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大學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清水江文書整理與研究」工 作 簡 報 要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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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大學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清水江文書整理與研究」工 作 簡 報

要 目

從周邊解釋傳統中國

——《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序

民間契約文書與鄉土中國社會

——以清水江流域天柱文書為中心的研究(序一、序二)

在鄉土中國發現歷史

——《天柱文書》出版的意義與啟示

「貴州大學清水江學研究中心」揭牌儀式暨學術研討會

力戒十弊論

目 錄

從周邊解釋傳統中國

——《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序………………………………………張新民

民間契約文書與鄉土中國社會

——以清水江流域天柱文書為中心的研究序(一) ………………………張新民

民間契約文書與鄉土中國社會

——以清水江流域天柱文書為中心的研究序(二) ………………………朱蔭貴

在鄉土中國發現歷史

——《天柱文書》出版的意義與啟示 ……………………………………府建明

一份期刊專欄與一門新學術的誕生

——讀《貴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清水江學研究」專欄 ……林 芊

《凸洞三村:清至民國一個侗族山鄉的經濟與社會

——清水江天柱文書研究》內容簡介……………………………………本報編輯

區域社會經濟史研究的新創穫

——清水江文書與中國地方社會國際學術研討會綜述 …………………張新民

「貴州大學清水江學研究中心」揭牌儀式暨學術研討會………………張潔 黃艷

勉作清水江學之預流者

——黔蘇兩地學者清水江文書整理研究學術座談會實錄………朱永強 張軍興

力戒十弊論 ……………………………………………………………………張新民

豈是文獻不足征?

——貴州民族文獻綜論 …………………………………………………羅正副

天柱宗族文化調查

——以地良村、三門塘村為中心 ………………………………………林東傑

張新民

《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一書,乃是清水江文書與中國地方社會國際學術研討會的論文彙編成果。

有計劃、有步驟地系統整理和出版清水江文書,豐富傳統文書學的寶藏,擴大鄉土社會的認知空間,從而形成上下遠近多層互動比觀的睿智眼光,最終則更好地認知或了解社會、經濟、政治、文化合為一體的完整中國,始終都是激盪在我們心中的一大學術旨趣,當然也是不能不花費大量時間精力投入其中的學術目標。

幸運的是承蒙社會各界朋友的鼎力支持,不僅我們正在從事的天柱文書整理工作得以納入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即煌煌22冊的《天柱文書》亦得以順利編纂出版 。

這是凝聚了眾多朋友和學者心血的文獻整理成果,自然有必要以學術研討的方式來作總結性的回顧與前瞻,於是遂有召開「第一屆國際清水江學高峰論壇」之舉。

來自北京、上海、江蘇、浙江、河北、安徽、湖北、雲南、貴州、香港及日本的八十多位學者共襄盛舉,展開了以西南少數民族民間遺存契約文書為中心題域的學術研討,涉及明清以來西南鄉土社會的不少重大歷史文化問題。

會議的召開是成功的,成果的收穫也是豐碩的,不但一些關鍵性的研究有所深入或突破,而且年青的朋友參與的熱情也很高,如論隊伍則已形成了一支老中青結合的研究群體,言地域亦涵蓋了海內外眾多高校和科研機構,且明顯具有多學科交叉發展的態勢,開始擁有了一定的學術資源的積累。

我們多年呼籲的清水江學專門學問的建立,已具備了較為成熟的氣候條件;徽學、敦煌學、清水江學競相爭妍鬥奇的局面,也開始在初春般的陽光照耀下顯露出端倪。

這不能不是區域學研究最令人欣喜的標誌性事件,能參與其中並提供添磚加瓦的助緣,實為人生莫大的幸事。

清水江文書乃是一種活態的民間契約文獻資料,為當地苗、侗、漢鄉民世代珍藏傳承和保管守護,既見證了十五世紀以來鄉土中國社會變遷發展的真實歷史狀況,也反映了鄉民生活世界複雜多樣的地域面相,非特層累積澱的時間甚長,即涵蓋的空間範圍亦頗廣。

其中既有大量單張的散件契約憑據,也有不少成冊的帳薄、日記。

但即使是單張的契文記錄,也與徽州文書大多從不同的時間、不同的路徑分別散出,難免不在流通過程中破壞了原初固有的形態,往往缺乏明確可靠的「歸戶性」不同,前者一般均保存了完整具體的「歸戶性」信息,能夠據此做出村寨農戶空間地點的精當定位,從而確保同一「歸戶性」的不同文書時間銜接上的可靠,獲得「在地性」邏輯關係上的一貫和準確,既反映了文書與原有歸屬主體之間的密契關係,有裨於揭示大量潛藏在民間「家庭檔案」背後的歷史文化信息,也方便學人結合田野調查探尋深埋在民間社會中的禮俗秩序秘密,形成較少缺項的鄉土社會的連續性知識鏈條。

具見無論衡以史源學關注的「歸戶性」特徵或研究者強調的「在地性」主張,清水江文書因其內涵了大量前後相續的鄉土社會生活信息,保留了較為突出的系統性、完整性特徵,形成了可供前後比觀互照的「史料環境」,所以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了解地方民眾各種具體而微的生活細節,把握傳統中國鄉土社會變遷的整體性歷史進程,獲取既有紮實資料支撐又不乏認知深度與廣度的突破性學術成果。

可見即使是制式化的散件契約,一旦結合「歸戶性」或「在地性」展開田野調查,也會呈現出生動微妙的具體生活內容,何況散件與散件之間亦可在準確定位的空間範疇內獲得長時段的譜系銜接——資料內容關係鏈的可靠性與銜接性乃是長時段研究得以展開的必備前提——大量成冊的文書亦能發揮核心主導性資料憑據的作用。

而其中最值得注意者,即為天柱地區循下三甲春花魚鱗冊及其他相關歸戶冊的遺存,不僅為我們提供了田地自然屬性及與之相關的社會經濟信息,為研究當地土地權屬、徵調賦稅、田土訴訟提供了極為重要的材料依據,更重要的是能夠據此進一步分析地方社會土地制度、地權分配等社會社經濟多方面的狀況。

譬如清水江流域的田土關係是否也同其他漢族地區一樣,存在著「一田二主」制或永佃制,亦即當地耕地所有權與使用權分割的狀況究竟如何,與其他漢族地區相較究竟有何異同,就頗值得依據魚鱗冊並結合其他相關典籍材料,展開紮實深入的分析研究或調查探討。

慶幸的是收入論文集中的研究成果已足以顯示,不少學者已利用相關文書資料展開了紮實深入的研究 ,他們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範式預示著未來可供開拓的學術空間依然頗為廣大,不僅有助於推動清水江學專門學問的壯大發展,即固有文書私藏資源轉化為學術公共資源的進程亦將因此而得以拓展加快。

天柱文書的公布出版清楚顯示,清水江流域遺存的契約文書,決非僅限于山林經營和木材貿易一端,事實上諸如田土買賣、分家析產、鄉規民約、政府文告、家規族譜、糾紛訴訟、婚姻習俗等不同類型的文書數量亦頗多, 內容則涉及鄉民生存、勞作、生產、交往、信仰等多方面的公私社會生活,乃是中國文獻史上繼徽州文書之後堪稱人類記憶遺產的又一民間文書檔案系統 。

因此,利用契約文書研究傳統中國農村經濟狀況——特別是經濟結構與經濟運行模式——固然重要,但社會學、人類學、民族學、法律學、地理學、生態學等方面的解讀也不可忽視。

尤其中國農耕文明本來就是世界歷史的一個奇蹟,不僅持續的時間長,涉及的人口廣,而且取得的成就大,積累的經驗多,突出地體現了鄉村民眾和平生存的智慧和穩定發展的願望。

因此,缺少了對中國農耕文明的了解,遺忘了對傳統鄉村社會的分析,忽視了廣大農民的利益訴求,顯然不但不能全面把握華夏民族幾千年的文明史,即解決中國未來的發展問題亦難免不會陷入無所適從的窘境。

稍微回顧一下歷史,便不難知道,傳統儒家至遲自明代以來,便極為重視民間基層社會的秩序建構。

他們不僅熱衷於心、性、理、氣一類哲思問題的探討,耽悅於自我的生命超越層面的體證與形上道體的悟入,而且也有意識地擴大自身在民間社會的空間活動範圍,主動自覺地依據地方經驗設計了不少民間社會不可或缺的禮俗自治方案。

超越的關懷與世俗的成就,二者在他們看來都顯得同樣重要。

「得君行道」的上行路線固然不可放棄,但「覺民行道」的下行路線更不可忽視。

無論下層士人或村夫野老,都可以是講學傳道的受容對象。

儒學的鄉里實踐活動,包括建書院、訂鄉約、立義倉、修宗祠等一系社會行為,顯然一方面擴大了自身生存紮根的民間文化土壤,形成了不同區域的民間化儒學形態,一方面也引發了鄉民社會習俗風規的巨大變動,催生了大量秩序建構調整必需的文化新因素。

由明清兩代的晚出儒學上溯至先秦原始儒家,儒學傳統上至國家禮義典章,下至民間鄉規習俗,舉凡一切制度法律公私生活,均無一不在關注留意之列 ,目的則在於開闢一個足可安身立命的秩序化合理世界。

以紮根深厚的學術文化發展的譜系脈絡為出發點,懷抱重建人文與人道取向的現代秩序的價值理想,我們當然也有必要全面開展上到國政典要下至民間禮俗的結構性研究,儘可能多地擴大國家民族生存發展經驗與智慧的取資借鑑範圍。

至於我們之所以一再強調要多學科齊頭並進地了解或研究傳統鄉土社會,也主要是緣於單一的學科研究未必就不會出現觀察視野上的盲點。

可見會議論文研究的題域儘管已經頗為廣泛,但依然不能說所有的方面都已囊括。

足證區域學研究的對象乃是複雜多元的整體性社會,大量遺存文書則從不同的側面折射出鄉村社會生活的全幅信息。

研究題域的多樣與社會結構的多元乃是對應的,方法論作為一種分析手段則必須與研究對象協調一致。

我們不能用一種方法來排斥另一種方法,正如不能以一種研究對象去否定另一種研究對象一樣。

毋庸諱言,除文書自身的研究外,收入文集的論文仍以經濟史與社會學兩大論域的成果為主,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排斥其他研究方法及與之相應的學術成果。

方法的創新本身就是學術包容的結果,一種方法往往就是另一種方法的補充或完善,即使理論系統的抽象提升和成熟發展,也需要儘可能多地吸收或涵蓋多種多樣的學科方法。

正是有鑒於此,我們才一方面強調利用新材料以研究新問題的重要,因為新材料總是意味著新的經驗空間的敞開,可以幫助我們獲得較少深入追問或一時難以明言的問題意識,即使與歷史經驗相關的理論研究或合理解讀,亦必須以資料的準確占有與詳盡分析為前提,否則便難以確保研究結論的可靠或解釋向度的合理;另方面我們也認為重要的是必須具備嚴謹縝密的考辨工夫和紮實深厚的理論功底,知道一旦離開了嚴謹縝密的考辨工夫,缺少了紮實深厚的理論功底,即使擁有了大量的新材料,也會導致誤讀誤解的嚴重舛訛,非特不能為新材料貫注充滿靈性生命的學理活力,甚至還會留下平庸膚淺的笑柄,導致只知堆砌資料而昧於理論形態說明的譏評。

也就是說,研究工作一旦化為文字,便記錄了經驗,承載著思想,反映了關懷,折射出睿智。

其中任何一個方面的缺位,都難免不會留下學術遺憾。

當然,就最本源的史料整理工作而言,其學術貢獻方面的意義亦極為重大,不妨借用唐代史學家劉知幾的表述:「書事記言,出自當時之簡,勒成刪定,歸於後來之筆。

然則當時草創者,資乎博聞實錄,若董、狐南史是也;後來經始者,貴於雋識通才,若班固、陳壽是也。

必論其事業,前後不同,然相須而成,其歸一揆。

」無論基本的原始資料整理工作(當時之簡),抑或嚴謹的學術研究撰述(活來之筆),二者均以一體兩面的方式,推動著學術事業的健康發展。

它們「相須而成,其歸一揆」,古代是這樣,今天也是這樣。

所以我們一方面希望有更多的契約文書整理成果梓行問世,不斷開拓史料利用的新空間,形成具有良好生態結構的「史料環境」;一方面也期盼有更好的學術撰述成果發表問世,不斷提升人類歷史認知的自我水平,催生具有活潑創造生機的「學術語境」。

首屆國際清水江學高峰論壇分別以「清水江文書」』和「中國鄉土社會」為討論主題,或多或少亦反映了我們的學術旨趣與關懷。

而無論「博聞實錄」或「雋識通才」,都為學術事業的發展所必需——如果每一個人都能以自盡其性的方式實現自己的才能或天賦,最能滿足其發展訴求理想的無疑就是寬容而多元的學術文化格局。

不過,從全國乃至更大範圍的學術發展趨勢看,無論研究明清以來的中國經濟史或社會史,清水江文書的整理利用工作仍可說是剛開始起步 ;特別是較諸敦煌文書、徽州文書研究工作的長足發展,更可說是有待墾荒拓殖的重要史料處女地。

進一步分析,則不難看到,近三十年來無論經濟史或社會史的研究,其熱點往往都集中在東部地區或漢族生活地區,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研究則顯得相對薄弱,有重大影響的標誌性成果始終不多。

這固然與學者的關注熱情與研究取向有關,但史料的匱乏與語言的疏隔也不能不是原因之一。

有必要強調的是,華夏文明既然是不同地域和各個兄弟民族共同創造的燦爛文明,當然也就意味著每一地區和各個兄弟民族的歷史性創造都是華夏文明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文化或文明的多元從來都是客觀的事實,都必須視為獨立的主體並予以相應的尊重和理解,既有必要深入其中釐清內在發展的脈絡,又不能不以開闊的胸襟參與跨文化或跨文明的交流與對話。

通過「換域」研究獲取的參照眼光越多,與之相應的學術成果就越以深度與廣度見長。

而更為重要的是,針對不同的區域或民族展開多方面的分析探索,不僅重視既有經驗內容又有理論形態說明的局部區域的文化系統,同時也注意將其提升整合為全面完整的國家知識體系,我們才能更好地反映一個擁有悠久歷史傳統的偉大民族的文明形態,擴大國際交流與對話中經驗與理論合為一體的話語發言權,否則更談不上是系統多元的華夏文明形態,也稱不上是全面完整的國家知識系統。

當然,依照長時段的歷史發展脈絡進行觀察,則可說至遲從儒家經典《周官》開始,中國人便始終重視民俗風規差異頗大的地方經驗,有一套完整的不斷將地方經驗轉化或上升為國家知識的制度安排,目的則是為了豐富或完善國家決策措施不可或缺的客觀判斷依據,避免決策失誤可能引發的社會衝突或心理震盪。

而無論古今,我們都只有在地方及國家經驗都較少出現認知盲點和判斷誤區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治理地廣民眾的國度,形成國家與社會均高度認同的合理化秩序,從而全面充分地發揮和實現民族集體的內在自性,不斷開創人類可久可大的文明發展事業。

如同國家是文明與政治的共同體,一民族欲盡其內在之真性,無論如何均不能繞過國家的實存發展一樣,歷史文化也是內涵著意義與價值的經驗物,一民族欲踐履其生命之價值,無論如何亦不能脫離歷史文化的實踐場域。

未來的中國學術事業如果真要形成自己可與別國他族對話的理論體系和話語特色,就不能不從深廣而豐厚的國家與地方民族文化經驗的土壤中吸取營養,避免以西方的理論概念或解釋框架生搬硬套地圖解中國,成為完全喪失自我主體性與解釋力的跟風逐潮的學術失語附庸。

正是在這一意義脈絡下,我們才長期強調地域文化與區域學研究的重要,希望通過清水江學的研究帶動整個西南學的研究,而西南學的研究也需要融入更大範圍的全國性學術語境之中,才能憑藉「小歷史」來折射大意義,依據「小社會」以反映大世界,最終則形成區域史與國家史互釋互詮的良好學術生態局面。

也就是說,國家是有地方的國家,地方是有國家的地方,二者合為一有機的生命體,社會才表現出成熟的形態,政治才具備了完整的結構。

具見從中心來解釋中國固然必要,但從周邊來解釋中國也不可或缺,地方史乃是國家史視域普遍涵蓋下的地方史,國家史則是廣泛提煉了地方史內容的國家史。

即使對村落社區特殊材料的分析或解讀,折射出來的也是對中國鄉土社會的普遍關懷。

國家與地方的長期複雜互動關係,從來都是契約文書研究不可忽視的視角。

而清水江學國際高峰論壇的舉辦及相關論文的結集出版,也只能說是提供了一個催生更多學術成果的契機,源源滾滾不斷湧現質量一流的宏篇佳,則有待於今後學界朋友持續不懈的努力。

清水流域的木材貿易活動涉及的地域極為廣泛,實已形成了一個以清水江-沅江-長江為重要航運通道的木材經濟貿易圈:一方面是當地木材順江而下,遠銷江南或北京地區,一方面則為外地白銀逆江而上,湧進清水江流域木材出產區。

而徽州和臨江商人的足跡,也深入到了清水江流域的腹地 。

長期以來清水江-沅江作為長江支系水道,均發揮了促進長程販運貿易的作用。

而長程商業貿易之所以吸引了大量商人冒險深入,顯然並非現代城鄉分離意義上的產業分工導致商品交換必有的現象,而是地緣生態物產資源差異帶來的利潤誘惑所引發的結果,利益的誘惑總是能使商人敢於進入一般漢人望而生畏的「生苗」、「生界」異民族地區。

因此,清水江文書與徽州文書亦因商人的往返經商活動,或多或少發生了一些可供相互發明與印證的內容實質意義上的關聯。

當然,清水江-沅江-長江不僅是重要的商業貿易通道,同時更是重要的文化交流通道,直接涉及的地區即有貴州、江西、安徽等省的不少人口聚落,向外延伸輻射的區域則遠至大江南北的各大城市要鎮。

而清水江文明作為極為重要的長江支系文明,也因匯聚了大量外來的文化因子,擁有了跨文化交流及族際頻繁互動的地理交通走廊特點,形成了多元複合的地域文化特徵 。

可見未來的清水江文書與清水江學研究,決非一時一地個別村寨的研究所能封限,完全可能在推動西南學繁榮發展的同時,向外拓展至沅江-長江兩岸的廣大地區。

所以收入本書的論文,除主體部分均可納入清水江學研究的範疇外,尚酌收了部分有關徽州文書及其他地區的新作,以見文書與文書之間的相互可比較性,以及地域研究與地域研究之間的相互開放性。

地域研究與地域研究之間的開放性之所以重要,一方面可以吸引更多的異地學者主動參與清水江學的研究,一方面也能獲得「換域研究」必然產生的多重性睿智眼光 。

近年來我們與徽學、敦煌學學者交往較多,無論直接或間接,受他們多年學術經驗的啟發,均大有裨於清水江文書的整理與研究工作。

首輯《天柱文書》的整理與研究工作,自始自終得到了當地知識精英的熱情幫助和支持。

他們的參會論文雖未必符合學院派學者的要求,但也充滿了摯朴的鄉土氣息,表達了強烈的家園關懷,含藏了擘畫未來的建設熱情,提供了本土視域特有的知識信息。

未來的清水江學研究如果缺乏地方學者的參與,便很難轉化為可供鄉土社會採用的文化資源,他們乃是學院派學者與草根文化聯繫的中介,應該在大、小傳統互動的社會結構中發揮更多的作用。

多年來,我們始終強調文書的整理編纂工作,無論何時何地,都應兼顧學界、政府、鄉民三方面的利益。

而學術資源之所以能夠轉化為地方文化資源,很大程度上仍要依靠鄉士精英的參與,他們才是多方面利益群體受惠的橋樑式觸媒。

因此,我們也有意識地選錄了他們的部分新作,從中正可攝取不少局外人一時難以了解的鄉村信息,當也有裨於學術文化事業的健康發展。

復旦大學以朱蔭貴教授為首的學木團隊,已與我們建立了長期性的密切合作關係,是書即為兩校課題組合作交流的共同成果,離開了他們的參預和幫助,便很難設想學術會議的成功召開,也談不上研究成果的出版問世。

江蘇宏德文化出版基金由賴永海、王月清、管國興、府建明、鍾海連等著名學者和眾多有識之士發起成立後,便始終關心以典籍為載體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清水江文書的整理與研究乃是我們相互之間成功合作的一大典型範例,是書的出版也凝聚了他們長期的心血與勞作。

天柱縣人民政府的無私幫助與鼎力支持,已成為每一個躬逢其盛的學者一生中最難忘的學術經歷。

縣政府領導江朝倫、李騰剛、王興友很早便以文教興縣為施政理念,表現出罕見的文化戰略眼光和施政為民慧識,離開了他們的參與和奉獻,也很難設想會有今天的一系列成果。

時值是書編纂畢役交付出版之際,謹向他們表示由衷的謝意。

清江文書與中國鄉土社會國際學術研討會的召開,已成為未來清水學研究的一大歷史性里程碑;《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的正式出版,亦將成為持續升溫的清水江學研究的一大符號化標誌。

亥已年歲杪謹撰於築垣大將山西麓水心溪夢館之晴山書屋

《民間契約文書與鄉土中國社會

——以清水江流域天柱文書為中心的研究》

序(一)

貴州大學中國文化書院張新民

清水江文書是徽州文書之外,又一系統完整的民間契約文書寶庫。

其數量之繁多,保存之完整,種類之齊全,價值之突出,堪稱苗、侗、漢各族人民世代積累的文物瑰寶,民間檔案文獻的巨擘大宗,世界級的珍貴文化記憶遺產,已引起了海內外學術界的高度重視。

《民間契約文書與鄉土中國社會:以清水江流域天柱文書為中心的研究》一書,即是我所供職的貴州大學與復旦大學共同合作研究留下的珍貴記錄,也是2011年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清水江文書整理與研究」與復旦大學985三期工程項目「貴州清水江文書研究」的階段性成果。

成果的後面固然潛藏著學者的研究熱情 ,但也反映了地方文書史料價值的重要。

儘管通讀全書即不難知道當地文書的性質特徵,但遵照江蘇鳳凰出版集團的預約,尚需由我在書前稍作交待,目的在於更好地推動該項學術事業的發展。

清水江流域戰略地位的重要,清初朝廷命官如方顯等已有清楚認識:「清水江瀠洄寬闊,上通平越府黃平州之重安江,其旁支則通黃絲驛;下通湖南黔陽縣之洪江,其旁支通廣西。

」雖然所謂「旁支」可通廣西之說並不準確,但作為苗疆地區的重要文化走廊,清水江因與沅江同為一江,不僅其本身即為十分重要的長江支系網絡航道,而且連接了經黔入滇的戰略性驛路,構成了傳統帝國龐大交通神經控制系統不可輕忽的敏感環節,則是有大量史籍資料和考古出土文物可供證明的歷史事實。

也就是說,長期以來,清水江均發揮了極為重要的聯結漢文化與非漢文化區域的重要作用,促進了中原、江南與西南地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實為不同區域地理交通空間人、財、物往返流動的一大運輸紐帶,不妨將其視為具有特殊山川形勝或人文地理風貌的「苗疆走廊」 。

而清水江兩岸庋藏契約文書的各自然村落,其分布區域恰好涵蓋了黔湘毗鄰的狹長廣袤地帶,倘若認真對其編纂整理並加以開發利用,則不僅有助於還原長期被遮蔽的清水江文明及其歷史發展進程的固有真相,擴大西南與中原或民間或官方多渠道、多層面頻繁往返互動的探索題域,而且有裨於了解華夏文明一體多元整體結構的複雜地域面相,豐富由多種社會階層經濟、政治、文化等力量交織互動所構成的完整中國紛繁歷史圖景的認知範圍。

