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導論拾穗 - 〔返回講道資料總索引〕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答:①啟示錄,啟示意即揭開帕子之意,就是使本為隱藏的事顯露出來。
本書乃使徒約翰,寫給小亞西亞七個教會的預言書,(啟一4,11),為新約聖經之最後一卷,其內容 ...
〔返回首頁|返回本書目錄〕
啟示錄導論拾穗
【何謂啟示錄?作者是誰?(啟一1-4)】
答:①啟示錄,啟示意即揭開帕子之意,就是使本為隱藏的事顯露出來。
本書乃使徒約翰,寫給小亞西亞七個教會的預言書,(啟一4,11),為新約聖經之最後一卷,其內容要義,就是論到「所看見的事」——基督與其七榮耀(一章),「現在的事」——基督與其七教會(二章至三章),和「將來必成的事」——基督與其國度(四至廿二章)。
約翰從這三大方面,把他在異象中所見耶穌基督的啟示,作實際的敘述和證明出來。
總觀全書所論預言要旨,乃為榮耀基督的再來,教會聖徒的被提,末日神行公義的審判,千年國度的統治,以及最後新天新地的實現,與主來永遠的執掌王權等事。
本書是以基督再來為主要信息,也是全部聖經思想的中心,在全部新約裡,平均每廿七節中就提到一次,可見這事在神的眼中何等的重要,亦為吾人最終的盼望。
②本書原著者為神自己,其開宗明義的宣示,為神賜給耶穌的啟示,差遣天使,曉諭天使,曉諭約翰寫成,並將全書達與七個教會(啟一1-4,11)。
自教會的初期,人人都以這是使徒約翰的著作(其生平,參六十三題3項,及一O四題2項),我們從外證說,如古代教父猶斯丁馬特JustinMartyr(A.D.160-220年)等人,都曾引用本書,並公認為是使徒約翰的著作。
從內證方面說,閱讀本書一1,2,4-9,11,19,及廿二8節各處經文,皆很清楚看出為使徒約翰所著,了無疑義。
③本書約著於主後九十五、六年間,按使徒的遺傳,約翰所見寫本書之異象,是在羅馬豆米仙皇,與主後九十六年被刺之前不久,由歷史的證據,最早的教父們,都同意本書著于豆米仙皇臨終之時,如約翰的高足波利甲Polycarp(A.D.69-156年)的學生愛任紐說:「啟示錄書出現為時不久,乃幾乎與我同時,即近乎豆米仙為皇之末年。
」由此足以印證,本書必定著於主後就是五至九十六年之間。
④本書系寫於拔摩海島(啟一9),該島位於愛琴海,離以弗所約一百三十余華里。
按遺傳說,自彼得保羅離世後,約翰晚年到了以弗所,作了小亞西亞七教會的監督,後被豆米仙皇的迫害,放逐於此拔摩海島,至於他是否在此島時,即將所見異象記錄下來,只可推知。
或有謂約翰於尼祿皇死後回到以弗所,再寫成書;但他所見之異象與所得之啟示,確是在拔摩海島,是毫無疑問的。
⑤本書背景與寫作原因,是因信徒前後遭受了三次的大迫害,如第一次,是尼祿皇Neor的迫害(A.D.64-67年),有許多人被釘十字架,被仍在野獸的窟中,或被包圍在易燃燒的衣物中,活活的慘死,那時尼祿皇卻是在場觀看,沾沾自喜。
保羅和彼得就是在這一詞的逼迫被處了死刑,或許還有其他使徒同遭厄運,惟有約翰碩果僅存。
第二次,是豆米仙皇Domitian(A.D.95-96年)的迫害,約翰被充軍到拔摩海島,同時共有四萬信徒為主殉道,約翰就在那種暗無天日的時期,看見了許多的異象。
第三次,是圖拉真皇Trajan的迫害(A.D.98-117年),要將基督信仰塗抹,這是教會黑暗的時日,不僅逼迫來自外界,教會內部也發生敗壞和背道的象徵,約翰是經歷第一、二次的逼迫,也將進入第三次,在這種情況下受苦的。
他將神的啟示異象完全寫下,為神的道並耶穌基督作見證(啟一2),為要安慰受逼迫患難的信徒,幫助教會在那可怕的日子得以堅立。
