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東坡書牘認識東坡-以黃州、惠州、儋州時期書牘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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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孔凡禮點校《蘇軾文集》(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
又:《蘇軾文集》所附《蘇軾佚文彙編》七卷,其第二至第四卷,收有書牘共二百三十九首,但並未注名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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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東坡書牘認識東坡—以黃州、惠州、儋州時期書牘為主
作者:黃啟方
東坡逝世九百年紀念
【東坡書牘概述】【持守道義、獨立不懼】【超然自得、不改其度】【淡泊自持、自適自樂】
【憂患死生、自得其解】【小結:才性天成、自信自用】【餘論—信天命而自遂】
壹、東坡書牘概述
《文心雕龍、書記》篇說:
詳總書體,本在盡言,所以散鬱陶,託風采;故宜調暢以任氣,優柔以懌懷,文明從容,亦心聲之獻酬也。
概要說明了書信文的特色與功能。
書信的對象如果是至親好友,更能通其款曲,書其抑鬱,充分達成抒發思想感情的目的。
傳世的《蘇軾文集》[1]卷四十八有「上書」十九通,卷四十九有「書」二十二首;卷五十至六十一為「尺牘」,各卷相關人數及篇數為:卷五十,十五人、八十八篇;卷五十一,七人、二百二十五篇;卷五十二,五人、八十四篇;卷五十三,十八人、九十八篇;卷五十四,一人、七十一篇;卷五十五,八人、一百二十七篇;卷五十六,二十一人、一百零三篇;卷五十七,四十一人、一百二十一篇;卷五十八,三十七人、一百二十二篇;卷五十九,四十三人、一百零九篇;卷六十,四十七人、一百零八篇;卷六十一,三十一人、一百二十三篇。
三者合計十四卷,所涉及人物三百二十五人,總計一千三百七十九篇。
數量不可謂不多,如加上比較官式的「謝啟」,數量更多。
然而在書牘中亦有極簡短者,如在惠州作〈答張文潛書〉,只有「少游得信否?奉親必不失所。
」十一字,但對秦少游的關愛之誠溢於言表。
按東坡於宋神宗元二年豐(公元1079年)十二月責授黃州團練副使,次年二月一日抵達黃州,時年四十五歲。
元豐七年三月量移汝州;四月離黃州,時年四十九歲,總計在黃州時間為五年又一個月,在黃州時所作書牘有二百七十九篇。
東坡又於哲宗紹聖元年(公元1094年)貶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當年十月二日抵達惠州,時年五十九歲。
哲宗紹聖四年四月再貶瓊州別駕、昌化軍安置,時年六十二歲;計在惠州時間約兩年半。
在惠州所作書牘有兩百零七篇。
紹聖四年六月渡海,七月十三日至儋州。
元符三年(公元1100年)正月,哲宗崩,徽宗繼位,大赦天下。
五月,東坡量移廉州,六月二十日渡海北返,時年六十五歲。
計在海南時間約三年,所作書牘五十一篇。
總計在黃州、惠州、儋州三地所作書牘五百三十七篇。
以身陷窘困,又通信對象均至親好友,故所作書牘多能顯現東坡之性情懷抱與身處困境時之危疑自傷或自得自樂之情。
茲略作分析歸納,抒其所見,以為東坡逝世九百年紀念盛會之芹獻。
貳、持守道義、獨立不懼
東坡遽遭貶謫黃州,其狼狽可知;他在給文彥博的信中說:
軾始得罪,倉皇出獄,死生未分,六親不相保。
然私念所及,不暇及他,但顧平生所存,名義至重,不知今日所犯,為已見絕於聖賢、不得復為君子乎?抑雖有罪不可赦,而猶可改也?