至於清初的苗疆開闢,乃是震動王朝國家上下朝野的一大「國是」問題,如果藉助整體的歷史觀來進行判斷分析,則不能局限於軍事征剿一端輕下結論,而要著眼於政治統治、人口遷移、族群關係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禮俗風規調適、象徵符號擴大等方面展開全面分析,看到所謂「開闢」乃是「苗疆再造」整體歷史進程極為重要的環節之一,不僅意味著當地發生了由「非郡縣制」到「郡縣制」的巨大國家化政治轉型,無論「生界」或「熟界」都一概納入了象徵或實質意義上標準化地方行政制度建置,原有的「新疆」「邊地」很快就轉化成了與中原地區無太大差別的「舊疆」「腹地」,而且也說明當地出現了從「化外之地」向「化內之地」轉化的內地化變遷,無論經濟生產制度或禮俗風規習俗秩序都雜入了越來越多的漢文化因子。

從「生苗」到「熟苗」再到「民人」的政治文化身份的轉換,不能說沒有折射出文化大幅度調適的歷史信息。

開闢苗疆既引發了民族關係格局的新變化,也刺激了各種政治文化力量的再組合。

但同樣值得注意的是,當地文化的多樣性特徵仍極為突出,由交流融合所催生出來的複合型禮俗風氣亦逐漸顯露。

更明白地說,國家身份歸宿的一體化與文化身份認同的多元化,已明顯地成為苗疆再造後的主流歷史發展方向。

所謂「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云云 ,雖是遙遠的古訓,但未必就沒有在苗疆落實。

漢文化的大量移入、浸染、紮根和拓殖,無論如何都是區域發展的一個刺激動力因素。

如同當地既有王朝國家組織的漢人軍事集團屯戍移民,也有民間自動遷徙的漢族移居人口一樣,當地的經濟文化發展既得益於官方力量的積極推動,不能不有國家與地方之間利益關係的博奕較量,也受惠於民間社會的頻繁交流,必然充滿了大量「苗」、「漢」互滲互動的微妙內容事例,不僅凸顯了苗疆走廊的存在國家視野中的戰略意義,同時亦展示了區域結構中腹地與邊緣的交往方式。

而採取典籍文獻與民間文化互證的方法,恰好能幫助我們獲取更多的觀照角度,依據不同的大、小傳統敘事學原始材料文本,更好地接近或觸摸整體而全程的社會歷史變遷脈動節律。

以土地與林木買賣租佃為主體內容的清水江文書,乃是維護當事人產權歸屬或利益所有權的重要法權憑證,同時也是了解包括民事法權關係在內的中華法系的原始依據,足以幫助我們清楚地判斷或認識,傳統中國除國家形態的以刑法結構為主體的成文法系之外,尚有一套以契約文書為主體內容的紮根於鄉土社會的民間形態的民事法規範體系。

而無論國家法或民間法,都是秩序建構不可或缺的重要文化建構因素,只是前者更多地代表了國家意志,較多地具有權力的色彩,後者則始終象徵著生活意志,總是受到社會禮俗風規的制約。

二者上下交叉,不斷比觀互照,才能準確客觀地把握完整的中華法系。

而有計劃、有步驟地分期分批公布出版清水江文書,恰好能幫助我們更好地分析傳統中國民事法秩序的運作機制與調解方式,了解契約規範與倫理世界之間直接或間接的支援旁助關係,摸清權利糾紛處理與日常交往行為規範之間的對應契合關係,探討地方族群人際關係的認同整合方式與財富資源的分配轉移模式,認識民間禮法秩序的活態原型特徵和頗有草根性基礎的具體經驗內容。

清水江文書內涵著大量的地權運動和經濟交往信息,因此又是研究明清以迄民國社會經濟史極為重要的第一手原始資料。

如果從國內外學術界的整體研究動態進行分析,即不難發現,長期以來,由於受制於官方文獻記載的疏漏和民間成文文本的匱乏,既有的研究成果多局限於東部所謂漢文化「先進」地區,西南廣大的地緣生態結構——特別是少數民族聚居區——則較少納入研究者的視野,難免不留下難以反映華夏文明整體全貌的譏評。

清水江文書的具體內容涉及土地山林租佃契約、土地山場買賣契約、析產分家合同、財產清單、納稅執照、杜後清白書、訴訟狀辭、家規族譜、鄉規民約、政府文告等,從中正好可以看到與財富資源分配和貿易交往活動契合一致的成套規範體系,可逕稱其為自動自發的財富再分配民間秩序和商業貿易民間秩序,構成了極為廣大的禮法倫理世界涵蓋下的文化交往圈和商業規範市場,既離不開本土「合款 」制度或其他習慣法的規約力量所發揮的認同范導作用,也依賴於以儒家價值為主體的漢文化信用體系滲入本土後所催生的秩序化功能,不僅反映了苗侗少數民族地區或鄉民基層社會具體而微的各種生活事相,而且提供了從西南邊緣地區觀察和認識傳統中國的特殊視角,必然也有利於憑藉原始資料獲取更多的具有中國自身理論和經驗特色的社會經濟史研究成果,撰寫更加完整而全面的大、小傳統長期溝通互動的大型中國社會通史。

作為民間契約文書較有代表性特徵的一大典型性史料文獻,清水江文書最直接的意義便是能夠幫助我們走進鄉土社會的廣大世界,以國家與地方或地方與地方之間長期複雜互動的眼光,重新審視和認識國家政治事件史與百姓日常生活史合為一體的完整意義上的中國歷史。

需要特彆強調的是,「中國文化是以鄉村為本,以鄉村為重;所以中國文化的根就是鄉村 」。

而通過系統而完整的清水江文書——尤其是暗涵在其中的土地流轉或再分配過程與社會變遷複雜關係信息——的解讀分析,我們不僅可以更好地了解中國文化紮根的鄉村,認識鄉村社會由禮法習俗秩序所構成的制度結構,同時也能更好地呈現長期被官方典籍文獻遮蔽的「民間話語」或「農民話語」,看到官方歷史敘事學結構之外的另一類本土文化「自表述」,既如實揭示傳統民間社會變遷發展的歷史進程,也重新撰寫長期遭到部分傳統史家冷漠或忽視的民眾生活史。

最終則憑藉上下遠近多層比照互觀的眼光,展示鄉土中國、政治中國、文化中國合為一體的完整社會結構,了解民間文化(俗文化)、上層文化(雅文化)互滲互透的耦合融突特徵,分析參與整體文化的各子系統組成部分的原型來源及相互作用的運作機制,揭示兼顧國家與地方社會兩重敘事結構的華夏民族演進發展歷史。

由此可見,無論著眼於上述任何一個方面,清水江文書的編纂整理和研究利用,都不但為西南民族地區提供了一個難得的展示自身多民族燦爛悠久文化的重要機遇,搭建了一個由山地走向世界學術前沿的高層次平台,而且也極大地擴充了學界重新認識鄉土中國社會的材料依據範圍,有裨於古文書學或鄉土文獻學專門性學科的完善與發展。

而我個人始終堅信,隨著學術隊伍的擴大和研究成果的增多,繼已有長足發展且頗受世人矚目的敦煌學、徽學之後,必將形成—門新的國際性地域學科——「清水江學」,出現敦煌學、徽學、清水江學三足鼎立競相繁榮發展的局面。

而以區域空間為統合單位來全面觀察和分析社會經濟文化的變遷問題,相信也會對未來的人類發展提供有益的經驗事實的具體啟示。

正是有鑒於此,我們近年來才花費了大量的時間與精力,深入清水江流域民間村落,展開了多方面的田野調查工作,並與天柱縣人民政府達成合作協議,共同編纂出版清水江文書。

我們在整理編纂文書的過程中,始終堅持原件一概不能異地分散保管的原則,目的是儘可能地避免破壞內涵於民間文書之中的交往生活秩序性與自然村落歸屬性,希望能建立鄉民、村寨、政府三級保管機制,從而更好地呈現其與鄉土社會緊密結合的活態草根性特徵。

我們在與鄉民接觸的過程中,始終都能感受到文書與他們的情感聯繫。

他們敬畏一切文字性的存在物,視其為天地精神的靈性化表現,可以將人引向一個廣袤深邃的文化世界,始終都與祖先世代相傳的生命密契合一。

我們不能不尊重他們透過歷史積澱起來的生命感情,理解他們在生活世界中的自由選擇。

但是,民間契約文書作為歷史性的文化實錄遺存,最大的價值仍在能夠成為學者研究的材料依據。

因此,必須以大規模結集的方式將其公諸世人,方便學者依據新材料研究新問題,不斷拓展或加深我們對傳統社會與現實中國的認識,從而最大化地將民間私藏資源轉化為社會公共資源。

有幸的是,我們所做的工作得到了以朱蔭貴教授為首的復旦大學學術團隊的有力支持,雙方不僅共同成功申報了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課題和復旦大學985三期工程項目,極大地強化了清水文書整理研究工作重要性的社會認可度,更重要的還開展了一系列的實質性的合作,實現了學術資源共享互用的目的訴求。

擺在讀者面前的這部專著就是共同心血凝集出來的產物,我期望它能成為清水江學研究的歷史性標誌成果。

而江蘇宏德基金會早在我們工作的初期,即認識到清水江文書整理公布價值的重要,曾多次風塵僕僕地往返於南京、貴陽、天柱三地,給予我們大量無私的幫助。

該書之所以能夠出版發行,應該說也離不開他們的貢獻。

民間契約文書分散於千家萬戶,一旦大規模結集出版,即集中承載了大量的歷史文化信息。

而生活世界無論顯微巨細之事,均無不匯聚齊備於民間文書系統之中。

民間文書作為一種特殊的知識系譜文本,儘管離不開紮實艱苦的文獻整理公布工作,但就研究利用價值的真正實現而言,最終仍要以大量學術成果的問世為標誌。

通閱本書各文即不難知道,作者立論不能不取以為據的材料,大多為首次甄用的第一手民間契約原始資料——天柱文書,是利用新材料探究新問題獲取的最新學術成果,不僅探討的題域範圍極為廣泛,而且反映了鄉民社會生活的複雜多樣。

因此,藉此機會我要特別感謝珍藏文書的千家萬戶村民,感謝支持和幫助我們的天柱縣人民政府和天柱縣檔案館。

如果將天柱民間文書譬為未辟之山林,未發之金錫,則可說通過大家的共同努力,尤其是相關學術成果的陸續問世,現在則是山林己啟,金錫始發。

一個繽彩紛呈的清水江文書研究的繁榮局面,似已滿天朝霞般地展現在社會各界朋友之前。

是為序。

序(二)

復旦大學歷史系朱蔭貴

貴州清水江文書,是指近年學術界收集整理的蘊藏於貴州東南清水江流域兩岸莽莽群山中的民間文書。

這些文書,是明代以來苗、侗族為主體的先民幾百年生產生活狀況的實體文字彙聚,是天然無雕飾,最直接最原生態反映鄉土中國面貌的歷史史料。

她所具有的量大、區域廣、涉及面寬、內容豐富和歸戶性好等特點,更受到學術界的高度重視,被譽為繼敦煌吐魯番文書、徽州文書後的學術界又一大發現。

可以說,清水江文書的問世和被整理利用,恰如一顆歷經歲月掩蓋的明珠,逐漸在世人面前展露出深邃迷人的風姿,其魅力使得每一個接觸到她的人都會被深深折服,並產生一種一探究竟和欲罷不能的衝動。

我初次知道清水江文書,是2009年接受王寬誠基金資助訪問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到港的第二天,恰逢廣東中山大學歷史系與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合作的人文科學研究中心成立,我也應邀參加此會。

正是在這次會上,我見到了中山大學編輯、廣西師大出版社出版的清水江文書第一輯,深受震動:原來在自己的家鄉,還有這樣的歷史文書存在。

但真正見識到清水江文書的樣貌,則是藉助於2011年夏參加貴州省貞豐縣組織的一個活動,在這個活動上,我見到了多年未見的中學同學,曾一起上山下鄉到甕安縣度過知青歲月,現在是貴州大學中國文化書院院長的張新民教授和夫人龔妮麗教授,並承其邀請在活動結束後到貴大中國文化書院參觀訪問。

正是在這次活動和隨後的參觀中,我了解到中國文化書院開展了一系列令人印象深刻的學術活動,同時驚喜的得知,張新民教授率領部分學術界朋友和學生正在開展清水江文書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並看到了他們收集整理的天柱縣近萬份清水江文書複印件。

承張新民教授邀請,我十分欣喜地答應參與這項研究,經過商議,我們決定以張新民教授為首申報整理研究貴州清水江文書的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而我返回復旦後組織成立一個教師小組申請985三期工程項目,黔滬聯手,共同開展這項課題的研究工作。

2011年秋,貴州清水江文書研究的課題成功獲得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和復旦大學985三期工程立項。

2012年2月寒假期間,復旦課題組一行六人來到貴大中國文化書院,分享中國文化書院收集複印的清水江文書天柱卷資料。

同年9月初,復旦大學歷史系召開的「明清以來的江南與近代上海」國際研討會上,會議專門安排了兩個單元的時間集中討論清水江文書,貴大和復旦課題組研究清水江文書的七篇論文在會上宣讀,引起與會學者的很大關注和興趣,此後,經過作者的修改定稿,再納入貴大課題組其他前期研究成果中,完成了這本論文集的編輯,也標誌著我們正式跨進了研究清水江文書的大門。

我們認為,大量清水江文書原件的遺存,是歷史留給我們的一筆巨大財富。

它們不但有別於地方志或家族族譜入錄的零星契約,而且很少為治史者所注意,加上地域分布範圍相對集中,始終保持了自己「活」的實用性功能形態,兼有文物與文獻的雙重價值。

清水江文書數量之浩繁,內容之豐富,完全可與徽州文書、敦煌文書、吐魯番文書、自貢檔案契約媲美。

特別是清水江文書收藏之家庭和家族戶名皆可以一一通過田野調查落實,村落自然秩序頗為明確,更具有歸戶性、系統性、完整性的特徵,非其他同類文獻只有時間前後順序,缺乏空間組合所能比肩。

深入整理和研究清水江文書,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認識潛藏在文書背後的族群社會結構及與之相應的血緣秩序、生活秩序、生產秩序、經濟秩序、禮俗秩序、宗教秩序,無疑,清水江文書是研究明清以來中國社會變遷和文化變遷不可多得的重要民間史料。

總的來看,我們認為清水江文書具有以下幾大特點:

特點之一:時間長、數量多。

從時間上看,清水江文書主體部分大約從明末清初直到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為止,延續400多年至500年;從數量來看,現在初步發現的就有十多萬件,遠景估計可能有30至50萬件以上。

特點之二:區域廣。

從地域上看,沿著貴州的清水江流域直至湖南省邊界均有分布。

在一個地區流域發現如此長時段的民間文書且數量大,又有連續性,其珍貴性自是不言而喻;

從現在的發展趨勢看,圍繞清水江流域地區的清水江文書還在不斷有新的發現,可以肯定的是,現有文書已經證明,未來的發展是會以貴州清水江地區為中心,研究聯通貴州、湖南、安徽直至北京的各種社會經濟活動會是清水江文書的另一價值所在。

特點之三:少數民族生活各種面相的記載。

清水江文書是以苗侗兩族為主的以漢字記載的少數民族社會生活、歷史面貌的原始契約文獻及其他相關文書。

具體主要表現為土地租佃契約、土地山場買賣契約、析產分家合同、帳簿、納稅單、碑銘、訴訟詞、家規族譜、鄉規民約、政府文告等等。

涉及到該地區土地制度、財產轉讓、地權股權、分家析產、賦役制度等內容,直接反映了西南少數民族地區鄉民複雜眾多的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

特點之四:是少有的西部和不發達山區社會經濟發展變化的系統資料。

現有的明清以來的中國社會經濟各方面的研究成果,基本都集中在中國東部區域和漢文化地區,廣大的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文化生活和經濟活動等情況,由於史料和語言限制,以及文化傳承等影響,研究成果一直不多,這使得歷來的研究成果都很難說是完整地代表了整個中華文明。

清水江文書具有的另一重大價值,是將以自己豐富的內容和長時段原始史料記錄的狀況,改變此前由於缺乏資料而導致的這種無奈局面。

清水江文書的發現和整理研究,將使得從事我國東部地區與西部地區、漢族地區與少數民族地區、發達地區與不發達地區、平原地區與山地地區的社會經濟文化比較研究具有了可能。

從更大的視野看,清水江文書的發現和整理研究,將為今後更長期的歷史研究和從更廣泛的角度研究中國奠定了堅實基礎,有可能使中國的社會科學研究在某些領域和課題上具有更加鮮明的中國特色,並大大增強站在世界學術研究前沿的可能性。

與貴大課題組已奠定研究清水江文書的豐厚研究基礎相比,復旦課題組的基礎就相差很多了。

復旦課題組中,除王振忠教授長期研究徽州文書,是這方面的資深教授外,其餘幾位教師均是初次接觸民間文書,但正是清水江文書的魅力,使他們很快便尋找到與自己此前研究專業的結合點,並提出一些富於創新的看法。

當然,這只是初涉門檻,我們希望在與貴大張新民教授為首的研究團隊的合作中,更快進入和熟悉這座寶庫,讓我們的合作獲得更多的研究成果。

在這本論文集即將出版之際,我僅代表復旦課題組向貴大中國文化書院張新民教授課題組表示衷心的感謝:正是您們的熱情和無私,使我們得以參與這項重新在西南發現歷史的重大課題,這對於研究者來說,是重要和難得的機遇。

同時我們也要衷心感謝宏德基金會和鳳凰出版集團,是您們的援助,使我們的研究成果如此快的得到向世人展示的機會。

最後,期待讀者朋友們的批評和建議。

貴大復旦強強聯合共商清水江文書的整理與研究

府建明

《天柱文書》(第一輯),張新民主編,江蘇人民出版社2014年1月第一版

在中國傳統史學研究中,官修史書或各類准官方史乘一直是主要的史料來源,學者們汲汲於二十四史及各種通鑑實錄,以期勾勒和再現歷史的原貌和規律。

此種研 究固為歷代史學的主流,但因忽略了豐富的地域文化和鮮活的民間史料,近代以來時遭有識之士詬病。

梁任公就直斥「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譜而已」。

自敦煌文書發現後,伴隨著西學方法的引入,在陳寅恪、陳援庵等學者的倡導下,新的學術路向得以開闢。

其後,陸續發現的其他社會檔案文書,也為學術創新時 添燃料,從而使近百年來的史學研究呈現出新的氣象。

這其中,發現較早、影響較大的當數「徽州文書」,因其數量巨大、內容豐富,廣受學術界的重視,隨著陸續 刊布和研究,現已形成專門的「徽學」。

而在貴州東南部發現的「清水江文書」,是繼徽州文書後的又一大型文書群,以其數量繁多、種類齊全、保存完整、特色鮮 明、價值突出,被學者譽為「民間檔案文書之巨擘大宗,人類記憶遺產之世界瑰寶」。

清水江文書最早為外界所知,始於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但因沒有得到重視和有效的保護,毀損、散落的情況嚴重。

進入本世紀後,在一批有識之士的奔走呼籲下, 這批文書的獨特史料價值和文物價值受到學界的關注,部分文書亦得以整理面世,並引起各級政府的重視。

近十年來,在政府、學界和出版界的共同努力下,開始進 行了有序的徵集、整理和出版。

該項目由此列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和「國家出版基金項目」,並按計劃逐步推出,以饗廣大學人。

其中首批成果《天柱文 書》第一輯(22巨冊,收錄文書近7000件),由江蘇人民出版社於2004年1月出版。

「清水江文書」是流傳在黔東南清水江流域6個縣的各種民間檔案文書的總匯,以土地和山林買賣契約為主,另包括大量的帳簿、稅單、家產清單、納糧執照、訴 狀、判辭、官府告示、算命書、風水書、清白書、分關書、婚書、休書、過繼契約、陪嫁資契、保結書、碑銘、日記、教材稿本等。

截至2011年10月,其徵集 入檔的數量為:黎平縣,24320件;錦屏縣,36482件;天柱縣,14000件;三穗縣,19542件;劍河縣,8000件;台江縣,1212件。

合 計103556件。

但由於更多文書依然散落在民間各自然村落,徵集工作尚在持續進行,實際數量將會大大增加;若以五倍於檔案部門入藏數字的保守統計方法, 客觀評估散落於民間的契約文書,其總數當在50萬件以上。

至於文書產生的年代,因目前已徵集到明代成化二年(1466)的田契,估計至遲當在15世紀中 葉。

其後則歷經清代、民國,下限止於建國初(即1950年代)。

故這批文書的時間跨度,總達600年左右。

由此,從數量之巨、類型之多、內容之豐、時間跨 度之廣來看,清水江文書誠不愧為繼敦煌文書、徽州文書之後的第三大民間文書系統,是世界級的人類記憶遺產。

(參見《天柱文書》總序)從本次出版的《天柱文 書》第一輯來看,清水江文書與其他民間文書相比,具有鮮明特色:一是來源地清晰,歸戶性突出,其原持有人、收藏者均可稽核,這悉賴於當地「寧燒房屋,不燒 契書」之習俗,恰為研究者進行田野考察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二是不少文書至今仍在當地發揮作用,還有不少文字的寫手和憑中人尚存於世,由此顯示出的活態歷 史,更便於學者深入了解當地的社會形態與世俗風情。

三是民族交融特色鮮明,這是清水江流域長期為苗、侗、漢各族雜居區所致,由此反映在文書書寫上,多有漢 語記苗音、侗音及其相互混用的特殊情況,反映了當地多元化的語言文化生態現象,凸現出民族聚居融合的特點。

四是契約中地契與林契雜陳,反映了黔東南地區混 農林經營的模式;而白契與紅契共存(早期白多紅少,愈後紅多白少),反映了不斷內地化的歷史進程。

五、獨有的當地習慣法,如土地買賣中的「埋石為界」(苗 語稱「宰款合榔」),反映了獨特的契約類型;而「休書」(即離婚協議),既有男休女,亦有女休男,與漢族婚俗存在顯明差異,突出反映了區域性與民族性的特 點。

《天柱文書》的整理,前後歷時6年之久,即從2007年至2013年。

工作組為確保該項目高質量完成,先後召開了多次專家論證會。

通過田野考察與文書比勘分析,專家們對清水江文書的學術價值給予了高度評價。

如本項目首席專家、貴州大學中國文化書院院長張新民教授認為,由於大量內容不同的清水江文書,長期流傳於民間鄉土社會,與官方史乘的取捨傾向有著明顯差 異,更多地反映了地方社會的原始習俗和世態面相,恰好從各自的角度揭示了鄉土社區的歷史全息圖景,真實反映了傳統中國的社會結構。

另外,清水江流域作為 苗、侗民族聚居區,歷來皆被視為「苗疆腹地」或「化外生界」,較少進入官方文獻的敘事學結構,故而近代以來,學界對西南歷史文化缺載失收現象普遍,誤讀錯 解問題則更為嚴重,而清水江文書的發現與面世,將極大地改變少數民族長期「失語」的狀態,彌補傳統史家輕視或缺乏民間知識記憶之不足,扭轉傳統史書輕民間 重官方的歷史敘事學價值取向。