⑥本書的次序,乃出於神的安排,創世紀占首位,為全部聖經之結束,前後相映。
創世紀論萬物的起源,多半是由舊約引用而來,在本書共有四O四節中,其中就有二七八節引用舊約各卷,舊約大部分的預言,乃從本書得到解答,應驗新約所論的救恩,亦由本書得到完成與結束。
全部聖經真理,神的旨意救贖計畫,乃由本書成就表彰,為啟示的總結,可見其在聖經中所占的地位,與各卷的關係,是何等的密切而重要。
⑦本書是寫出一切事的結論,與創世紀遙遙相應,顯出耶穌是阿拉法,俄梅戈,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一切都在祂裡面得到更新。
書中最為明顯的,是數目字的應用,及其廣泛而含有它的特殊意義。
例如,數位的靈意——「三」是指神和天上的事。
「四」是指世人和大自然世人的事。
「七」是三加四的總和,指主成就完全的事。
「十二」是神的子民以色列的教會。
「六」是七缺一,為欠缺不全的記號。
「十」是世界列強的記號,如以十角為代表。
數位七的應用——本書的主要部分,是由於達與七教會的七封書信、七印、七號筒、七碗,以及其中的插文解釋所組成的。
此眼、七天使、七頭、七冠冕、七災禍、七山、七王等等,舊約也有許多地方應用七的數字(參出十二15,16,26;利十二2,5,十三4,5,十四7,8;書六4;士十六7,13;王下五10,14;但九25,27)。
聖經是以七日創造的工程而開始,又以一本滿了七字的書而結束,由此可見七在神的眼中,是一個完全美好的數字。
⑧在本書中,除了前面所指應用數字以外,又曾多次提到幾件引人入勝,而且特別注意領受和盼望的重要之事。
例如:
應許七次的福氣——那些念這書上預言和遵守的人有福了(啟一3)。
那些在主裡面死的人有福了(啟十四13)。
儆醒等候主來的人有福了(其十六15)。
凡被請去赴羔羊婚宴的人有福了(啟十九9)。
在頭一次復活中有分的人有福了(啟廿6)。
凡遵守這書上預言的人有福了(啟廿二7)。
那些潔淨自己衣服的人有福了(啟廿二14)。
充滿讚美的詩歌——我們的神,禰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啟四11)。
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尊貴,榮耀,頌贊的(啟五12)。
禰的作為大哉奇哉,萬世之王啊,禰的道途異哉誠哉|(啟十五3)。
哈利路亞,救恩,榮耀,權能,都屬乎我們的神——哈利路亞,因為主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祂(啟十九1,6,7)。
昔在永在神的本性——敬拜那活到永永遠遠的(啟四10)。
主神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四8,一8下)。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戈,我是初,我是終(啟廿一6,廿二13,一8上)。
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一17,18)。
耶穌再來的信息——看哪,祂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祂,連刺祂的人也要看見祂(啟一7)。
總要持守,直等到我來(啟三25)。
我必臨到你那裡如同賊一樣(啟三3)。
我必快來,你要堅持你所有的(啟三11)。
看哪,我來像賊一樣(啟十六15)。
看哪,我必快來(啟廿二7,12,20)。
