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九十三年台上字第二二一號高週波PVC塑膠熔接機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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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森林,消保法,商品責任,消費,人身損害,財產損害,交易,商品,消保會,第三人,生產,最終消費,產品責任,民法第191條之1,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最高法院93年台上字第2021號判決 ...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學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非核心 DOI文章 首頁臺灣期刊法律月旦法學雜誌200507 (122期) 查看詳細全文 篇名 消保法商品責任上「消費」之意義—最高法院九十三年台上字第二二一號高週波PVC塑膠熔接機判決之研究 作者 詹森林 中文摘要 "消保法商品責任上,「消費」一詞應如何解釋,爭議不斷。

行政及司法實務多以消保會台八十四消保法字第三五一號函為依據,而限縮為「不再用於生產之最終消費」,惟本件九十三年台上字第二二一號判決之第二審法院明白採取不同論點,最高法院似亦贊同。

" 起訖頁 240-249 關鍵詞 消保法、商品責任、消費、人身損害、財產損害、交易、商品、消保會、第三人、生產、最終消費、產品責任、民法第191條之1、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最高法院93年台上字第2021號判決 刊名 月旦法學雜誌   期數 200507 (122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主債權範圍擴充條款之無效與異常—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台上字第二三三六號判決評析 該期刊-下一篇 再論程序法律安定性之終結者?以民事訴訟法第二八八條之疑難為中心—評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一七六四號民事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講座 優惠活動 月旦講座 .講座試聽 .影音商城 .進修課程 元照讀書館 .研討會新訊 月旦知識庫 .數位授權 .個人購點 .單位採購 月旦法律分析庫 月旦醫事法網 月旦會計財稅網 期刊數位服務 .DOI註冊 .電子期刊 .投審系統 .學術不端檢測 社群平台 .FB粉絲團 .元照Youtube 讀者服務 .圖書目錄下載 .購物說明 .團體訂購 關於元照 .元照簡介 .出版/授權合作 .廣告合作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號7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元照出版Allrightsreserved.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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