他認為,通過清水江文書研究「苗疆文化走廊」所發揮的交流、溝通、往來、連結的歷史性功能,了解包括族群的遷徙、民眾的交 往、商人的聚散、財富的流動、物產的運輸、商品的交換在內的一系列的人財物的流動情況,不僅可以更好地復原清水江文明的燦爛成就,重新書寫「苗疆」的悠久 歷史,而且也能更好地認識整個西南歷史,並通過西南歷史更好地認識整個華夏文明。

著名經濟史專家、復旦大學歷史系教授朱蔭貴認為,清水江流域發現如此眾多的原汁原味反映少數民族地區生活全景的第一手地方文獻資料,即便將其置於中國幾 千年文明史中觀察,也是極為罕見的學術文化大事,可說是繼甲骨文、漢晉竹簡、帛書、敦煌文書、徽州文書之後,中國歷史文化上的又一重大文獻成果。

他認為, 長期以來,學術界對明清以來中國社會經濟各個領域的研究,受史料和文化傳承等影響,基本集中在東部、中部和漢族文化地區,這種狀況使得已有的研究成果很難 說完整地代表了整個中華文明,也成為現有研究成果難以避免的弱點之一,清水江文書的發現和整理研究,將在很大程度上改變這一狀況,並使得我國東部地區與西 部地區、漢族地區與少數民族地區、發達地區與不發達地區、平原地區與山地地區的社會經濟文化和其他學科的比較研究具備了可能。

著名文書專家、中國社科院徽學研究中心研究員阿風認為,清水江文書是了解中華法系,特別是民事法權關係的重要資料。

19世紀末、20世紀初,隨著近代立 法的需要,東亞各國紛紛展開大規模的民事習慣調查,契約文書成為理解傳統中國民事秩序的重要資料而受到關注。

然而,由於近代戰亂頻仍,特別是上世紀中葉的 土地改革運動之後,中國大多數地區的契約文書逐漸消失殆盡,成為一種歷史記憶。

契約文書的缺失,成為中華法系研究中的一個極大的缺憾。

而清水江文書等民間 契約文書的大量發現,為全面了解傳統中華法系、特別是民事法權關係提供了寶貴的資料,這也是清水江文書備受法學界關注的一個重要原因。

(以上專家觀點均參 見《民間契約文書與中國鄉土社會》,江蘇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事實上,從清水江文書所包含的豐富類型看,其價值除體現在上述的民族史、經濟史、法律史等方面外,還對研究中國民間信仰、社會習俗、文化心理、家族關係 以及中央與地方的互動關係等等,均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正如有學者指出的,清水江文書所提供的豐富史料,可以撰寫一二百篇博士論文。

在文書收藏與研究的過程中,長期以來一直存在著私藏與公用的矛盾。

陳寅恪在上世紀30年代就說:「近年以來,奇書珍本雖多發見,其入於外國人手者,固非 國之人得所窺。

其幸而見收於本國私家者,類皆視為奇貨,秘不示人,或且等善價而沽之異國。

彼輩既不能利用,或無暇利用,不唯孤負此種新材料……」陳氏由此 痛斥此類人「直為中國學術獨立之罪人」。

隨著學術文明的進步,今日學者大都持較為開放的態度。

清水江文書的整理團隊,在張新民教授的引領下,就始終奉行「搶救是根本,整理是關鍵,公布是核心, 研究是歸宿」的宗旨。

首先是有步驟、有計劃地及時加以搶救,使珍貴文獻免遭毀損遺失;然後通過系統整理,轉化為社會公共資源。

他們認為,整理後之所以必須 以開放的態度迅速向學術界公布,是因為只有公布才能真正實現化私藏資源為公共資源的目的。

而無論搶救、整理或公布,最終的目的都是方便學者的研究利用,通 過研究利用最大化地實現文書的價值,使「死」材料變成「活」材料。

正是基於這一宗旨,該項目啟動之初,整理團隊不計私利,邀約相關單位與相關人員參與工 作。

而江蘇人民出版社本著弘揚傳統文化、推動學術研究的責任和使命,在項目啟動之初即予介入。

為突破現有體制障礙,出版社相關負責人還聯絡一批專家和企業 家,發起成立了一個非公募基金會——宏德文化出版基金會,通過該基金會解決相關經費,推動此項目的順利開展。

這為大型學術工程之出版,提供了很好的範例。

《天柱文書》第一輯完成後,將陸續推出第二輯、第三輯,總計60餘巨冊,公布文書2萬餘件。

而「清水江文書系列」的其餘部分,也將按縣域啟動整理,逐漸 推出。

根據整理方和出版方的預估,全部文書出齊時,將達千餘冊之巨,這無疑是中國出版史上令人瞻目的巨大工程,而一門國際性顯學——清水江學也將隨之誕 生。

一份期刊專欄與一門新學術的誕生

讀《貴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清水江學研究」專欄

林 芊

作為《貴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以下簡稱《貴州大學學報》)的長期讀者,一直關注和熱心閱讀《貴州大學學報》各期刊載的論文,受益良多,也感觸頗多,尤其是最近兩年一種喜悅和期待之心溢於言表,於是便以讀者身份將此心聲表達出來,以期對《貴州大學學報》為貴州學術文化、中國學術文化做出的貢獻深表敬意。

一 一份學術期刊特色專欄的誕生

2012年的貴州學術閱讀,絕對是一個生產驚喜和值得期待的閱讀年份。

驚喜的是,貴州社會科學界主要學術期刊之一的《貴州大學學報》開闢推出了一個新的特色學術專欄:「清水江學研究」。

該專欄的推出,可謂是《貴州大學學報》五十多年來的一次大變革,它第一次在一份學報有限空間內拓展出一個清水江流域特定地域文化的研究園地;清水江是貫穿貴州境內東部一條500餘公里的大河,流域內覆蓋了貴州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我國最大的苗族、侗族聚居區域,清水江自古又是西南邊陲少數民族聚居的貴州與內地經濟文化交往的主要交通孔道,因而清水江具有連接溝通多種族群社區或地緣文化的樞紐功能和區位意義,有「清水江文化走廊」的定位。

就學術研究而言,清水江文化走廊內涵有歷史研究、民族研究、經濟研究、社會生活研究等諸多課題,但長期以來並未受到國內學界重視,在本省也只有為數不多的研究成果,它實際上還是一片未開墾的學術高地。

「清水江學研究」專欄的推出,是《貴州大學學報》的學術創新,實際上也改變了學術界對清水江文化走廊研究長期冷落沉寂現象,還將開闢出一片學術研究新天地。

此問題留待下一節再做討論。

「清水江學研究」這一嶄新的學術園地在貴州學術界一經亮相,讀者在驚喜之時立即便有了二個滿心期待,一是盼其能長久不懈地持續下去,二是能推出名符其實的優秀稿件。

一路走來二年過去了,驚喜之情未增消褪,而我們也實實在在地閱讀到專欄為讀者組稿奉獻出的一篇篇優秀學術論文。

專欄不間斷地以每期至少兩篇的篇幅推出有見地的學術論文以饗讀者。

據筆者閱讀統計,自2012年起到2014年第1期,「清水江學研究」專欄每期都有相關學術論文推出,在總共13期中刊載相關論文28篇;發稿論文研究探討的內容涉及了清水江流域的歷史文獻(清水江文書)整理與研究、歷史碑刻和家譜研究;林業生產契約中體現出的少數民族習慣法傳統;清水江流域歷史人口;田(土)地買賣與土地制度;明清到民國時期農村婦女生活、分家析產、婚姻家庭、鄰里鄰居間等日常生活糾紛及調解機制;明清民國時期苗侗民族宗族與社會結構、苗侗民族宗教的漢神信仰;苗族古歌中的倫理與規約價值;清代貨幣流通;少數民族地區漢字使用與書寫的特徵;少數民族傳統計量方法,風水先生;旅遊、民族村寨的管理與經濟績效、林業生態等,尤其在經濟制度研究方面,涉及的問題有地權轉移中的土地買賣、典押,田地租佃與地租率、田價、賦稅,由此探索明清以來的土地制度。

許多論文在已有清水江研究論文中也頗具特色,如張明《清水江流域苗侗民族傳統糯禾特殊計量單位研究》 、龍澤江《從清水江文書看清代貴州苗侗地區貨幣流通中的幾個問題》 、張明、韋天亮、姚小雲《清水江文書侗字釋例》 、王振中《清水江文書所見清、民國時期的風水先生》 ,都是清水江流域社會經濟生活研究的基礎性而現有成果中卻未曾涉及的問題。

尤其值得稱道的是,專欄組稿推出的各篇論文聚焦成廣角鏡視野將清水江文化展示在全國讀者面前,既全方位地掃描了少數民族地區多彩的社會生活和悠久歷史文化,也不乏帶有問題意識的深入探討。

讀者得以不斷從中吸取學養,接受到新知識和新觀念。

《貴州大學學報》開闢「清水江學研究」這一特定地域歷史文化為研究專欄,不僅是《貴州大學學報》自身的大變革,也是貴州學術期刊的首創,引領了貴州學術發展的前沿,即使在全國高校學報中也屬少見。

二 一個特色學術專欄催生一個新的學術研究領域

「清水江學研究」專欄留給讀者最為深刻的印象是,預感到一個新的學術領域將在中國學術研究大花園中綻放,這個領域即清水江學。

首先,專欄高密度的集中發表了一批涉及清水江流域歷史文化的論文,為江水江學研究奠定了一個良好的開端。

如上所述,「清水江學研究」專欄每期都有相關學術論文推出,兩年間刊載相關論文多達28篇。

其連續性與刊載論文數量之多,在全國刊物刊載同題論文中已成後來居上態勢。

據筆者所知,近十年來,全國不下二十餘家雜誌刊載過清水江流域研究論文,中山大學《華南研究數據中心通訊》、貴州凱里學院《原生態民族文化學刊》也是較多發表清水江文書研究和社會歷史研究的陣地,後者幾乎還是一個清水江流域研究的專業學刊。

在2013年《貴州大學學報》「清水江學研究」專欄發表相關論文14篇,超越了當年《華南研究數據中心通訊》與《原生態民族文化學刊》刊載數量的總合,成為當年全國發表清水江研究學術論文第一大戶。

另據學者統計,自上世紀80年代至2013年40餘年間,全國各期刊公開發表清水江文書與清水江歷史文化研究論文104篇 ,而「清水江學研究」專欄僅在短短兩年內即刊載學術論文28篇,占總數的27%。

「清水江學研究」專欄所匯集的一批學術研究成果,為一個新學術領域創建從「量」的積累方面作出了積極的學術貢獻。

第二,已刊學術論文研究問題廣泛,涉及到一個文明社會的方方面面。

一門新研究學科的出現絕不是某類問題的專題性單一研究,一門成體系的學術門類必然有其整體性綜合性研究的厚度,也是其作為一門獨立學科立足於學術領域的基礎。

從「清水江學研究」專欄組稿發表論文看,如上節所列論文研究探討的內容,既有基礎研究,也有應用研究,既有歷史文獻研究、也有歷史事件與民族社會發展、歷史地理範疇研究;總之,歷史與現實、史料與史實的統一,涵蓋了中國古典文獻學、明清史,經濟史、歷史人文地理學、民族學(人類學)、民俗學、語言文字學、法學、社會學、生態環境學、民族文化等知識諸領域,凡此構成了一門成體系的學科門類必然有的整體性綜合特徵,也與之前單一的問題研究區別開來,形成一個學科應當擁有多元厚重的研究體系。

可以期待,通過清水江學研究的不斷深化,深深埋藏於山重水複中的苗疆腹地的清水江文明將以鮮活的姿態呈現在中華文明的大家庭中。

第三,也是最重要之點,一個新學術其生命力在於其新穎性、在於內涵的豐富性。

其中新穎性的基礎,是利用新材料進行研究。

這個新材料就是清水江文書。

首先,「清水江學研究」所刊載論文最鮮明的特色之一,就是這些論文幾乎都是利用新近公諸於世的「清水江文書」為資料,第二,在已有清水江文書研究成果中,「清水江學研究」所刊載論文擴展出之前未曾研究的新議題。

從2000年以來在各種刊物載體發表的利用清水江文書進行歷史文化研究的學術成果看,皆局限於兩個研究主題,一是林契中體現出來的法律關係,二是林業經濟生產過程中形成的民族地方社會與國家制度的關係。

專欄擴展了研究範圍,從明清到民國時期農村婦女生活、分家析產、婚姻家庭、鄰里鄰居間等日常生活糾紛及調解機制;明清民國時期苗侗民族宗族與社會結構、苗侗民族宗教的漢神信仰;苗族古歌中的倫理與規約價值等更為廣闊的層面深入探討上述兩個主題的內涵,同時這些方面又擴展到上述兩個研究主題未曾觸及到的社會生活等新領域。

就此而言,「清水江學研究」開闢出清水江學學科研究的新課題。

同時,專欄組織了以前清水江歷史文化研究未曾涉及的研究問題稿件,這期間先後推出了朱萌貴、安尊華、廖鋒、謝開健、朱永強等探討田(土)地買賣問題的論文,如在2012年第6期和2013年第2 期,先後刊載了論文《從清水江文書看近代貴州民族地區土地制度》 和《近代天柱凸洞侗族地區的土地買賣和地權分配》 ,兩文從3000餘件土地契約文書中統計出的「大數據」,分析了自1781至1950年代前後168年2098次土地產權轉移事件,揭示了自明末以來清水江流域地權轉的特徵,表現為土地轉移較為自由、參與地者亦較多,然規模均不大,土地量亦相對較少,土地兼并的程度並不激烈,地方經濟關係與民族文化傳統高度統一,始終維繫著當地小農社會的經濟文化等特徵,從而指出由於土地買賣活動主要在中小農戶中間進行,因而這裡未形成少數人占有較大量田地的局面,故當地鄉民多由自耕農組成,即經濟史家通常所 謂「農民所有制」社會,並無嚴格意義上的地主土地所有制。

上述觀點一既是清水江研究中的推新之課題,同時為中國古代經濟史研究提供了少數民族地區的新視角。

一門新學科的厚度,還體現在研究方法與研究問題的結合上。

「清水江學」所發表的學術論文,方法上突出了歷史社會學、歷史人類學的運用,開闢了清水江流域的民族社會史的綜合研究。

通過兩年多時間的學術積累,一個有鮮明地域特徵、有專門的研究領域,並已有相當的學術研究成果的積澱,而研究成果已揭示出有重大價值的新問題、新領域。

就此而言,清水江學,一門新興的學術研究學科已悄然地屹立在中國學術之林。

三 學術特色專欄的設立與主編的學識與運籌

《貴州大學學報》特別設置「清水江學研究」專欄致力於清水江學的創立,顯示出其創新的卓越學術眼光與學術建設的宏大氣魄。

創新一個欄目,不光需要有識別能力,找到一個有意義的重大議題,一個有前途有生命力的研究方向,還要有氣魄在競爭中占領高地。

清水江流域社會歷史文化研究,以一個學科的規模定義為一個清水江學領域,最根本的憑據在於本世紀以來清水江文書的再發現,為此有學者指出,清水江文化走廊溝通連接多種族群社區或地緣文化的樞紐功能和區位意義,認真研究或解讀數量頗為浩繁的地方契約文書,揭示隱藏在文書背後的鄉土中國社會,重新在苗疆發現歷史 ;利用清水江文書研究清水江流域的社會歷史文化,也非從2012年始,如前所述,自上世紀80年代起已有研究成果見諸於各報刊和出版物,中山大學《華南研究數據中心通訊》、貴州凱里學院《原生態民族文化學刊》是較多發表清水江文書研究和社會史研究的陣地。

因此,要在這一領域異軍突起,並要有所突破,為創建一個新學術領域而在學術期刊打造一個學術專欄,主編的學識和膽略就起決定性的作用。

近年來,隨著清水江流域文書的再發現,為研究清水江流域社會經濟歷史文化提供了可能。

欄目的策劃與組織者敏銳地抓住這一學術機遇,並將現有研究提升到清水江學的高度,並為此開闢研究平台。

2012年第1期即發表張新民《走進清水江文書與清水江文明的世界》一文,開宗明義的宣告本欄目即為建立清水江學而努力。

如該文強調,清水江文書是可與敦煌文書、徽州文書並埒的三大文書系統,也是極為珍貴的世界記憶文化遺產。

憑藉此新材料有助於我們走進清水江文書的世界與清水江文明的世界,走進鄉民生活的世界和鄉土中國的世界。

必將開出研究新問題、獲取新成果,繁榮學術的局面,最終則必然能夠將地域性的清水江學提升為國際性的專門顯學 。

接著在本年第2期、第3期連續組稿推出由張新民主持的「清水江文書整理與研究的筆談」、「共同失去古文書學與鄉土文獻學的發展四人談」,參與者有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上海復旦大學、貴州大學、貴州省社會科學院、貴州財經大學的專家與學者。

欄目上述一組稿件昭示了學報設立「清水江學」欄目的目標與學術旨趣、性質與期待。

以由觀之,主編與策劃者是以推動新學科的抱負與膽識來創立該特色欄目,這就使欄目一開始就站立在一個學術高地上。

其實,欄目策劃與組織者之前早已有籌謀,從2011年的《貴州大學學報》發表的論文看,其組稿的方式已呈現專欄意向的端倪,品牌打造的意識漸漸明朗,終於在2012年破殼而出。

清水江學研究欄目便是這一意向的第一個成果。

「清水江學」專欄實際上是搭建了一個學術創新的論壇,而新學科要依靠學術論壇作學術積累,那專欄離不開作者的支持和積極參與。

因而,運籌專欄的一個重要問題即是作者群和稿源,更關鍵的是能有一批該研究領域的知名專家參與。

這就要主編能與各方面的專家學者有相知相識的真情交流。

兩年來的實踐表明,論壇已吸引了學術名流和精英的參與,如中國徽學研究代表性專家阿鳳、王振中,中國經濟史專家朱萌貴等,他們積極參與到清水江學的討論中,並著文對清水江文化與徽州文化進行比較研究,阿鳳教授、朱萌貴教授參與學報筆談,暢想清水江文書與清水江學在中國學術研究中具有的重大意義與光明前景;王振中教授《清水江文書所見清、民國時期的風水先生》 一文,即是著名徽學者參與到清水江學研究中來產生的力作,同期還刊載了著名經濟史學家朱萌貴撰寫的《從貴州清水江文書看近代中國的地權轉移》;著名古文獻學專家錢宗武也著文,從徽學研究的經驗出發,探討了清水江學研究成果、意義及問題 。

欄目的組稿,不僅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員。

還有長期耕耘在清水江流域第一線的本土學者。

2012年第5期刊載《淺談錦屏文書在促進林業經濟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一文作者王宗勛,就是長期致力於清水江流域文書與地方文化研究卓有成績的本土知名學者。

專欄與原生地本土作者的合作,擴大了欄目作者的多樣化,同時為清水江學因注入了濃郁的鄉邦文化氣息而更具生命力。

「清水江學研究」專欄作為論壇也聚集起一批省內外學者,僅兩年間先後在專欄發表論文的作者達35人。

知名學者如張新民、阿鳳、王振中、朱萌貴、錢宗武、馮祖貽等。

而專欄論文作者中堅力量則是一批學有專長,並在自己研究領域內已取得成果的中青年教授專家,他們是李斌、王宗勛、馬國君、張明、羅正副、閆平凡、吳述松、安尊華、何景明、龍澤江、王鳳梅、趙永倫、姜明等,同時一批青年學者從專欄論壇上崛起,如吳才茂、廖鋒、呂善長、王勝軍、張中奎、曾雪飛、胡展耀等,其中吳才茂已在清水江學研究中走在了前列。

尤其重要的是,專欄還培養起一批訓練有素和學術前景光明的碩士研究生,他們中的李紅香、林東傑、李士祥、肖耀、謝開鍵、朱永強、韋天亮、姚小雲等,都分別在專欄上獨立或合作發表研究論文。

一個專欄能得到學界名流的支持,充分展示出專欄的學術創新魅力和生命力,更因為有一批勤奮耕耘的作者群,及培養一批學術新軍,更是學術期刊與「清水江學研究」專欄長期持續的保障。

四 展望

毋須懷疑,兩年來「清水江學研究」專欄已取得顯著成就。

同樣毋須懷疑的是,「清水江學研究」專欄推出的相關論文,在中國學術界必將產生積極影響。

據傳播理論研究的共識,期刊刊載論文對社會產生影響的周期,一般要在四、五年已後才會引起社會普遍反響。

專欄及發表的論文,已成了與全國學界交流的學術話題與學術資源。

因此,我們毫不懷疑「清水江學研究」專欄一定會成為全國期刊的品牌專欄,欄目作者與本省及國內其他清水江研究學者共同努力,清水江學一定會成為貴州走向全國、繼而從中國走向世界的又一個學術亮點。

至今影響世界的法國「年鑑學派」,不就是從一份期刊的專欄,演變成一份有共同學術宗旨與話題的期刊,從而造就了一個影響世界至深的學派嗎。

我們欣喜的是,《貴州大學學報》「清水江學研究」專欄是為貴州歷史文化研究奉獻出一個走向全國的學術論壇平台,通過這一論壇平台,實際上是將清水江學推向全國和世界。

而平台的策劃者和組織者,則為貴州學術、為中國學術做了一件功德無量的好事。

原載《貴州民族大學學報》2014年第3期

《凸洞三村:清至民國一個侗族山鄉的經濟與社會

——清水江天柱文書研究》內容簡介

本報編輯

由貴州大學林芊教授撰寫的《凸洞三村:清至民國一個侗族山鄉的經濟與社會》(巴蜀書社2014年10月版)一書,是張新民先生國家重大課題「清水江文書整理」的階段性成果之一。

該書基本史料均來自於天柱縣的清水江文書,已見於張先生主編的《天柱文書》(1-22冊)(江蘇人民出版社2014年1月版)。

讀者欲讀林先生所撰之著述,則當比對檢核《天柱天書》。

林書除緒論外,共分六章,不僅為清水江文書研究的最新成果,而且也為了解鄉士中國社會必讀之專書。

認真分析作者逐章討論的創新之處,則大體可歸納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 充裕的文書資料保障了研究的科學性

本書直接利用和參考的契約文書在數量、時間、歸戶性等方面全面優於前賢所能利用的文書。

全書利用和參考的各類文書3200餘件,其中土地買賣契約2325件;直接進入統計分析的田地買賣契約1158件,如在第二章中,對184年間2097次土地權轉移過程(參與買賣土地的1098人戶數),轉移的土地數1158次耕地(田、土)的計量分析;分戶研究也有系統而長時間連續的文書連結,如表現劉昌儒家族土地積累史400餘件文書,時間連接從乾隆朝到民國後期。

據此優越條件,深入地對200餘年特定區域社會地權分配做整體分析,並提出了相應的研究觀點,將利用契約文書研究中國經濟史的學術向前推進了一大步。

二 突破了國內土地所有制度研究的一些傳統觀點

到目前為此,人們一直認為清代和民國時期貴州少數民族地區是「地主經濟在農村仍然居於絕對地位」。

本項研究表明侗族地區一方面有土地向個人集中勢頭,另一方面又沒有出現逞勢而產生的土地向個人集中的結果,眾多農戶參與土地買賣分散了地權的流向;是一個自耕農不主體的小農社會。

本書第二章中詳盡地分析了200餘年地權轉移過程,揭示出地權轉移的特徵。

第一,一村出售的土地往往由許多人參與購置,這就分散了地權集中的可能;第二.一田二次出售的機會不多,因而地權轉移頻次不繁(土地兼并一般又與土地轉移的頻次有關,即一田多次轉賣的頻次。