主耶穌啊,我願你來(啟廿二20)。
主的再來,是本書開頭和末了的話,主也曾說了這些話(太十三42,50,廿四30,51,廿五30,廿六64;路廿一25-28)。
天使和保羅也曾說過(徒一10,11;帖前四16,五2)。
日期近了,主必快來(啟一3,廿二10,12,20),本書是這樣的開始,又是這樣的結束,可見這是信徒等候的目標,最重要的盼望。
——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啟示錄的解釋方法如何?(啟一1,19)】
答:本書乃神聖言中,最為深邃奧妙的一卷,歷來聖經學者,對於啟示錄的解釋,言論紛紜,各有不同的意見,在此擇其四種要點,解法如下:
①以往的解釋——認為啟示錄所記大部分已成過去,已經應驗在教會最早的時期內,即指教會受羅馬帝國尼祿皇帝逼迫的史實,至主對約翰說:「必要快成的事」(啟一1),則認為指在約翰的時代快要完成的事,特別以為十七10節所言之七王,就是羅馬的亞古士督,提庇留,該由,革老丟,尼祿,加爾巴,俄圖這七個皇帝。
以為十三18節所言這獸的數目,「666」,恰等於該撒尼祿一名的希伯來字母之合數,顯然這是指為當時的事;而最後幾章所說的千年國度,與新天新地的出現,則可能屬於將來要來的事實,或是出於一猶太人的一種傳統幻想。
但此說乃是謬解歷史,牽強附會的解釋,毫無憑據。
②歷史的解釋——認為啟示錄,是記載世界及教會的歷史,由使徒時代起,至世界末日止,這一段歷史的預言,以為先有逐步的應驗,然後才有最後完全的應驗,如二、三章的七教會,即代表教會七個時代,直到主的再來,因此書中所記,乃每一時代所將要發生的事,逐步應驗。
但歷史解經家意見參商不一,比方有人以為揭開第六印時候(啟六12-17)指為康士但丁皇帝;又有人以為指是法國的恐怖時代;又有人指為回教的默罕默德;又有人以為由天上墜落的晨辰,指為行善的天使,等等不及備載,這裡的解說,有些是很荒謬的。
③靈意的解釋——認為啟示錄是普通的用寓言,比喻的描寫法,將歷史中的各種大原則描摹出來,其中的預言,並非確指某事,乃只預言到公義和真理終必得勝,從此神的子民,在歷代暗淡,受苦失望的時期中,可以得到激勵和安慰。
至於書中所言,不能按字句實意解說,只能按靈意和象徵,或理想而解,比如數字之一千年(啟廿2-6),並非月曆上之一千年,乃表明無定的長時期。
在這長時期內,那些為真理作見證,為神之道被斬者靈魂,復活作王。
可是這種解法,只是偏向於一種抽象而空洞的理論而已。
④將來的解釋——為預言的解釋(啟一3,廿二7,10,18,19;彼後一20,21),是把異象一切有關的史實,全認為是末日的事,大部分和約翰的時期無涉。
按此解法,達七教會的書信,預言到教會歷史七個相繼的時期,從使徒時代迄主耶穌再來,從四1節到末卷,都是應驗的預言,並且所預言的事,是與主再來有密切的關係,除非上下文明言另有他意,則必按字句的實意,來解釋本書中預言。
所承認書中有許多象徵的話,但仍認為所有的象徵,都是指著將來必有的事實(啟一19下)。
比如兩個見證人,是將來實有的兩個人;日、月、年都是實有的日月年;獸是那反對神,有位格的敵基督者,將來要管轄復興的羅馬帝國。
這種預言的解法,在原則上是較適合的,為吾人所採用者。
——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本書的信息】啟示錄是一切應許和預言的應驗錄。
它承律法、先知、詩篇、福音、書信之後,完成其中的預表和教訓。
它是主耶穌最後賜給祂教會的信息,表明祂自己與祂的教會、祂的以色列、祂的仇敵的關係。
這是一本爭戰的書──基督與敵基督的爭戰,神與撒但的爭戰。
這書表明聖徒們如何與主同心,如何與主同立,以抵擋撒但和牠的軍兵。
