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俑真的是「郎」嗎?——與劉九生先生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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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秦始皇帝陵近臣侍衛郎官俑與中國古代文明——「兵馬俑」證謬》一文的駁論篇——為什麼兵馬俑不是兵的論據是蒼白無力,空洞乏味,是站不住腳的;其立論篇——秦俑為什麼是「郎」,更是缺乏理論根據,其對郎系統沒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和界定,將衛尉、中尉、太僕、奉常等都認定為「郎」是不正確的。

對於四個俑坑的對應關係及為什麼如此對應,也沒有一個清楚的解釋。

所以,將秦兵俑簡單的定位為郎系統是不恰當的。

對俑坑的性質仍需繼續進行深入的研究。

作者簡介:申茂盛(1965-),男,陝西銅川人,秦俑一號坑第三次發掘考古隊領隊,秦陵博物院考古部副主任,副研究館員,主要從事秦漢考古研究。

自從2009年以來,《唐都學刊》接連發表了幾篇劉九生先生關於秦陵研究的文章(見《唐都學刊》2009年第2期、2011年第2期、2013年第2期相關文章)。

《唐都學刊》還召開兩次高端座談會(見《唐都學刊》2009年第4期、2013年第4期相關報導)。

劉先生更是針對專家們的質疑寫了篇長達幾萬字的文章(見《唐都學刊》2009年第6期)。

一時間搞得是風生水起、沸沸揚揚、很是熱鬧。

對於劉先生的文章,說實話,真的看不懂,也不知道他都說了些什麼。

然而處在秦陵博物院這麼一個單位,又一直從事著所謂的秦陵、秦俑的考古發掘與研究。

其間不斷地有同行、朋友、同學,甚至隔行的人也來詢問關於對劉先生文章的看法,後來,我考慮了很久,還是想寫一些東西,談一談對劉先生文章的認識。

說實話,劉先生的其他兩篇文章到今天我也沒有讀懂,在這裡也就不談了,這裡主要談一下《秦始皇帝陵近臣侍衛郎官俑與中國古代文明——「兵馬俑」證謬》這篇文章。

一、駁論篇——為什麼兵馬俑不是兵

在文章中,劉先生首先對以前關於兵馬俑的種種認識進行了駁論,他提出:

本文考證前說之謬(以前對兵馬俑的認識)有三:非一般軍隊的「兵」,而是侍衛系統的「郎」,謬一;不是「宿衛軍」,而是始皇帝的「郎系統」,謬二;不是「軍陣」的布置,而是「禮儀範式」的呈現,謬三。

我們理解劉先生提出的三條結論,實際上可以歸結為二條:

(一)關於秦俑的性質問題,即秦俑是不是兵的問題

因為,他認為秦俑非一般軍隊的「兵」,也不是「宿衛軍」。

如果我們承認秦的軍隊由一般軍隊的「兵」和「宿衛軍」共同組成,那麼,他否定了這兩部分,實際上也就否認秦俑是兵。

(二)關於秦俑的表現形式,即秦俑不是「軍陣」的布置,而是「禮儀範式」的呈現

對於第一點,關於秦俑的性質,確實有著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幾種說法:第一種,守京城的宿衛軍(又說是「御林軍」)。

[1-2]第二種,象徵秦始皇東巡的衛隊。

[3]第三種,軍隊送葬的俑群。

[4]第四種:表彰統一全國軍功所豎立紀念碑式的「封」。

[5]第五種,中央軍的三種衛軍。

[6]不論諸位先生觀點有再大的分歧,但是有一個基本的共同點就是都沒有否認秦俑屬於軍隊這一性質。

那麼,劉先生否認秦俑是「兵」這一性質或者這一主題,他又是如何論證的呢?

1.對四個俑坑軍事內容的否定

劉先生提出:

一號坑,一個顯而易見的巨大存在是,四面「步兵俑」各有一路面朝外。

即是說,各自面向東、西、南、北而站的「步兵」,將自己的「軍陣主體」從「四面」緊緊地箍住了。

如此「軍陣」,各自怎麼行動,又如何協同?

在這裡,我特別不理解為什麼「各自面向東、西、南、北而站的『步兵』」,將自己的「軍陣主體」從「四面」緊緊地箍住了,軍陣就不能夠行動,也不能夠協同了呢?劉先生並沒有給一個詳細的解釋。

同時,這對於否定一號坑是軍隊這一性質有什麼幫助,劉先生也沒能給個解釋。

對於一號坑的性質,我們看一看《一號坑報告》[7]就會有一個清楚的認識。

其後,袁仲一先生的《秦始皇陵考古發現與研究》更有詳細的歸納,「一號兵馬俑坑現已出土陶俑、陶馬約2 000件,其中戰車22乘,陶馬88匹,各種武士俑1 900餘件。

根據勘探和發掘出土的情況推斷,全坑共有陶俑、陶馬約6 000件,戰車50餘乘,排成一個長184米、寬57米的長方形軍陣。

這個軍陣坐西面東,有前鋒部隊、左右翼衛、後衛及軍陣的主體等四部分組成。

前鋒部隊:位於一號坑的東端長廊內,有步兵俑204件,分作南北向的三列橫隊面東排列,每列有步兵俑68件。

這些俑身高1.75~2米,頭綰圓錐形髮髻,身穿長褥,腰束革帶,手中所持的兵器主要為弓弩,只有11件俑手持戈、矛等長兵。

在三列橫隊的左右兩端各有一個軍吏俑,為前鋒部隊的統帥。

左右翼位部隊:位於一號兵馬俑軍陣的左右兩側(即南、北兩邊)。

每側有步兵俑兩列,內側的一列呈東西向縱對面朝東方,外側的一列呈東西向橫隊面外作一字形排列。

這些俑所持的兵器主要為弓弩,它位於軍陣的兩側以防止敵人從側面襲擊。

後衛部隊:位於一號坑西端的長廊內,有三列呈南北向排列的步兵俑,其內側的兩列面朝東排列,外邊的一列橫對面朝西排列。

這是軍陣的後衛,以防止敵人從背面的襲擊。

軍陣主體部分的部隊:位於上述四面步兵俑環繞的中心部分。

有戰車與步兵相間排列的三十六路縱隊,每隊長178米,計有戰車50餘乘,步兵俑4 000餘件。

從上可見一號兵馬俑坑軍陣排列整齊有序,是四方如繩的方陣。

」此方陣不是戰鬥隊形,亦非行軍隊形,而是戒備森嚴、整裝待發的居陣。

《荀子·議兵》說:「圜居方止」,《韓詩外傳》說:「方居則若磐石之不可拔也」。

它有前有後,有翼衛和後衛,組織嚴密,堅若磐石。

前鋒部隊是輕裝步兵俑,前鋒之後以強大的後續部隊作為陣體,體現了鋒必銳、本必鴻的布陣原則。

《孫臏兵法·勢備》說:無鋒無後,「敢將而進者,不知兵之至也」,「故有鋒有後,相信不動,敵人必走。

」[8]那麼,這些披甲執銳的俑不是兵又是什麼?

二號坑大體可分為四個單元,最小者的面積1 000平方米,最大者2 548平方米。

第三單元東端和第一單元西端的「長廊相鄰,二者間以夯土隔梁相間,隔樑上有門以資相通」。

第四單元東端和第一單元西端的「長廊相鄰,二者間以夯土隔梁相間,隔樑上有門以資相通」。

有「長廊」和「門」,這說明二號坑是一土木結構的建築物而非軍陣。

二號坑是一個分為四個單元、總體平面呈曲尺形的建築物,一看即知,是不爭的事實。

建築物是可以擺沙盤演示,決不可能擺出「以戰車、騎兵和步兵混合編組的大型軍陣」,皆系至為顯明之理。

這裡我就更加的不明白了,九生先生是不是將二號坑的建築結構與俑坑的埋藏內涵混為一談了。

這根本就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種東西。

從俑坑的建築結構上來講:二號俑坑的平面呈曲尺形,坐西面東。

東西長124米(包括門道),南北寬98米(包括門道),距現地表深約5米,面積約6 000平方米。

坑的東邊有四個門道,西邊五個門道,北邊兩個門道,門道均為斜坡形。

二號坑的平面結構大體分為四個單元:

第一單元,位於坑的東端,東西長26.6米,南北寬38米,面積為1 010.8平方米(不含門道)。

它四面環有長廊,中部有四條東西向過洞,過洞與過洞之間以夯土隔梁相隔。

第二單元,位於二號坑的右側,東西長52米,南北寬49米,面積為2 548平方米。

其東西兩端各有一條南北向長廊,中部有八條東西向過洞,過洞與過洞之間以夯土隔梁相隔。

第三單元,位於二號坑的中部,東端和第一單元西端的長廊相鄰,二者間以夯土隔梁相間,隔樑上有門以資相通。

其左右兩邊和二、四單元相鄰。

此部分東西長68米,南北寬16米,面積為1 088平方米。

計有三條東西向的過洞,過洞與過洞之間以夯土隔梁相間,西端有一南北向長廊。

第四單元,位於二號坑的左半部。

東端和第一單元西端的長廊相鄰,二者間以夯土隔梁相間,隔樑上有門以資相通。

此部分東西長50米,南北寬20米,面積為1 000平方米。

計有三條東西向的過洞,過洞與過洞之間以夯土隔梁相間。

以上四個單元密切相連組成一個曲尺形軍陣。

從俑坑的埋藏的內涵來看:二號坑兵馬俑坑軍陣,是由四個小型軍陣有機地組成一體,成為多兵種的曲形陣。

其編列方法如下:

第一個小陣為弓弩步兵組成的方陣,位於二號坑的東北角。

本方陣分為陣心和陣表兩部分。

陣心是由面朝東的八路縱隊組成,每路縱隊有身穿鎧甲的跪射俑20件,八路共160件。

方陣的四旁(名陣表)有立式步兵俑172件,其中多數為立射俑。

在方陣的左后角有一件身穿彩色魚鱗甲、頭戴鶡冠、雙手拄劍的將軍俑,將軍俑的身旁有一件中級軍吏俑。

這兩件俑似為此方陣的統帥。

第二個小陣為戰車組成的方陣,位於二號坑的右側,共有八列戰車,每列有車八乘,共六十四乘戰車組成一個方陣。

車前駕有四匹陶馬,車上共有武士俑三件,其中一件為御手俑,另兩件為甲士(即車左、車右)。

第三個小陣位於二號坑的中部,是由車、步、騎組成的長方陣,計有戰車十九乘,排成三路縱隊,中間的一路有車七乘,左右兩路各有車六乘,在后角的一乘為指揮車。

車前均駕有四匹陶馬,車上有陶俑三件(一名御手、兩名甲士)。

指揮車上有將軍俑、御手俑、車右俑各一件。

每乘戰車後都跟隨有步兵俑。

其中前邊的十四乘車,每乘車後有步兵俑八件;後邊的五乘車有兩乘車每乘後有步兵俑28件。

另三乘車每乘後有步兵俑32件。

此長方陣的末尾是以八騎騎兵俑作為殿軍。

第四個小陣位於二號坑的左側,是個長方形的騎兵陣。

此長方陣計有戰車6乘、騎兵108騎排成11列橫隊。

第一、三兩列是戰車,每列有車三乘,第二列及四至十一列為騎兵,每列有騎兵俑三組,每組四騎,共12騎。

以上四個小陣有機的結合,組成一個呈曲尺形的大型軍陣,名曰曲形陣。

第一個小陣突出於左前方,成為軍陣的前角;第三個小陣的陣尾突出於曲形陣之後,成為軍陣的後犄。

這是一個具有前角後犄的曲形陣。

「這種編列方法,謂之大陣套小陣,大營包小營,陣中有陣,營中有營,可分可合,分則可以單獨作戰,合則渾然成為一體,發揮多兵種混合作戰的威力。

」[8]而九生先生是不是對俑坑內埋葬的內容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呢?我想如果劉先生認真地看了報告中對俑坑內埋葬物的描述,他還會如此簡單地否認二號坑嗎?以此論據來否認二號坑的軍事性質能讓人信服嗎?