[2]
所謂「名義」,也就是「君子」的名聲與「君臣」間的道義。
東坡對於自己平日持守存養的義理,極有自信,他對堂侄蘇千之說:
人苟知道,無適而不可,初不計得失也。
(二首之一)……獨立不懼者,惟司馬君實與叔兄弟耳。
萬事委命,直道而行,縱以此竄逐,所獲多矣!(二首之二)[3]
滿朝文武,只有司馬光和蘇軾兄弟兩人是「獨立不懼」的,是「直道而行」的,因此,雖然因此而遭竄逐,也還是一大收穫。
所以,在給李常的信中他也說:
吾儕雖老且窮,然道理貫心肝,忠義填骨髓,直須談笑於死生之際。
[4]
類似這些話語,在惠州與瓊州時期,雖已不再見於書信中,但我們從東坡一貫堅持的風骨看,這種對「道理」與「忠義」的堅持,是生死以之的,這是東坡立身行事的根本原則,固無須一再申明之也。
參、超然自得、不改其度
東坡對自己所以會得罪被貶,當然也一直在反省檢討,原因好像還不是很單純;首先,當然就是自己的「不安分」了。
東坡到黃州不久,在給章惇的回信裏說:
軾所以得罪,其過惡未易一、二數也,平時惟子厚與子由極口見戒,反覆甚苦,而軾強狠自用,不以為然。
……,軾昔年亦受知於聖主,使少循理安分,豈有今日?追思所犯,真無義理,與病狂之人蹈河入海無異,方其病作,不自覺知,亦窮命所迫,似有物使;及至狂定之日,但有慚耳!而公乃疑其再犯,豈有此理哉!
[5]
東坡雖自承所作所為似「病狂」之人,一旦發病,至欲「蹈河入海」,且「似有物使」而身不由己,又對章惇懷疑自己將來會「再犯」感到太無道理。
但事實上東坡畢竟是再犯了,又犯在自己老朋友章惇手上,真是情何以堪![6]
此外,從以下所引書牘中,亦可見東坡的深自反省;在黃州時他說:
軾所以得罪,正坐名實過耳,年大以來,平日所愛惡憂畏皆衰矣,獨畏過實之名如畏虎也。
[7]
某以愚昧獲罪,咎自己招,無足言者。
(《蘇軾文集》卷五十〈與司馬溫公〉)
再貶惠州時則說:
愚闇剛褊,仕不知止,白首投荒,深愧朋友。
軾齠齔好道,本不欲婚宦,為父兄所強,一落世網,不能自逭,然未嘗一念忘此心也。
今遠竄荒服,負罪至重,無復歸望,杜門屏居,寢飯之外,更無一事,胸中廓然,實無荊棘。
(《蘇軾文集》卷四十九〈與劉宜翁使君書〉)
貶竄皆愚暗自取,罪大罰輕,感恩念舊之外,略不置胸中也。
得喪常理,正如子師及第落解爾。
(《蘇軾文集》卷五十六〈與杜子師〉四之三)
到海南後,就更是感慨系之了:
某兄弟不善處世,並遭遠竄,墳墓單外,念之感涕。
(《蘇軾文集》卷五十九〈與林濟甫〉)
「不善處世」總結了所有的原因,那豈不就是「一肚子不合時宜」嗎?
東坡三次遭到貶黜,年歲越來越大,境遇更是一次比一次艱苦;他在自省之餘,雖自知因「不善處世」而獲罪,但既要堅持「直道而行」,也就只有抱著「萬事委命」的態度了。
東坡對自己的遭遇,先在心理上建立起自解的理論,而使自己能坦然的面對逆境。
在黃州時他說:
僕雖憂患狼狽,然譬如當初不及第,則諸事易了。
(《蘇軾文集》卷六十〈答李寺丞〉二之二)
某謫居既久,安土忘懷,一如本是黃州人,元不出仕而已。
(《蘇軾文集》卷五十七〈與趙晦之〉四之三)
黃州食物賤,風土稍可安;既未得去,去亦無所歸,必老於此。
[8]
在惠州時也說:
夫南方雖好為瘴癘地,然死生有命,初不由南北也。
……,定居之後,杜門燒香,閉目清坐,念五十九年之非耳。
(《蘇軾文集》卷五十七〈與吳秀才〉三之二)
某到貶所半年,凡百粗遣,更不能細說,大略只似靈隱天竺和尚退院後,卻住一個小村院子,折足當中,罨糙米飯便吃,便過一生也得。
其餘瘴癘病人,北方何嘗不病?是病皆死得人,何必瘴氣!但苦無醫藥,京師國醫手裏死漢尤多。
(《蘇軾文集》卷六十〈與參寮子〉二十一之十七)
某睹近事,已絕北歸之望,然中心甚安之,未說妙理達觀,但譬如元是惠州秀才,累舉不第,有何不可!(《蘇軾文集》卷五十四〈與程正甫〉七十一之十三)
今北歸無日,因遂自謂惠人,漸作久居計,正使終焉,亦有何不可。
(《蘇軾文集》卷五十六〈與孫志康〉)
既貶海南,更是抱著老死異域的打算;東坡說:
某垂老投荒,無復生還之望,昨與長子邁絕,已處置後事矣。
今到海南,首當作棺,次便作墓,乃留手疏與諸子,死則葬於海外,庶幾延陵季子贏博之義,父既可施之子,子獨不可施之父乎?生不挈棺,死不扶柩,此亦東坡之家風也。
此外燕坐寂照而已。
[9]
雖然有這樣的心理準備,但貶謫的殘酷現實必須面對。
東坡年紀愈長,而貶放的地方愈遠,環境愈惡劣,要如何去面對越來越艱苦的生活困境呢?到黃州後,東坡說:
命分如此,亦何復憂慮!在彭城作黃樓,今得黃州;欲換武,遂得團練。
皆先讖。
(《蘇軾文集》卷五十二〈與王定國〉四十一之五)
黃州僻陋多雨,氣象昏昏也。
魚稻薪炭頗賤,甚與窮者相宜。
然軾平生未嘗做活計,子厚所知之,俸祿所得,隨手輒盡;見寓僧舍,布衣蔬食,隨一餐,差為簡便,以此畏其(案:指妻與子也)到也。
窮達得喪,粗了其理,但祿凜相絕,恐年載間,遂有飢寒之憂,不能不少念。
然所謂水到渠成,至時亦必自有處置,安能預為之愁煎乎!
[10]
得罪以來,深自閉塞,扁舟草履,放浪山水間,與樵漁雜處,往往為醉人所推罵,輒自喜漸不為人識,平生親友無一字見及,有書與之亦不答。
[11]
寓居去江干無十步,風濤煙雨,曉夕百變,江南諸山,在几席上,此幸未始有也。
雖有窘乏之憂,顧亦布褐藜藿而已。
初到黃,廩祿既絕,人口不少。
私甚憂之。
但痛自節儉,日用不得過百五十,每月朔便取四千五百錢,斷為三十塊,掛屋樑上,平旦用畫杈挑取一塊,即藏去杈,仍以大竹筒別貯用不盡者,以待賓客。
此賈耘老法也,度囊中尚可支一歲有餘,至時,別作經畫,水到渠成,不須預慮。
以此,胸中都無一事。
[12]
自絕祿廩,因而布衣蔬食,於窮苦寂淡之中,卻粗有所得,未必不是晚節微福。
(《蘇軾文集》卷六十一〈與圓通禪師四首〉之四)
到了惠州,東坡說:
某謫居瘴鄉,惟盡絕欲念,為萬金之良藥。
(《蘇軾文集》卷五十〈答范純夫〉十一之十一)
某到此八月,獨與幼子一人、三庖者來,凡百不失所。
風土不甚惡。
某既緣此絕棄世故,身心俱安,而小兒亦遂超然物外,非此父不生此子也。
……。
南北去住定有命,此心亦不念歸,明年買田築室,做惠州人也。
(《蘇軾文集》卷五十二〈與王定國〉四十一之四十)
某到貶所,闔門省愆之外,無一事也。
瘴鄉風土,不問可知,少年或可久居,老者殊畏之。
惟絕嗜欲,節飲食,可以不死。
此言以書之紳矣,餘則信命而已。
近來親舊書問已絕,理事應爾。
(《蘇軾文集》卷五十三〈與錢濟民〉十六之四)
數日,又見自五羊來者,錄得近報,舍弟復貶西容州,諸公皆有命,本州亦報近貶黜者,料皆是實也。
聞之,憂恐不已,想皆前定,猶欲早知,少免狼狽。
(《蘇軾文集》卷五十六〈與王敏仲〉十八之六)
及到海南,東坡也說:
某與幼子過南來,生事狼狽,勞苦萬狀,然胸中亦有自然處也。
(《蘇軾文集》卷五十九〈與林濟甫〉)
此間食無肉,病無藥,居無室,出無友,冬無炭,夏無寒泉,然亦未宜悉數,大率皆無耳。
唯有一幸,無甚瘴也。
近與小兒子結茅數椽而居,僅庇風雨,然勞費已不貲矣。
……。
尚有此身,付與造物,聽其運轉,流行坎止,無不可者。
(《蘇軾文集》卷五十五〈與程秀才〉三之一)
此中枯寂,殆非人世,但居之甚安。
諸使在前,甚有與語者也。
(《蘇軾文集》卷五十六〈與鄭靖老〉四之一)
老人住海外如昨,但近來多病瘦瘁,不復如往日,不知餘年復得相見否?循、惠不得書久矣,旅況牢落,不言可知。
又海南連歲不熟,飲食百物艱難,及泉、廣海舶絕不至,藥物鮓醬等皆無,厄窮至此,委命而已。
老人與過子相對,如兩苦行僧爾,然胸中亦超然自得,不改其度,知之,免憂。
(《蘇軾文集》卷六十〈與侄孫元老四首〉之一)
近來鬚鬢雪白加瘦,但健及啖啜如故爾。
相見無期,惟望勉力進道,起門戶為親榮,老人僵仆海外,亦不恨也。
(《蘇軾文集》卷六十〈與侄孫元老四首〉之三。
案:舒大剛《三蘇後代研究》只稱元老為蘇軾、蘇轍侄孫)
困厄已至如此,仍然是「胸中超然自得,不改其度」,東坡對自己是充滿自信的!