);第三,再對失去土地農戶及面臨的現實生活、購進田土農戶占有面積及分戶情形的計量分析,表明這裡農業生產關係中租佃關係並不盛行。

在第五章中對乾隆朝以來凸洞三村購置土地農戶群像中較為突出農戶做肖像素描,重點對劉昌儒家族土地積累史梳理與剖析,討論其在積累時間、一生土地累積構成方式、規模、土地資源類型選擇、資金籌措、土地經營方式,發現劉昌儒畢其一生50餘年購置土地所能積聚田地不過30餘畝。

劉氏土地積累史的特徵性構成了清水江侗族地區農戶土地積累的共同特徵:儘可能地買進每一份田地,但不可避免的是都費時長、單次土地進量面積小,最後都只是占有少量土地的小地主。

進而證明這裡沒有形成一個地主階層,自耕小農占據了農戶中的大多數。

在第六章中,利用文書複製清代侗族傳統社會生活,目的是通過分析侗族傳統社會特徵對地權分配的影響,探討社會形態的深層原因。

分析文書發現,侗族傳統社會與文化傳統分別影響著土地占有與分配趨勢,形成了一種悖論關係:第一,本來分家實際上促動了凸洞三村土地買賣與土地兼并的傾向;然而正是分家卻又使土地難於在一戶人家積累增殖的土地能延續二代以上的時間,因而分家又在活躍的土地買賣中消解著大地主的成長。

第二,一方面傳統親族社會維繫了的土地轉移過程中「先盡親族」準則,結果是「先親」準則分散了土地買賣過程中土地流向;另一方面,明末以來隨著個體家庭不斷浸蝕和肢解著親族社會,也分化和消解著土地轉移過程中「先盡親族」準則,突破先親原則約束的土地轉移易於使土地向個人手中集中。

土地交易過程中受到上述雙重環境影響,就是凸洞三村土地買賣過程中有土地兼并而無集中結果的成因。

第三,《侗款》的侗民族傳統法中對私有財產明確加以保護的精神張力,從兩方面為這裡的土地交易提供了條件。

一是推動和擴展了人們對土地的占有,從而促進了土地買賣的進行,二是《侗款》對私有財產的傳統保護習俗,又嚴格抑制了對他人利益的嚴重侵犯,從而在土地買賣過程和個人土地積累中,營造出相對平等的法律環境,壓制了對他人土地的非法占有,故沒有產生豪強兼并土地的內部環境。

正是侗族社會生活中一直發揮著強大影響力的傳統習俗,在許多方面將經濟社會發展帶入自己的軌道,它與侗族生存所在的自然環境一起共同造就了這裡是一個小土地主為中心的小農社會。

最後參照錦屏縣檔案資料比較分析驗證,在地權分配上與凸洞三村有共同的特徵——不存在一個地主階級的土地占有制度。

推論這不僅是天柱縣、錦屏縣的普遍再現,也許是清水江流域(黔東南)少數民族地區的一個普遍現象。

三 是民族史研究的一個創新

運用全新而真實詳盡史料複製一個少數民族社區200年來的經濟社會史,其完整的地域與完整的時間高度統一的樣本分析、研究專注於嚴格的經濟史計量分析,都是以往貴州民族史研究所沒有,在全國也少見。

史料決定研究主旨。

就史而言,它是中國土地買賣的情景再現,許多生動事件躍然紙上;就歷史認識而言,它讓我們能夠比較中國不同區域、尤其是西南邊陲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生活,更可能的是,它將西南邊陲一隅的侗族經濟生活展現在國家大歷史的視野下,為民族傳統認識提供了新認識。

如國家對侗族地區土地形態的影響力度體現在田賦徵收,從《天柱文書》中分析,從縱向的歷時性方面看,第一,有清一代呈上升趨勢;第二,民國時期的田賦稅率高於清代;民國時期的賦額不斷增長;凸洞三村某些時間徵收的賦額又高於天柱的平均水平。

若從橫向方面看,通過對國內及本省田賦信息進行綜合分析表明,無論是與同期全國的平均情形、還是與非少數民族聚居區的情形比較,凸洞三村可謂真是「薄賦」了。

再如:如傳統觀念認為侗族一直是「洞款」形態下的宗族(親族)社會,宗族社會傳統維繫著家族財產「共公」所有制度。

本項研究表明,清代以來天柱文書中沒有一份表明存在著三代人共有財產意義上的大家庭。

文書揭示出掩蓋在 「洞款」形態下錯宗分布而居的大宗族(親族社會)表象下,清代以來個體家庭一直肢解著親族社會,並形成一個核心家庭組織的小社會,尤其在經濟生活中核心家庭發揮了更大的社會作用。

區域社會經濟史研究的新創穫

——清水江文書與中國地方社會國際學術研討會綜述

張新民

近年來民間文書的收集整理與利用研究成果頗為可觀,其中最突出的是大量清水江文書的系統整理與公布出版。

2013年10月21至23日,假清水江流域《天柱文書》首輯22冊正式出版之機,由貴州大學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清水江文書整理與研究」課題組、復旦大學985工程三期項目「貴州清水江文書研究」項目組、天柱縣人民政府、江蘇宏德出版基金會、江蘇人民出版社、凱里學院六家單位共同以「清水江文書與中國地方社會」為主題,成功舉辦了「首屆國際清水江學高峰論壇」。

來自北京、上海、江蘇、浙江、河北、安徽、湖北、雲南、貴州、香港及日本的八十多位學者,出席了先後在貴陽、天柱兩地召開的學術研討會。

會議收到論文共六十篇,涉及的研究題域極為廣泛。

尤其以西南少數民族民間遺存契約文書為中心題域,展開學術研討,從不同的層面加深對傳統中國鄉土社會的認知,意義顯得極為重大,已引起學術界的廣泛關注和高度重視。

茲將會議涉及經濟史方面的研討成果綜述如下,或可供學術界進一步了解和參考。

一、 一田二主與永佃制

《天柱文書》首發式的舉行,乃是這次會議的一大重要議題。

來自全國各地的學者高度評價《天柱文書》的編纂出版,認為不僅提供了十五世紀以來清水江流域苗、侗、漢各兄弟民族生產、生活、交往、發展的實物見證,而且豐富了傳統鄉民社會研究必須憑藉的契約文書原始資料系統。

誠如復旦大學朱蔭貴教授所說,清水江文書研究可能出現兩大特點:一是時間長、數量多、地域廣、價值高,將來的研究趨勢有可能沿著兩個方向展開,即除了對貴州為中心的西南地區明清以來社會生活研究帶來不可估量的作用外,亦有可能出現聯通貴州、湖南、安徽至北京的各種社會經濟活動和相互間的交往聯繫並擴大其研究範圍的發展趨勢;再是長期以來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文化生活和經濟活動等情況,由於受到史料和語言的限制,以及文化傳承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研究成果始終顯得單薄,既有的中國社會經濟各方面的研究著述,大多集中在東部區域和漢文化地區,很難說是完整地代表了整個中華文明,清水江文書的發現、整理和研究,將在很大程度上改變這種狀況。

清水江契約文書可分地契與林契兩大類別,僅地契即有土地買賣契約、土地租佃契約、帳簿、稅單、家產清單、納糧執照等多種類型的文書,均為社會經濟史研究必須關注的重要資料。

如何對清水江文書作出區域經濟史的解讀,改變西南地區社會經濟史研究始終顯得相對薄弱的局面,乃是與會學者關心的一大主題。

檢讀清水江流域天柱地區的土地契約文書,即可知當地的田土買賣極為活躍。

其中最值得注意者則為魚鱗冊的遺存,實乃西南地區較少發現的重要地權研究史料。

魚鱗冊宋代即已出現,而以清至民國遺存數量最多,乃是官府為登錄業戶產權和徵收賦役而編制的土地帳籍,但民間也有少量編造。

無論土地權屬、徵調賦稅或田土訴訟,魚鱗冊均為重要的判斷依據,能夠更好地幫助我們了解地方土地制度、地權分配等多方面的社會經濟史情況。

儘管明清時期魚鱗冊的研究上世紀60年代便已開始,不僅受到中外學者的普遍重視,即學術成果的積累也極為引人注目,但比較而言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相關研究仍顯得相對薄弱,有待發掘開拓和解決的問題亦復不少。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社科院歷史所的奕成顯及復旦大學的張海英、黃敬斌等學者,均利用新公布的天柱地區的魚鱗冊作了有益的探討,填補了既往研究的空白。

具體而言,欒成顯考證了天柱遺存的魚鱗冊當為同治十二年的重抄本,可稱為「循禮里下半三甲春花魚鱗冊」。

與徽州魚鱗圖冊相較,二者的差異是:第一,編號不同。

清水江魚鱗冊是以土名為單位各自編號,徽州魚鱗圖冊則以保或圖為單位,全縣以千字文為序編號;第二,田土計量不同。

因地形複雜,難以清丈,清水江魚鱗冊只以收禾多少「稨」米來計量田土,而徽州魚鱗圖冊則是在清丈田土的基礎上攢造的,分別載有實丈田畝面積與應合稅畝數;第三,清水江魚鱗冊僅記田形,不繪形狀,徽州魚鱗圖冊多繪有田土形狀;第四,清水江魚鱗冊沒有分莊一項,徽州魚鱗圖冊多設分莊,記錄該號田土的實際分割情況。

不過,從總體來看,清水江魚鱗冊有田土編號、田主姓名、田形、田土等級、四至等項內容,仍具備了魚鱗圖冊記載的基本要素。

傳統中國一田二主現象的普遍存在,乃是傅衣凌、楊國楨相繼研究福建社會經濟史所得出的結論 。

從現存清水江山林契約文書看,當地也存在著類似的情況。

但山主、佃戶、栽手之間複雜的一田二主關係,主要見諸山林契約文書。

土地買賣關係的發達必然引起地權的頻繁轉移,清水江流域的土地關係是否存在一田二主的現象,按照欒成顯的意見,似也不能排除存在的可能,張海英、黃敬斌則進一步證實了當地的確存在一田二主的土地關係現象。

他們主要通過「春花魚鱗冊」所載「田主」身份的考察,結合清水江地區典田、借貸契約的特點,認為永天柱春花魚鱗冊展現的鄉村土地關係,已經超越簡單的「租佃」制度,而具有了某些「永佃制」甚至「一田兩主」制的色彩。

可見不僅魚鱗冊中幾乎所有的田地都已完成了「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分離,即地主(或田底主)與佃農(或田面主)也形成了兩個截然分裂的社會群體。

值得注意的是,清水江文書中仍有退佃的規定,中止佃約的主動權似乎仍掌握在佃人手中。

儘管目前尚少見「不限年月」、「永遠耕種」一類規定,也未見「押租」、「頂首」之類「購買」永佃權的形式,但從關於撤佃、退佃的規定來看,永佃制的某些因素或特徵當已產生。

二、 國家土地政策與鄉民社會經濟活動

自清代雍正年間開闢苗疆以來,國家權力的苗疆控制政策便多有調整,清水江流域的內地化發展進程也不斷加快。

針對過去的研究成果多缺乏長時段的觀察視野,乃至動輒將廣義的苗疆視為靜態不變的實體的做法,貴州財經大學張中奎遂依據檔案、聖訓、清實錄、方誌,同時甄采不少天柱地契文書,分析了有清一代土地政策發展變化的整體歷史發展走向。

作者指出清帝國的苗疆屯田政策主要有軍屯和民屯兩類,乾隆初年開闢黔東南苗疆地區之後,清王朝針對當地推行的屯田活動,對後來陸續開展的新疆屯田、大小金川屯田、台灣屯田、湘西苗疆屯田都有非常重大的借鑑意義。

王權國家之所以採取漢苗隔絕的措施,目的亦為緩解漢民大量移居所導致的土地危機,特別是防止「民人」欺詐、矇騙苗人山林、土地等財產激化社會矛盾,避免隨時可能爆發的「苗亂」民變事件。

清廷所採取的一系列民苗隔離的政策,儘管初期尚執行得比較有力,但以後隨著漢族移民數量的增加,則逐漸顯得鬆弛失效。

大量漢民租佃或直接購置苗人田地,無疑加重了對苗民生存環境的壓力,具見漢苗隔絕政策實屬因噎廢食。

對契約文書做出區域經濟史的解讀, 當然不能僅限於魚鱗冊的考辨一項,大量的自明清以迄民國的契約文書,都可以通過學者的解讀成為「活」的經濟學史的生動史料。

其中如當地的分家書、土地買賣文書等,均涉及財產分配轉移的契約,多見有帶「股」字樣的內容, 主要表示財產的多少,以及分割、轉讓和對未來的投資,不僅見於流通和生活領域,即生產和經營領域亦時或見之。

但縱觀有的研究成果,大多集中在出資和合夥經營等方面,極少涉及其他領域。

朱蔭貴依據大量的清水江文書資料,分別從生活世界(分家、過繼和出售家庭財產等)中的「股」、生產領域中的「股」、投資領域中的「股」等方面展開了深入的探討。

他認為當地在相當廣泛的領域中,存在著大量的帶「股」字樣的契約文書,雖尚不能準確判斷是原生抑或其他區域引進的,但可以肯定的是上述三大類「股」均各有其特點。

也就是說,除「投資流通領域」中的股時段較後且數量較少外,其餘兩類「股」的持續時段均很長,數量也很大。

而生活領域和生產領域中的「股」,乃是既有中外學者的研究成果忽略的部分。

朱蔭貴的研究則提醒我們,尚有大量的契約文書研究題域等待學者去開拓。

而大量契約文書的系統整理與公布出版,則當催生更多的利用新材料以研究新問題的學術成果。

傳統中國土地的積累過程,實際亦為鄉民「殖產興業」的過程,不能不為廣大農民的生活現實和經濟夢想,始終均在暗中影響著傳統經濟社會的發展,不斷改塑著以土地關係為基礎的經濟制度。

天柱地區遺存的大量契約文書,尤其是其內涵的歸戶性、完整性信息,亦為了解中國傳統農村廣大農戶如何積累財富的歷史性進程提供了重要的材料依據。

貴州大學林芊以天柱地方大族劉昌儒家族文書為中心線索,既追溯了乾隆以來劉家祖輩的創業史,又考察了民國時期其子孫後代家業繁榮的生活景象。

作者指出,劉氏家族成員通過長期的土地買賣活動,積累了一定數量土地的發家史,恰好代表了當地力田起家的小土地主典型,反映了侗族鄉民累進土地的三個特徵:(一)都有與家庭成員共同出資置產的經歷;(二)土地積累的路徑起點是繼承,然後是自己購進,再通過其他方式形成最終地產;(三)產業構成以田為主,其次則為山場林地,山場林地的收益,特別是杉木出售所獲取的利潤,乃是其擴充田土的一大重要資金來源。

在殖產田地的同時,又購進林地,一方面說明殖產投入的經濟力量主要為田產的購置,一方面也反映了土地購置的地域分布範圍已涉及不少鄰寨。

至於購進之後的經營活動,則主要為自己耕種或租佃他人。

借貸文書在清水江文書中亦占有一定比例,乃是區域經濟史研究必用的重要資料。

然而借貸文書究竟應當如何分類,學術界的看法歷來未曾統一。

大體概括,則或分為消費借貸和使用借貸兩類,或分為生息取質、質押借貸、物力償付借貸、無息借貸四種,或分為信用借貸、質押借貸和特殊形態之借貸三種。

華中師範大學安尊華認為自十八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清水江流域的民間借貸形式,主要有實物借貸和貨幣借貸兩類。

實物借貸包括借谷還谷、借谷還錢、借谷用豬牛和田、油樹作抵押等幾種類型。

其中借谷還谷的利息率高達100%。

與實物借貸相較,貨幣借貸顯得更為普遍,大致有普通借貸、抵押借貸和典當借貸三種情況。

借貸的月息率通常均為3%,以谷計息的利率相對較高。

村民常用田產、房屋、地基、林地、油樹、油山作為抵押物。

貨幣以銀為主,錢為輔。

借貸的月利息率大體維持在2.5%至3%之間,以月利息率3%為最普遍。

年利息率則為30%至36%之間。

當然也有不計利息和用穀物作利息、用田地的產出作為利息的情況。

借谷還谷、借銀(錢)用谷付息和用油子付息時,利息率相對較高。

按照貨幣借貸利息率超過36%、糧食借貸超過50%定性為高利貸的標準,清代清水江流域的糧食借貸存在高利貸的情況。

而借貸者除有能力用貨幣支付利息外,一般都選擇土地作抵押物借錢,或出典土地、出當土地借錢。

從方式上看,清水江流域的借貸,典與當相同,都是將田產或其他不動產作為質押物,物權暫時讓渡給銀主或錢主(出貸人),然後借到貨幣或糧食,典主或當主(借錢人)支付的月利息率基本相同。

河北大學張強分析清水江地區民間借貸活動頗為活躍的原因,乃是明清政府征派皇木導致木材行業迅速發展的結果。

與安尊華的看法類似,他也指出當地借貸可分為貨幣借貸和實物借貸兩種形式。

通過大量原始數據的排比分析,以及以表格的方式做出量化統計,他比較了錦屏、岑鞏兩地借貸活動的異同,強調無論標的物、借貸類型、還款期限,抑或規模和利率,錦屏都與岑鞏地區明顯不同。

例如錦屏地區乾隆時期較為盛行的是4%的月利率算息方式,嘉慶至民國時期則流行3%的月利借貸,岑鞏等地區的月利率明顯低於錦屏地區,從清至民國多為2.5%的月利率。

無論3%抑或2.5%,皆體現出錦屏一地在政府調控下,民間借貸利率趨於穩定,最終形成「習俗利率」的民間文化現象。

貴州大學謝開鍵則將民間借貸分為無息、有息、質押借貸、賒買四種類型。

具體方式為:(一)無息借貸:指債務人向債權人借貸錢物時,無需支付利息。

這類文書數量不多,但仍偶有發現。

(二)生息借貸:即指債權人將錢物借貸與債務人時,收取一定利息的借貸。

這類文書數量頗多,例證不勝枚舉。

(三)質押借貸:指債務人必需交付擔保物品,方能從債權人處取得所需的借貸,以不動產質押借貸數量最多。

(四)賒買,即先賒買他人之物,待物脫手入錢後,再將錢財連本帶利還與賣主。

比較罕見,但也不乏例證。

作者強調借貸主要受到自然環境、捐稅、生產力、人口、動亂的因素的影響,借貸的資金主要來源於個人,少部分為鄉族組織。

民國時期的借貸利息總體要略高於清代,但尚未達到高利貸的指數。

對未償還或是未及時履行償還債務者則處以一定的懲罰。

有必要指出的是,幾位作者都從不同的角度或詳或略地提到,從傳統中國小農經濟的實際出發,社會生活缺乏足夠的資本的積累,一旦遭遇天災、戰亂、婚喪嫁娶等意外變故或生活過「關」大事,經濟收入減少或支出經費遠遠大於日常積蓄所能承擔的負荷,借貸錢物作為一種社會調節功能,自然仍有其存在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易言之,多數借貸均緩解了農民急需用款的燃眉之急,成為他們走投無路時暫度經濟難關的一個重要經濟來源。

頻繁的借貸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商品經濟的發展,折射出社會經濟發展相互依賴的真實狀況,乃是社會自然經濟秩序形成和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意義甚至可能超出了一般所謂的資金供需關係。

與安尊華的看法有所不同,謝開鍵認為當地清代大體均在國家法限定的範圍之內,民國時期則多沿襲清代的利率而略有所提高,並未因《中華民國民法》的頒布而下降。

而凡不履行債務的,處罰則仍以民間解決管道為主,主要為家產或質物抵償,亦偶見債務人未及時歸還債務,由憑中人代償者。

違期生息的處罰,主要見於民國時期。

但無論如何,當地的借貸活動多未達到高利貸水平,加上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多有血緣或地緣的聯繫,鄉族組織亦發揮了幫助族人或鄉人解決生活困難的作用,則仍可說借貸是地方秩序建構不可或缺的必要環節。

三、清水江流域的木材貿易活動

清水流域的木材貿易活動牽聯大江南北。

有趣的是,徽州文書亦時或涉及清水江木材貿易活動的情況,反映明代以來徽州商人的足跡已深入到清水江流域腹地。

復旦大學王振忠利用與清水江木材貿易有關的一冊清代珍稀民間抄本文獻——《商編路程》,同時廣采其他各種罕見民間雜書史料,撰成《徽、臨商幫與清水江的木材貿易及相關問題:清代佚名商編路程抄本之整理與研究》一文,引起了與會學者的廣泛重視。

作者認為《商編路程》抄本的成書年代不詳,但內容仍反映了太平天國前後清水江—沅江—長江的木材流通狀況,尤其書中涉及木材貿易的水路運輸行程,大多未見其他類似數據記載或披露,故該文的會議宣讀也顯示了民間數據的廣泛搜訪和及時公布的重要。

透過作者的考證分析不難看到:與清水江流域木材貿易有關的主要是「廣木」的經營,涉及的產地有湖南、湖北、貴州和廣西部分地區,其中以洞庭湖為界,又有「東湖木」、「西湖木」之分,前者指湖南、廣西所產之木,後者則包括湖南、貴州、廣西三地的木材。

而《商編路程》一書所反映的,恰好正是「西湖木」的運輸路程,提供了大量具體而微的從清水江流域到長江三角洲的長程貿易活動的歷史性信息。

而活躍於這一長程水道運輸線的徽商和臨江商,清代乾隆年間就麇集於清水江流域王寨一帶,數量已頗為可觀。

他們在苗族地區的商業活動範圍,顯然並非如以往學界所說僅局限於作為口岸的內三江,而是深入更加遙遠的苗疆生界內部區域。

作者指出,明代中葉以後,以群體力量登上歷史舞台的「徽商」,通過鹽業、典當等經營活動積累了大量財富,木業更成為許多富商巨賈投資的重要產業。

《商編路程》抄本之所以重要,就在於將徽州文書與清水江文書這兩個重要的地域文書群聯繫在一起,涉及長江流域的多個重要區域及相關城鎮,說明無論徽州文書或清水江文書,都輾轉牽聯了極為廣闊的地域,乃是研究明清以迄民國時代的社會歷史,特別是長江流域區域社會變遷的重要原始資料。

清水江流域的木材貿易活動,近年來國內外的研究成果較多 。

日本財團法人、東洋文庫相原佳之向大會提交了《清代貴州省東南部的林業經營與白銀流通》一文,亦代表了這一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

作者指出,與清水江流域的木材順江而下,遠銷江南或北京地區適相映照,全國各地的白銀也逆江而上,湧進清水江地區出產木材的山間村寨。

他一方面利用清朝官方採辦木材的史料——《採運皇木案牘》 ,梳理了當地的白銀使用習慣,一方面又根據已經整理出版的清水江文書,分析了村寨的貨幣使用及其變化情況。

透過作者的分析不難看出, 十八世紀後期的毛坪、王寨、卦治(合稱「三寨」)等村寨的主家大多偏好紋銀,具體原因則為防範低純度的白銀流入村寨。

貨幣標示的改變與村寨維護地方利益的諸多舉措如出一轍,適可見由於三寨主家的推動,不僅杉木木材貿易維持了比較高的估價,即純度高的白銀也從下游流入了上流村寨。

但林業契約貨幣標示逐年發生變化,則反映道光十年左右低純度的白銀(色銀)開始在村寨內部流通;究其原因,極有可能是來自下游地區的外來者及與之呼應的村內勢力共同操縱的結果。

