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金管會對於防疫保單之說明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二) 本年5月15日傳出部分公司以複保險為由婉拒投保,本會當日隨即對外說明防疫險無複保險問題,一經核保完成,保險公司即依約負保險責任。

(三) 疫情 ... ::: 公告資訊 ::: 回首頁 公告資訊 新聞稿 新聞稿 _ FACEBOOK Line Twitter 友善列印 回上頁 金管會對於防疫保單之說明 2022-05-24 有關媒體今日刊載防疫保單金管會應扛責止血之評論,金管會感謝各界之關心指正,惟該篇評論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說明如下: 一、   關於「核保、理賠五大原則姍姍來遲」一節:本會於本(111)年5月23日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之專題報告,係彙整「核保及理賠相關爭議及處理情形」,該等處理情形本會皆於第一時間即對外回應,並無姍姍來遲之情事,包括: (一)   本會於本年4月29日即函請保險公司加派人力儘速辦理核保等事宜。

(二)   本年5月15日傳出部分公司以複保險為由婉拒投保,本會當日隨即對外說明防疫險無複保險問題,一經核保完成,保險公司即依約負保險責任。

(三)   疫情指揮中心於本年5月7日說明數位健康證明載明確診者相關資料並提供驗證機制,本會於隔日即5月8日邀集業者研商據以作為確診理賠證明文件。

(四)   本會於本年5月4日即函請保險公會研訂理賠實質審查指引。

(五)   疫情指揮中心於本年5月16日宣布增列0+7以篩代隔措施,本會於本年5月17日即對外說明,民眾如維持3天居家隔離+4天自主防疫,受有隔離處分且有隔離事實,保險公司應予理賠。

二、   關於「如果保單上就是說『確診即理賠』,業者現在卻要搞出『投藥重症』才理賠,明顯站不住腳」一節:   防疫保單給付內容包括「確診」、「確診住院日額給付」等,媒體評論將兩者混為一談,顯有誤會。

依契約條款之約定,確診住院日額給付應經醫師診斷必須入住醫院且接受診療為前提,配合疫情指揮中心於本年4月8日公布「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考量醫院醫療量能,爰本會協調業者同意原應入住醫院經改為居家照護並接受治療者,得比照一般住院日額給付,並已於4月19日發布新聞稿對外說明。

三、   關於「金管會任由業者推賣防疫保單」一節:   保險商品在銷售前或銷售後之風險控管均有一定之監理要求,且本會保險局在本年初,鑑於疫情變化及風險屬性之改變,已函請保險公司檢討風險控管機制。

防疫保單的初衷,是讓民眾在面對染疫可能造成的支出增加或收入減少時,能多一層保障。

對於風險管理上須檢討改進之處,本會亦將參考各界建議,督導保險公司強化相關機制。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82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19279 更新日期: 2022-05-24 展開/收合 公告資訊 重大政策 重要公告 新聞稿 即時新聞澄清 首長行程 活動記事 更多... 法規資訊 最新法令函釋 法規草案預告 銀行法規資料庫 證期法規資料庫 保險法規資料庫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更多... 統計及出版品 金融業財務及業務資訊揭露與統計 金融市場統計資訊系統 金融展望月刊 兩岸金融 政府出版品專區 更多... 消費者園地 金融消保 金融智慧網 金檢學堂 金融知識宣導專區 防制金融詐騙 消費者資訊 更多... 便民服務 民意信箱 就業資訊 廉政園地 Q&A問答集 申辦案件流程 不實謠言檢舉窗口 更多... 政府資訊公開 對外關係文書 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施政計畫 業務統計 研究報告 預算決算書及會計報告 更多... ::: 隱私權政策宣言 │ 資訊安全政策宣言 │ 本會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無障礙聲明 │ 訂閱電子報 │ 最新電子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版權所有 220232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8樓 金管會電子地圖    電話:(02)8968-0899 傳真:(02)8969-1215 本會駐紐約代表辦事處:1E.42Street,13F,NewYork,NY10017,U.S.A. 聯絡電話:(1-212)317-7326 本會駐倫敦代表辦事處:Level17,99Bishopsgate,LondonEC2M3XD,UnitedKingdom 聯絡電話:(44-20)7628-1501 如您對本會全球資訊網有具體改進建議,麻煩來信告訴我們,謝謝 更新日期:2022-06-14 參訪人數:56485121 回到最上方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