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護」豈能「一掛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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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來到北京譚嗣同故居走訪,發現已成為附近居民口中的大雜院,破敗不堪,其中私搭亂建的小房子都成為一些租房人眼中的「緊俏貨」。

院門口有一塊「宣武區文物保護單位」的牌子,顯示在1986年,這裡被列為宣武區文物保護單位。

(中國新聞網 9月21日)

名人故居是歷史的標誌和載體,更是城市的活名片。

「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

」這句被我們所熟知的慷慨之辭,出自譚嗣同之口。

他一生主張中國要強盛,提出廢科舉、興學校、開礦藏、修鐵路、辦工廠、改官制等變法維新的主張。

這所普通住宅的主人,曾對中國舊社會產生過重大影響,難以想像,如今破敗不堪的大雜院就是他當年被捕的瀏陽會館。

不僅是譚嗣同,凡是對中國經濟社會做出過貢獻的,凡是有著積極能量的代表性人物,都是一座城市的標籤,是一個地方的精神力量。

名人故居的人文內涵遠高於其建築價值,不能因舊而廢。

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曾說:「要著重看故居的精神、文化、社會價值,而絕不能單純考慮建築質量和藝術價值。

」譚嗣同的住所不是富麗堂皇的建築,甚至有些破舊,但作為近代中國為改革變法而流血犧牲的第一人,他敢於革新的精神、敢於擔當的魄力,是當下不斷深化改革所需要的一種精神傳承,其故居作為一種載體,是最直觀的一種啟迪教育力量。

要傳承就要先保護。

「文物保護單位」的牌子掛在院門口,文物就被保護周全了嗎?很顯然沒有。

全國各地,名人故居不乏少數,被稱作「文物保護單位」的也比比皆是,但一些很少被遊人問津的單位,遭到各方冷落,缺少必要的資金與人力進行修繕維護,僅剩一張突兀的「文物保護單位」牌子與周邊私搭亂建的環境格格不入。

這顯然有悖於保護初衷。

保護,不僅僅是一張牌子的門面性工作,更應拿出實實在在的修繕與維護。

應在保持最基本的建築本色的基礎上,因「物」制宜,科學規劃,通過「教育參觀基地」等形式,向世人顯示其歷史價值與精神內涵。

歷史已經遠去,但歷史中的先賢精神應該永久流傳。

作為文化載體,無論是名人故居還是其他文物,都應受到更多的關注與保護。

只有這樣,才能讓故居不再繼續淪為雜院,讓文物更好體現精神價值,讓先賢力量世代傳承。

作者:吳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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