村寨面對低純度白銀的流入亦採取了相應的措施,以確保足夠的白銀流入生產者手中,從而維繫杉木的不斷再生產。

顯然這就是商業化林業與永續性林業的共存之路,也是當地森林環境免於毀滅性破壞的理由之一。

關於明清兩代的皇木採辦流程,學術界已或略或詳地有所涉及。

但是川木採辦與例木採辦並非完全相同。

具體到清代湖南的例木採運,則可說流程差別很大。

《採運皇木案牘》生動記錄了乾隆四十二年(1777)、四十六年(1781)湖南例木調運的情形,為我們呈現了更豐富的采木流程歷史細節。

其中較重要者如日本學者相原佳之利用《採運皇木案牘》,指出例木乃是清代皇室採辦的重要內容,一般而言,除了少部分民獻大木外,朝廷工程所需木植多通過官方採辦。

按照當時工部的規定,江蘇、江西、湖南、浙江等省,每年均需採辦木植運送至京,時間則貫穿有清一代。

有趣的是,與日本學者相原佳之一致,復旦大學高笑紅也注意到《採運皇木案牘》的重要,並以此為重要依據,同時參以清廷內閣相關檔案,梳理了湖南例木採辦的流程,揭示了例木採辦與湘黔木材市場之間的聯繫,介紹了木材商人與例木委員之間的互動,探討了國家財政結構對例木製度的影響。

作者認為就整個清代而言,皇木採辦可分為臨時性皇木採辦與例木採辦兩類。

其中湖南地區的例木採辦大體經歷了開廠立關、木植採買、運解交收等流程,適可見例木採辦與德山、托口、清水江流域等木材市場存在密切的聯繫。

例木採辦不僅依託於湘黔間多層級的市場網絡,而且也帶動了當地木材市場的興起和發展。

由於採取了差別對待本省與外省商人的政策,遂加劇了例木委員與本地商人的矛盾。

清代財政結構造成例木經費的緊張,不得不通過地方官員的私人經濟活動來加以平衡,雖維持了例木製度的運行,卻滋生了不少內部弊端。

作者的分析儘管只是例本採辦的微觀個案,但也涉及廣大區域的經濟、政治、文化問題,仍可見圍繞清水江木材的購置、運輸、外銷等活動,當已形成了一個涵蓋大江南北的經濟貿易圈。

針對清水江流域的山林權經營與轉讓問題,復旦大學戴鞍鋼認為天柱地區的租佃雙方,他們對契約期滿時栽植杉木的收益分配,大多以栽手為一方,地主為另一方,各半均分,即習稱的主佃平分,而未見錦屏地區主六佃四或主二佃一的現象。

與此相反,見諸天柱文書者則為主佃得益分成,多為主四佃六。

至於山林權,在主佃雙方約定經營期間,也有中途轉讓權益者,轉讓形式靈活多樣,並都以契約方式明確各自的承諾。

貴州民族大學和貴州大學的王俊敏、吳述松則以長時段的眼光,分析了當地林業結構的調整與內生經濟增長的關係問題。

作者強調結構調整引導勞動、交易和生產三者的耦合與制度化對經濟持續增長的影響,認為透過相關林業契約文書可以看出,內生經濟增長的結構紅利,其路徑主要有林權拆分買賣;地主、栽手分成演變;不同樹齡青山股權在栽手、地主之間的複雜交易與重組;經濟活動制度化等,由此可見結構是影響經濟增長的快變量。

如何以結構調整為主線引導資源、勞動和技術要素投入經濟活動,獲得內生經濟增長,其理論和實踐意義均不可輕易低估。

清水江流域長期人工栽植杉木,積累了大量的地方性系統農林知識。

凱里學院徐曉光指出清朝中期以後,當地苗、侗民族根據傳統的杉木栽培經驗,便系統發明和普遍使用了「實生苗」栽培技術,並將此技術逐漸擴大至湘西林區,經過長時段的發展,以及不同區域間的相互交流,杉木植林技術日臻完備,但追溯其前後源流,則可說與苗、侗民族傳統農林知識的運用關係極為密切。

貴州大學馬國君、李紅香認為自明代以來,隨著清水江流域林木貿易規模的擴大,人工造林便逐漸取代了原生型的常綠闊葉林。

人工林的大量增加,除經濟、政治等多方面的原因外,也與當地民眾本土知識的積累密切相關。

正是憑藉豐富的育苗經驗、護林技術,人工林的種植面積才不斷擴大。

今天重新總結當地長期積累的生態技術和技能,對長江流域的生態建設與經濟建設仍大有裨益。

四、清水江區域的社會生活

如前所述,清代雍正年間開闢「新疆」以來,清水江流域木材貿易日趨興盛,經濟文化交流日愈頻繁,社會結構日見複雜。

在這一整體歷史背景下,苗、侗民族固有社會秩序及管理方式也發生了劇烈的變動。

而自上世紀40年代以來,便由傅衣凌倡導和實踐的以民俗鄉規證史,以實物碑刻證史,以民間文獻證史的方法 ,顯然也適用於清水江文書和清水江學的研究。

令人高興的是,以類似的方法研究清水江區域史的論文,會議亦收到不少。

其中如凱里學院姜明便利用了不少碑刻資料,考察了清至民國時期清水江下游苗、侗民族社會秩序建構的基本特徵,分析了民眾群體、地方精英、社會組織、國家力量相互滲透的具體運作情況。

而舉凡公共設施的興建,學校教育的興辦,宗祠廟宇的興修等,都可看成是秩序建構活動的重要部分,發揮了傳播倫理觀念,樹立行為規範,凝聚認同資源的重要作用。

作者反覆強調天柱地區碑刻資料遺存數量頗多,舉凡示禁、褒獎、布告、判案、林木保護、移風易俗、築路修橋、捐資助學、宗族遷徙、祠堂修繕、寺廟宮觀修建等,均無不有所涉及,不能不及時甄采和認真利用。

凱里學院李斌則討論了當地的碑刻分類問題,他按性質將當地碑刻分為六大類:官府告示類、鄉規民約類、路橋井渡類、學校教育類、祠堂宗族類、寺觀廟宇類,均有裨於人們觸類旁通,了解當地秩序建構活動情況。

清水江流域的習慣法及其糾紛解決機制,學術界的研究成果已相對較多,一般均以為當地習慣法頗為發達,告官訴訟風氣並不普遍。

凱里學院吳才茂指出,近年來不斷發現的民間文獻及相關傳世典籍均足以顯現,明清時代的黔東南不僅存在著理講與鳴神的糾紛解決風俗,事實上爭訟與鳴官的好訟現象也屢見不鮮。

作者具體考察了明清時期黔東南地區理講與鳴神風俗的存在狀態及運行機制,並詳細分析了爭訟與鳴官風氣愈演愈烈的社會文化變遷歷程,從中不難看到少數民族風俗傳統的逐漸鬆動和瓦解,顯然是與國家制度的推行和區域社會經濟的發展大體同步的。

清水江流域自清代以來,即由官方主動推行「糯禾改秈稻」政策,由於官方文獻歷來記載較少,遂導致原因探尋眾說紛紜的現象。

較為通行的看法,均認為傳統糯禾產量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人口需要。

儘管此說遭到了個別學者的質疑,但欲提出新說仍需提供堅強的證據。

貴州師範大學嚴奇岩則徵引大量文獻資料,明確指出「糯禾改秈稻」,表面看只是增加作物複種指數,提高土地綜合利用率,實質仍是國家力量王化策略的一項重要內容,目的主要為將內地的農耕方式和栽培制度複製於民族地區,從而迫使民族地區與內地一樣成為承擔國家賦稅的有效控制區。

可見「糯禾改秈稻」乃是國家力量依靠行政手段施行的強制性技術變遷,理當視為清政府推行內地化政策的典型個案,漢族地區單一種植模式移植於混農林民族經濟地區的生動事例。

而簡單地將「糯禾改秈稻」看成是當地民族為提高產量而主動推行的品種改良行為,顯然忽視了清代「王化」進程中政治與經濟行為交織互動的複雜歷史文化現象。

除利用清水江文書討論中國社會經濟史的論文之外,會議尚收到不少其他涉及廣泛題域的撰述,限於本文主題及篇幅,不再一一羅列贅述。

「貴州大學清水江學研究中心」揭牌儀式暨學術研討會

張潔 黃艷

2013年4月27日下午,「貴州大學清水江學研究中心揭牌儀式暨學術研討會」在貴州大學中國文化書院的「勉學堂」舉行,來自於貴州大學、貴州師範大學、貴州民族大學、貴州財經大學、貴州師範學院、貴州省文聯、貴州省考古研究所、貴州省社科院、清鎮市人大等十餘家單位的專家學者參加了此次會議。

《貴州日報》、《當代貴州》的記者也熱情地參加了本次會議。

會議還吸引了決心投身清水江文書整理與研究的研究生以及部分苗族、侗族本科生參加。

老中青三代70餘人匯聚一堂,為清水江文書整理和清水江學研究這一貴州歷史上重大的事件暢所欲言、建言獻策。

清水江文書是明清以來,貴州和湖南兩省的清水江流域苗侗等少數民族用漢文保留的各種民間契約文書的總稱。

內容涉及土地買賣、林木貿易、分家析產、婚姻關係、子嗣過繼、訴訟案件、村規民約等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

估計總量在50餘萬份左右,目前已收藏10餘萬件。

據目前研究可知,早在上世紀四五十年代,著名學者吳澤霖、費孝通等就先後到清水江流域進行社會歷史與民族文化調查;1953年天柱本地學者龔其昌第一次私人收集和整理了清水江文書;1959年錦屏縣有關政府部門第一次將清水江文書收入檔案館保存;1960年貴州大學歷史系在清水江地區進行歷史調查,收集有包括文書和碑刻在內的重要資料。

此間,貴州民族研究所在國家民委組織下也進行了苗族和侗族社會歷史的調查。

八九十年代以後,清水江文書研究成果開始增加,貴州大學呂左教授還獲得兩項有關清水江研究的「國家社科基金」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課題。

進入21世紀後,有關清水江文書的資料彙編、學術論文、研究著作大量湧現,引起國家和貴州省的高度重視。

2010年,清水江文書入選《中國檔案文獻遺產名錄》,越來越多地的國內高校參與到研究隊伍之中。

貴州大學中國文化書院自2002年成立以來就一直進行清水江文書的調查、整理與研究工作,獲得國家重大招標課題、清史工程課題,以及省部級課題多項。

在省委丶省政府和貴大學校領導的關心和支持下,「清水江學研究中心」也應運而生了,這是省內外第一加以「清水江學」命名的研究中心,標誌著貴州大學清水江學研究進入到一個嶄新的歷史階段。

會議由中心副主任張明、馬國君主持,中心主任張新民教授首先致歡迎辭。

他說:清水江是一條有燦爛文明的河流。

這條河流在明代以後逐漸開發,成為溝通貴州邊地到中原腹地區的一條交通大動脈。

這一地區的世居民族,包括苗族、侗族、漢族等創造了燦爛的文化,尤其是如今發現了大量的文書極大地推動了這一地區的研究。

他特彆強調這批數十萬份清水江文書,與敦煌文書、徽州文書可以並列成為中國文書史上的三大重大發現之一,完全可以建立與敦煌學、徽學三足並立的清水江學。

在東北學、西北學、東南學都有著很好的發展的今天,西南學也應該有突飛猛進的發展。

通過以清水學為重要組成部分的西南學的研究,可以在整體上為當今社會提供和諧的治理經驗、民族交流經驗,族群與族群之間、地方與地方之間交流互動的經驗,不僅可以將它們上升為國家經驗,而且也可以為國際上解決民族衝突發揮借鑑作用。

他還就如何加強省內外、國內外的學術合作提出了自己的構想。

貴州大學社科處處長洪名勇教授對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賀和肯定,他說:貴大對清水江文書整理與研究非常重視,在中心成立之前,貴大中國文化書院已對該領域進行了深入研究,納入了國家重大社科項目,發表了相當數量的研究成果,這些成果為當前的研究打好了基礎。

他認為,中心為貴大校內外的學者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研究和交流平台。

他還強調指出,對清水江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研究,需要更加深入進行發掘原始材料,正史與文書都是我省歷史研究的重要資料,恰逢貴州建省600周年,使得本中心的成立具有了更為重要的意義。

他指出,對清水江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等多方面的研究,需要整合各個學科進行交叉協調合作,從多角度多視角深入研究,獲得廣泛深刻的研究成果。

他祝願中心在整合省內外的清水江研究方面取得更多成就。

清水江學研究中心顧問、貴州省文聯民協原秘書長、資深苗學專家楊培德先生髮表了熱情洋溢的發言。

他說,清水江學是一個大有可為的學科。

自古以來,清水江都是貴州通往中原地區最主要的通道,從國家體制的高度對清水江地區進行研究,將國家政策與地方影響結合起來,可以更好地把握該地區的歷史發展脈絡。

他列舉了清朝改土歸流後,到抗日戰爭時期,這一地區經歷了大大小小的戰爭,尤其是民國時期各路軍閥的爭奪頻繁,對該地區造成了極大影響。

楊先生認為,苗疆的開闢一方面是對地方的控制,另一方面是對資源的爭奪,該地區的木材、桐油資源豐富,木材交易直至民國時期都十分繁榮。

值得注意的是,鴉片戰爭後黔東南地區的鴉片泛濫,鴉片交易與運輸在該地十分繁榮,至民國時期地方軍閥對煙稅的徵收是重要的經濟來源。

楊先生還強調,檔案文獻、田野調查、文史資料等都是清水江流域研究的重要資料,應同樣加大關注度。

貴州省文聯副主席、貴州民族大學龍耀宏教授認為清水研究大有可為,介他紹了清水江流域族群的地域差異,他以該流域範圍內的戲劇、宗祠為例,追溯該地區苗、侗、漢各民族文化的源流和傳承。

他注重提到關於清水江流域苗侗關係研究的問題,他在考察中發現了苗侗兩族人民存在身份互換的情況,兩族直接的糾紛大多通過宗祠來解決,很少有矛盾激化的現象,因此清水江流域的民族關係是整個貴州民族狀況的縮影。

清水江學的建立是有歷史和現實基礎的,幾十年來積累了許多研究成果,在此後的研究中,還要從文書中拓展出去,為清水江學研究開闢更廣闊的空間。

他指出清水江學具有以下意義和價值,即通過清水江學的研究,搶救清水江流域民族文化的記憶;豐富文化基因,擴展文書以外的研究範圍;推動沿江兩岸的古道研究保護。

龍教授還對文書的研究提出一些意見,特別指出應加強對文書語言學的甄別工作。

貴州師範大學張羽瓊教授談到張新民教授對清水江學做出的巨大努力,她說,張新民教授很早就提出要重視史學的地方性研究,並在九十年代就提出了「貴州學」的概念和研究框架。

她認為清水江學的形成,其研究範式和研究視覺會對全國區域史研究作出補充和擴大,對中國民族史、文書史、區域史的研究作出填補,具有十分重要的文獻價值和現實意義。

在清水江學研究中心揭牌儀式之後,專家學者們進入自由討論環節。

貴大劉鋒教授首先以漢文化進入前後清水江流域苗族社會婚姻形態的變化為例,探討了國家與地方的互動。

歷史上清水江流域的統治者不僅需要從國家獲得身份、地位的認同和政治利益,而且也需要在地方上獲得百姓的擁護,繼而採取了很多方式,在這一進程中漢文化與地方少數民族文化不斷在融合。

他認為,清水江學研究不應是一個「小」的概念,應該形成一個「泛清水江」概念,可以考慮將清水江、舞陽河、古苗疆走廊聯繫在一起進行研究,將點、線、面串聯在一起,可以形成網狀研究,這樣才能將視野放寬,獲得更多的研究成果。

貴州省考古研究所副所長李飛博士針對近年來清水江流域考古成果做了一個題為「萬年清江」的專題學術報告。

他指出,清水江沿線人類活動的歷史已超過一萬年。

清水江正式進入考古工作視野的時間是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在天柱縣的白市、江東、茅坪、三江、遠口等地,考古調查組先後發現了仙人洞、爛草坪等11處史前遺址,採集到大量分屬於舊石器時代和新石器時代的石器和陶片。

李飛博士強調,由於我省舊石器時代遺址多為洞穴遺址,這些清水江沿岸階地上的遺址具有著特別重要的價值。

清水江通航的歷史至少可以上溯到2000多年前的戰國、秦漢時代,在清水江河床內淘金出土了數以千計的戰國、秦漢時期青銅兵器,就代表了多種文化因素。

另外,在清水江沿岸,還發現了宋明時期的瓷窯,明代的古城遺址等,因此,從舊時代時期一直到明代,清水江流域的人類活動從未間斷。

李飛博士一一展示了這些激動人心的考古新成果。

他認為,考古學研究揭示了一個過去我們所未知的清水江,而後續的研究仍需很大關注和投入。

他希望清水江文書與清水江考古學聯合起來,展現出豐富多彩的清水江歷史文化面貌,豐富清水江學研究的內涵,積累更多的清水江學研究成果。

貴州大學楊志強教授認為,貴州文化具有多樣性,不能用「內地化」來概括。

貴州文化在長期的發展中由漢族文化和少數民族文化等匯聚而成,文化形態的複合性、文化多元性展現出獨特價值。

貴州的區域文化多樣性的形成有一個表征,即是先有「國家化」,後有「內地化」,其文化多樣性是在整個國家的宏大背景下所建構起來的。

在研究民族地區時,學者們往往強調其民族性,而忽視了其地域性,貴州文化長期被邊緣化,是因為沒有一個本體文化的主體性認同。

清水江流域的研究是貴州歷史文化研究中的一個重點,清水江作為貴州的重要水運通道,呈現出移民文化的多樣性和族群的複雜性,需把少數民族文化與漢文化結合在一起,作為一個整體來研究,清水江學研究同「古苗疆走廊」的研究一樣,將助推建構地方文化的主體性認同。

貴州苗學會副會長、貴大張曉教授提出清水江學研究可以為苗族研究提供許多新的材料和新的思路。

她以苗族婦女研究為例指出,文書可以提供詳實準確的文獻材料,與家族記憶、口述歷史互為印證。

比如通過文書材料的顯示,西江苗寨在清代時期已經比較開放。

所以民族學者需不斷拓寬視野,通過文書可以對苗侗民族的歷史活動、社會性別、民族服飾、婚姻形態演變方面進行研究。

文書也是一個民族研究的重要資料寶藏。

貴州民族大學西南儺文化研究院院長陳玉平教授提出清水江文書在少數民族戲劇研究上的重要作用。

他通過實地調查和研究發現,清水江流域的儺戲與貴州其它地方有一定差異,清水江流域儺戲與巫儺戲關係不大,是兩種不同的形態。

儺戲是由四川傳入黔北,並從北往南傳播。

雖然清水江流域戲劇與黔北等地儺戲形態有所不同,但仍然可以確定它也是儺戲的傳承路線之一。

通過文書的研究,可以為清水江流域的少數民族戲劇找到重要的歷史線索。

貴州法學學者、來自清鎮市人大的戴澤軍先生提出,西方法學界一直以來認為:中國民間社會既沒有法律觀念,更沒有證據意識。

但事實並非如此,清水江文書就是中國苗侗等少數民族留下的民間傳統法律證據。

研究清水江文書的證據法價值,不僅可以打破西方法學界長期以來對中國法律的偏見、誤解甚至歧視,而且對中國證據法學的學科建設具有舉足輕重的學術價值和現實意義。

他具體分析了清水江文書的法律證據價值,他說:清水江文書屬於法律證據中的書證。

清水江流域既非國家文化中心,亦非發達之地。

但是從清水江文書中可以看到,當時的苗侗民族不僅有了證據意識,而且具備證據知識,他們的文書已經形成了比較統一的基本行文格式,他們已經懂得使用證據來維護自己的權力和利益。

他的分析提供了一個對清水江文書研究的全新視角,即用證據法的觀點來審視清水江文書在中國法律史上的作用和地位。

貴州師範大學石峰教授指出,在以往貴州地方研究中,多以「山」、「水」為對象,但都未能夠形成一種「學」,現在清水江學填補了這一空白。

他指出,地方研究最忌諱千篇一律,須有地方特色才能突顯出研究價值。

他認為過去學者研究邊疆地區多從「大一統」視角入手,現在應多關注地方的視角,多站在地方的角度上去看待問題。

他表示相信,清水江學可以挖掘出相當豐富的新知識點,為區域史和地方文化研究提供新的思路和範圍。

貴大龔妮麗教授認為,做學問有了資料就占領了高地,清水江之所以能成為一門「學」,就因為我們有大批文書可以作為研究的資源和基礎。

清水江學的形成是有堅實根據的、也是有充足底氣的。

立足於貴州文化的清水江學研究的視野很重要,做研究既要有宏觀的視野,也要有具體微觀的研究,二者缺一不可。

對清水江學的研究有很多領域值得去發現、去探索。

最後,張新民主任致閉幕詞。

他總結此次學術研討會的成果之後,希望各位專家學者能夠共同努力,共同推動清水江學研究進程。

據了解,清水江學研究中心已經聘請全省範圍的各學科的專家學者近100名為中心的專兼職研究人員;以後還將繼續擴大研究人員隊伍,力爭將該中心打造成為具有重大影響的清水江學研究機構。

該中心的建立,無疑將推動貴大乃至貴州全省對於清水江文書整理和清水江學研究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

勉作清水江學之預流者

——黔蘇兩地學者清水江文書整理研究學術座談會實錄

朱永強、張軍興

2014年7月31日上午10:30-12:00,黔蘇兩地學術研究與文化出版專家座談會在貴州大學中國文化書院舉行,參加會議人員分別為貴州大學代表和鳳凰出版傳媒集團暨江蘇人民出版社代表。

主持人張清(貴州大學中國文化書院常務副院長):這次來訪的嘉賓有:鳳凰出版傳媒集團黨委書記王譯萱,鳳凰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佘江濤、出版部主任吳迪,江蘇人民出版社總經理徐海、副總經理府建明。

我們對他們的到來表示熱烈歡迎。

我們貴州大學中國文化書院出席的代表有:創院老院長、榮譽院長張新民教授,副院長劉振寧教授。

副院長梅其君教授,今天因有特殊的事情,沒有到場。

另外參加座談還有:貴州大學人文學院龔妮麗教授,中國文化書院書院黃誠教授。

我本人叫張清,是中國文化書院常務副院長。

下面,根據原定議程,先請張新民先生介紹一下「天柱文書」的整理、編撰和出版方面的情況。

張新民(貴州大學中國文化書院榮譽院長):今天天氣晴爽,金桂飄香,值此極為殊勝的時節因緣,江蘇的朋友與我們一起,共同商討清水江學的未來發展規劃,我真有說不出的感慨。

因為我跟鳳凰出版傳媒集團、江蘇人民出版社交往,前後己近十年了。

這裡面有不少感人的事,可謂一言難盡。

特別是擺在我們面前的煌煌二十二冊成套大書——《天柱文書》,凡是經歷其事的人,都知道真是來之不易,出版以後社會各界反映很好,我想當然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

《天柱文書》著錄的民間契約,主要散落在清水江流域,是清水江流域數量龐大的文書系統的一個局部反映,但已為我們提供了一個「見微知著」的窗口。

清水江可能大家不太了解,它是沅江的上游,其實與沅江就是一條江;下游匯入洞庭湖,通過洞庭湖又連結長江,形成了貫通南北的水系網絡,當然也是交通運輸大動脈。

歷史上清水江流域盛產木材,砍伐後就從清水江運到沅江,通過沅江轉至長江,由沅江-長江轉輸至全國各地。

清水江有悠久的文明,既有舊石器時代、新石器時代的遺址,也有從殷商至宋元明清時期的大量考古文物出土。

作為長江文明的重要河流支系,清水江文明的重要作用不可低估。

我到黑龍江開會,當地學者就強調黑龍江河流文明的重要。

廣東學者也積極宣傳他們的珠江文明。

事實上,黃河文明、長江文明對人類文明的貢獻最大。

清水江文明作為長江文明的一大支系,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認知南部中國的社會經濟文化狀況。