將來如此,現今更當如此。
啟示錄結束一切的預言,把將來的程序,擺在我們的面前,叫我們知道,有一日子將到,萬物不再有歎息,信徒不再有苦難,這是何等的合式!就是聖徒們在世所經歷的,也是仰望這一日來到。
――倪柝聲《啟示錄釋義》
【啟示錄的解釋有什麼原則?(啟一5)】
答:在新約聖經中,只有本書是屬於預言書(啟一3,廿二7,10,18,19),其中許多奧理或敬意,甚難領悟,吾人不可任憑私意解說,必須依據一貫性的原則,從神尋求屬靈的智慧,按照正義分解,方不致有所偏誤,而能合乎神的旨意,使人得著正確的領受,在此就論解釋的原則,提出七項如下:
①預言之一貫性——本書在全部聖經一切預言中,深深的紮根,且是一切預言的結束,尤與以西結,但以理,約珥,撒迦利亞諸卷,有密切的關連。
預言是始終如一的整體,所以必須按其一貫性的解釋(彼後一20,21)。
②以經解經之理——聖經中任何章節,都不可斷章取義,牽強附會,乃要以經解經,考查義理,以求精研貫通。
啟示錄書更當如此。
因為是聖經的末卷,與其各卷有重要密切的關係。
③按字句之實意——任何經文字句,除非其前後上下文,明白表示另有其他意思,則必須按字句的實意,來解釋本書中所說的預言。
④論象徵之用意——本書中顯而易見的,有許多比喻與象徵,都有其一定的意思,皆出於聖經之中,毋須於經外或異邦文藉風俗中,另尋任何見解和象徵的意義。
如果某句難以確定為象徵或實意時,則寧可按字句實意之解釋為較妥。
⑤數目表明之奧意——在本書內常以數目表示一種奧意,如最顯明的七數,屢見於全書內,表明完全充足之意。
三數自然是屬神的數目,表示神的三位一體。
四是屬地屬人的數目。
十二是三乘四的積數,表明神人互相的關係。
十是世界列強的記號,如以十角為代表。
其他數目之表意,將隨有關問題中解釋之。
⑥時日之意義——在本書中所記的時日,都要從字句實意而解,比如日、月、年皆指實有的日期,那以一日為一年的解釋預言的,在聖經只有兩處經節,提到「一年頂一日」或「一日頂一年」的說法(民十四34;結四6),似乎證實此點,其他地方並無充足的例子。
至於但以理書中說到七十個七,沒有指七十個七日(但九24-27),並從上下文可見乃七年,所以不能援用。
有人認為論到尼布甲尼撒王所要經過的七期(但四25),必是以一日為一年而解,但這七期即七年,照預言說法,一年只有三百六十天(猶太人一年之日數),用七來乘其積數,即等於二五二O年,再減去尼王登基之年,主前六O六年,則為主後一九一四年,恰為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第一年,如此巧合,仍然不足以為憑。
惟歷史的解釋家,多取用此法;但有關將來必成的事,則無多人引用此解釋法。
⑦名稱之隱意——在古時候的名稱,皆含有意義,尤其是聖經中之名稱,有人以為七教會的地名,含有屬靈的意義,但此解有點牽強,因這些地名,不過是希臘城邑之名。
至於以色列十二支派之名,似乎含有奧意,因其原是在舊約內所故有的。
關於各名稱之隱意,將在有關問題中隨之解釋。
——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啟示錄一字原文何意?此書寫於何時何地?約翰寫這書的背景為何?】
一、“啟示錄”(REVELATION)一名意即“打開神計劃的一本書”,原文名字為APOKALUPSIS,拉丁文及英文亦照此希拉文直譯為APOCAL
YPSE,與REVELATION一字同用。
猶太人也有不少著作用此名稱者,如以諾傳、巴錄(耶利米的書記)的啟示錄、摩西升天記、第四以斯拉記等,猶太人均稱為之為啟示錄。
因此,約翰所寫這本書可稱之為基督的啟示錄。