這裡有一個小插曲,關於二號坑是不是大型陪葬坑的問題,劉先生認為:

比照之下,二號坑人馬車輛數目還不及一號坑的四分之一。

所謂「大型」有何標準?秦系超級軍事大國自不待言,動輒人馬車輛總數以十萬計;依《六韜·虎韜·軍用》「甲士萬人,強弩六千,戟、楯二千,矛、楯二千,修治攻具砥礪巧手三百人,此舉兵軍用之人數也」。

而「法用」各型戰車總計要604乘。

須知在中國古代,倘不夠一萬一千五百人或一萬人,連一個「軍」都不配稱,整個群俑加起來還不夠一個軍,車馬及其它裝備跟「法用」規定大相逕庭,如此區區人馬怎麼都還能稱得上「大型軍陣?」

那我也就不知道了,面積達6000平方米,埋藏陶俑、馬近2000餘件的陪葬坑不能被稱作「大型」,試問,什麼樣的陪葬坑能被稱作大型陪葬坑?試問劉先生,您見過幾個比這個坑還大的陪葬坑?再說了,坑的大小與坑的性質有關係嗎?

三號坑既然是「指揮部」,卻唯有「武士」戒備森嚴,不見「指揮官」。

這怎麼解釋?三號坑跟一、二號坑一樣都是土木結構,構築方法也一樣。

土木建築物怎麼變成了「幕」?「指揮部」處於軍陣中心位置,而非軍陣之後或之旁。

所謂三號坑似為「指揮部」即「軍幕」或「幕府」之說,顯然只是代表主觀性的判斷。

關於指揮部中不見指揮官,我們是這樣理解的,戰國時期,大規模的征戰,或國君自將,或以太子將,或以相為將,如《史記·秦本紀》:「繆公任好元年,自將伐茅津……(五年)秋,繆公自將伐晉,戰於河曲……十五年,(晉)興兵將攻秦。

繆公發兵,使丕豹將,自往擊之……二十五年,周王使人告難於晉、秦。

秦繆公將兵助晉文公入襄王」。

《史記·張儀列傳》:「儀相秦四歲,立惠王為王。

居一歲,為秦將,取陝。

築上郡塞。

其他國家也是如此,均有自將、太子將和相將的記載,總之,任命將帥是件大事。

如《七國考》卷十一引《未學篇》:「魏制:立大將,君自布席,夫人奉觴,親醮於廟,乃授斧鉞。

自立吳起始也。

」可見立將之制是隆重的,也是慎重的。

《史記·魏世家》記載,魏惠王三十年伐趙:「大興師,使龐涓將,而令太子甲為上將軍。

」足見當時兵權不輕易假人。

秦漢時期,大一統的國家,疆域遼闊,南征北伐非輕而易舉,故御駕親征之事不多了。

每次征戰,都是皇帝親自選派和任命將領,臨時授以兵權,事後就自然取消了,「事訖皆罷」。

實際上是兵無常帥,帥無常兵,或者說沒有常領士兵之將帥。

所以秦漢時期,很少有後世驕兵悍將的現象。

錢文子在《補漢兵志》中說:「非有事不統屬於太尉、諸將軍」,不是有戰事時,軍隊不統屬於太尉,也不統屬於將軍。

看一下《史記·王翦列傳》《史記·蒙恬列傳》,秦始皇對將領的選任,就更加清楚了,皇帝親自選定將帥,一旦任命,就有掌握幾十萬大軍指揮作戰的實權,而皇帝一紙詔書,就立刻失去權威,成為階下囚。

足見將帥的任命,全在皇帝手中。

而且在戰國時,各國調發軍隊都用虎符,虎符由兩半組成,右半個存國君處,左半個交給統兵主將,國君委任將帥調發軍隊時,以國君之一半與主將之一半合符。

《史記·信陵君列傳》載信陵君以虎符奪晉鄙軍北救趙而西卻秦即為一例。

秦國也是如此,調動軍隊以虎符為憑。

秦之兵符,《歷代牌符錄》載有「陽陵虎符」「新郪兵符」「秦甲兵虎符」「秦王命虎符」等拓片,1973年西安附近又出土有「秦杜虎符」。

如《新郪兵符》之文曰:「甲兵之符,右才(在)王,左才(在)新郪。

凡興士被甲,用兵五十人以上,必會王符,乃敢行之。

燔隊史(事)雖母(毋)會符行殹(也)。

」用兵五十人以上就必定要合王符才行,可見兵權之集中。

秦統一之後自然也是如此,如《陽陵兵符》:「甲兵之符,右才(在)皇帝,左才(在)陽陵。

」[9]所以,在俑坑的「指揮部」中見不到「指揮官」是很容易理解的。

幕府,協助將軍處理軍務之員職總稱幕府,亦作莫府。

《史記·李牧列傳》:「市租皆輸入莫府」,《集解》引如淳曰:「將軍征行無常處,所在為治,故言莫府。

莫,大也」。

「崔浩云:古者出征為將帥,軍還則罷,理無常處,一幕帟為府署,故曰幕府。

則莫當作幕字之誤也。

」所謂「幕府」或「軍幕」,就是「指揮部」的另一種稱謂,不能說叫「幕府」或「軍幕」,就一定要在俑坑內搭一個帷帳,那就太機械教條了。

而且,我們在三號坑內也發現有這類遺蹟:「南廊北口、後室東口都有『過梁木』樣的門楣,上裝有帶舌的銅環,用以懸掛帷幕。

同樣,左廂入廊的口部也以帷幕相隔。

」[10]

三號坑的位置,位於模擬的秦軍事活動體系的後左部,與陣營中作戰單元的指揮位置一致。

如一號坑第二個過洞的97號和第十過洞的97號兩將軍俑,均位於車、步、協同,特別是重裝的「長鈹隊」之後的戰車上。

二號坑東端射兵營習戰場的將領,以及車部營中的將俑,也都是安置在那些作戰單位的後左部。

[10]所以「指揮部」一定要處於軍陣中心位置,而非軍陣之後或之旁,並無確鑿的證據。

四號坑,「酈山事大畢」,至遲在「四月,二世還至咸陽」時,酈山工程全部完工了。

接著,「復作阿房」。

「復作」阿房宮的人原本就是「驪山徒」。

章邯帶領原「驪山徒」就從阿房宮工地上出發去攻打周章大軍。

事情的過程就是這樣,「四號坑」未建成云云,乃源於未究明同一群人在不同時間和地點流動所致。

「被迫停工」云云,在近年相繼問世《秦始皇帝陵園考古報告》,日漸浮出水面的驪山園工藝水平及其原貌中得不到支持。

袁仲一《秦代陶文》著錄始皇帝陵出土的「麗山飤官」陶文「封泥二品」。

「麗山飤官,乃驪山寢園的飤官,是主管日常祭祀上食的機構。

近年在始皇陵西側內外城垣之間發現飤官遺址。

此枚封泥的時代只能在秦二世時」。

「酈山事大畢」洵以非虛。

「未建成」的四號坑云云,仍不外只是代表主觀性的判斷。

這就奇怪了,為什麼劉先生對文獻的解讀與眾多的專家學者的解讀不一樣呢?如此多的專家學者都認為秦陵工程是一個沒有完工的半拉子工程,而《史記·秦始皇本紀》說:「(三十五年)乃營作朝宮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隱宮徒刑者七十餘萬人,乃分作阿房宮,或作麗山」。

[11]256這說明修建阿房宮和麗山工程共用七十餘萬人,兩項工程同時在進行。

至二世元年(前209):「先帝為咸陽朝廷小,故營阿房宮。

為室營未就會上崩,罷其作者,復土酈山。

酈山事大畢,今釋阿房宮弗就,則是章先帝舉事過也。

」[11]269「復作阿宮」則是秦始皇死後修陵工程任務緊迫,儘管阿房宮的「室堂未就」,也只能暫時「罷作」,把勞力全部集中起來,將修建阿房宮的人員也調至始皇陵從事覆土工程。

至「酈山事大畢」才又恢復阿房宮的修建。

雖說酈山陵墓已匆匆覆土,但遺留的各項從葬設施和附屬工程還沒有結束,故有《漢書·楚元王傳》所言「驪山之作未成,而周章百萬之師至其下矣。

」[12]故有章邯「酈山徒多,請赦之,授兵以擊」[11]269的事情發生。

可見始皇陵的修建工程,至秦末農民起義軍打到驪山北麓約6公里的戲水河附近時,二世將大批修建陵園的工徒調去打仗,才被迫停工,也確實是一個沒有完工的半拉子工程。

而劉先生為了支持他的論點,可以將基本的歷史史料任意曲解和否定。

而且,劉先生說「麗山飤官」封泥的「時代只能在秦二世時」,又有何根據?

2.以「兵」作「俑」:想像之辭「軍陣」陪葬,違背情理——對兵俑陪葬的否定

九生先生提出:

「俑」的歷史告訴我們,在古代中國,「作」俑須近親、故舊、衛士而非一般人普通人。

「兵馬俑」之「兵」,有沒有作「俑」的身份及可能?答曰:斷無可能。

《禮記·郊特牲》曰:「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

「兵馬俑」說以「兵」作「俑」,根本違背了中國古代死後世界觀,有失「俑」的身份。

所以不僅在驪山園而且在已知的中國古代帝王陵園系統中也不可能得到支持;不僅在奔騰不息的中國古代文明長河中找不到理據,而且根本上完全違背了我們古人世世代代積澱下來的穩定的心理結構或風俗習慣。

黃展岳《中國古代人牲人殉通論》揭示:人俑自人殉發展演變而來;而人殉之例一直可以溯至我們遠古時代高度繁榮的氏族公社或家庭公社時期。

氏族首領、家長及顯貴死後,「往往要殉葬自己的妻或妾,甚至是他自己的子女」。

如果說「人牲是供『食』的,而吃敵人是個古老的傳統,所以用的是俘虜、『仇人』」,那麼,「人殉是供『用(役使)』的,既為『用』就要避仇敵,使近親,所以殉者須『親嫟』,須『故舊』,殉者與被殉者的關係應是二者生前關係的繼續。

