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稱之大陸地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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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為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行政院得依對等原則, 許可大陸地區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在臺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

前項設立許可事項,以法律定之。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全國法規資料庫本條例第九條之一第二項所稱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指經各有關機關認定依各相關法令所定以具有臺灣地區人民身分為要件所得行使或主張之權利。

第11 條. | 大陆委员会-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或第四条之二第一项经行政院同意之各该主管机关,得依所处理事务之性质及需要,逐案委托前二项规定以外,具有公信力、专业能力及经验之其他具公益性质之 ... | [PDF]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暨施行細則解釋彙編 - 大陸委員會一、編輯緣起. (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是規範兩岸. 間人民往來及處理其他衍生事務所制定之特別立法。

為因應實務. | 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條文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四十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 ...[PDF]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依.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九十. 八年四月十七日陸法字. 第O九八OOO七五O九號函. 之意旨,本條例第七十八. 條所稱人民,包括自然人. 及法人。

三、復參考最高法院八十六. 年度台 ...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次入境日為準。

第 4 條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或定居,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許可,並依規定 ...釋字第710號解釋 - 司法院兩岸條例就強制大陸地區人民出境,未予申辯機會;又就暫予收容,未明定事由及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關係條例)即為規範國家統一前,臺灣 ...圖片全部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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