這本啟示錄的筆法與猶太人的啟示錄叢書相同,即用“兩個時代”的描寫法,一個是現在的痛苦時代,另一個是未來的黃金時代。
猶太人的啟示錄(一般被稱為次經或偽經)是根據這種“兩個時代”的觀念去完成的,作者們勸導讀者忍受目前的痛苦,對於未來黃金時代則寄予無限的盼望,而且相信那時代不久即將來臨。
這種寫法與舊約先知書的預言法不同,先知所預言對目前的情形是悲觀的、厭惡的,對未來的黃金時代是遠在天邊、與目前實際需要是有很遠的距離的。
可是約翰完成這本“啟示錄”之後,猶太人以前所謂啟示錄完全失色,而且被後代基督教注經家給它們一個名稱為APLCRYPHA原意即“神秘作品”,但後來轉意為“難以置信的作品”,亦即所謂“偽經”,該英文字與啟示錄的APOCALYPSE看來似很相近,但意義則大相逞庭了。
二、約翰的啟示錄作於何時,一直是注經家喜歡爭辯的一個問題,認為本書是作于尼羅王時代,即紀元後69年,或作于杜米仙皇時代,即紀元後96年,是兩派人士的不同主張。
1.主張啟示錄是著于尼羅王逼迫教會的時候的人,最大的理由是:彼得是在尼羅王手下倒釘十字架的,保羅也是該時被斬首的,約翰則因為被放在滾油鍋中而不死,所以被放逐到拔摩海島去過孤苦零了的日子。
他們三人,據傳說都是在尼羅王時代為主受苦的,所以有理由相信啟示錄是寫於紀元後69年左右。
而非寫於約翰晚年。
2.根據啟示錄的文筆,可以看得出比約翰福音為先。
一般人均相信約翰福音著於紀元後90年左右,當時耶路撒冷城已被羅馬將軍提多所毀(紀元後70年),約翰福音寫法與前三福音完全不同,是因為前三福音早已流傳在各地教會中,約翰不願重覆前三福音所記載的耶穌生平,所以獨出心裁,而且用較深的筆法發揮神學思想和只記載耶穌的八大神跡。
約翰的啟示錄的筆法不如約翰福音的老練,是很明顯的,約翰寫福音書是在以弗所傳道廿餘年之後,經常用希拉文講道及寫作,所以希拉文較熟練。
但啟示錄本身時常帶有希伯來文的語氣,有時上下的文法不相連接,既然約翰福音是寫於約翰的晚年,則啟示錄一書早于約翰福音是很可能的。
3.約翰寫啟示錄時,聖殿似乎仍然存在,由本書第十一章所說,神把一根葦子賜給約翰,叫他去量耶路撒冷的聖殿,似乎當時耶路撒冷及聖殿仍未被毀,即在紀元後70年以前。
如果啟示錄是寫在紀元後96年的話,則第十一章的話便不適合當時的情形。
4.再按本書十三章18節所題,“六百六十六”的謎語,依照希伯來文字母代表數目字去猜度尼羅王的名字,剛好是666(參閱原文解經第四集及本書十三章的對此有詳盡解釋)。
所以我們可以相信約翰既然以666來暗暗指尼羅王對信徒的逼迫,當時尼羅王還在生,則本書著于尼羅王時代,是很可能的了。
三、但是主張啟示錄是著于杜米仙皇時代的解經家則有更多更佳的理由。
1.最大的理由是約翰的徒孫愛理紐(IRENAEUS)是約翰高足波立甲的學生,他自己作見證說;約翰的啟示錄是在杜米仙皇末年問世,是靠近我們的時代,杜米仙是在紀元後96年被刺的。
所以約翰的啟示錄不能早於紀元後96年。
2.教父耶柔米說:在尼羅皇逼迫基督徒之後十四年,約翰被充軍到拔摩海島,在該處完成啟示錄一書。
後來“尼爾窪”(NERVA)登位為皇(紀元後96年至98年),才把約翰釋放,返回以弗所,這就表示約翰寫啟示錄是在69年之後96年之前。
3.教父猶西比烏(EUSEBIUS紀元後266-340年)說:使徒約翰在杜米仙皇去世後,由被充軍的海島返回原處,將神的啟示向眾教會宣佈。
這表示他寫啟示錄可能是返回以弗所之後,整理他在拔摩海島所見異象的草稿,然後正式問世。
顯然那是在紀元後96年之後的事。
4.第三世紀末葉的注經家維多利努(VICTORINUS)在他的啟示錄注釋中如此說:約翰在拔摩海島看見這些異像,是在杜米仙皇帝罰他到礦山中做工的時候。