」周人接受殷人的人殉習俗大約在殷末。

據考古發掘和文獻記載,東周時人殉現象較為廣泛,「殉人的身份除了近親、臣下和家內僕從以外,還有不少大臣、義士被捲入從死的行列。

有不少將相、姬妾,為了取得國君的寵信,往往用替死或從死相許諾。

主人出於某種需要,不要婢妾或屬下為自己殉死,事先要有囑咐,從死成了東周統治階層最高的品德準則。

春秋中葉以後,人殉制遭到社會上一部分人的反對,出現利用陶俑、木俑隨葬以代替活人殉死,從此以後,人殉現象才有所收斂。

」胡適在《中國人思想中的不朽觀念》早已究明:「『殉』,可以釋為『死者的侍從』或『伴著死者被埋葬的人』。

……這種殺人殉葬的風俗最初很可能是得於一種『獻愛』(Love offering)的風俗,因此將死的人自然會挑選他自己所喜愛的死後夥伴。

」鄭振鐸《作俑篇》更早已告訴人們:人俑系自人殉發展演變而來;「在中國,此風今日還遺留著;不過不用『俑』了。

人死後,其後裔卻用了許多紙紮的房舍、箱籠、舟車、器用乃至紙人,焚化了給死者使用。

不用實物,不用明器,而用易於『焚化』的紙紮之人物,其程度雖有不同,其信仰與作用卻是『一貫』的。

「事死如事生」,當然圖「吉祥如意」。

「兵者兇器,不得已而用之的觀念,深植於包括兵家在內的我國古人心中」。

既要「吉祥」,何以能陪葬象徵殺戮的「兵」?以「俑」為「兵」,顯然違背情理。

中國古代死後世界觀,與古埃及和瑪雅印第安人相近。

這兩大古典文明,各有令人震撼的陵墓工程,卻絕不見也根本不會有一絲一毫軍陣的蹤影。

始皇帝自以為他已經終結了歷史,建立了不獨適用於當下社會,並且放諸將來千萬代以至無窮世代而皆準的「法式」。

他對「天下共苦戰鬥不休」,自有其非凡的體驗。

兵者,兇器也。

始皇帝的理想,就是要「使後無戰攻之患」,「黔首安寧,不用兵革」,在他所能統治的人間世界「興太平」。

廢封建,立郡縣,「收天下兵,聚之咸陽,銷以為鍾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宮中」。

北拒匈奴,南拓五嶺,巡狩山川,立石刻,頌秦德,明德意,無一不是為了建成一個和諧有序,高效率運轉,超穩定的昆蟲式社會。

大規模的「興太平」往往跟他的長生求仙運動交織在一起,同時並進。

對神仙長生的祈求使得他心甘情願,俯首帖耳,任方士欺騙、折磨、愚弄。

始皇帝「自謂真人」,說明他更祈望遠離人世的紛爭,獲享跟天地一樣「久長」的生命。

權勢、宮廷、寶馬香車、美人、鐘鼓,哪一樣不是他的最愛?哪一樣他能捨得?即令死了,他還想都帶走。

唯一不想要而企圖擺脫者,恐怕就是跟「天下之兵」相關的物事。

他豈能在死後世界,建立永恆的軍陣?

但是馬克思曾說:「生前認為最寶貴的物品,都與已死的占有者一起殉葬到墳墓中去,以便他在幽冥中繼續使用。

」[13]在中國古代的墓葬中,隨葬有兵器與軍事有關的器物比比皆是。

我們僅舉幾例略加說明,如河南安陽侯家莊1004號墓道中發現的皮甲,[14]湖南長沙瀏城橋一號墓出土的春秋晚期皮甲,[15]湖南長沙左家公山15號墓出土的皮甲,[16]湖北隨縣城關擂鼓墩一號戰國墓出土的兵器和皮甲[17](對此類材料感興趣的朋友,可參閱楊弘先生《中國古代器論叢》,書中相關材料數以千計)。

用軍俑送葬,在古代是很隆重的葬禮。

《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驃騎將軍(霍去病)自四年軍後三年,元狩六年而卒。

天子悼之,發屬國玄甲軍,陳自長安至茂陵,為冢象祁連山。

」[8]如咸陽楊家灣出土的彩繪陶俑,約有40%的身上披有鎧甲,手持有武器。

[18]徐州獅子山出土的大批武士俑,[19]漢景帝陽陵出土的大批武士俑,[20-22]漢惠帝安陵陪葬墓出土的武士俑等。

[23]《史記·絳侯周勃世家》也載有:「條侯子為父買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

……庸知其盜買縣官器。

」[8]說明此類事物在當時屬於按照制度可以公開進行的官方行為,在當時盡人皆知。

「甲楯五百被」即裝備五百個俑的甲楯——劉先生原話,不知劉先生「何以能陪葬象徵殺戮的兵?以『俑』為『兵』顯然違背情理」的推論從何而來?對於如此多以「兵」陪葬的材料和史實,劉先生又作何解釋?況且《儀禮·既夕禮》:「弓矢之新,沽功。

有弭飾焉,亦張可也。

有柲,設依撻焉。

有,翭矢一乘,骨鏃,短衛。

志矢一乘,軒中,亦短衛。

」說是士埋葬時有兵器隨葬,不知劉先生又作何解釋?眾多楚墓如湖北隨縣曾侯乙墓、湖北荊門包山二號楚墓、江陵望山二號楚墓、江陵鳳凰山8、167、168號漢墓、江陵張家山漢墓、雲夢大墳頭一號漢墓、廣西貴縣羅泊灣漢墓中的遣策所記兵器,[24]劉先生又作何解釋?

3.「宿衛」京城:於史無征——對京城「宿衛軍」的否定

劉先生認為:

所謂「宿衛軍」,乃防守京城之軍隊,然秦都咸陽並無城郭。

秦都咸陽考古工作者經將近20年(1973-1991)的踏查,結論是:「城郭遺址卻一無蹤跡,至今只能以秦都咸陽無城郭建製作罷。

」要給咸陽平添所謂「兵馬俑」,派「宿衛軍」,擺「軍陣」,歷史地理方面的障礙實在太多。

如果說秦都咸陽本有城郭建制,後被渭水擺動沖毀,何以有數量不菲的宮殿群遺址依舊在?秦咸陽故城區現存的33處大、中型建築遺址,大都分布於渭水北岸窯店鎮以北的「原上和原坡」。

難道渭水能擺動到「原上和原坡」,抑或宮城會獨立於都城之外?早在秦昭襄王時,章台宮、興樂宮已崛起於渭水南岸。

秦統一全境後,秦始皇「於渭水南岸今西安市範圍內修建富麗堂皇的信宮、甘泉宮、阿房宮,使跨渭水兩岸的咸陽城宮殿林立,規模空前」。

再要建立「指揮部」即所謂「幕府」或「軍幕」,更是匪夷所思之舉。

若有城郭必有門,那麼,史書所記載的「始皇表河以為秦東門,表汧以為秦西門」;後來又「立石東海上朐界中,以為秦東門」,就實在不可理喻了。

太史公引「賈生推言之」:「秦王之心,自以為關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孫帝王萬世之業也。

……然後以六合為家,崤函為宮」。

距秦未遠,此「推言之」跟始皇帝的「西門」「東門」之舉,聲聲相應,息息相通。

一句話,秦保崤函就可保咸陽安全,所以咸陽不用築城垣。

商鞅及其後學確立了秦國「摶」民即集民力於「農戰」的基本國策,商鞅變法後突現於世的秦,不就是一個氣吞山河咄咄逼人的「攻敵之國」嗎?「強國事兼并,弱國務力守」;「民誠用,不畏強暴。

德明教行,則能以民之有為己用矣」。

所以,《商君書·兵守》宣稱:「守城之道,盛力也。

」一旦發現敵軍進犯,立即治簿傳檄,召「三軍」之眾,根據敵情,分兵抵抗。

「三軍:壯男為一軍;壯女為一軍;男女之老弱者為一軍。

此之謂三軍也」。

採取的是全民皆兵的辦法而非駐兵消極防守。

從後來周章大軍至戲(今臨潼境)與劉邦進咸陽的情況來看,秦都咸陽並無駐軍。

與此相配合,作為對大大小小統治者安全的一種強力保障,《商君書·境內》確立了「短兵」即衛士制度:五百人的帶兵官及其以上,六百石的行政官及其以上,各擁有數目多寡不等的衛士,將帥最高者配給四千人。

《史記·商君列傳》載時人譏商鞅:「君之出也,後車十數,從車載甲,多力而駢脅者為參乘,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車而趨。

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

」《史記·李斯列傳》:「三川守李由告歸咸陽,李斯置酒於家,百官長皆前為壽,門庭連騎以千數。

」《史記·穰侯列傳》:「穰侯出關,輜車千乘有餘。

」《史記·樗里子列傳》:「秦使樗里子以車百乘入周。

」《韓非子·十過》:秦康公送重耳(前620-前609):「革車五百乘,疇騎兩千。

」心凶力弱的胡亥當了皇帝後宣稱:「朕尊萬乘,毋其實,吾欲造千乘之駕,萬乘之屬,充吾號名。

」《淮南子·兵略訓》:「二世皇帝……興萬乘之駕,而作阿房之宮。

」凡此,歷史之通例或可以說明,秦王或始皇帝個人的侍衛郎官及車馬器用,數目必不在少。

《史記·秦始皇本紀》二世元年四月,「盡征其材士五萬人為屯衛咸陽,令教射狗馬禽獸。

當食者多,度不足,下調郡縣轉輸菽粟芻槀,皆令自齎糧食,咸陽三百里內不得食其谷。

用法益刻深」。

這條記載,或被視為秦都咸陽設「宿衛軍」的一項證明。

果真如此,「屯衛咸陽」何必採取如此非常方式?而所以如此者,蓋在趙高的乘龍快婿閻樂時任咸陽令,「咸陽三百里內不得食其谷」自有防止擾民、鞏固「其」地盤的考慮。

再者,二世遵行趙高之毒計,屠殺異己,將父皇郎與郎制及郎系統的人全殺光了,趕緊得調集屬於「其」自己的一班人來。

「令教射狗馬禽獸」,足見其實際上「屯衛」的並非是作為秦都的「咸陽」城而是「咸陽」宮,亦即皇家禁苑之類的首腦機關要害之地。

如同清代皇家之有熱河木蘭圍場,秦人自獸圈。

周曉陸《秦封泥集·序表》:「中國古代帝王有廣設苑囿的傳統……到了秦時,禁苑的建設達到了一個高峰,秦昭王時,已有『五苑』。

……待到秦始皇之時,因為國力強盛,加之嬴政之好大喜功,更『欲大苑囿,東至函谷,西至陳倉』。

……宮苑成為帝王辦公、游畋之地,在秦始皇巡遊之處,均設有禁苑,一些遠離首都的禁苑又有飼馬之功能。

」秦律有《公交車司馬獵律》,作為公交車司馬的一項技能考核,捕獵當在此類常設之地進行。

只能供御用的17座「珍禽異獸坑」以及其飼養人員即囿人亦即14座「跽坐俑坑」,不是在驪山園西內外城垣之間早已「發現」了嗎?近年,原大青銅水禽46件,不是也在驪山園外城垣東北角的K007陪葬坑中重見天日了嗎?據初步研究,K007陪葬坑系「秦始皇帝陵外藏系統的構成部分,其性質屬中央政府或皇宮管理的官署機構」;「陶俑可能……執掌一定的樂器,以音樂來馴化水禽」,為皇帝的靈魂提供娛樂服務。

見諸秦封泥,跟皇家禁苑相關者,至少有22種,即華陽禁印、陽陵禁丞、東苑、東苑丞印、東苑禁丞、杜南苑丞、鼎胡丞苑、上林丞印、宜春禁丞、白水之苑、白水丞苑、具園、康園、鹿圈、左雲夢丞、右雲夢丞、廬山禁丞、平阿禁印、桑林、桑林丞印。

《史記·六國年表》二世元年條:「十一月,為兔園。

」二世大約想以此顯示自己忠實於先輩,正在繼承和發揚秦風。

東施效顰,分明憑權勢胡作非為,發展個人一己特殊需要、利益,秦都咸陽的防衛,二世趙高之流何曾放在眼裡?

