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權威-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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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江曾指出,社會學意義的教師權威,以三種不同的方式存在:一是地位的權威,二是法定的權威,三是專業的權威。

首先,教師受傳統文化與職業聲望影響,所享有的權威稱為 ... 跳到主要內容 ::: 教師權威-教育百科 詞條檢索 全文檢索 音讀檢索 切換漢語拼音鍵盤 切換注音小鍵盤 關閉 小提醒:請務必輸入聲調做結束 輸入完畢後請點選 音讀檢索 進行搜尋 聲母 韻母 × 上傳圖片 分析結果: 取消 確定 × 錄製聲音  開始錄製  停止錄製 分析結果: 取消 確定 教 師 權 威 字體放大 切換辭典 ToggleDropdown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TeacherAuthority 作者: 張建成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教師權威是教師正式控制或約束學生的「社會權力」與「既成權利」。

因為教師是教育者,學生是受教者,教育者須改變受教者的思想言行與氣質,如果沒有權威,便無法達成上述目的。

教師權威的存在,使教師容易在計畫安排的情境中,將學生的學習與行為導入正軌。

教師權威的存在,也使教師容易成為學生模仿與認同的目標,便於教育工作的進行。

教師權威的存在,更使教師容易處理學生的行為問題,改變學生行為錯失,提高教學效率。

  基於三種理由,我國中小學教師的權威問題,甚受重視:第一,中小學學生人數大量增加,尤其是國民中小學不具選擇性,各類學生都能入學,學生的學習及行為問題相對增加。

教師權威的運用,為處理此類問題所必需;第二,教育年限愈低,學生被動的程度愈深,中小學教師權威的運用,要比大學教師更為明顯;第三,中小學教師專業化的程度,不及大學教師,因此,其權威運用的方式是否適宜,容易成為討論的重點。

  林清江曾指出,社會學意義的教師權威,以三種不同的方式存在:一是地位的權威,二是法定的權威,三是專業的權威。

  首先,教師受傳統文化與職業聲望影響,所享有的權威稱為地位權威。

我國社會對於教師甚為尊崇,教師的思想言行經常被視為表率,使教師很自然地享有地位權威(這種權威接近韋伯(MaxWeber)所稱的傳統權威)。

  其次,教師有其法定的懼威。

教師可強迫要求學生上課、參加學校活動、考試、準備作業、遵守學校規章,對於不遵從指示或規章的學生,可予以處分。

這種法定權威(或韋伯所稱的法理權威)的存在,便於教學工作的進行,使學生一進學校,即受適度的規範。

  最後也最重要的是,教師有其專業的權威。

教師的專業權威是一種建立在專業理論知識之上,並具有明確目的的權威。

教師運用此種權威時,不是重地位或法令,而是重教育目的之達成。

每位教師都有地位的權威,但是地位權威的運用,不一定符合專業的要求。

每位教師也都有法定的權威,但是法定權威的運用,也不一定符合教育的目的。

沒有專業修養的教師,可能濫用或誤用教師的地位權威及法定權威,能夠適度運用專業權威(相當於專家權威)的教師,其地位及法定權威的運用,也較適宜。

教育的專業化,使教師享有更多的專業權威,也使教師地位及法定權威的運用,必須統攝於專業權威之中。

  總之,學校愈大、學生人數愈多、學生成員愈無選擇性,學生的行為問題就愈多,教師權威的運用也就愈重要。

以直接、即時的體罰方式處分學生,徒滋困擾,運用教師的專業權威,始為上策。

教師專業權威的運用,具有以下的功能:第一,客觀分析學生問題,改變學生的行為方式;第二:端正領導學生的方法,提高教學效率;第三,協助改進學校組織與行政,達成學校教育的功能(參見「權力及權威的結構」及「權威」)。

  教師權威是教師正式控制或約束學生的「社會權力」與「既成權利」。

因為教師是教育者,學生是受教者,教育者須改變受教者的思想言行與氣質,如果沒有權威,便無法達成上述目的。

教師權威的存在,使教師容易在計畫安排的情境中,將學生的學習與行為導入正軌。

教師權威的存在,也使教師容易成為學生模仿與認同的目標,便於教育工作的進行。

教師權威的存在,更使教師容易處理學生的行為問題,改變學生行為錯失,提高教學效率。

  基於三種理由,我國中小學教師的權威問題,甚受重視:第一,中小學學生人數大量增加,尤其是國民中小學不具選擇性,各類學生都能入學,學生的學習及行為問題相對增加。

教師權威的運用,為處理此類問題所必需;第二,教育年限愈低,學生被動的程度愈深,中小學教師權威的運用,要比大學教師更為明顯;第三,中小學教師專業化的程度,不及大學教師,因此,其權威運用的方式是否適宜,容易成為討論的重點。

  林清江曾指出,社會學意義的教師權威,以三種不同的方式存在:一是地位的權威,二是法定的權威,三是專業的權威。

  首先,教師受傳統文化與職業聲望影響,所享有的權威稱為地位權威。

我國社會對於教師甚為尊崇,教師的思想言行經常被視為表率,使教師很自然地享有地位權威(這種權威接近韋伯(MaxWeber)所稱的傳統權威)。

  其次,教師有其法定的懼威。

教師可強迫要求學生上課、參加學校活動、考試、準備作業、遵守學校規章,對於不遵從指示或規章的學生,可予以處分。

這種法定權威(或韋伯所稱的法理權威)的存在,便於教學工作的進行,使學生一進學校,即受適度的規範。

  最後也最重要的是,教師有其專業的權威。

教師的專業權威是一種建立在專業理論知識之上,並具有明確目的的權威。

教師運用此種權威時,不是重地位或法令,而是重教育目的之達成。

每位教師都有地位的權威,但是地位權威的運用,不一定符合專業的要求。

每位教師也都有法定的權威,但是法定權威的運用,也不一定符合教育的目的。

沒有專業修養的教師,可能濫用或誤用教師的地位權威及法定權威,能夠適度運用專業權威(相當於專家權威)的教師,其地位及法定權威的運用,也較適宜。

教育的專業化,使教師享有更多的專業權威,也使教師地位及法定權威的運用,必須統攝於專業權威之中。

  總之,學校愈大、學生人數愈多、學生成員愈無選擇性,學生的行為問題就愈多,教師權威的運用也就愈重要。

以直接、即時的體罰方式處分學生,徒滋困擾,運用教師的專業權威,始為上策。

教師專業權威的運用,具有以下的功能:第一,客觀分析學生問題,改變學生的行為方式;第二:端正領導學生的方法,提高教學效率;第三,協助改進學校組織與行政,達成學校教育的功能(參見「權力及權威的結構」及「權威」)。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師權威 授權資訊: 資料採「創用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詞條功能 轉寄詞條 錯誤通報 友善列印 推薦關聯詞 × 轉寄詞條 請輸入您想要寄送的對象Email,如果1人以上,請使用,分隔 取消 送出 × 錯誤通報 請輸入錯誤原因,我們會送相關人士審核,感謝您的參與 取消 送出 × 推薦關聯詞 請推薦與本項詞條之意義相同但名稱有差異的詞條 取消 送出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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