當他獲釋放之後,回到以弗所,便把神的啟示向人宣佈了。
5.由本書的內容,亦可看出本書是寫于杜米仙統治羅馬帝國的時期。
羅馬政府最初不明白基督教與猶太教有何分別。
所以不干涉該兩教徒的爭執,但對於羅馬公民受到任何人侮辱時,一定加以保護。
任何一位羅馬公民,受到任何人的侮辱時,一定獲得政府保護。
保羅是一位羅馬公民,所以保羅傳道初期,享受到這種帝國保護的利益。
可是保羅傳道末期,羅馬帝國已開始提倡“崇拜該撒為神”的新主義。
於是保羅和其他使徒便開始受注意和逼迫,因為這些基督徒不肯崇拜該撒為神之故。
羅馬帝國政府下令各地方人民,每年一次要到政府公署去焚香,並且宣稱“該撒是主”。
這種政治行動引起基督徒強有力的反對,因為基督徒只稱耶穌為主。
於是各地基督徒開始受政府逼迫。
這種崇拜該撒為神的政府政策在杜米仙皇帝時提倡最力,也就是基督徒受逼迫最厲害的時代了。
啟示錄一書中曾提及崇拜獸的異像(從十三章開始),可能暗指此種崇拜該撒的事而言。
因此當時的人相信那666數字是暗指該撒,因為那是獸的數目(十三18)。
當時的基督徒在受審訊的時候,執政者便問他們:“你要該撒還是要基督”(CAESARORCHRIST)?約翰著寫此啟示錄便是鼓勵當時的基督徒要剛強壯膽,寧可為主犧牲,不可拜獸。
在本書二章十節有主安慰及勉勵信徒的話說:“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
……你們必受患難十日,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
”所謂“受患難十日”,即指羅馬政府對基督教會信徒的十次大逼迫而言,約翰寫此書的目的便是針對當時的政府逼迫,寫出基督未來得勝及為萬王之王的盼望,使信徒在受逼迫時甘願犧牲。
──蘇佐揚《聖經難題》
【啟示錄一書所載是已過去的歷史,抑未來的預言?解釋啟示錄有那幾種不同的方法?】
啟示錄一章一節說:“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神賜給他,叫他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眾僕人。
”根據這一節聖經,很明顯地,啟示錄是記載“未來的事”,不是當時的事,可是這節聖經也有不同的解釋,所以歷代解經家對於啟示錄便有最少的四派的看法:
一、已往的解釋;這一派人士謂啟示錄所載皆為第一二世紀教會遭受羅馬帝國的逼迫的史實,其中大部分均已成為過去,因為主對約翰所說的話是說:“必要快成的事”,意即在約翰的時候快要完成的,所以啟示錄所載各種苦難,實為第一、二甚至五世紀初期的事實寫照,特別是有關666那數字的猜測,人人都很容易明白是用希伯來字計算“該撒尼羅”一名的數目,顯然這是當時代的事。
至於十三章所說七頭十角的怪獸,其實就是羅馬的七個皇帝,即亞古士督、提庇留、加力古拉、革老丟、尼羅、加爾巴及俄圖等。
但是最後幾年所說的千年與新天新地則可能屬將來要來的事實,或是猶太人傳統的幻想而已。
二、歷史的解釋:這一派人士謂啟示錄是一部“教會史”,由使徒時代起至世界末日。
第二、三章的七教會,即代表教會七個時期,直到主再來。
因此,啟示錄所記乃每一時代所將要發生的事、逐步應驗。
但,這一派解經家的意見分歧,因為當世界上有一件事發生時,他們便引證啟示錄某章某段某節說,該事已應驗在此處經文了。
但是這種引證,有時是謊謬的。
比方,揭開第六印的時候(啟六12-17),世上有非常恐怖的事情發生,這一派解經家,便認為是指君士坦丁皇信了基督而言,有人指回教的穆罕默德興起,又有人指法國的恐怖時代,意見不題到第一至第四節的四匹馬的時候,則意見洋洋大觀,可笑亦複可憫。