秦都咸陽有無外郭城一直爭論不休。

主張有之者認為戰國時期的各國都城都有外郭城,所以秦都咸陽應該有外郭城。

主張沒有外郭城者認為,秦都咸陽根本無外郭城,其根據一是考古工作者迄今未發現有外郭城遺蹟;二是秦都咸陽自秦孝公開始建設起,一直在擴大中,因此不可能用外城郭來限制。

[25-26]對於咸陽城有無城郭並不是我們討論的重點,在此可以不展開。

但是,不管有沒有城郭,在咸陽城駐軍則是毫無疑問的。

袁仲一先生認為,秦始皇時代,中央的衛軍有三種:一是皇帝的侍衛軍,由郎充任,在陛下侍衛、掌守掖門戶及出充車騎,由郎中令統領。

二是宮門屯衛兵,由衛尉統領。

三是京城的屯衛兵,由中尉統領。

[27]王學理先生[28]、熊鐵基先生[9]、曾布川寬先生[6]皆持相同或相近的觀點。

劉先生單憑咸陽城無城郭就否認咸陽城有宿衛軍是否過於輕率。

且劉先生為了強調咸陽城無宿衛軍,所引的《商君書·境內》的「短兵」制度,以「短兵」替代了宿衛軍,然而,我們全面理解《商君書·境內》則為:「其戰也,五人來(束)薄為伍……五人一屯長,百人一將……五百主,短兵五十人,二五百主,將之主,短兵百。

千百之令短兵百人,八百之令短兵八十人,七百之令短兵七十人,六百之令短兵六十人。

國(封)尉,短兵千人。

(大)將,短兵四千人。

戰及死吏,而輕短兵,能一首則優。

」說的是在戰爭中各級軍吏所率領的衛兵。

如果軍吏戰死,衛兵要受刑罰,如果衛兵中有人能夠得到敵人的一員首級,就可免除刑罰。

劉先生將戰爭中軍吏的衛兵與宮城的警衛混為一談了。

4.以「郎」為「兵」:名不副實——對京城「宿衛軍」的否定

群俑身份之為近臣侍衛郎系統,還可以運用更為簡單、直觀的方法,進一步究明。

讓我們從俑本身發現人。

一號坑「前鋒部隊」204件所謂「步兵俑」,身高175~200 cm;二號坑116件「騎士俑」身高180~190 cm;三號坑總計68件大型武士俑和「步兵鎧甲俑」,身高175~190 cm。

恰在近臣侍衛郎官俑的年代範圍之內,距今約2 000~3 000年,青海大通上孫家寨青銅時代卡約人男組的平均身高為166.9 cm;甘肅玉門火燒溝漢代人男組為168.7 cm。

據史料記載,秦代男子身高六尺五寸(150 cm)即為成年,秦始皇帝陵區山任窯址出土的山任人骨平均身高在166.3 cm~171 cm,最低身高157.2 cm,達到了秦人男性成年的身高水平。

他們很可能是被從不同地方召調來修陵的身強力壯的勞工,「平均身高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秦國周圍地區的男性身高狀況」。

「關於中國人一般的高度,見吳金鼎《山東人體質之研究》,1931年版」。

所記錄的全國組,男子身高166 cm。

將這些資料排列起來,無論怎樣比照,群俑之高都大大超過古往今來中國人一般的身高。

他們還有一個人人都可見的「啤酒肚」,髮型也異常講究,「從其所梳的髮髻看,不像是純用發編列而成,似乎用偏諸(即偏帶)裹發而成之」。

「最特別的是一般步兵,髮髻多向上聳而略右(有的或偏左),編結之複雜到不可思議」。

秦制,一般人不得穿「綿履」;軍服需自備;所有俑的衣裳鞋襪制式卻那樣統一,做工講究,色彩絢麗。

凡此,多少說明,他們享受特權,養尊處優,蓋系特別簡選的秦人上層精英。

再讓我們從人本身發現俑。

那是什麼年代?黎民黔首芸芸眾生及普通士卒衣食狀況處在何等水平?答曰:「天下苦秦久矣」;「夫寒者利短褐而飢者甘糟糠,天下之嗷嗷」;「男子疾耕不足於糧餉,女子紡績不足於帷幕;百姓靡弊,孤寡老弱不能相養,道路死者相望」;「當是時,秦禍北構於胡,南掛于越,宿兵無用之地,進而不得退。

行十餘年,丁男被甲,丁女轉輸,苦不聊生,自經於道樹,死者相望」;「又使尉佗逾五嶺攻百越。

尉佗知中國勞極,止王不來,使人上書,求女無夫家者三萬人,以為士卒衣補。

秦皇帝可其萬五千人」;「賦斂重數,百姓任罷,赭衣半道,群盜滿山,使天下之人戴目而視,傾耳而聽」;「秦為無道,殘賊天下。

興萬乘之駕,做阿房之宮,收太半之賦,發閭左之戍,父不寧子,兄不便弟,政苛刑峻,天下熬然若焦,民皆引領而望,傾耳而聽,悲號仰天,叩心而怨上,故陳勝大呼,天下響應。

」比照之下,只要我們能夠顧及那個年代,黎民黔首芸芸眾生以及普通士卒衣食的真實狀況,難道能夠說群俑原型來自於這些人嗎?

用秦俑身高、體型、髮型、服飾等來說明秦俑是享受特權,養尊處優,為特別揀選的秦人上層精英,則更是將藝術品與現實生活的人混為一談,讓人實在難以苟同。

我們心中必須十分清楚,秦俑是一種藝術品,他不能等同於現實生活中的人,因此這樣的論據如何能有說服力呢?

劉先生所舉的例子就是秦朝博士叔孫通為漢家新主奠定的朝儀。

漢七年,長樂宮成,諸侯群臣皆朝十月。

儀:先平明,謁者治禮,引以次入。

殿門、廷中陳車、騎、步卒,衛宮、設兵,張旗志。

傳言「趨」。

殿下郎中俠陛,陛數百人。

功臣、列侯、諸將軍、軍吏以次陳西方,東向。

文官丞相以下陳東方,西向。

大行設九賓,臚傳。

於是皇帝輦出房,百官執職,傳警,引諸侯王以下至吏六百石,以次奉賀。

自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肅敬。

至禮畢……高帝曰:「吾乃今日知為皇帝之貴也。

在這裡我們要思考的是,漢劉邦為什麼要制定新的朝儀?《史記·叔孫通列傳》中說得非常清楚:「漢王已並天下,諸侯共尊為皇帝於定陶,通就其儀號,高帝悉去秦儀法,為簡易。

群臣飲爭功,醉或妄呼,拔劍擊柱,上患之。

……上亦厭之。

」[11]劉邦就是要制定一些朝儀來規範群臣在朝會時的言行舉止。

那麼,朝廷上的禮儀規範怎麼會在陵園內出現呢?既然是朝儀,那麼武將在哪裡,文臣又在哪裡?如果依劉先生所言「殿門、廷中陳車、騎、步卒,衛宮、設兵,張旗志。

殿下郎中俠陛,陛數百人」,這些人員為擔任警戒任務的郎中的話,那他們也是兵啊——負責皇帝安全的警衛部隊,怎麼說秦俑不是兵呢?

所以,九生先生對秦俑為什麼不是兵的論據是蒼白無力,空洞乏味,站不住腳的。

二、立論篇——秦俑為什麼是「郎」

作為一種建制或體制力量,郎系統包含「郎與郎制」,更確切地說至少包含了我們通常所謂「三公九卿」之「九卿」中的奉常、郎中令、衛尉三個系統。

劉先生還說:

原來,與「郎中」「外郎」之相關的名目眾多的「郎」皆緣宮城城垣牆體「內外兩側」的廊房這一基本區分而起。

廊有內外兩側之分,是故郎有郎中(即內廊中郎)和外郎(即外廊中郎)之別。

郎中令系統在宮城城垣牆體內側的廊中,「郎中」是也;衛尉系統在宮城城垣的牆體外側的廊中,「外郎」也。

其他郎如《漢書·百官公卿表上》所列「議郎、中郎、侍郎、郎中」之類,究屬「中」抑或「外」,不妨從宮城牆體內外兩側這一基本區分,去作名實之辨;凡郎,無論任職或隸屬於三公九卿之何系統,無論內與外,無論「郎」和「官」,皆可歸入「郎系統」。

宮牆內外,一體分殊;亦文亦武,兼而有之;五花八門,和而不同。

單以《漢書·百官公卿表上》所列郎中令和衛尉系統「屬官」之眾,差可驚人。

結合古典文獻,要說「考古新發現」極大地開拓、豐富、充實了吾人對郎的知識,自非向壁虛構之論。

劉先生又提及:

四號坑對應祭祀或禮儀場所(四號坑沒有俑,但歸奉常管理),三號坑對應宗廟。

三號坑中的68個俑當對應於秦九卿中的奉常系統及其屬官,二號坑對應宮廄。

掌馬政的是「九卿」中的太僕系統。

一號坑對應宮城即驪山園。

坑中的群俑對應於秦九卿中的衛尉系統。

通篇讀完劉先生的文章我們感到非常困惑,特別讓人迷惑,第一,如果「四號坑對應祭祀或禮儀場所(四號坑沒有俑,但歸奉常管理),三號坑對應宗廟。

三號坑中的68個俑當對應於秦九卿中的奉常系統及其屬官。

二號坑對應宮廄。

掌馬政的是『九卿』中的太僕系統。

一號坑對應宮城即驪山園。

坑中的群俑對應於秦九卿中的衛尉系統」。

那麼,郎中令跑到哪裡去了?你所說的郎中令與誰對應?怎麼通篇都看不到?第二,「郎和郎制」到底是指郎中令及其屬官,還是奉常、郎中令、衛尉三個系統,還是奉常、郎中令、衛尉、太僕等「三公九卿」?劉先生一直沒能給出一個明晰的解釋。

我們認為劉先生首先要做的一篇文章是《秦時期的郎與郎系統》,首先將你理解的郎系統給大家解釋清楚了,得到大家的承認了,你再討論秦俑是不是郎的問題不遲,如果連這個問題都沒有解決,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將怎麼談及秦俑是不是郎?如何進行下一步的解釋?