不過,稍微比較一下便可知道,黃河文明其實也是由眾多河流支系文明構成的,她的發源地未必就是黃河主幹河道,而是渭河、涇河、汾河等大大小小的河流構成的水系網絡區域,主要是方便農田灌溉,足以滋養農耕文明。

恆河流域文明、兩河流域文明、尼羅河流域文明,情況也大體類似。

可見長江文明乃是由眾多支系河流文明共同組成的,是各支系文明共同匯集成了長江文明。

從沅江考古文化遺址看,早期文明是從上游向下游傳播,至春秋戰國時期才逆轉為從下游向上游移動發展,逐漸形成了一個以洞庭湖為中心,涵蓋湘、黔、桂、渝廣大地區的泛文化圈。

《史記》記載秦始皇統一天下,曾建立了三十六個郡。

三十六個郡共同合為一個全國性的行政區劃系統,說明國家權力已滲透到了社會結構的基層,到了漢初才有分封與郡縣雙重政治體制結構的改變。

這一問題我們可暫不討論。

重要的是,近年來在沅江支流酉水的里耶古城遺址,發掘了大量秦簡,明確記載了司馬遷從未提及的洞庭郡的存在,可補《史記》漏載的缺失。

洞庭郡很可能即是後來的長沙國或長沙郡,班固曾稱為秦郡。

酉水發源於湖北省宣恩縣,流經重慶秀山縣轉湖南注入沅江,據此推斷洞庭郡範圍當廣涉沅江流域、湘江中下游、澧水流域及重慶烏江流域的部分地區,說明以洞庭湖為一大經濟政治文化中轉中心,秦王朝中央勢力很可能已深入到了清水江流域腹地,而楚、巴及土著文化都在洞庭湖區域有所交匯,形成了多元文化並存的景觀,必然對清水江文明產生重大影響。

長江水系文明悠久而博大,清水江流域應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地理單元。

但研究工作才剛展開,大量文物的不斷發掘,特別民間契約文書的陸續公布,已讓我們看到了未來的前景。

清水江水道或許春秋戰國時期便已有了開發,它與沅江合為一體,連結了湘、黔、桂、渝的廣大地區,又經過陸路穿越今天貴州行政區劃的全境,能夠直入更有南國意味的滇地,並向包括印度在內的其他地區延伸。

這條大道明代以後稱滇楚大道,而分布在清水江及其他沅江支流兩岸的不少古鎮,都是連結水陸兩路的關隘要塞,也明顯具有湘黔或滇楚鎖鑰的重要戰略意義。

清水江文書恰好集中分布在清水江河道兩岸的廣大地區,其利用價值與研究意義我想當是不言而喻的了。

然而很有趣的是,在清水江兩岸的六個縣——天柱、黎平、錦屏、台江、劍河、三穗等——都發現了不少民間契約文書,可見其涵蓋的地域面積非常廣。

大量的研究成果已經證明,當地的木材貿易非常活躍,清水江-沅江-長江便是極為重要的運輸通道,各種經濟活動也經由這一通道向西南地區滲透,牽聯的地域決不是少數。

當地顯然也成為國家木材的一個供應站。

大量木材砍伐後,就沿著清水江-沅江進入洞庭湖,再經長江轉運至全國各地。

南京古城建築的一部分用材,很可能就來自清水江流域。

歷史上有人錯將清水江木材當成湘木或川木,這是因為木材運輸必須經過湖南地區,而雍正以前當地大部分地區歸屬湖南管轄,同時在木材經營的各個環節,都有不少川人參與其中,遂有木材來源地的誤判。

當然徽商與臨江商人也很活躍,他們已深入到苗疆的腹心地區。

當地居民因木材而富庶,流動的清水江運輸了木材,也迎來了分散在全國各地的白銀。

可見清水江學的研究不能不涉及整個長江水系,又由長江水系連結了全國各地,而大量的民間契約文書,至少從明代成化年間延續到民國,恰好構成了相對較為完整的知識鏈條,為我們提供了極為重要的原始資料研究素材。

說清水江文書的下限止於民國年間,乃是一種較為保守的說法。

實際上1949年以後的文書也有少量遺存,說明即使在政治風暴衝擊極為猛烈的年代,民間習慣法也在發揮意想不到的作用。

鄉民不完全相信國家土地分配的政策憑證,他們認為民間土地契約才是土地劃分的依據,因為後者不僅體現了當事雙(多)方的共識,而且也積澱了長久的歷史記憶和文化內涵,既聯繫著一個廣大的信用體系世界,也表征著凝聚了共識的習慣法禮俗力量的威權,說明行政體制的許諾未必就能取代習俗文化的規約。

契約文書才是他們認可的土地法權憑證。

以致後來土地重新承包分配,契約文書依然成為不少鄉民協商的重要依據。

儘管民國以來白契逐漸減少,紅契逐漸增多,契約官方化或規範化的發展趨勢也很明顯,但民間習慣仍是官方決策不可忽視的經驗依據,二者之間必須保持合理平衡的結構性張力,因而民間契約始終得到了官方的認可,我想也是不容爭辯的基本客觀歷史事實。

清水江文書是與徽州文書、敦煌文書相併埒的第三大文書系統。

從時間上看,敦煌文書是從北魏年間到宋初,徽州文書是從宋代到明清,清水江文書則從明代到民國,時間序列上恰好可以相互補充,形成了前後相互銜接的文書系統,反映了中國長時段的歷史發展過程。

清水江文書的特點約可歸納為三條:一是涵蓋的地域廣;二就是遺存的數量多;三是歸戶性特徵突出。

歸戶性也可稱為「在地性」,即文書的來源地非清楚,可以在地理空間上準確定位每一個村寨及村寨中的農戶,清晰地辨識每一份文書的原持有者究竟是誰。

天柱地區每一份文書的來源地都非常清楚。

與徽州文書主要由市場流出,來源地已經模糊相較,的確提供了資料利用上時間空間雙重可靠性的方便,不致導致誤甲地為乙地的認識混亂,影響研究結果的準確與可靠。

中國大一統格局涵蓋的地域極為廣大。

與今天全球一體化地域距離縮小,相互之間的差異甚至可以忽略不計不同,傳統中國地區與地區之間的關係極為複雜,民風習俗差異很大。

特別是清水江流域「生界」與「熟界」交錯,國家力量介入的程度明顯大有區別,因而歸戶性準確的特徵的確會帶來許多研究工作上的便利,有裨於學者按圖索驥,展開準確定點的田野調查,形成民間契約與田野調查互證的研究優勢。

《天柱文書》出版後很快就引起學術界很大的重視,原因也與我們整理時注意突出其歸戶性特徵有關。

現在,我們與中國社科院、復旦大學都有合作,研究成果已經陸續問世。

中山大學的研究也很有成績。

上海交通大學正在搜集整理太湖文書,河北大學則以運河文書為研究重點。

中國社科院的欒成顯先生、阿風先生同我們一樣,也認為清水江文書可與敦煌文書、徽州文書媲美,共同稱為第三大文書系統。

梁漱溟先生認為中國文化的根在鄉村,從鄉村社會入手,可以更好地認知中國。

過去學術界研究江南、東南的成果較為突出,西南地區則顯得相對薄弱。

然而西南地區乃是少數民族聚居區,多種民族交流互動及融突磨合的歷史頗有典範意義,缺少相關的研究成果總是中國全程歷史的一大遺憾,需要有更多的學者將精力投入其中。

清水江文書恰好填補了學術界資料匱乏的空白,擴大了未來研究的廣闊可能性空間,所以著眼於長時段的觀察更可看出其價值的重要。

至於民間社會與國家權力之間的互動,族群與族群之間的互動,地權轉移的方式,財富分配的辦法,階層結構的形成,宗法組織的特點,民事糾紛的調解機制,民間信仰的解讀,……有待研究的課題十分豐富,因而我們據此推斷,將來可能會形成一個像徽學、敦煌學一樣的清水江學。

清水江流域民間契約文書的分布地,前面已經提到,主要集中在天柱、黎平、錦屏、三穗、劍江、台江等縣,計總量可達五十萬件,我們編纂整理的首輯《天柱文書》即著錄了近七千件。

這項工作得到了鳳凰出版集團、江蘇人民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宏德基金會的無私幫助,藉此機會我要表示衷心的感謝!我們早期沒有任何經費,也沒有科研人員編制,但他們慧眼燭照,很早就提供了物力財力的幫助。

我們第一期十萬元的啟動經費,就是宏德基金會主動資助的。

江蘇鳳凰出版集團的領導很有文化戰略眼光,早在編纂工作的初期便將其納入了出版規劃。

府建明總編先後六次專程到貴州考察,風塵僕僕地往返於南京、貴陽、天柱三地,他和宏德基金會的朋友一起,都為清水江文書的編纂出版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文書的編纂體例應該怎樣確定,我們也是徵求了全國各地學界朋友的意見,與基金會的同道反反覆復討論,最後才確定下來的。

江蘇人民出版社實際不僅是出版方,而且也是編纂整理的參與方。

我們不止是作者與出版者的關係,同時也是學術合作夥伴的關係。

完全可以稱為一個異地合作的學術團隊。

假如要論功勞,大半應歸功於南京的朋友。

關於文書研究,我也簡單介紹一下。

中國是契約文書擁有量最多的國家。

但文書雖然在中國,文書學的發源地卻在日本。

大家知道,甲午戰爭以後,日本人認為中國文化的正統已經轉移到了日本,他們認為完全有理由而且也有可能征服中國。

但理性也清楚告訴他們:征服之前必須有可靠的中國國情研究——從政治中國到文化中國再到鄉土中國,他們都要全面研究,畢竟中國是一個複雜多元的經濟政治和思想文化大國,不研究清楚如何敢輕易征服?而文書恰好為他們提供了一個了解廣大中國鄉民社會的窗口,所以無論資料的搜集或研究成果的發表,他們可說都是不遺餘力。

而文書學作為一個邊緣性的專門學科,也就從日本傳到了中國,在中國經、史、子、集四部分類學問之外,配合當時經濟社會史——特別是包括資本主義萌芽等社會五階段論的大討論等,硬是另立門戶,開出了一片學問的新天地。

可見文書的整理和研究,特別是文書整理的一套規範體系,實際都是由他們發端。

而文書整理出版成果最多的,也不是在中國大陸,而是在他們長期占據的台灣。

1895年甲午海戰中國失敗後,台灣被迫割讓給日本,據台期間,他們即整理出版了200多種各種類型的檔案文書。

以後他們又關注我們的徽州文書、敦煌文書、福建文書。

最早利用民間文書研究經濟社會史的中國學者傅衣凌先生,就是在日本留學並掌握了他們的一套研究方法或範式。

他的研究工作影響了不少中國學者,形成了一個很大的研究群體。

我們所做的工作某種程度上也是在步他的後塵,只是西南地區他們當時根本就沒有關注而已。

清水江文書最早是在日本出版的,這也反過來刺激了我們。

中國學術界有良知的學者大有人在,我們無論付出多大的代價,也必須自己整理、公布或出版。

至於研究取向上,我們更注意到日本學者也在有意誇大華夷隔閡,挑撥民族矛盾,甚至將國家行政開發比附為殖民擴張。

我以為我們也有必要掌握研究主動權,扭轉東西方學者妖魔化中國社會歷史的策略性共謀局面,為西南邊疆開發史的正當性與合法性正名,重新書寫民族和諧互助與交融的歷史新篇章。

前面已經提到,清水江文書的總體規模可能達到五十萬,根據我2011年逐縣調查排比的結果,已經徵集到檔案館的文書已接近11萬,現在可能已達到了20萬,何況民間蘊藏的總量大概會超過50萬,不可不說是洋洋大觀了。

《天柱文書》首輯近7千件的出版規模,只能算是冰山之一角。

我的想法是有計劃、有步驟、大規模地將其出齊。

這需要多方面力量的配合,可能只是讀書人一廂情願的想法。

但總結敦煌文書散落世界各地,中國人要查自己的資料,卻要跑到異國他鄉,得到英國人、法國人的許可才有可能的教訓,我認為我們存在一天,就應當盡力一天,不能不上下呼籲,不能不奔走求援,做到這一切了,不管成不成功,心中也就無愧無怍,恬淡自如了。

談到敦煌文書,大家只要試看陳援庵先生所撰寫的《敦煌劫餘錄》,便不難知道,他著錄的8千軸寫經,不過是匈人斯坦因、法人伯希和劫掠之後的殘餘物。

而即使是這些殘餘物,在運往京師的途中,也遭到不少狡黠者的巧取暗掠。

因此,陳寅恪先生當時才頗為感愴地說:「敦煌者,吾國學術之傷心史也。

」《敦煌劫餘錄》所著錄的寫本,除宗教史料外,如陳先生所說:「即卷頭、紙背所書之日常帳目、交易、契約、鄙俚、歌詞之屬,在昔視為無足重輕,在今矜為有關掌故者亦不少。

」可見其部分內容也與清水江文書相似,今天看來都可說是彌足珍貴。

所以陳寅恪先生又特彆強調:「國人獲茲憑籍,宜益能取用材料以研求問題,勉作敦煌學之預流。

庶幾內可以不負此歷劫僅存之國寶,外有以襄進世界之學術於將來。

」 陳先生的話至今仍值得反覆品味,我們是不是也該勉作預流者,發皇光大清水江學,庶幾不負當地鄉民世世代代守護相傳的文書瑰寶,同時也力爭多出一些以新材料研究新問題的學術成果,從而躋身世界學術之林呢?

很高興能跟領導匯報以上情況。

時間很緊,只能簡單講到這裡。

謝謝大家!

主持人:張老師剛才講到清水江文書,跟徽州文書相比也好,跟敦煌文書相比呀,不光從量上來講,還是從其特殊性上講,它都是非常有特點的一個文書集群。

張老師、我們的老領導也一直在想從文化建設的高度,從中華文化傳承的這個高度,從貴州地方文化的高度來審視這個問題,一直力圖推動這個清水江學的構建性發展。

所以說它不僅僅是一個地方的學術,也不光是一個中國的學術,而是一個世界的學術。

在這個過程中,得到了鳳凰集團、江蘇人民出版社還有宏德基金會的大力支持和協助。

我很同意剛才張老師講的歸屬式研究,但是在研究這樣一個大規模的成果出來之前,還要通過編輯出版,這確實是一個基礎性工作,只有這個基礎性工作做好了,文化也才能得到保護,研究才能做。

張老師做的這個工作,包括鳳凰集團的領導在推動這個事情上,確實是很具戰略眼光。

我到書院以後,也跟著張老師在學習、了解這個東西,我真的非常佩服張老師、鳳凰集團,還有宏德基金會有這麼高的戰略眼光。

這也希望在《天柱文書》的編輯出版上,甚至在其他一些方面能夠繼續得到鳳凰集團、江蘇人民出版社及宏德基金的大力支持。

下面就請這個項目府總談談出版方面的情況。

府建明(江蘇人民出版社副總經理):我借這個機會,首先向王書記和佘總匯報一下「清水江文書」這一工程的出版情況。

我們江蘇人民出版社作為鳳凰集團的成員單位,是這個項目的具體實施單位。

工作的推進已歷時多年,現在首批成果也已經出來,但由於種種原因,竟還沒有機會向我們集團和股份公司的領導匯報。

本項目的源起,張新民老師前面已經談過,歷時已有十數載。

從出版的角度,我們與張老師的接觸是從2008年開始的,到現在也有整整6個年頭了。

2008年來時,我們知道他們一直在做這個工作,也很不容易,主要是經費不充裕。

而江蘇的經濟發展要比貴州好一些,所以我們打算成立一個公益性基金會,從前期推動這項工作。

我們隨後成立的基金會叫「江蘇宏德出版基金會」,是通過民政部門的正式註冊的全國第一家非公募性出版基金會,掛靠在南京大學中國文化書院,由江蘇省新聞出版局主管。

基金會的發起人皆為博士,成員包括專家學者、企業老總等等,我也算一個。

基金會的最大捐贈者是中國鹽業集團金壇分公司的管國興總經理,他把個人的錢拿出來,不抱任何贏利目的。

我們這個基金會,是以出版為宗旨,即以出版為紐帶溝通學術界跟讀書界。

我是搞出版的,認為通過出版這個環節,可打通這兩者的關係,從而達到繁榮學術、傳播文化的目的,所以最終提出成立這個基金會的想法。

另一個原因,是考慮到現在出版社自身的局限性(即出版社一般只關注已有的成品),對於像「清水江文書」這樣的需要從前期就著力推動的項目,無法著力,因此便萌生用基金會的形成解決這個問題。

當時的原始想法就是這樣,後來證明這個方法是很好的。

宏德基金會成立後,對這個項目做了多次考察,了解到它的獨特價值,特別是在學術研究和文化傳承上的價值。

我們現在每年出版圖書非常多,有三十來萬種,但是真正好的東西不多,具有傳世和經典價值的就更少了,所以抓住好的出版項目應是一個出版人的使命。

這個項目在出版上也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首先是它的稀缺性和獨特性。

這批珍稀文書由我們首發權,是我們搞出版的一個興趣點,有提升我們集團與出版社的文化影響力。

其次是它的學術價值。

剛才張老師講它是當代民間文書系統的組成部分,它完整地反映了西南地區多民族形態下的社會關係、法制關係、民族關係、中央與地方的互動關係,這裡面不光有契約文書,還有大量的其他文書(張新民教授插話:對),譬如訴訟詞、判詞等,實際上就是打官司的;還有婚書、休書(張新民插話:休書有男休女,還有女休男),對,女休男,這個跟中原地區、漢地是不一樣的,它表現了這個地方不同的民族特點(張新民插話:包括不落夫家)。

對,因為黔東南是個苗、侗、漢族聚居的地方,所以它也表現了這種多民雜居交流的形態,亦即多元共存。

(張新民插話:還有神判書,就是打官司既不找政府,也不找官僚,也不找祖宗,宗群也解決不了,找神靈,神靈判那邊輸那邊就輸,最後他的矛盾民間就化解了。

)

是的,這實際是一種獨特的民間宗教形式,很有研究的價值。

我們是搞出版的,研究方面張老師是專家。

從出版的角度講,我們確實感到這批文書雖然屬於貴州區域民間文書,但同時也是中國文化的遺產,它多方面反映出了中國歷史的經驗和傳統。

就這一點而言,也是我們當時深感興趣的。

這批文書的出版,推進過程還是很艱難的,反反覆復好多次。

開始的時候想把所有文書影印出版(張新民插話:府總還親自到清水江去考察了,都沒有結果)。

為此我去黔東南一線直接考察了兩次。

後來想到先推出「天柱文書」部分。

但起初出於求好的願望,想把文書錄校整理加上影印,以利於各方面學者方便使用。

然而實施過程中,發覺整理非常困難,特別是其中大量的俗體字,一時間還無法準備識別。

它這個俗體字跟敦煌文書的還不一樣,其中有苗音即漢字、侗音即漢字等等,(龔妮麗插話:還有自己造的字、以漢字代苗音、漢語意譯等等)。

對,這些反映民族文化信息的文字,要通過較長時間的研究才能準確解讀,不是一下子就能解決的。

這項工作恐怕要10年、20年,乃至更長的時間才能完成。

正是基於這一考慮,我們與張老師等達成了分兩步做的計劃:先把原始文書影音出版,隨後再逐步推出整理文本。

為了讓整理工作做得更好,我們同時計劃出版「清水江學叢書」,即將相關研究成果結集或以專著形式出版,以整理帶研究,以研究促整理。

我們前期的一本論文集已經開始印了,就是希望兩相推進。

當然,這個研究工作得一步步來,研究是一項很嚴謹的事,不能草率地把質量不高的論文或著作出版出來。

(張新民插話:去年參加一個省外的國際學術討論會反映很好。

)(主持人插話:對,我插府總一句話,就是張老師圍繞這個清水江文書,申請了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課題,這是一項納入國家戰略視野的研究。

項目啟動後,張老師帶領團隊做了很多工作,張老師也知道,去年府總也來了,召開了一個國際性的學術研討會,這都是在文書的基礎上進行研究,就是分兩步走、齊步走。

)

去年召開了清水江學第二屆國際研討會,是十一月份的事,至今又有一段時間了。

我們前面付出了很多,首批「清水江學研究叢書」的研究成果也已經面世,所以我們想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落實推進《天柱文書》第二輯的出版工作。

做完了《天柱文書》部分,然後根據其他幾個縣的情況,一縣一縣逐步推出,最後完成「清水江文書系列」這一宏大的項目。

我就匯報和介紹這些。

主持人:好,下面就請鳳凰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佘江濤講話。

佘江濤(鳳凰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這套書啟動出版的時間在2008年,應該有較長時間了,當時我還在做出版部主任。

這套書第一輯22冊已經出版,計劃推出的第二輯規模有多大?(張新民插話:也有二三十冊)如果一個縣一個縣做下去,無疑是一個浩大的基礎工程。

文獻和文書的整理與研究工作,是一項非常細緻而艱辛的工作,但意義也是十分巨大的。

為什麼呢?因為我們歷史的研究基礎主要是考古和文獻。

長期以來,對於文獻,日本人確實比我們要厲害,因為我看日本譬如在緬甸跟我們西南方打仗的時候,那個戰爭日記呀,記錄的是非常完整的。

不像我們打完了就打完了,也不知道死了多少人,到底死的情況怎麼樣?日本人把每天的戰況都記,其他的現在日本也整理出版,還原當時的戰爭場面。

(黃誠插話:我插一句,你講的這個,《天柱文書》中也有類似記載,如將那個咸同期間的打仗經過,打了幾個月,誰先打的,哪一天攻陷城池的全部都有記錄。

)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我認為做書做到這個程度,就是把歷史學引到一個比較正規的渠道上,即用文獻整理、考古歷史文獻做基礎。

因為我們大量的歷史學家實際上都是看前面人家寫的歷史著作,這是不是有問題呢?人云亦云嘛!而且我翻了一下這個《天柱文書》,查閱了一些資料,我看到其中主要是當時的民間契約,這些建國後都沒有了。

按照方便性原則,我們立法按照當時日本人的那個民法、拿破崙法典抄抄就完了,那個立法來得快嘛。

但立法要尊重民間習慣法,而民間習慣法最好的表現在民間契約中,這實在是一份十分珍貴的法律遺產。

就此而論,在我個人看來,所謂中國不崇洋媚外,實際中國的法律最厲害的是抄來的法律,我們抄法律是一等的。

所以這個文書最有價值的地方,在我看來,是其法律史意義。

另外,剛才張老師講三個文書系統,我認為這個價值確實跟敦煌文書不一樣。

敦煌文書來源大多不清楚,安徽徽州文書也比較分散,而清水江文書集中在幾個縣,而且保存的比較好,對還原中國法制史研究是非常具有價值的,為法治中國的建設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借鑑。

法制研究,你不能主觀上說好不好,要以這個文書為基礎;你也不能用你的想像,或者找兩本一般性的歷史著作來做,肯定不行。

所以我們要充分意識到這套書的學術價值和出版意義。

還有,貴州大學與江蘇人民出版社花了這麼大的精力出了這套書,要做好宣傳和推廣工作,發揮它的社會功效。

要把它們整理價值先講,我們的這套文書有什麼特點;第二我們整理的水平是什麼;第三對哪些研究有推動作用的。

我們要宣傳推廣好這套書,因為最終就像張老師講的,它是要做研究性開發的,現在是整理,開發作用主要是如何充分利用好這套文書、這套文獻,而且這套書它的出版給了我們很多研究的方法。