又題到三年半、四十二個月或一千二百六十天的時候。
又因為但以理書第七十個七的末一個七,是指用七乘360(猶太人一年之日數),等於2520,即2520年,減去猶太人被擄之年,即紀元前606年,剛巧等於1914年,亦即第一次世界大戰第一年了。
如此恰巧真是計算得太辛苦了。
三、靈意解釋:這一派人士,認為啟示錄是一本“安慰的作品”,純粹是要安慰教會初期受苦的信徒而寫。
書中一切,均屬寓言、比喻的描寫法,列出歷史中的各種原則,表示苦難是暫時的,真理與公義終必得勝。
書中的數目字亦不能按字面解釋,比方,一千年(啟二十章)並非日曆上的一千年,乃是一個長時期。
當福音傳遍天下後,人人均信耶穌,在歷史上將有一個長時期,讓每一個人可以享受快樂而已。
可是這種解釋法給予信徒過於抽象不實際的指示,不合神昭示約翰和他眾僕人的最高目的,因為主說:這些是必要快成的“事”,不是一種空洞的理論。
四、預言的解釋(將來的解釋),這是正統神學人士的解釋,根據啟示錄一章19節的話,啟示錄的內容分作三部分,即:
①所看見的事,
②現在的事,
③將來必成的事。
所看見的事,即啟示錄一章,約翰看見上主的威榮。
現在的事,即約翰在世時的眾教會情形及主再來前的各地教會情形所通用的一些原則。
將來必成的事,即主耶穌再來時要發生的事,而且是指教會被提到空中後,地上將要發生的大事。
這種“預言解釋法”在原則上是很合理的,但對於主耶穌再來時地上所要發生的事,約翰既是看見許多“異象”,則現在不論用什麼方法去解釋,都有困難。
因為本書並非用一種筆法去完成的,有隱喻,有明言,有神秘的數字,有難明的天上景象,有避諱的暗示。
根據申命記廿九章29節所指示的原則:
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的神,
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
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我們有本份去明白啟示錄對未來要發生的事所包含的教訓,予以注意及遵守,但過度的解釋未來預言,自以為一定“這樣”解釋才對,便有走入異端的危險了。
除神以外,啟示錄第四章到廿二章的一切異象真相,無人能完全明白。
──蘇佐揚《聖經難題》
【{\Section:TopicID=325}啟示錄的目的】啟示錄是主耶穌基督的啟示。
這裡有一卷書不僅指明將來的事,也指明耶穌基督的人位。
許多人為
延伸文章資訊
- 1啟示錄註釋 - 永恆與當代
里昂的主教愛任紐(西元200年)說「主所愛的使徒約翰」是啟示錄的作者。 ... 另外,啟示錄內容的性質與約翰福音大不同,寫作風格不同乃理所當然,況且在啟示錄裡頭也有 ...
- 2啟示錄簡介
據啟1:4,可知《啟示錄》是一封寫信當時教會的信。信的來源於1:1~3交代了:是神把啟示賜耶穌,耶穌就差派天使把內容 ...
- 3聖經問題總解一.何謂啟示錄?作者是誰?(啟一1~4) - Glory Press
本書乃使徒約翰,寫給小亞西亞七個教會的預言書,(啟一4,11),為新約聖經之最後一卷,其內容要義,依據啟一19節的鑰節,而將本書分為自然的三件大事,就是論到「所看見的 ...
- 4啟示錄——有什麼含意? | 聖經問答 - JW.ORG
怎樣才能了解啟示錄的內容? · 「啟示錄」的含意是正面的,不會讓事奉上帝的人感到害怕。 · 啟示錄有很多地方都含有「象徵」的意義,不可以按字面意思來理解。 · 關於啟示錄提 ...
- 5啟示錄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