嚴耕望《秦漢郎吏制度考》:「古代封建時期,貴族之最低級曰『士』,以講習射御為事,入衛國君,外從征伐;庶民不得參與也。

至春秋戰國,封建制度逐漸崩潰,農民軍隊應時興起,士庶之分遂爾漸淆,而『士』之稱亦轉屬讀書人。

方是時,貴族壁壘雖弛,而君主集權轉甚,仍不得無親信之近衛,乃擇大臣子弟入奉宿衛、侍左右,出充車騎、從征伐;以其近居殿閣郎廡,顧蒙『郎』稱。

其性質、地位與出身,蓋猶古代之『士』也。

秦及西漢初葉,郎官宿衛宮闈,給事近署,職任親要一如往昔,而進身又大半由蔭任與貲選兩途,蔭任襲戰國之成規,貲選亦新興貴族(資產階級)之特權,則其性質與戰國之『郎』仍鮮殊異,是亦猶古代之『士』也,故或以『士』稱之。

」[29]

據現有史籍記載,郎官早在春秋之際就出現了。

《韓非子·外儲篇》裡面就提到,齊桓、晉文時,齊、晉兩國就有了「郎中」的設置,劉向《說苑·辯物》里也提到晉平公時有郎中馬章,戰國之際「七雄」幾乎都有「郎中」的設置。

可以說「郎中」是我國古代最早的郎官,也是後來一切諸郎稱謂的本源。

郎中往往與左右連稱,為君主心腹親要之臣,如「郎中不因,則不得近主,故左右為之匿」。

王先慎及解注曰:「郎中為郎居中,則君之左右之人也。

」春秋戰國之際,郎中的主要職能有:近侍左右,參與謀議,執兵宿位,奉命出使,已初具了秦漢郎官的一些基本職能。

到了戰國末期,郎官對當時政治有很大的影響,如公孫衍、李斯等皆已郎入仕而封侯拜相。

隨著秦漢統一封建王朝的建立和皇權的不斷強化,作為皇帝的近臣郎中數量的不斷增加,使郎中內部的分工成為必要與可能,產生了秦及漢初的郎中、中郎和外郎。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秦二世乃行諸大臣及諸公子,以罪過連逮少近官三郎,無得立者。

」關於「三郎」,《史記會注考證》引沈家本注曰:「《漢書·惠帝記》:中郎、郎中滿六歲,爵三級;四歲兩級。

外郎滿六歲兩級。

」又引蘇林注曰:「然則三郎者,中郎、郎中、外郎也。

」可見,秦及漢初的三郎確實是指的郎中、中郎和外郎。

按秦漢的宮省制度,帝王所居可分為宮中、禁中,那麼,郎中給事禁中者為中郎,給事宮中的稱郎中,給事宮外者稱外郎。

中郎上隸中郎將,郎中上隸郎中將,外郎上隸外郎將,郎中令總領三郎將。

[30]郎除了宿守門戶外,還擔負著皇帝的顧問參議、侍從及傳達招待的任務。

郎中令的屬員除了三郎外,還有大夫、議郎、侍郎、謁者僕射等。

《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大夫,掌論議。

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諫大夫,皆無員,多至數十人。

」又《後漢書·百官志》本注曰:「凡大夫、議郎,皆掌顧問應對,無常事,唯詔命所使。

」《後漢書·百官志》本注曰:「凡郎,皆主更直,執戟宿衛諸殿門,出充車騎。

唯議郎不在直中。

」《漢官儀》也說:「議郎十二人,秩比六百石,不屬署,不直事。

」由此看來,議郎與大夫的性質有些相似,不過地位低得多。

《漢書·百官公卿表上》:「謁者,掌賓贊受事,員七十人,秩比六百石,有僕射,秩比千石。

……僕射,秦官,自侍中、尚書、博士、郎皆有。

古者重武官,有主射以督課之,軍屯吏、驅、宰、永巷宮人皆有,取其領事之號。

」謁者的職責是「賓贊」也就是行賓禮時的司儀。

這些人都不是武者的身份,這一點在文獻中也有記載,《史記·儒林列傳》注引衛宏《古文尚書序》:「秦既焚書,恐天下不從所改更法,諸生到者拜為郎,前後七百餘人。

」《史記·叔孫通列傳》:「叔孫通之降漢,從儒生弟子百餘人,然通無所言進,專言諸故群盜壯士進之。

弟子皆竊罵曰:『事先生數歲,幸得從降漢,今不能進臣等,專言大猾,何也?』叔孫通聞之,乃謂曰:『漢王方蒙矢爭天下,諸生寧能斗呼?故先言斬將搴旗之士。

諸生且待我,我不忘矣。

』」在叔孫通幫助劉邦制定完朝儀之後,「叔孫通因進約:『諸弟子儒生隨臣久矣,與臣共為儀,願陛下官之。

』高帝悉以為郎。

」所以,郎的組成人員並不完全是武士,還有相當一部分是文人。

漢代郎選主要蔭任、軍功、貲選等途。

秦漢郎官既是皇帝的侍衛近臣,又是中央和地方各級官吏的主要來源。

故漢董仲舒說「夫長吏多出於郎中、中郎……」。

[11]東漢明帝也說過:「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

」[31]漢代許多著名的執政大臣如張釋之、桑弘羊、霍光、張安世、王吉、何武都是郎官出身,也證明了這一點。

概括而言,「郎」應該具有以下特點:

其一,「郎」為君主心腹親要之臣,君之左右之人,由親信和大臣子弟充任。

其三,郎的組成人員並不完全是武士,還有相當一部分是文人。

其四,郎選主要蔭任、軍功、貲選等途。

其五,郎又是中央和地方各級官吏的主要來源,是後備官員儲備庫。

其六,郎分中郎、郎中和外郎,由郎中令統領。

而衛尉統轄的宮城衛士和中尉所統領的京師屯戍兵都不是「郎」。

宮城衛士由衛尉統領,衛士是離皇帝稍遠的外層衛兵,如《漢舊儀》說:「殿外門署屬衛尉,殿內郎署屬光祿勛。

」《漢書·百官公卿表》說:衛尉「掌宮門衛屯兵」。

《續漢書·百官志》云:衛尉「掌宮門衛,宮中徼循事」。

秦時,「衛士」又稱「衛卒」。

秦王政(始皇)九年四月,「長信侯(嫪)毐作亂而覺,矯王御璽及太后璽,以發縣卒及衛卒、官騎。

」又秦末「趙高將弒二世,詐詔衛士」。

這裡的「衛卒」「衛士」就是指宮城衛士。

當時,宮城守衛森嚴,每個官署都有一定數量的衛士值守。

在秦至西漢前期,當郎衛力量較薄弱的情況下,宮城衛士顯得頗為重要。

衛士通過徵兵來自全國各個郡縣,郎衛則通過特殊途徑,多選自富家子弟,二者來源有別。

而且,熊鐵基先生還認為「作為規定的兵役時間來講,就是正卒一年,戍卒一年」,「如果作為衛士,便不戍邊。

」[9]也就是說,秦代適齡丁男服兵役的時間為兩年,其中一年在郡縣服兵役,接受軍事訓練,一年在中央當衛士或者到邊陲戍邊。

《漢舊儀》和《漢官儀》:「民年二十三,為正一歲,為衛士一歲,為材官、騎士、習射御騎馳戰陣。

」正常情況下,一年期滿後就要更換。

《漢書·武帝紀》:「(建元元年)七月詔曰:衛士轉置送迎二萬人(鄭氏曰:『去故置親,常二萬人。

』),其省萬人。

」《漢書·蓋寬饒傳》:「及歲盡交代,上臨饗罷衛卒,衛卒數千人皆叩頭,自請,願復留共更一年,以報寬饒厚德。

」而郎官是沒有服役年限的。

京師屯戍兵主要負責京師的治安。

如《漢書·百官公卿表》說:中尉「掌徼循京師」。

如淳注曰:「所謂游徼、徼循、禁備盜賊也。

」師古注曰:「徼謂遮繞也。

」又《文獻通考·兵考》也稱:中尉,「掌京師盜賊,按考疑事」。

當時,凡有中尉之跡,幾乎皆載有衛戍、治安、糾察或司法、治獄諸事。

中尉,是保衛京師的部隊首長,京師以內,宮殿外的治安警衛均由中尉負責,他與衛尉相為表里,《後漢書·百官志》注引胡廣曰:「衛尉巡行宮中,則金吾儌於外,相為表里,以擒奸討猾」。

至於奉常、太僕等「三公九卿」,歸屬於郎與郎系統更是聞所未聞。

所以,我們認為劉先生的立論——秦俑為什麼是「郎」?也是論述的非常混亂和不清楚。

另外,誠如兵馬俑確如劉先生所言是「郎」的話,那麼他應該部署在陵園的哪個位置呢?也就是陵園的設計理念是什麼?

秦始皇陵園建築布局的設計思想,歸納起來就是「事死如事生」和「若都邑」。

事死如事生的理念。

從原始社會起人們就產生一種宗教性的觀念,認為人死後靈魂不滅。

靈魂在陰世間要與人在陽世間一樣地生活,因此人生前所擁有的一切,死後也要有。

反映在喪葬制度上便產生了「事死如事生」的理念。

所謂「事死如事生,禮也」(《左傳·哀公十五年》),「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禮記·中庸》)。

這是中國古代對喪事處理的一條重要原則,是古老的傳統觀念。

秦始皇陵園的設計承襲了這一理念。

國君的陵園「若都邑」。

在階級社會裡陵墓的高低、大小及陵園布局,是權力的象徵,地位高低的標誌物。

戰國時代各國的國君為了崇奉自己的威嚴,在陵園的建築上模仿都城的建制。

《呂氏春秋·安死篇》說:「世之為丘壟也,其高大若山,其樹之若林,其設闕庭,為宮室,造賓阼也,若都邑。

」從考古資料來看,戰國時各諸侯國君主的陵園都建有城垣,模仿都城的建制,只是在規模和內涵方面各有差異。

秦始皇陵園的布局和一切設施,都是根據上述理念安排的。

秦始皇陵園像一幅都邑圖,秦始皇周圍的內外兩重城垣,象徵著宮城和外郭城;那高大的封土和封土下的地宮,象徵著生前的皇宮;規模宏偉的寢殿和便殿建築群,以象徵平生的正寢和休息閒宴之處的便殿、別室;陵域內各種各樣的陪葬坑,都是墓主生前所享用和擁有之物的縮影。

總之,把生前的一切都模擬於地下,地下王國是地上王國的再現。

所以如果兵馬俑是「郎」的話,那麼他應該部署在地宮之內或在封土的周圍離秦始皇最近的地方,才能體現「近臣侍衛」這一理念,怎麼會遠在外城之外呢?

三、四個俑坑的對應問題

關於四個俑坑,劉先生在他的文章中都給他們找到了對應物,那麼,對不對呢?下面我們來仔細分析一下。

(一)三號坑

劉先生用了一大段文字來說明三號坑對應宗廟。

《爾雅·釋宮第五》:「室有東西廂曰廟」。

三號坑的平面跟立體結構形狀與此說完全吻合。

宗廟為古人所重,茲事體大。

秦初並天下,始皇帝即宣稱:「寡人以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賴宗廟之靈」。

《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十七年:「作信宮渭南,已更名信宮為極廟,象天極。

自極廟道通酈山,作甘泉前殿。

築甬道,自咸陽屬之。

」《史記·秦始皇本紀》二世皇帝元年:「二世下詔,增始皇寢廟犧牲及山川百祀之禮。

令群臣議尊始皇廟。

群臣皆頓首曰:『古者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雖萬世不軼毀。

今始皇為極廟,四海之內皆獻貢職,增犧牲,禮咸備,毋以加。

』」《史記·李斯列傳》:李斯乃獄中上書二世:「臣為丞相治民,三十餘年矣。

……立社稷,修宗廟,以明主之賢」。

正因為嬴秦家君臣視宗廟即命運,所以賈誼《過秦論》論秦之亡曰:「一夫作難而七廟隳」。

「中國古代……都城的宗廟由夏、商、西周和戰國時代早期以前,位於宮城或宮殿(含宗廟)建築區之中,變為戰國時代中晚期和秦代宗廟位於宮城和都城之外」。

三號坑恰恰坐落在宮城即驪山園東司馬門外,乃時代禮俗變化使然,意味著嬴秦家一統萬世江山「賴宗廟之靈」。

三號坑規格遠高於其它三坑。

四號坑即祭祀或禮儀場所,以及下文將要討論的二號坑和一號坑亦即宮廄和宮城,當然只能服從宗廟,一併被安置在驪山園東司馬門外。

三號坑中的駟馬車當為始皇帝生前所乘之車,即所謂「薦車」。

停駐於此,這也是循禮而行。

《儀禮·既夕禮》:「遷於祖,用軸。

……薦車,直東榮,非輈」。

大意是:依照喪禮,必須先將死者靈柩,用名之為「軸」的車,從殯宮徙於祖廟。

然後,將「薦車」即死者生前乘坐的車拉入庭中。

位置正對著堂東端屋翼的地方,車輈朝北。

薦車系靈魂之車,如此而為,表示著死者的靈魂將要出行。

三號坑共計有68個俑,「出銅殳30件,證明衛士手中所執的兵器主要是銅殳。

殳是一種捶擊性的武器,適於衛體,不適於戰陣。

尤其到春秋戰國時期,弓弩、戈、戟、矛等成為戰爭的利器,殳漸次退居為儀衛性的兵器。

根據文獻記載,殳兵的作用:一是王的先驅執殳為之開道;二是宮廷的衛隊執殳;三是候人執殳立於道旁迎送賓客;四是宮殿衛士執殳擔任警衛;五是王之先驅車向敵軍營壘挑戰時執殳;六是王的侍衛儀仗執殳。