我是注意很多大學老師的歷史研究,我就說你們不要研究了,為什麼呢?因為你們沒有什麼歷史文獻,他就是抄書,拿一本在那抄,那不叫研究。

(張新民插話:這部文書將來會支撐很多學者的研究。

)

我最怕歷史的研究不去看文獻,去看其他的歷史書,那研究不出來什麼東西。

這套書的價值非常大,而且正好涉及中國的民法、古代的制度研究,非常有價值。

剛才府總也講了,圍繞著這些文書的一些研究已經展開,我建議文書原件的整理影印推進快一點,研究性的著作出得慢一點,要體現高水平,最終目標是把它作為一項世界文化的遺產工程,並建立起相應的國際性顯學。

上次我跟中科院一位專家聊,他是搞農業的,主要做的是草業研究,給了我一些啟發,他的研究找出了一些獨特的視角。

我想清水江文書內容多元化,也可以開發出許多獨特的課題的,把它做出來,一邊做、一邊整理、一邊開發,把它慢慢地讓國內國外的學術界都知道。

(龔妮麗插話:已經五六個教師得到國家課題了。

)

總之最近這一輯要加緊這方面的專題宣傳和推廣。

另外,有一點,我們股份公司對這種重大文化產品肯定是不遺餘力支持的,這也是國家出版基金、省文化產業引導基金項目。

所以我們要把這部書整理好、開發好,最後真正的把這個清水江學作為一個文化遺產工程走向世界。

主持人:對對,佘總講得非常好,確實像佘總剛才講的,確實非常到位,它這個文書我們爭取一輯一輯把它推出來。

它首先是文化的一個搶救,其次是整理和研究,順著這個線索發展,整個學術鏈就完整了,這是從這個學術的角度。

從文化戰略意義上講,這批文書不僅僅是貴州的,而是整個南方地區乃至國家的,它所反映的歷史經驗與傳統是應該而必須上升到國家戰略的角度來思考的。

那麼這其中像佘總講到的,它既是歷史學的研究,這樣一個基礎性工作研究的推進和成果,那麼法學的,它本身就帶有法學這樣的性質,同時也是一個文化歷史,然後社會學的一個重要研究領域,都能反映出來。

所以不論從貴州地方文化的傳承和研究、推廣來講,甚至包括國家這樣一個角度來講都很重要。

最後,我們就請王書記作重要指示。

王譯萱(鳳凰出版傳媒集團黨委書記):我這不是作重要指示。

這個項目我接觸時間不長,因為我到鳳凰集團的時間也不長。

我是在我們內網上看到相關信息的。

我之前在貴州生活工作過,所以對貴州也比較關心,看到這套書後當時就很好奇,就稍微關注一下。

當時了解得還不是很多。

這次到貴州來,是參加全國圖書博覽會,佘總給我較詳細地介紹了這個情況,但對來龍雲脈也不是很明白。

今天聽到張老師把整個過程講了一遍,才真正學到了很多東西,對這個《天柱文書》,包括今後我們要開發的「清水江文書系列」都有了一個比較全面的了解。

我們鳳凰集團主要是一個圖書出版企業。

目前為止,到去年吧,按照匯總口徑,我們集團的總資產大概是430個億,那麼去年的銷售是185個億,利潤接近20個億。

當然這裡面的口徑都不一樣,數字也有細微的出入。

我們集團今年的戰略主要是四個方面的創新:一個是技術,一個制度,一是內容,一是業態。

作為一個國有文化企業,社會責任和文化擔當是我們的根本要務,所以我們集團也非常重視內容生產這一塊。

剛才各位專家教授都在講,包括我們佘總也在講,這個項目的出版對於文化影響還是有非常大的作用,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們出版能夠把它收集整理的一些文獻文書進行專業出版,那麼對於研究中國文化有很大的幫助。

今天隨著這個相應文獻出版越來越全面,我們的研究肯定也會越來越深入。

一個是對資料的出版,還有一個對研究成果的出版,都會相輔相成的。

一個為學術做貢獻,再一個是通過出版,我們集團也能夠獲得利益,在商言商嘛。

我們之所以搞這個業態創新,多元化經營,主要也是為了壯大集團自身的實力,只有自身實力強大了,我們在內容生產上才能真正的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我們中國文化,為我們的中國文化傳承發展做貢獻。

所以就說這個《天柱文書》的出版也是我們跟貴州大學中國文化書院的一次非常成功的合作,我想這次合作應該是第一步,今後會越來越多。

今天參觀過程中,特別聽張老師給我們介紹貴州的一些文化特點,以前在貴州工作的時候還沒有理解,可以說燈瞎黑。

你看我在貴州工作了這麼多年,遵義去了無數次,但是遵義會址就沒去過,當時每次去的時候都想著下次還有時間來,結果最後調江蘇工作了也沒去成,這也是遺憾。

那麼對貴州的文化以前接觸的也比較多,但是因為就在貴州當地,所以領悟不是很多,感慨也不是很多。

今天聽張老師談情況,談貴州文化,雖然時間短,但是對我來說是非常有啟發的這樣一個介紹。

我覺得今後鳳凰集團能夠在貴州的文化研究發展上出一點兒力,做一點兒工作。

昨天我還跟黔東南州州長廖飛通了一個電話,本來說去拜訪他,一直沒有時間。

我也跟他講到鳳凰集團這次出版了《天柱文書》,以後對清水江流域的文化研究,就是剛才張老師講的中國民間文書體系的清水江文書研究出版還要加強合作。

他也跟我說,他說黔東南州還有很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還沒有研究整理,它也是中國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他希望我們能夠繼續合作。

我也講我們貴州大學中國文化書院對這個研究非常多,可以三家甚至多家繼續合作,把這個事情做好。

感謝,今天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

主持人:謝謝王書記。

確實就像王書記剛才講到的,這頂工作,在我們來說是一項學術研究工作,同時從出版者角度來講,是一種經營活動,所謂「在商言商」。

但是這個「商」,我領悟是「儒商」,它是對文化這樣一個傳承,在做一種公德的事情。

所以在這兒,我也想講兩層意思:一層意思就是感謝,感謝王書記為代表的鳳凰出版傳媒集團,特別是府總及江蘇人民出版社在我們學術成果的出版上做出的傑出貢獻。

這不光是《天柱文書》了,實際上在這個我們學校特別是書院的發展過程中,很多方面都得到了鳳凰集團、江蘇人民社和宏德基金會的大力支持。

還有,書院原來在張老師的率領之下,出版了兩個學術研刊,一個是《陽明學刊》,一個是《人文世界》。

這兩個期刊的編輯、出版過程,特別是《陽明學刊》都曾經得到江蘇人民社,還有宏德基金會,在資金上的很多,實在非常感謝。

另外,宏德基金會還提供了大量的資金在我校設立研究生獎學金,對我們的教學和科研提供了很大幫助,讓師生受到極大鼓舞。

另外一層意思,算是提一個請求吧,就是請王書記、佘總、徐總、府總,請鳳凰集團,包括出版社,包括宏德基金,能夠在將來書院的研究上、全方面的發展上,包括我們整個文化的傳承弘揚上,繼續予以大力支持。

如我們組織的兩刊《陽明學刊》和《人文世界》,在組稿上,特別是在經費上,希望得到你們的大力支持。

還有是《天柱文書》,現在已出的部分僅僅是清水江文書中的一小部分,還有大量沒有推出。

這項工程的推進還希望得到鳳凰集團、江蘇人民社和宏德基金會的大力支持。

(府建明插話:我再補充一句,關於文書資料庫的建設還要放到議事日程上,將來對學術研究會有很大幫助。

)

我到了書院工作以後,也曾向學校爭取納入教育系統的一個工程,叫2011平台建設,爭取申請200萬左右的經費,等設施設備建立,做清水江文書的資料庫,包括其他文獻資料庫、貴州歷史文獻資料庫等。

前面各位領導所論,跟我們張老師在文化建設上形成共識,那麼進一步推進如此規模的文化大事業,希望繼續得到你們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書院同仁表示衷心感謝!

力 戒 十 弊 論

張新民

清水江文書搜集整理工作之重要,余已在不同場合多次申說闡明。

所謂坐看文獻凋零者,不能不謂其為忍人。

余不忍鄉邦文獻為外人掠走,故多年奔走呼籲,四處碰壁,賴天不喪斯文,終有幸能將此近萬件散落民間之文書,以系統完整之方式大規模公布於天下世人。

惟個人力薄,白首盲目,任重道悠,徒懷寸心,無由可成,蒙諸同道不棄,共同蘘助,眾志成城,非特近萬件文書之編號錄入,未及半年即告完成,即考釋工作煩瑣微細,亦敢於以大氣魄勇力任之。

雖不能遽雲成績斐然,然樂觀其成已可預知。

考釋工作之難,古人多已有言。

鄭樵便雲:「古人之言所以難明者,非為古人之文言難明也,實為古人之文言有不通於今者之難明也。

」尤其文書乃民間書手書寫,字多異體,語屢鄉音,族內人熟悉認同,族外人詫異陌生,何況時有古今,地有南北,轉移變化,藐若懸隔,意同河漢,障礙橫生,實乃勢之必然也。

加之事涉王朝體制,情關民間禮俗,千般混雜,萬種糅羼,欲一一釐清,實難上加難矣!足證必廣參載籍,多方周納,反覆查考,審慎下筆,方能折衷一是,成就傳世宏篇,不致貽笑大方也。

朋友相處,攻錯責善為第一義,反之則諛辭巧語,何益之有?佛教謂真朋友為善知識,其意即在改過向善。

今觀首批文書試寫稿,雖不能說毫無成績,然仍需依據多聞直諒古義,逐條辯明弊端,庶幾一掃今日學界捧殺陋習,收刮垢磨光之效,作到字字句句皆精鍊純美也。

故僅就檢讀所及,略舉數端如下。

一曰翻檢不勤。

考釋之事,涉及賦稅典章制度者甚夥,非稽考文獻,廣參載籍,則其事難明,其義難解。

僅以專載典章制度之書為例,「十通」之中,《清通典》、《清通考》、《清文獻通考》、《續通典》、《續通志》、《續文獻考》、《清續文獻通考》、《大清會典》,均必須勤翻備考。

編年史如《清實錄》、《東華錄》等,亦當隨時取資利用。

至於地方志乘,乃一方史事之總匯,地近易核,時近易真,更不能不勤查勤翻,比勘對照求證。

今人之書如《侗族社會調查報告》、《苗族社會調查報告》,皆長期田野調查所得,屬第一手資料,善讀亦必有裨於考辨。

昔裴松之注《三國》、劉孝標註《世說》,酈道元注《水經》,均無不搜考大量亡篇佚文,價值甚至可與原文媲美,足堪後人奉為典範。

今觀《考釋》試寫稿,徵引既少,考證更渺,當為讀書不勤之失,不能不引為大戒。

二曰原委未窮。

考釋之事,或又稱訓詁。

蓋古今異語甚多,詮釋本義,變不知為可知,必以今言釋古語。

而追溯源頭,窮竟原委,則可通暢文義,避免武斷,減少妄改。

故凡徵引之書,必先註明早出者,然後次及晚出者。

訓詁之書如《說文》、《爾雅》、《釋名》、《廣雅》,務必隨時取用;音韻之作,如《玉篇》、《廣韻》、《集韻》,亦當優先備參。

上述諸書無法取證,方可採用他書。

蓋前者為主幹,後者為枝屬,前後有序,主次分明,本末定位,方能窮源竟委,剝蕉見心,得其大體,而不廢小節也。

三曰妄斷臆改。

考釋必牽涉校勘,校勘之大忌則為輕易擅改。

昔馮武嘗指出:「不可以一知半解而斟酌去取,姑俟之博物者裁定」;葉德輝亦強調:「雖有誤字,必存原本」;均以為與其擅改,不如逕存原貌;否則一字之錯,便貽千古笑柄。

檢讀清水江文書,多見據、拠、處等字,均「據」之繁體或俗寫,考釋者不察,遂遽下斷語云其為誤字,即為一顯例。

更甚者則為「情因」二字,文書屢見不一見,皆各有其涵義,考釋者主觀臆斷,竟言「情」為訛字,當改為「今」。

不知無論音與形,此二字均渺不相涉,何能有誤?此為原文不誤而改者誤,不可不引為大忌。

四曰缺乏實證。

校注之事,最講實證,凡文書確有誤者,亦必列舉可靠證據說明,擬改而有待實證者,則必加一「疑」字以示慎重。

陳援庵曾總結校勘四法,今人多樂道之。

四法為對校、本校、他校、理校,均無一不依賴於證據。

證據明始可改,當為校讎考辨之鐵律,即便理校乃校勘之補充,亦必有堅強之理據可依。

所謂理據云雲,即行文習慣、前後體例、地方習俗史實等,皆有可覈實之理由為證據,方可下筆慎重更改。

今觀考釋初稿,證據未備而逕改者甚多,嚴重者甚至以不誤為誤,非但徒增紛擾,亦有失謹嚴筆法。

五曰釋義欠妥。

考釋文書,理應以句為單位,先釋其中之辭,便晦者豁,隱者顯,難者易,礙者達,然後串解全句大意,展現循環詮釋之妙趣。

易言之,即釋辭有裨於呈現全句語意脈絡,呈現全句語意脈絡亦有助於釋辭。

更重要者則為通釋文書全篇大意,介紹事主立契緣由,提供史實背景,揭示家族家支源流,簡述契文實際功能。

茲事意義甚大,關係全書質量非淺,雖尚待今後田野作業,以求獲取實證依據,然亦不可不及早注意,以防事起倉卒而不知所云焉。

今觀考釋試寫稿,釋辭者多,串解者少,通釋者則絕無一人。

而釋義未安者,更俯拾皆是。

如前述「情因」二字,考釋者逕訓為「因為」,「情」字遂無著落,語氣內涵既不完整,輕心漫筆之咎何辭?

六曰用語未准。

考釋校勘,事涉專門,何謂訛,何謂脫,何謂衍,何謂倒,皆必與具體情況對應,稽核史實準確無誤,方可慎重結論下筆,決不能馬虎錯置,出現外行笑話。

考釋試寫稿雖不能說全然有錯,然遣詞用字未准者亦多,當反覆參照前人校勘成果,融會貫通以求靈活妙用。

七曰直白粗疏。

考釋校勘,古人佳例甚多,試檢《十三經註疏》一書,即可略窺究竟。

時至今日,無東方西方,南海北海,皆無不強調釋義之重要,以詮釋求創造,以創造寓詮釋,殊途同歸,百慮一致,雖一皆依准於經典,家法卻千蹊萬徑,如林茂鳥鳴,此呼彼應,乃至學派林立,蔚成大觀,互有短長,各成一統。

惟文書考釋,雖釋義至為關鍵,仍非今日所謂論文可比,必以凝練簡括取勝,作到文省事增,要言不煩,字字放光,句句奪彩。

今若以劉知幾削煩之法,以修改考釋試寫稿,則冗句贅字觸目皆是,可省可刪之處不勝其改。

故仍有必要反覆斟酌,颳去塵垢,顯現輝光,以精鍊代直白,以含蓄替粗疏,方可質之師友,見客問世也。

八曰重複累贅。

古人著書,最忌犯復,不得已而兩齣者,則必以互見法示明。

今觀試寫稿則不然,一注二注乃至三四注者屢見不鮮。

僅一「契」字,前後重複出注者即達數十次,令人望而生厭,擲書廢觀矣。

如何處置,擬集思廣益,敬請各位高明發表意見。

最好組長先把關,提出具體解決辦法,最後報領導小組決定。

九曰不當注而注。

考釋之關鍵,要在辨滯惑,疏疑礙,暢文義,明事實。

如辭旨已明,文義已曉,暢達無滯,流利少礙者,則不必出注,然稍檢試寫稿,即不難發現,不當注而注者,觸處皆是。

可謂無病呻吟,徒耗筆墨,災禍棗梨,低估讀者,均當一概刪去,免貽譏諷之口實。

十曰校對不嚴。

校讎本義,乃為「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故曰讎也。

」態度之嚴謹,一望可知。

蓋一字之誤表面事小,實際關涉者則甚大,輕者影響文章顯晦暢滯,重則禍及是非曲直,更甚者則牽連軍國大政,害人性命,喪人利益,曷可不慎而又慎乎?考釋原件煌煌數千,錄入多賴在讀研究生,師生協助,費心費力,始克竣役。

然錯訛滿篇,稍檢即知。

仍須反覆比照原件,一絲不苛核對,方能減少差錯,俾臻完善。

惜此項工作雖已進行,仍時見粗疏輕率者,特提醒諸位認真比照,反覆校對,切不可心粗氣浮,隨意處置焉。

以上十條,皆為初讀(每人20份)試寫稿之後,隨手劄記,有感而發。

搔癢不著,聊供警勉。

務祈同道諸公,戰戰兢兢,發奮惕勵,非僅養成個人嚴謹之學風,亦維護學術應有之尊嚴,珍惜如此難得之人生因緣,方能不負社會各界之厚望焉。

張新民教授宣講文書考釋力戒十弊論

豈是文獻不足征?

----貴州民族文獻綜論

羅正副

貴州乃「邊徼」之區,自有文獻記載以來,即是缺乏「文化」的區域,歷來被視為「蠻荒」之地,可徵文獻寥寥。

明代建省以後,漢移民漸次遷入,文獻漸多,尤其發展到清中晚期,名家輩出,人才璀璨,「西南巨儒」之稱養成於斯。

但到民國編寫貴州省志時,仍顯黔籍「文征綦難」,總纂任可澄感慨「黔故者,有同鑿空,或等鋤荒」;指出貴州「文獻之可考也於今者,千百不得十一」,所以認為「其事至難」;並呼籲恢復黔省明清二代「世有達人,文物聲名,駸駸有並驅中原」的盛況。

畢竟整理研究黔籍史乘,是疏通中華民族文化的源泉之一。

中華民族文化,是全國各區域文化的總匯,地方文獻是構成中華典籍不可或缺的有機組成部分。

因此,整理研究地方文獻,就是疏導中華文化的血脈,使其「偉大而綿長」。

承續民國學人的努力,近年黔省出版的地方文獻目錄,著錄貴州文獻亦僅存一千一百餘部,若欲撰作全省文史掌故,難免像民國時期一樣捉襟見肘,相較於其他中原和江南省區,「文獻不足」仍然甚為明顯。

這種觀念並非本省學人熟知,外省學界亦認為如此,一般民眾更深信不疑。

然而,「文獻不足」實源於漢籍文獻的單一視角。

如果我們放寬視野,不以漢文獻標準為鵠的,不以漢字(文化)為惟一準繩,換句話說,不以自己的眼界和認知能力衡之於「他者」,而是涉及貴州本土民族的文獻典籍,情況是否仍然如是?歷史的偏見有其客觀的史實或事實依據,當前不必深究。

但時人的偏頗,一直像經濟滯後一樣視貴州為文化欠發達區域,實乃視野單一,認識不足,缺乏開放的文化觀念和多元的文化視野所致。

貴州文獻以民族性和地區性為兩大特點,二者既交匯重疊,風格迥異,內部又存在諸多各有旨趣的文化特徵。

具體表現為黔中、黔北的漢族文獻,黔西北的彝族文獻,黔東南的苗、侗文獻,黔南、黔西南的布依族文獻,及黔南的水族文獻等。

其文獻語言內容之豐富,文化之多元,族群之複雜,明顯與中原、江南省區迥異,顯現其價值之珍貴(從一個側面亦見中華文化之多元與繁盛)。

貴州民族文獻語言內容之豐富,與族群複雜有關,決定了文化的多樣性。

漢族、苗族、布依族、侗族、水族、仡佬族和彝族等民族語言,及至內部方言或土語,體現出豐富而多元的語言特點。

語言在學術研究和文化呈現中的重要作用、地位和影響,已為學界熟知,不僅是「入手」的工具,更是文化本身的構成,甚至掌握語言成為一些學科的基本要求和立論之本。

就貴州民族文獻的語言基礎而言,不難看出其重要的學術價值和深沉的文化意義。

貴州民族文獻的內容構成,均具有百科全書的性質和特點。

如漢籍的《黔南叢書》、苗族的古經、布依族和彝族的摩經、侗族的「款」等,無所不包,凡人類(民族)的一切行為,如政治、經濟、歷史、哲學、物理、科技等均有所涉及,即物質、制度和精神層面皆囊括其中。

僅畢節彝族文獻研究中心所收藏的文獻就分為哲學、政治、軍事等40大類,可見其內容之豐富。

誠然,一個民族的典籍,豈不蘊涵該民族的方方面面?這也就是所謂的「百科全書」。

民族成分的複雜,語言內容的豐富,奠定了貴州文化的多彩多樣。

從貴州民族文獻數量來看,除了千餘部漢籍文獻外,僅近年倍受關注的苗、侗清水江文書,徵集入館的已達13萬餘份(加上民間存世者不下40萬份)。

據統計,目前徵集到水書20000 余冊,其中三都水族自治縣檔案館10000 余冊,荔波縣檔案館近10000 冊,黔南民族師範學院水書文化展覽館100 余冊、都勻市檔案館200 余冊、獨山縣檔案館200 余冊、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檔案館30 余冊、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圖書館60餘冊。

而布依族摩經,大多數布依族聚居的村落均有珍藏,散見於不同文章的不完全統計顯示,荔波縣現存5000多冊,大河十三寨存300餘冊,貴陽地區散存168冊,安順地區經書達10000餘冊,黔西南望謨桑郎、石屯鎮四個村寨發現200多冊等。

彝族文獻從民國時期丁文江編印《爨文叢刻》始,一直受到學界關注,最典型者為畢節彝族文獻研究中心,自建立以來從未間斷過搜集、整理與研究,成果受世人矚目。

據統計,貴州總共有16個收藏彝文古籍單位,收藏彝族文獻達8000餘冊。

僅上述列舉的貴州主體民族,己見貴州民族文獻之一斑,其他民族茲不贅舉。

貴州民族文獻除收藏於貴州省圖書館、國家圖書館、中國民族圖書館、貴州省檔案館、貴州民族文化宮圖書館及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高校圖書館外,主體仍散存於民間,可見數量之大,將貴州視為文獻大省亦不為過。

貴州民族文獻不僅數量大,語言內容豐富,其文獻價值也格外珍貴。

除貴州省圖書館、貴州省博物館等珍藏黔省漢籍善本、珍本和抄本等大量珍貴文獻外,僅近年曆四屆列國家珍本古籍名錄的水書就達69部,貴州參加二屆的彝族和布依族古籍分別為12和10部入選名錄,相關文字學家更確認布依族為中國第18個有文字的民族,足見其重大影響。

貴州民族文獻的生成時間和流傳可謂源遠流長,據相關領域的專家研究,水書的起源研究,堪比甲骨文,有「活的甲骨文」之美譽,追溯到夏商時期;彝族文獻則多有敘述夜郎甚至更早者,時間至少可以推到先秦兩漢;布依族摩經成文下限不低於唐代;而苗、侗清水江文書自明清民國以降,直至當代,綿延500餘年不曾間斷。

如此看來,中國的文字或文獻發展史,僅貴州而言,亦存在漢文字文獻和少數民族文字文獻兩大平行系統。

《論語·八佾》篇孔子云:「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

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征之矣。

」常言貴州乃蠻荒之地,缺乏文化之區者,其實是不知貴州文獻之故也,若能取用貴州各民族之文獻,總體考察貴州社會、歷史、文化,黔省多元豐富和深厚的文化面貌當如如呈現,豈是文獻不足征?

