,也采輯有史傳及早出的志怪書中的材料。
其中頗有價值的是一些古神話和民間傳說,如《三王墓》:
楚干將莫邪為楚王作劍。
三年乃成。
王怒,欲殺之。
劍有雌雄。
其妻重身當產。
夫語妻曰:「吾為王作劍,三年乃成。
王怒,往必殺我。
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
『出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
』」於是即將雌劍往見楚王。
王大怒,使相之。
劍有二,一雄一雌,雌來雄不來。
王怒,即殺之。
莫邪子名赤,比後壯,乃問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
王怒,殺之。
」去時囑我:「語汝子出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
」於是子出戶南望,不見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
即以斧破其背,得劍,日夜思欲報楚王。
王夢見一兒眉間廣尺。
言欲報仇。
王即購之千金。
兒聞之亡去,入山行歌。
客有逢者,謂:「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將莫邪子也,楚王殺吾父,吾欲報之。
」客曰:「聞王購子頭千金。
將子頭與劍來,為子報之。
」兒曰:「幸甚!」即自刎,兩手捧頭及劍奉之,立僵。
客曰:「不負子也。
」於是屍乃仆。
客持頭往見楚王,王大喜。
客曰:「此乃勇士頭也,當於湯鑊煮之。
」王如其言煮頭,三日三夕不爛。
頭踔出湯中,躓目大怒。
客曰:「此兒頭不爛,願王自往臨視之,是必爛也。
」王即臨之。
客以劍擬王,王頭隨墮湯中,客亦自擬已頭,頭復墜湯中。
三首俱爛,不可識別。
乃分其湯肉葬之。
故通名三王墓。
今在汝南北宜春縣界。
故事在神秘、詭異的氛圍中描寫血親復仇的過程,表現了人民群眾反對殘暴行為的共同願望和頑強的反抗精神。
魯迅在《故事新編》中對此踵事增華,更渲染出駭目驚心的效果。
又如《韓憑妻》。
故事對宋康王的殘暴進行了有力的鞭撻,對韓憑夫婦至死不渝的愛情用浪漫的幻想表示了支持和歌頌。
又如《紫玉》,吳王的小女紫玉與書生韓重相戀,私訂終身,吳王不許他們結婚,紫玉悲恨而死。
後來韓重痛哭於墓前,紫玉魂顯,與韓重在墓中結為夫妻。
故事反映了封建制度和禮教摧殘美好婚姻所造成的悲劇,讚揚了堅貞的愛情。
這些故事各以不同的角度曲折地反映了社會現實,是很具社會意義的篇章。
《搜神記》的主要目的是宣揚鬼神真有,多記述神妖鬼怪、巫術、卜筮等,但其中也記有一些不怕鬼、捉鬼、殺鬼的故事,藉此反映了人民對壞人壞事進行鬥爭的正義精神和智慧勇敢的性格。
這些故事都具有好的思想內容和積極意義。
《搜神記》結構比較完整,描寫較為生動,已初具短篇小說的規模,以《李寄斬蛇》為例:
東越閩中,有庸嶺,高數十里。
其西北隰中,有大蛇,長七八丈,大十餘圍,土俗常懼。
東治都尉及屬城長吏,多有死者。
祭以牛羊,故不得禍。
或與人夢,或下諭巫祝,欲得先啖童女年十三者。
都尉令長並共患之。
然氣厲不息。
共請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養之。
至八月超祭,送蛇穴口。
蛇出,吞齧之。
累年如此,已用九女。
爾時預復募索,未得其女。
將樂縣李誕家,有六女,無男,其小女名寄,應募欲行,父母不聽。
寄曰:「父母無相,惟生六女,無有一男,雖有如無,女無緹縈濟父母之功,既不能供養,徒費衣食,生無所益,不如早死。
賣寄之身,可得少錢,以供父母,豈不善耶?」父母慈憐,終不聽去。
寄自潛行,不可禁止。
寄乃告請好劍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詣廟中坐。
懷劍,將犬。
先將數石米糍,用蜜耖灌之,已置穴口。
蛇便出,頭大如囷目如二尺鏡。
聞糍香氣,先啖食之。
寄便放犬,犬就齧咋,寄從後蹊斫得數創。
瘡痛急,蛇因踴出,至庭而死。
寄入視穴,得其九女髑髏,悉舉出,咤言曰:「汝曹怯弱,為蛇所食,甚可哀愍。
」於是寄女緩步而歸。
越王聞之,聘寄女為後,拜其父為將樂令。
母及姊皆有賞賜。
自是東治無復妖邪之物。
其歌謠至今存焉。
這個故事曲折而有懸念,將李寄小姑娘大義凜然的形象、勇敢機智的性格描寫得極其鮮明。
從這篇優秀之作,可略見《搜神記》語言樸素而又敘事生動的總體藝術風格。
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對後世的小說發展起了推動作用,不管在取材方面,還是在寫作經驗和技巧方面,都為唐傳奇、宋筆記小說、宋元話本、戲曲、明清小說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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