這說明殳是一種儀衛性的兵器,三號俑坑的武士俑是執殳擔任警衛的殳仗隊」。

三號坑中的68個俑當對應於秦九卿中的奉常系統及其屬官。

《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奉常,秦官,掌宗廟禮儀,有丞。

……屬官有太樂、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醫六令丞,又均官、都水兩長丞,又諸廟、寢、園食官令長丞,有廱太宰、太祝令丞,五畤各一尉。

又博士及諸陵縣皆屬焉。

……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員多至數十人。

」見諸秦封泥,跟奉常系統相關者,有「奉常丞印」「祝印」。

那麼,為什麼三號坑對應宗廟?難道僅僅是因為《爾雅·釋宮》:「室有東西廂曰廟」。

三號坑的平面跟立體結構形狀與此說完全吻合,就說三號坑是宗廟。

第一,大家看不來三號坑的平面跟立體結構形狀怎麼能夠與《爾雅》的解釋完全吻合,要說宗廟的結構,現在比較公認的是陽陵的德陽廟,景帝陽陵二號建築遺址即「羅經石」遺址,位於帝陵園東南約400米,平面近方形,邊長約260米,外圍有壕溝環繞。

試掘得知,遺址由中部的中心建築、四角隅的四座曲尺形建築、外圍的四面圍牆、四面圍牆中部的四座門址以及四門連接中心建築的12條道路、四門兩側的16口水井等組成。

遺址規模宏大,布局規整,四面嚴格對稱,形制較為特殊。

此外,遺址中還出土了帶有印文「令」「園令」的殘封泥等。

[32-33]這個建築和秦俑三號坑的形制差異太大了,怎麼三號坑就成了宗廟呢?而且作為宗廟都是地上的建築物,有誰見過地面之下的宗廟?況且,秦代的廟並不位於陵園內,這一點文獻記載已非常明確。

西漢初太上皇、高祖和惠帝廟還都沿襲傳統的習慣設於都城長安之內;從文帝開始,宗廟才移出城外而散處於各自的陵旁,始有陵廟之制。

劉先生是不是將時代提前了,混淆了秦漢的界限?另外,三號坑武士俑到底是執殳擔任警衛的殳仗隊,還是秦九卿的奉常系統及其屬官?劉先生並沒有一個非常肯定的答案,至少我們在文章中看不到,如果是擔任警衛的殳仗隊,那他就不可能是秦九卿的奉常系統及其屬官,兩者只能取其一,不能兩者兼得。

說是三號坑的武士俑執殳擔任警衛,可能劉先生是參考、採納了袁仲一先生的觀點,對此,本人曾有不同的看法,曾寫過一篇論文進行過論述。

認為三號坑出土的殳與考古中所發現的其他殳在形制上差異很大,而且從殳柲的長度、殘高1米左右,殳的直徑2.2~2.3厘米,其出土位置,二十件成一束靠在北壁等,推測所謂的「秦殳」根本就不是長兵器,而是與固定軍幕的軍帳的器具有關。

更為重要的是,在1989-1991年三號坑的清理過程中,本人曾在三號坑第三單元中部的淤泥中親自清理出銅矛一件,更說明了三號坑陶俑所持兵器與其他兩個俑坑一樣,也是戈、矛、戟等實戰性兵器。

[34]所以,三號坑的68個武士俑根本就不是執殳擔任警衛的殳仗軍。

即便三號坑確如劉先生所言,三號坑的俑對應於秦九卿中的奉常系統及其屬官,《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奉常,秦官,掌宗廟禮儀,有丞。

……屬官有太樂、太祝、太宰、太史、太醫六令丞,又均官、都水兩長丞,又諸廟、寢、園食官令長丞,有廱太宰、太祝令丞,五畤各一尉。

又博士諸陵縣皆屬焉。

……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員多至數十人。

」奉常的主要職責,一是主管祭祀社稷、宗廟和朝會、喪葬等禮儀,祭祀時充當主祭人皇帝的助手。

二是主管皇帝的寢廟陵園及其所在的縣,奉常每月要巡視諸帝陵墓一次。

我們在《漢書·百官公卿表》中看到,許多寢廟中發生的事故,太常要論罪甚至免官的,如「蓼侯孔臧為太常,三年,坐南陵橋壞,衣冠道絕免」,「繩侯周平為太常,四年,坐不繕園陵免」。

「俞侯欒賁為太常,坐犧牲不如令免。

」「廣安(阿)侯任越人為太常,坐廟酒酸論。

」「睢陵侯張昌為太常,二年,坐乏祠論。

」「牧丘侯石德為太常,三年,坐廟牲瘦入谷贖論。

」「當塗後魏不害為太常,六年,坐孝文廟風發瓦免。

」「繚陽侯江德為太常,四年,坐廟夜郎飲失火免。

」「弋陽侯任官為太常,四年,坐人盜茂陵園中物免。

」可見,太常重要的工作是管理陵廟。

三是對博士和博士弟子的考核薦舉,都由奉常主持。

奉常又成為培養、拔擢通經學的官吏人才的重要人物。

《後漢書·百官志》:「太常,卿一人,中二千石,掌禮儀祭祀,每祭祀,先奏其禮儀,及行事,常贊天子。

每選試博士,奏其能否。

大射、養老、大喪,皆奏其禮儀。

每月前晦,察行陵廟。

」《漢舊儀》:「漢陵屬三輔,太常一月行。

」[30]可見,奉常及其屬官的職責與武士俑並沒有什麼關係,不知劉先生如何將這兩者能夠聯繫到一起?

(二)四號坑

四號坑對應祭祀或禮儀場所。

秦中樞政治之中心,設有禮官或禮儀官。

《漢書·百官公卿表》:「奉常,秦官,掌宗廟禮儀,有丞。

」《秦會要訂補》:「大行,秦置;主禮儀。

」在儒家祭天禮儀中,「天子祭天地」一直是不容逾越的規定,秦王置若罔聞而只管大行其祭天之禮。

《史記·封禪書》所載秦六畤(西畤、鄜畤、密畤、上畤、下畤和畦畤),即為專門祭「天五帝」而設。

大規模的禮儀盛典當然不可能在建築物內舉行。

《周禮·大宗伯》:「大師之禮,用眾也;大均之禮,恤眾也,大田之禮,簡眾也;大役之禮,任眾也;大封之禮,合眾也。

」這樣的大典,自來都在光天化日之下。

四號坑的平面與立體結構形狀之所以自成一格,空無一物,與其它三個坑大相逕庭,原因即在於此。

針對四號坑的情況,由於沒有發掘,情況不是很清楚,但是,正如前文我們所論述的那樣,秦陵如此多的從葬坑皆埋於地下,唯四號坑特殊乎,既不埋在地下,也不封頂,以實現其光天化日的設想嗎?況且,依其所言,四號坑就算是一個不埋在地下,暴露在光天化日下的建築,那麼,每年的洪水不早把四號坑變成一處澇池了嗎?如何能夠實現在光天化日之下舉行祭祀的設計初衷!

況且,如果四號坑是一個祭祀或禮儀場所,那麼,陵園內的寢便殿又是做什麼用的?通過多年的工作,現在,大家對陵園內的祭祀建築已經有了一個比較清楚的認識:秦始皇帝陵園,在其陵園內城北部西區發現了大規模建築群,南北長692米,東西寬228米。

經過多年的持續工作,對該建築群有了深入的認識,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為大型夯土台基建築,另一類為相對封閉的院落組合。

前者距封土較近,體量較大;後者距封土較遠,單體建築的規模和體量較小。

這種差異反映了其規格和性能的不同。

前者當為正殿,即寢殿;後者為附屬建築,為便殿。

[35]

景帝陽陵的寢園位於景帝陵西南約350米處,東西長300米,南北寬200米,面積60 000平方米。

遺址由夯牆、牆外圍以隍溝組成。

漢陵考古隊發掘了遺址的東南角,面積1 142平方米,發現了建築基址、室內地面和大量的瓦礫堆積。

室內南北向地溝中出土武士俑、騎馬俑、女侍俑、伎樂俑等塑衣式彩繪陶俑164件,馬、牛、羊、狗、豬、虎等動物俑17件,還有井、灶、盆、罐等模擬生活用具、車馬器和銅錢等文物。

[36]

武帝茂陵的寢園位於茂陵陵園外西北部,與陵園相連,其南牆利用了陵園的北牆,西牆與陵園的西牆相連,東牆位於北司馬道西40米處,走向與陵園西端基本平行。

平面呈長方形,四面有夯築垣牆,南北長243米,東西寬154米,遺址內南部偏西位置現存一東西長55米、南北寬43米、高5米的高台建築,這應是寢園內的寢殿遺址。

[37]

宣帝杜陵的寢園位於杜陵陵園外東南部,東西長174米、南北寬120米。

孝宣王皇后的寢園位於其陵園外的西南部,東西長129米、南北寬86米。

目前,西漢帝陵寢經過發掘的只有宣帝杜陵及王皇后的寢園,其形制比較清晰。

寢園四周築有夯土垣牆,園內以寢殿為中心,包括便殿。

從宣帝陵和王皇后陵的兩座寢殿來看,當時均辟四門。

帝陵寢殿南北各置三階,即中階、阼階和賓階,中階應為君主的通道。

杜陵的寢殿南北各有三階,南面三階比北面三階建築結構簡單。

從標高上看,南面高、北面低,整個寢園建築的方向也似乎坐南朝北。

皇后陵寢南面只辟一個門道,北面設兩個門道。

南、北門的大小和形制均有差別,北門比南門複雜、宏偉、壯觀。

[38]

漢代諸侯王墓陵寢目前在已發現的諸侯王墓中,梁孝王陵寢建築遺址經過了考古發掘,是一批比較重要的材料。

永城保安山樑孝王陵寢建築位於保安山一、二墓東側的台地上,實際上位於將一、二號墓及陵寢建築、陪葬墓包圍於其中的陵園偏東部。

寢園建築平面呈長方形,整體南北長110米,東西寬60米;建築遺址包圍於四面園牆之中。

園牆內的建築可分為兩部分:南部為以大型殿址為中心、以院落為輔的建築組合,北部是以堂、排房為主體,輔以其他房屋、庖廚、院落等的建築組合。

[39]