傅斯年先生在《語言歷史學研究所周刊》發刊詞嘗言:「我們要打破以前學術界上的一切偶像,屏除以前學術界上的一切成見!我們要實地搜羅材料,到民眾中尋方言,到古文化的遺址去發掘,到各種的人間社會去採風問俗,建設許多的新學問!」以往認為貴州本土「文獻不足征」,文化發展欠發達,實乃以單一的漢文獻標準繩之其地,實乃因我們的文化視野局限,語言運用能力不足,以至於認識不夠而已。

再說,以單一的漢籍文獻考量傳統「夷多漢少」,開發較晚的漢族移民地區,對貴州即是不公平的文化觀念和偏見。

其實是一種典型的、潛在的漢族、漢文化、漢文獻中心作祟,影響了區域社會文化的準確認識和把握,既是方法視角上眼界、眼力和眼光的局限,也不利於準確而充分地認識和把握中華多元文化特徵。

實當引以為戒矣。

(原載2014年12月29日《光明日報》)

天柱宗族文化調查

——以地良村、三門塘村為中心

林東傑

天柱位於貴州東部清水江下游,屬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北靠湖南新晃、芷江兩縣,西連省內三穗、劍河兩縣,南鄰貴州錦屏縣及湖南靖州縣,東接湖南會同縣。

天柱縣有19個民族,其中侗族約占總人口的60%,苗族約占35%。

天柱雖是少數民族地區,卻有著濃厚的宗族文化。

據不完全統計,天柱已知的祠堂就有95座 ,族譜更是大量存在,宗法制度在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影響隨處可見。

2012年10月24日到2012年10月28日,貴州大學人文學院羅正副老師帶領一個考察組前往天柱調查,筆者即是組員之一(其它組員為李士祥、謝開鍵、粟坪),隨隊走訪了天柱縣的地良村、伍家寨、烹寨、遠口鎮、遠洞村、三門塘等村鎮,重點訪問了天柱縣文物局的楊仁炯和羅國飛,高釀鎮地良村的龍定福和龍宜棟,坌處鎮三門塘的劉治權和王澤忠,對天柱宗族文化進行了調查。

一、精美的祠堂

祠堂,或稱「宗祠」、「家祠」等,一般作為供奉祖先神主、進行祭祀活動、商議宗族大事、解決族內糾紛的場所。

祠堂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周朝,在周原出土的先周甲骨刻辭中即有「祠,自蒿於周」的記載 。

經過長時間的演變,明朝中期以後開始出現完善的漢人宗族系統,這套系統於清初確立 ,天柱域內各宗族興建祠堂時適逢此祠堂系統確立 。

祠堂對宗族意義重大,林耀華有過這樣的描述:「祠堂是宗族中宗教的、社會的、政治的和經濟的中心,也就是整族整鄉的『集合表象』(collective representation)。

」 故調查天柱的宗族文化,祠堂自然是調查重點之一。

在整個調查過程中,筆者考察了地良村龍氏宗祠、伍家寨伍氏宗祠、烹寨黃氏宗祠、遠口鎮吳氏宗祠、三門塘劉氏宗祠,獲得了不少重要信息。

這五座宗祠除黃氏宗祠外,建築顏色大多以素雅為主,歷經風雨,牆體主色調呈白、灰二色,構造中融入的馬頭牆風格,當是為求美觀和防火。

祠堂正面牆上多有塑像、圖畫和對聯,美輪美奐。

而黃氏宗祠建築色調則以紅、黃為主,顯得富麗堂皇,祠內牆上嵌有多塊碑刻,從其中之一可知該祠於去年三月竣工。

羅老師言該祠的修建或許參考了閩南宗祠樣式,筆者十分贊同,該祠確實和筆者在閩南家鄉所見宗祠有類似之處。

祠內牆上還懸掛有多幅照片:其一為三位廣西籍的黃氏共和國少將(分別為黃一平、黃惠良、黃新友)的肖像和簡介;尚有一幅中華黃氏宗親尋根懇親代表團台灣、天津、廣西、北京、湖南、上海、雲南、貴州、海外分團參加「固始江夏黃氏大祠堂」竣工慶典合影,照片所示時間為2009年10月28日;另有一己丑年黃氏宗親拜祖大典照。

在祠外遇見一黃姓老翁,侗族,給我們介紹祠堂大門兩邊之二位將軍畫像,左為黃忠,右為黃蓋,都是他們黃氏祖先。

筆者從祠內碑刻判斷此黃姓堂號當為「江夏」,面詢老翁,老翁反問:「你怎麼知道?」筆者答道:「祠內有寫。

」老翁聽後很高興,言道:「我們就是『江夏堂』。

」回答中一股自豪之情溢於言表。

辭別老人後,謝開鍵質疑道:「老人家說黃忠和黃蓋都是他們祖先,但這兩人有關係嗎?」筆者佩服其熟悉史實、思維敏銳,因黃忠、黃蓋皆三國名將,但一在蜀漢,一在東吳,史籍記載亦未提及二人有血緣關係,故黃氏的祖先追溯與歷史事實不符。

然筆者以為,宗族的祖先認同,更多的是一種類似宗教情感的信仰,是一種「意義的真實」,而非「歷史的真實」,正如陳支平所言,「一味地試圖要探索本家族的所謂純正血統及其源流細脈的『真實歷史』」,「既無必要而又永遠不可得到」。

伍家寨伍氏宗祠正面牆根左側題有「忠信」二字,右側正面為木材遮擋,難以見字,筆者猜測為「篤敬」,因《論語·衛靈公》篇中有「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一語。

羅老師說是「孝悌」二字,筆者為確認哪個猜測準確,走到祠堂側面近距離觀察,從木材和牆根縫隙中所見筆畫推斷,此兩字當是「孝悌」無疑。

而「孝悌」二字,在《論語·學而》篇這樣論述:「其為人也孝弟(悌),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

孝弟(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故不管是「忠信篤敬」,還是「忠信孝悌」,均有濃厚的儒家色彩,梁漱溟曾說中國文化的根基在鄉村,甚是高見。

竊以為將來復興傳統文化,鄉村當是一支重要力量。

伍氏宗祠正面牆上尚有三幅對聯,其中一聯包含重要歷史信息,故全文錄之(標點為筆者所加):

戰國韓鹼,危難指水成何姓,流傳萬代;

廬江貴胄,吉安會同定天柱,萬古長春。

上聯說的是何姓由來 ,下聯的「吉安」「會同」「天柱」均是地名,依次分屬江西、湖南、貴州三省,當是敘述何姓遷入貴州的路線,若仔細檢閱何姓族譜關於該族遷移的記載,結合正史、地方志等史料,應可寫成一篇探究移民史個案的學術論文。

惜筆者畢業在即,諸事紛雜,此想法且留待他日踐行。

關於宗祠的經濟來源,據龍定福所說,以前靠出租祠田可得一些收入,據龍氏族譜記載,祠堂所有的祭田、墓田,不准分析及典當出售,而為了便於管理,祠堂的祭田出租給異姓,不許本族人「賴耕」 。

天柱宗族祠田的存在,當地文書中也有反映,如《民國十九年十一月五日鄧氏大妹之子胡國銓、胡國眸、胡國舟等兄弟五人分關合約書》(GT-GDL-089/GT-039-125),鄧氏大妹把家產均分給五個兒子前,「……先將孔橋邊大田一坵,左下壩祠堂田下三坵,右下壩啟模田坎上一連二坵,佑壩貢棐大田左邊三坵,又管舉田坎上一坵,又屋對門竹山一團,除與氏養膳資用……」文中明確提到鄧氏預留田產中有三坵位於「左下壩祠堂田下」,據此可知祠田的存在 。

從文書中還可知道,祠堂田產的出售、族人的捐款、族人繳納「祠款」也構成了祠堂的經濟收入。

如《光緒三十四年八月十一日吳恩祥、吳安祥、吳步廣等賣祠基契》(GT-GBZ-088/GT-038-088),即是關於出售祠堂剩餘地基以資用度的文書。

而《民國二十四年二月十五日龍光朋捐修總祠款收條》(GT-GGD-129/GT-033-103),反映了龍光朋為修建本族祠堂慷慨解囊的事實。

再如《民國二十年十月十九日龍萬明、龍顯書、龍顯德等賣屋地基契》(GT-GSH-105/GT-024-196),則是龍萬明、龍顯書、龍顯德等人「因為祠款無所出處」出售祖遺屋地基的證明,可知「祠款」帶有一定強制徵收色彩。

時下宗祠的經濟收入,筆者諮詢楊仁炯得知,主要靠向族人募集,如清明祭祖和六月六曬譜均向各戶收錢。

調研組考察三門塘劉氏宗祠時,祠長兼族長劉治權展示了劉氏宗祠近幾年的收支記錄,再次證實了今時天柱宗祠的經濟收入主要源於向向族人募集,茲節錄部分收支情況如下,作為具體說明:

……

2004年清明前

為了修建十大將軍排(牌)位,每戶收幣拾元,其中集資立碑在內。

……

2004年古歷六月初六 全族集體在本月聚會

上古銅古代表33人,收幣505元

下古三門塘長田102人,收幣1020元

……

2006年清明節

清明總收入324.4元

總支出437.9元

超支113.5元

……

該帳本中關於有償出租祠堂的記錄隨處可見,調研組考察劉氏宗祠時,恰逢有人在祠堂門口洗滌碗筷,詢問劉治權得知,這是有人租用祠堂辦婚宴。

據劉治權介紹,祠堂並非只租給本族,族外的也可以租用,只是租金較貴。

劉氏宗祠通過出租以獲得經濟收入,祠堂內設有灶台,看煙燻的樣子至少用過幾年了。

在黃氏宗祠,筆者注意到祠內擺有一桌球桌,當是供人娛樂之用。

宗祠一般作為供奉祖先神主、進行祭祀活動、商議宗族大事、解決族內糾紛的場所,具有神聖性色彩,當下出租宗祠和在祠內擺設體育設施的行為 ,當是宗族「世俗化」的一種體現,其對宗族又產生了什麼樣的影響,尚需進一步調查和研究。

二、豐富的譜牒

對於譜牒,錢杭如此定義:「宗族譜牒是以記錄宗族世系源流為主、收集登載其他宗族文件為輔的一種文獻。

譜牒性文件可以有多種名稱,如宗譜、族譜、家譜、世譜等,也可以單獨稱作『譜』。

」 中國已知最早的譜牒性文件產生於商代,正式的譜牒出現於周代,但受當時等級制度的限制,只有帝王、諸侯、卿大夫才有資格和需要編制譜牒 。

春秋以降,譜牒進一步發展,北宋歐陽修和蘇軾,分別創立影響深遠的歐氏譜例和蘇氏譜例,明清時期譜例進一步完善。

筆者調查時所見四部族譜均為當代續修(其中一部是2010年剛剛刊印的,另外三部則是1987年前後刊印),主要繼承了明清時期的譜例。

綜合所見四部族譜,天柱宗族的譜牒主要內容包括:譜序(含譜例、修譜職名、贈序贈詩、譜牒意義、譜牒源流、歷屆修譜情況等)、族訓祠規、祖先像贊、墳山圖、墳山清單、祠堂圖、世系源流、世系圖(表)、子孫遷徙情況、文物史績、名教典型等。

筆者在龍定福家見到的族譜,在譜首刊有康熙所頒之「上諭十六條」,緊隨其後是對此進行逐條解釋的長文,當是雍正的《聖諭廣訓》。

當地的族譜中包含以上這些內容,就筆者所知,和其他地區大同小異,但有少部分內容,是其他地方沒有或至少是罕見的。

在龍宜棟家所見2010年再版的龍氏族譜,首卷扉頁上有該族的族徽和族歌,族徽如下圖所示:

該族徽下面是《龍氏宗族族歌》,茲將全文照錄如下:

泰山巍巍,東海茫茫。

三千年龍氏源遠流長,二萬宗賢共鑄輝煌。

旺公望,武陵堂,在我心中永不忘。

無論走到哪裡,不管身在何方,尊宗敬祖,愛國愛鄉。

啊!龍氏,與日月同輝,為中華爭光。

這首族歌讀起來朗朗上口,飽含愛國、愛鄉、愛族的深情,其中更透著一股身為龍氏的自豪感,可見宗族認同在今天依然具有較強的號召力。

同樣是在該卷,有一「偉人論譜」欄目,分別載有孫中山、毛澤東、江澤民關於族譜的論述,內容分別如下:

中華民族由宗族的團結擴充到國家民族在(再)團結,這是中國人才有的良好傳統觀念,應妥加利用。

——孫中山(摘自廣東何氏族譜)

搜集家譜、族譜加[以]研究,可以知道人類社會發展的規律,也可為人文地理、聚落地理提供寶貴資料。

——毛澤東(1957年在成教會議上的講話)

民族文化是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收集研究族譜有助於中華民族的團結和中華文化的傳播。

——江澤民(在視察上海圖書館譜牒研究中心時的講話)

緊隨此欄目之後,全文轉錄1984年國家檔案局、教育部、文化部聯合下發的文件《關於協助編好〈中國家譜綜合目錄〉的通知》,通知開頭就道:「族譜是我國寶貴遺產中亟待發掘的一部分……」在族譜中加入這些內容,筆者認為不是偶然之舉。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通過建立農村基層政權、實行土地改革和婚姻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措施,對農村宗族進行全面打擊,取締宗族組織,查燒大批族譜,拆毀大量宗祠。

直到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這種情況才有一個明顯轉變,宗族活動由少到多,並漸漸有燎原之勢。

1983年3月中央有關方面對湖南、湖北部分農村的調查發現了這種情況,隨即針對農村宗族問題提出了限制、制止和打擊政策。

1995年4月20日,鑒於宗族勢力的日益猖獗,江西省萬年縣人民政府發出《關於嚴厲打擊封建宗族頑固勢力的通告》,提出「不准攀華宗,不准修宗譜,不准建祠堂,不准成立封建宗族團體。

已修的宗譜應予銷毀,已建的祠堂應改作他用,已成立的封建宗族團體應予取締。

」隨後,湖南省政府也發出《關於制止農村封建宗族迷信活動,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通告》,要求「嚴禁修族譜,嚴禁修建祠堂,嚴禁搞封建宗族活動。

」 據此推斷,在族譜中增加孫中山、毛澤東、江澤民三位領袖和國家機關相關族譜的正面論述,顯然是為了給族譜的編修和其他宗族活動尋找合法性依據 。

此外,筆者所見族譜中有的還收錄了喪服總圖、本宗(九族五服)正服之圖、妻為夫族義服之圖、妾為家長族服之圖、出嫁女為本宗降服之圖、外親服圖、妻親服圖、三父八母圖。

這些圖表當是翻印自明清時期頒布的法典,其內容可聯繫上作為中國傳統價值意義來源的經學典籍,舉其要者有:《儀禮》中的《喪服經傳》,《禮記》中的《喪服小記》、《喪大記》、《祭法》、《祭統》、《喪服四制》等,《爾雅》第四《釋親》(分為「宗族」、「母黨」、「妻黨」、「婚姻」四章)……圖表的相關規定,在現實中是否得到切實施行,則有待進一步探究。

清代著名學者章學誠曾言「譜乃一家之史」,可見譜牒具有重要的學術研究價值,尤其是在社會史、經濟史、人口史、民族史、移民史、婦女史等諸多方面的研究中,譜牒提供了許多不可替代的第一手資料。

但是我們不可過分誇大族譜的史料價值,有人把族譜和正史、方誌合在一起視作中國史學的「三大支柱」,這就顯得誇大了。

按照傳統歷史史料學的劃分,譜牒類著作大多只是史部的一個分支,中國史學的支柱應該由文獻資料系統中的經史子集四部所屬各類別、地下出土實物資料、口述傳說資料等共同構成 。

另外,我們在運用族譜資料時,應該慎重辨別、去偽存真,不可迷信,因為族譜畢竟是私家所記,具有較大的主觀隨意性,虛構冒托、誇飾炫耀的虛假成分並不少見 。

三、宗族影響下的鄉村生活

作為在鄉村長久存在的宗族,其對鄉村生活必然影響深遠,以前的宗族組織掌握了基層司法權力,有些達到可以判處和執行死刑的地步。

時至今日,儘管宗族勢力已經沒落,但其對民間社會的影響依舊根深蒂固。

筆者在天柱考察的過程中,見到老百姓家裡大多設有「天地君親師」牌位 ,其中的「親」可看作是「尊祖敬宗」的符號性表達,而這種表達有助於加強宗族的凝聚力 。

更重要的是,「親」的尊崇,可以激發「你不可讓祖先蒙羞」或「你要光宗耀祖」的責任感和榮譽感,形成一股催人上進的感召力量,通過「好子孫」的培養,從而參與了家庭秩序和社會秩序的構建。

此外,「親」的尊崇,還給人們帶來宗教性安慰,是個人安頓自身生命的主要資源之一。

對此,民國學者辜鴻銘有過精彩的論述:「事實上,在中國,敬奉祖先的祭儀並非建立在對來生的信仰上,而是建立在對種族不朽的信念上。

一個中國人,當他死的時候,使他得到慰藉的不是他相信會有來生,而是相信他的孩子、孫子、曾孫,所有這些他最親近的人,都會記住他、想念他、熱愛他,直到永遠。

那樣,在他的想像里,死亡,對一個中國人來說,就像一個很長、很長的旅行,如果沒有希望,至少也會有很大的『可能』重逢。

這樣,在儒家學說里,這種敬奉祖先的祭儀和忠誠的神聖責任一起,在中國人活著的時候給予了他們同樣的生存的永恆感,在他們死時給予了他們同樣的慰藉,這和其他國家裡對來生的宗教信仰給予眾生的慰藉一樣。

在世俗生活中,宗族對鄉村社會的影響更是隨處可見。

在三門塘,筆者詢問王澤忠得知,直到今天,給剛出生的孩子取名,依然要用上本家族字派中屬於自己的字輩。

關於此,王氏族譜有極為詳細的規定:「族中編定字派,用以系源流、別尊卑、聯宗族、通情誼也。

近世有擔心同名,或仰慕時髦者,標新立異,不遵依字派以命名,故特重申我族已約定俗成之族規,共同遵守。

現已成名且通用者,恕其不改現名,另取派名入譜,而於名下註明其通用名。

尚未成名者,從速矯正,免遺後患。

今後,凡我族人,必須嚴格恪遵既定字派,非經通族公議,切勿私自更改,以亂宗法。

另取字、號、筆名、藝名,不在此限。

族內有同名共字者,按舊規,當以卑避尊、生避死、未成名避已成名,依派命名,固不可干犯也。

然而椒盈瓜蔓,累萬子孫,播遷各地,安得世世無雷同者耶?固是規定:既往不咎,今而後,同村同寨必避,五服宗親必避,此外不必盡拘,亦不宜明知而有意同名也。

宗族的認同,在過繼和婚姻上表現得極為突出。

在過繼承上,據詢問羅國飛、王澤忠等得知,當一位男性需要過繼別家男孩繼承自己香火的時候,習慣上找血緣最親者,倘若找異姓,族人一般不會允許,嚴重者甚至會被迫遷出村寨。

而外姓的繼子在村裡也會受排擠,死後一般不能葬進家族墳山 ,過繼是件大事,一般村寨的人都會參加。

這與筆者所見族譜相關規定相符,如:地良龍氏族譜言:「繼嗣欲上承祖考,下棉(綿)世澤也。

本身無子,必以兄弟之子為之,無嫡侄當於從兄之子求子。

自近而遠,由親而疏,乃古今存滅繼絕之大義也。

若用他姓,或以隨母之子,或以婿,或以甥,或以內侄,俱皆不可。

蓋非稱必鋤,古有明訓,牛繼馬,呂易嬴,徙足遺臭萬年,且鬼神不享非禮。

異姓不登宗譜,春秋書莒人滅曾,聖人所以垂戒萬世也。

後之立嗣者,宜三思之。

」 三門塘王氏族譜中言:「族有乏嗣者,應向近支納嗣。

經其親房同意,可向遠支納嗣。

經其小宗支房同意,可將異姓孤兒改成王姓為嗣,也可招婿入贅,女承宗祧。

上述兩種承嗣形式,僅限一人,並須詳明記載於譜,其子女必須姓王,否則,不能登入譜笈。

已有男孩,且有生育能力者,不許過繼、撫孤、納婿以為嗣,縱屬特殊,實為寄拜、義養、寄居,不能記載於譜稱嗣,致使世承紊亂。

在調查中,筆者了解到同姓不婚具有很強的約束力。

如三門塘王氏族譜中規定:「同姓不結婚,兄弟不轉房,姑表不婚,近親不配。

凡我族人,警戒在前,免生後怨。

若有干犯,族共非之。

」 跟隨龍定福拜訪龍宜棟時,龍定福告訴筆者,只要在龍宜棟所藏族譜上載有名字的男女,不管血緣多麼疏遠,一律不准通婚——高釀鎮地良村有三支不同的龍姓,龍定福和龍宜棟分屬其中兩支。

楊仁炯告訴筆者,據他所知,在天柱同姓能結婚的只有楊、龍二姓,但也有限制,如天柱楊姓分為「十甲」,只有不同「甲」之間才可以通婚。

楊仁炯還告訴筆者,大概在2001年,他認識的一位龍姓女子和一位龍姓男子締結姻緣時,依然遭到了族內的反對。

僅此一斑,可見宗法影響之深遠。

在維護鄉村社會的秩序穩定上,宗族起了積極作用。

據龍定福介紹,以往老百姓有糾紛都會找祠長,現在變成找政府,儘管如此,今日的某些民間糾紛,宗族可以很好地解決。

筆者在龍定福家見到的一份保證書很好地說明了這點,茲將該保證書全文錄入如下:

地良村十八家宗祠規定

按照宗祠族規第二條規定:蓋竊積賊亂倫,滅天理,族中由此玷辱家風(者),此務宜首舉重懲,並逐不許亂黨(歸宗)。

現在我族中龍定甲、龍定乙皆親房兄弟 。

龍定乙死後,龍定甲明目張胆與龍定乙之妻發生不正當關係,有篡奪之心,謀妻之意。

我房族中父老決定,不許龍定甲在龍定乙家中永居繼業,只許隨其下堂。

保證書

我遵照地良村十八家宗祠規定:我求妻不求財產,我保證不到定乙兄家永居繼業,不有繼承財產之心,絲毫無沾便宜之想,不做出傷天害理之亂倫之事,否則按本族規嚴懲。

特此向我十八家兄弟父老保證。

保證人 龍定甲(指印)

定□左指印(指印) 1995年6月7日

從保證書中反映的內容推斷,此類民間糾紛政府很難解決,但宗族力量卻可以很好的解決。

在建設新農村的今天,如何讓宗族更好地發揮解決民間糾紛的功能,當是一個很有意義的論題。

通過這次調查,筆者得出以下四點結論:一、天柱宗族的祠堂和譜牒中含有大量歷史信息,有待進一步挖掘;二、筆者所見四部族譜中,三部是上世紀九十年代末續修的,一部是前兩年剛修的,而黃氏宗祠則是去年新建的,據此可以推斷,天柱宗族的復甦當是在近三十年開始——即改革開放之後;三、與以往相比,天柱宗族體現出了一種 「世俗化」的轉變傾向,三門塘劉氏通過出租祠堂以獲取宗族活動經費便是一個突出例子;四、儘管天柱宗族的力量遠遠不如鼎盛時期,但其對鄉村生活仍具有很大影響,在一些民間糾紛的調解上可以發揮積極作用。

(課題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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