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訂立工作規則且送交主管機關核備之事業單位 - 勝綸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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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資訊】依勞基法第70條規定,企業員工達三十人以上者,應訂立工作規則且送交主管機關核備之事業單位,未依規定辦理者,台中市局已陸續發函通知相關事業單位盡速辦理, ...  所有文章勝綸週報勝綸動態開課資訊勝綸即時搜尋【重要資訊】依勞基法第70條規定,企業員工達三十人以上者,應訂立工作規則且送交主管機關核備之事業單位,未依規定辦理者,台中市局已陸續發函通知相關事業單位盡速辦理,違者將處2萬至30萬以下罰緩。

本所專辦企業工作規則撰擬、增修與協助核備等專案,並經常獲邀開授工作規則撰擬與修訂等相關課程,確保管理上之適法性及有效性,避免違法管理所造成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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