漢代陵寢承秦而來,這是東漢學者的共識。

關於陵寢建築的記載直接見於《漢書·韋玄成傳》,其文曰:「又園中各有寢、便殿。

日祭於寢,月祭於廟,時祭於便殿。

寢,日四上食;廟,歲二十五祠;便殿,歲四祠。

又月一游衣冠。

」《後漢書·明帝紀》注引《漢舊儀》指出祭祀的細節:「諸陵寢皆以晦、望、二十四氣、三伏、杜、臘及四時上飯。

」這些文獻也成為研究秦漢時代陵寢制度的基礎材料。

從這些文獻中可以看出陵寢建築實際上是這些祭祀活動的場所。

那麼陵園內的祭祀活動有哪些呢?就是寢殿——日四上食、廟——歲二十五祠、便殿——四時祭祀。

而畤祭祀的是天地及五帝,其核心是秦人祈求神靈能夠給予他們恩賜和庇佑,是在特定的歷史環境下所形成的獨特的宗教思想。

《史記·封禪書》載「秦襄公既侯,居西垂,自以為主少皞之神,作西畤,祠白帝。

……秦文公東獵汧渭之間,卜居之而吉。

……於是作鄜畤,祭白帝焉。

……秦宣公作密畤於渭南,祭青帝。

……秦靈公作吳陽上畤,祭黃帝;作下畤,祭炎帝。

櫟陽雨金,秦獻公自以為得金瑞,故作畦畤櫟陽而祀白帝。

」畤一般都有固定場所,大都在都城的周圍。

而在陵園內祭祀六畤,從來沒有聽說過,也不知道劉先生會想到這一點。

再況且,即便四號坑就是劉先生所認定的一個祭祀或禮儀場所,那麼,這個場所由誰來管理?活動有誰來主持?依然是秦九卿中的奉常系統及其屬官,如前所述,奉常及其屬官的職責和武士俑並沒有什麼關係,劉先生怎麼能將這兩者能夠聯繫到一起呢?

(三)二號坑

關於二號坑劉先生是這樣論述的:

二號坑對應宮廄。

驪山園西側內外城垣間的大型馬廄坑呈曲尺形,與二號坑的形制完全一致。

秦都咸陽宮殿遺址的平面形狀,其中就有刀把形或曲尺形。

咸陽宮第一、二、三號宮彼此通過廊緊緊相連。

第二號宮為皇帝的朝宮。

「第三號宮殿建築的上層已破壞無存,現存下層……南面東側XYN

F4的西北角設置取暖壁爐1處,應為居室。

北面東側的……XYN

F8有門道。

該室似為負責馬政佐官的活動室。

……南面由東向西XYN

F3、XYN

F2、XYN

F1和XYN

F9四室,其中最大的XYN

F2面積也只有15.38平方米,最小的XYN

H3僅4.26平方米,且均是寬敞的大門。

這似為宮中養馬的馬舍,即咸陽宮的宮廄。

南面東側置有取暖壁爐之大間,似為宮中負責馬政佐官的居室。

」由此可見,馬政在秦中樞政治之中心所占分量之重。

驪山園巨系統馬廄坑,「出土器物中有陶燈18盞,鐵燈一盞,表明當時已對馬實行夜間餵飼。

這是一種符合馬的生理特性的科學餵飼方法,是畜牧技術走向精細化的重要標誌之一」。

在秦,馬的價值至少不比人低。

掌馬政的是「九卿」中的太僕系統。

《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太僕,秦官,掌輿馬,有兩丞。

」見諸秦封泥,與太僕系統相關者,至少有:「宮廄」「宮廄丞印」「中廄」「中廄丞印」「中廄將丞」「中廄馬府」「中廄將馬」「都廄」「左廄丞印」「右廄」「右廄丞印」「小廄丞印」「小廄將馬」「下廄」「下廄丞印」「御廄丞印」「鄒馬丞印」「上家馬丞」「下家馬丞」「家馬」「涇下家馬」。

二號坑中的群俑對應於秦九卿之郎中令系統,前揭曾布川氏《兵馬俑與秦的軍隊》已經辨認。

九生先生這段話大概有三層意思:第一,馬政在秦中樞政治之中心占有重要的分量。

第二,驪山園西側內外城垣間的大型馬廄坑呈曲尺形,與二號坑的形制完全一致,二號坑對應宮廄。

第三,二號坑中的群俑對應於秦九卿之郎中令系統。

關於馬政在秦中樞政治之中心占有重要的分量,是一個比較泛指的東西,我們可以忽略不予考慮。

至於驪山園西側內外城垣間的大型的曲尺形馬廄坑與二號坑的形制完全一致。

二號坑對應宮廄。

我不知道劉先生是如何看得出它們是一樣的,二號坑的形制與驪山園西側內外城垣間的大型馬廄坑完全一致嗎?下面有兩張圖,分別是二號坑與曲尺形馬廄坑的平面圖(圖1),大家認真看一看它們完全一致嗎?反正我看不出,真的看不出!如果一定要我說的話,我就只能說,確實不一樣。

圖1 二號坑平面圖 曲尺形馬廄坑平面圖

曲尺形馬廄坑是秦俑考古隊在1977至1978年於秦始皇陵西側內外城垣間勘探時發現的,該坑的平面呈曲尺形,有東西向和南北方向兩條主隧道及一些側室、甬道、斜坡形門道等部分組成,占地面積約2 375平方米,是一座地下坑道式的土木結構建築。

其東西向隧道東西長117米(西端至東南角),南北寬6.6~8.4米,(長、寬均以生土壙的口部計算,不是以夯土二層台以內的坑道計算,以下有關坑道的長寬數字,均同此。

)距現地表深近5米。

隧道的北側有兩條南北向的通道(由西向東編為一、二號),其南北兩側各有一個耳室。

一號通道位於隧道的西端向東18.4米處,呈不規則的梯形,由斜坡形門道及甬道兩部分組成。

南北通長42.4米,東西寬2~9米。

其中位於最北端的斜坡形門道長30米,寬2~6米;甬道南北長12.4米,寬8.5~9米。

二號通道位於一號通道的東側,二者的間距為16.6米。

其北端殘,原長度不明。

現存部分南北通長30米,東西寬4~9米。

此通道分為前後兩端,前段為斜坡門道,後段為甬道,門道長22米,寬4~7.5米;甬道南北長8米,東西寬9米。

東西向隧道北側的耳室,位於二號通道的東側,二者的間距19米。

平面呈梯形,南北長9.3米,東西寬8~13米。

其東側有一長10米,寬0.7~2米,深0.8~1.3米的便道,便道西端底部與耳室東二層台的上部相接。

隧道南側的耳室,位於隧道南側的中部,距西端約50米。

平面近似方形,南北長3.7米,東西寬約5米。

南北向隧道南北長84米,東西寬9米。

西側中部有一大型耳室,北端呈曲尺形,並有一東西向的門道。

大型耳室的平面呈「凸」字形,東西通長11.5米,其中頂部長3米,寬4米,下部分長8.5米,寬11~15米。

隧道北端的曲尺形部分,由東西向和南北向的兩個長方形區域構成。

東西向長方形區長20米,寬15米,南北向長方形區長25米,寬10米。

其西側的門道,南北長11米,東西寬2.5米。

門道西口的南側有一長方形小耳室,東西長5米,南北寬約1.5米。

為了解坑的內涵,1977年下半年作局部解剖,共開四個試掘方:

T1試掘方,位於東西向隧道北側的耳室部分及隧道的布局。

在距耳室北壁0.3米處的底部,發現用細繩紋磚坯砌築的爐灶台一座,東西長1.4米,南北寬0.9米,高0.63米,寬0.55米。

灶膛的底部有一寬0.23~0.28米的南北向通風道。

灶門在南壁中部,正對著爐灶上部的二層台上有寬20厘米的一段未見棚木遺蹟,爐灶以南的底部有大量的紅燒土及炭塊、炭燼等堆積物。

在東西向隧道的試掘方內,出土馬骨一具,頭北向作趴伏狀。

T2試掘方,位於該坑的東南角,即東西向與南北向兩隧道的交界處。

在南北向的隧道內發現長方盒狀的木槨兩具,二者並連。

每個木槨內有並列的馬骨三具,馬頭朝西作跪臥狀。

馬口的兩側各有一個小銅環,額部有三連的套環1件。

一馬口中有一銅刀,通長26厘米,寬1.6~5.4厘米,刃部較鋒利,尖部稍卷殘。

T3試掘方,位於南北向隧道的中部偏北處,內有長方盒狀左右並列的木槨兩具,槨的大小與T2試掘方的槨相同。

每個槨內有馬骨三具,齊頭西向作跪臥狀。

T4試掘方,位於東西向隧道的第二門道南端的甬道部分及隧道的局部。

東甬道內出土有馬骨,並有陶俑兩件,兩件俑出土時均成碎片。

俑高1.82米,頭頂的右側綰著圓形髮髻,身著長襦,腰束革帶,足穿方口齊口履。

左臂自然下垂,手掌伸張,右臂前屈作持戈、矛等長兵狀,面南站立,面前有馬骨,其身份當為衛士。

西甬道內出土陶俑4件,均已破碎。

俑身高約1.8米,均頭戴長冠,身穿長襦,腰束革帶,足穿方口齊頭履。

雙臂前屈,雙手籠於袖管內,肅然佇立。

東西向隧道內,出土陶俑5件,其高低、服飾、姿態與西甬道出土的俑相同。

根據位於南北向隧道部分的T2、T3試掘方,出土完整的馬骨四組,每組三匹置於一長方盒狀的木槨內,一組組地密集排列。

馬的四肢作跪臥狀,在一匹馬口中發現銅刀一把,說明馬是殺死後埋入的。

另外,在T1、T4試掘方內亦發現東西向隧道內有馬的骨骼,由於試掘面積小,馬是否也是三匹一組裝在長方盒狀的木槨內埋藏的,尚有待於進一步地研究方可明晰。

就目前已知情況,該坑內埋藏的主要是真馬,依據馬骨排列的密度推算,當有馬數百匹,坑的性質為馬廄苑。

在試掘方內共出土大型陶俑11件。

如全面發掘,坑內還有更多的俑出土。

俑分為兩類:一是作持兵器狀的武士俑,一是頭戴長冠的圉人俑。

前者的身份是衛士,職責是負責廄苑的警衛任務。

後者是飼養馬的人員,古代稱為圉人。

秦始皇陵兵馬俑坑出土的陶俑中,下級小吏才戴長冠,而此馬廄坑出土的俑頭戴長冠,說明其身份高於一般飼養馬的僕役,似為下級小吏,地位相當於圉師。

[8]

從坑的形狀和內涵,曲尺形馬廄坑與二號坑是大相逕庭,怎麼劃歸為同一類呢?再者,劉先生對二號坑內的內涵,出土大量的戰車、騎兵、弩兵、步兵,可以完全視而不見嗎?我也不知道他是否認真地讀了二號坑的發掘簡報和報告。

