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法律網-判解新訊-外國人酒駕雖獲緩起訴處分,然主管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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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按依行政罰法第26 條第1 項規定,駕駛人酒醉駕駛同時觸犯刑罰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應優先適用刑法第185 條之3 規定處罰之,道路交通 ... 加入會員 購買授權與點數 列印時間:110/06/2001:21 《》 外國人酒駕雖獲緩起訴處分,然主管機關認其已符合違反我國法令情節重大,廢止其聘僱許可處分,並令其出國不得再於境內工作,其判斷並無違誤 202
延伸文章資訊
- 1-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
刑法第185條之3(酒駕公共危險罪):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
- 2酒駕罰款真的太輕嗎?酒測標準2021版這樣看! - 法律010
曾經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並經有罪判決或緩起訴處分確定; 於5年內再犯刑法第185-3條第1項的罪名; 致重傷(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 3酒駕-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罰金- 社會議題安全駕駛QA
我先生因應酬有喝酒,喝酒後停留2-3小時後於凌晨2點多上高速公路,後來 ...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不能安全駕駛罪, ...
- 4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市府常見問答-108年7月1日起酒後駕車 ...
- 5中華民國刑法§185-3-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第185-3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 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