況且,即便是馬廄坑,也是歸太僕掌管。

《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太僕,秦官,掌輿馬,有兩丞。

」太僕的職責,一是主管皇帝車輛、馬匹,皇帝出行時,親自為皇帝駕車。

如《漢書·夏侯嬰傳》:「以嬰為太僕,常奉車。

」師古曰:「為沛公御車」,並且是「自上初起沛,常為太僕從,竟高祖崩。

」以後惠帝、高后、文帝時的太僕都是夏侯嬰,文帝之立,也是夏侯嬰親自駕車迎接的。

太僕另外一個重要職責是主馬政。

太僕的屬官有二丞,還有太廄、未央、家馬三令,車府、路

、騎馬、駿馬四令丞,龍馬、閒駒、橐泉、

、承華五監長、丞等。

除車府主管皇帝乘坐的車輛,其他令丞、監長所管的都是馬政。

可見,太僕主要是管車、馬。

而郎中令管的是「郎」也就是兵,兩者實在是風馬牛不相及,不知劉先生如何將這二者扯到了一起。

至於認為二號坑的群俑對應於秦九卿之郎中令系統,這個觀點是日本學者曾布川寬在上世紀90年代提出來的。

[6]這個觀點正確與否,目前仍有些爭論,但無論如何,它還有些靠譜,至少認為二號坑的俑群是一支軍隊而不是「太僕」及其屬官。

現在的問題是,劉先生最終認為二號坑是郎中令系統呢還是太僕系統呢?兩者只能取其一,你不能既是A同時又是B,也就是說你不能同時跨入兩條河。

所以我們認為,劉先生在此引用曾布川寬的觀點是用來幫助他說明他的觀點呢,還是用來反駁他的觀點呢?我確實看不懂。

(四)一號坑

對一號坑,九生先生是這樣敘述的:

一號坑對應宮城即驪山園。

一號坑的北長廊和南長廊的寬度與驪山園內城垣廊房的寬度相當接近:一號坑南北兩個長廊寬約為1.75米;驪山園內城垣廊房寬度平均值1.45米。

一號坑有九條坑道即所謂「過洞」;周邊即東南西北為廊所環繞。

坑中的群俑對應於秦九卿中的衛尉系統,前揭曾布川氏《兵馬俑與秦的軍隊》已經辨認。

人馬車輛遍布其中,九條坑道即所謂「過洞」實為馳道或直道。

坑周邊即四面環廊中的郎,面朝四方,正是「外郎」,即衛尉系統執掌的寫照。

這跟驪山園內城垣牆體的「內外兩側」各有廊房,衛尉系統在宮城垣的牆體外側的廊中「敬上防非」,若合符契。

《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營國,方九里,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塗九軌。

」意思是說:匠人營建國都,方九里,每旁三門。

國中主幹道有九經九緯,每條道路能並行九輛車。

一號坑的營建顯然從此說點化而來。

東廊中,每列68個俑,共三列,面東排列。

三號坑中總計68個俑,跟一號坑東廊中每列俑數全等。

這不是偶然的巧合。

68人中,如同三號坑那樣,其中四人為車上成員;其餘64人,各依規制,令行禁止,隨侍車前馬後,行禮如儀。

「64」系「8」之倍數,當取義於《周禮·夏官·司馬》:「旅賁氏:掌執戈盾夾王車而趨,左八人,右八人。

車止則持輪。

凡祭祀、會同、賓客,則服而趨。

喪紀,則衰葛執戈盾。

軍旅,則介而趨。

秦俑坑構築法也源自傳統喪葬規制。

《儀禮·既夕禮》:『陳明器於乘車之西。

折,橫覆之。

抗木,橫三,縮二。

加抗席三。

加茵』(「折」,格狀大木架,架在墓壙上。

「抗木」,置於「折」上的大木。

「抗席」,鋪在「折」上的席。

凡此,目的在於承重,使上面的土不至跌落壙里)。

大意是說,明器陳放在乘車的西側。

折,橫向覆壓在墓壙之上,三根橫放,兩根縱放。

上面鋪著三層抗席。

落葬前,墓底要鋪布。

秦始皇帝陵群俑坑構築法與《儀禮·既夕禮》所言一脈相承(圖五)。

所不同者,僅在改鋪布為鋪磚而已。

在這裡,所謂的「過洞」實際上是廊與環廊和馳道或直道。

即令在地下世界,始皇帝近臣侍衛郎系統腳踏之地步履之路,實用性之強、規格之高皆非同尋常。

「羅馬帝國崩潰時,它的道路和工程技術的損失標誌著西方的衰落。

進展的中心轉移到了東方,……中國的化學家、數學家、天文學家和工程師有了突出的進步。

幾個世紀以後,西方還感受到這些成就的衝擊」。

就「道路」而言,中國古代的「中心」地位和「成就」的取得,應歸因於秦人「馳道」之類的遺產。

「秦始皇修長城、治馳道的目的是為了鞏固、加強其封建集權的統治,而由於濫用民力,法令嚴酷,使之反成為引發社會動亂農民大起義的因素之一。

但其規劃修建的全國陸路交通網,卻為後代奠定了良好基礎,有著重要的積極作用」。

李斯曰:「治馳道,興游觀,以見主之得意。

」人的世界通向神的世界。

始皇帝五次巡狩天下山川,無一不循馳道或直道而行。

在這段話里,劉先生有以下幾層意思:一、一號坑對應宮城即驪山園。

二、一號坑的九條坑道即所謂「過洞」實為馳道或直道。

三、坑中的群俑對應於秦九卿中的衛尉系統。

四、東廊中,每列68個俑,共三列,面東排列。

68人中,如同三號坑那樣,其中四人為車上成員;其餘64人,各依規制,令行禁止,隨侍車前馬後,行禮如儀。

五、秦始皇帝陵群俑坑構築法與《儀禮·既夕禮》所言一脈相承。

所不同者,僅在改鋪布為鋪磚而已。

劉先生認為:一號坑對應宮城即驪山園,其理由:一號坑的北長廊和南長廊的寬度與驪山園內城垣廊房的寬度相當接近;一號坑南北兩個長廊寬約為1.75米;驪山園內城垣廊房的寬度接近平均為1.45米。

所以一號坑對應宮城即驪山園,我們知道,一號坑的東西兩端各有寬3.45米的開間,南北兩側有各寬約1.75米的通道,劉先生為什麼單單用南北側的1.75米,而不用東西側的3.45米來說事。

這樣的推論是否過於簡單和粗糙?即便如此,我不知道大家能看出來它們兩者是如何對應的,反正我是看不出來他們能夠對應,真的看不出來,不知道九生先生是如何看出來的?還有,劉先生還提出:一號坑有九條坑道即所謂「過洞」;人馬車輛遍布其中,九條坑道即所謂「過洞」實為馳道或直道。

《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營國,方九里,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塗九軌。

」意思是說:匠人營建國都,方九里,每旁三門。

國中主幹道有九經九緯,每條道路能並行九輛車。

一號坑的營建顯然從此說點化而來。

為什麼一號坑內的九條坑道即所謂「過洞」實為馳道或直道?這兩者是如何掛上鉤,兩者之間有什麼聯繫?他並沒有給大家作出解釋,也不知其結論從何而來。

況且這種建築結構這與秦俑是兵還是郎又有什麼關係?再者,誠如劉先生所言:「坑周邊即四面環廊中的郎,面朝四方,正是『外郎』,即衛尉系統執掌的寫照。

這跟驪山園內城垣牆體的『內外兩側』各有廊房,衛尉系統在宮城垣的牆體外側的廊中『敬上防非』,若合符契。

」那麼,它的主體部分就不應該是「外郎」吧?應該是「中郎」「或郎中」。

那麼,一號坑內面朝兩側的俑才有幾個?才占整個俑坑陶俑的百分之幾?按一號坑11條過洞,其中有9條過洞,每個過洞有俑4個。

另1過洞和11過洞還有2個陶俑,共38個陶俑面東,而面向兩側的陶俑在1過洞和11過洞各1個,才2個陶俑,占總量的1/20。

從主體上看,一號坑應該是由郎中令掌管才合適呀!怎麼一號坑就是即衛尉系統執掌的寫照了呢?又再者,劉先生提出一號坑東廊中,每列68個俑,共三列,面東排列。

三號坑中總計68個俑,跟一號坑東廊中每列俑數全等。

這不是偶然的巧合。

68人中,如同三號坑那樣,其中四人為車上成員;其餘64人,各依規制,令行禁止,隨侍車前馬後,行禮如儀。

「64」系「8」之倍數,當取義於《周禮·夏官·司馬》:「旅賁氏:掌執戈盾夾王車而趨,左八人,右八人。

車止則持輪。

凡祭祀、會同、賓客,則服而趨。

喪紀,則衰葛執戈盾。

軍旅,則介而趨。

」一號坑東端連個車的影子都沒有,不知劉先生如何準確地劃分出來4人為車上成員,其餘64人為車前馬後隨員?沒有任何的解釋,也沒有任何的跡象可供人推斷。

再還有,劉先生認為:「秦俑坑構築法源自傳統喪葬規制。

《儀禮·既夕禮》:『陳明器於乘車之西。

折,橫覆之。

抗木,橫三,縮二。

加抗席三。

加茵。

』(「折」,格狀大木架,架在墓壙上。

「抗木」,置於「折」上的大木。

「抗席」,鋪在「折」上的席。

凡此,目的在於承重,使上面的土不至跌落壙里)。

大意是說,明器陳放在乘車的西側。

折,橫向覆壓在墓壙之上,三根橫放,兩根縱放。

上面鋪著三層抗席。

落葬前,墓底要鋪布。

」劉先生對這段話的理解也不對。

此段話說是靈柩運到祖廟後,在祖廟祭祀時,各種用具的擺放方法:送死之明器陳放在乘車的西邊。

先將「折」橫放於地下。

繼放「抗木」橫的三根,豎的兩根。

然後加三重用葦做成的「抗席」於「抗木」之上。

又加墊棺用的「茵」於抗席之上。

而且《儀禮·既夕禮》中還有:「至於壙……茵先入……藏器於旁,加見。

藏包宵於旁。

加折,卻之,加抗席,覆之,加抗木。

」大意為,柩車行至墓穴……茵先放入墓穴。

置放用器、役器於棺旁,加上棺飾,又置放葦包和宵於棺飾之旁。

繼而加折,正面朝上,加抗席,正面朝上,加抗木。

說明是在埋葬時,各種器物置放的位置和順序。

而劉先生將這與俑坑的構築方法兩者混為一談,實在叫人不可理解。

況且,本篇文章的主旨是討論秦俑是「兵」還是「郎」的問題,不知俑坑的構築方法,對理解說明俑的身份有何幫助,對於理清秦俑是「郎」還是「兵」有什麼幫助?在此橫插這一槓子。

最後,我想以對劉九生先生大作《秦始皇帝陵近臣侍衛郎官俑與中國古代文明——「兵馬俑」證謬》一文的理解和認識作為本篇的結束。

其一,劉先生的駁論篇——為什麼兵馬俑不是兵的論據是蒼白無力、空洞乏味、站不住腳的。

其二,劉先生的立論篇——秦俑為什麼是「郎」,更是缺乏理論根據,他對於「郎」和「郎系統」,並沒有一個清楚的界定。

將「郎系統」看作一個大雜燴,將中尉、衛尉、太僕、奉常及其屬官等都認定為「郎」是錯誤的。

其三,關於三號坑的俑到底是擔任警衛的殳仗隊,還是奉常系統及其屬官?二號坑的俑是太僕系統還是郎中令系統?一號坑的俑為什麼是衛尉系統?四號坑為什麼是祭祀或禮儀場所?等等問題,都沒有給大家一個清楚的解釋。

所以,我認為,劉先生這篇文章仍需繼續推敲和不斷完善。

同樣,我也希望劉先生及各位同仁對我的異議展開討論和批評,以便我們將此問題徹底搞清楚。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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