肆、淡泊自持、自適自樂
東坡一面堅持自己的原則,不稍屈於困厄,另一面卻也得面對殘酷的現實;物質的貧乏可以容忍,但精神上如果缺少寄託,則日子將難以度過。
因此,如何在艱困中自適心志、自得其樂,應該是很重要的課題。
所幸東坡本就有超然自得的涵養,要「自得其樂」,當然也不會有問題。
在黃州時期他就說:
到黃州,無所用心,輒復覃思於《易》、《論語》,端居深念,若有所得,遂因先子之學,作《易傳》九卷,又自以意作《論語說》五卷。
[13]
某寓一僧舍,隨僧蔬食,甚自幸也,感恩念咎之外,灰心杜口,不曾看謁人。
所云出入,蓋往村寺沐浴,及尋溪傍釣魚採藥,聊以自娛耳。
(《蘇軾文集》卷五十二〈與王定國〉四十二之一)
某到黃已一年半,處窮約,故是夙昔所能,比來又加便習,自惟罪大罰輕,餘生所得,君父之賜也。
躬耕漁樵,真有餘樂。
[14]
黃當江路,過往不絕,語言之間,人情難測,不若稱病不見為良計。
二年不知出此,今始行之耳。
近得筠州舍弟書,教以省事,若能省之又省,使終日無一語一事,則其中自有至樂,殆不可名。
此法奇祕,惟不肖與公共之。
(《蘇軾文集》卷五十一〈與滕達道書〉六十八之二十、二十二)
某見在東坡,作陂種稻,勞苦之中,亦自有樂事。
有屋五間,果菜十數畦,桑百餘本;身耕妻蠶,聊以卒歲也。
[15]
自到此,惟以書史為樂,比從仕廢學,少免荒唐也。
近於側左得荒地數十畝,買牛一具,躬耕其中。
今歲旱,米甚貴,近日方得雨,日夜墾闢,欲種麥,雖勞苦卻亦有味。
鄰曲相逢欣欣,欲自號「鏖糟陂裏陶靖節」,如何?
[16]
所居對岸武昌,山水絕佳,有蜀人王生在邑中;往往為風濤所隔,不能即歸,則王生能為殺雞炊黍數日不厭。
又有潘生者,做酒店樊口;櫂小舟徑至店下,村酒亦自醇釅。
柑橘椑柿極多,大芋長尺餘,不減蜀中。
外縣米斗二十,有水路可致。
羊肉如北方,豬、牛、獐、鹿如土,魚蟹不論錢。
岐亭監酒胡定之,載書萬卷隨行,喜借人看。
黃州曹官數人,皆家善庖饌,喜作會。
太虛視此數事,吾事豈不既濟矣乎!展讀至此,想見掀髯一笑也。
[17]
吾兄弟俱老矣,當以時自娛。
世事萬端,皆不足介意。
所謂自娛者,亦非世俗之樂,但胸中廓然無一物,即天壤之內,山川草木蟲魚之類,皆是供吾家樂事也。
[18]
在黃州的五年歲月,東坡得出一個結論:
此間但有荒江大山,修竹古木;每飲村酒,醉後曳杖放腳,不知遠近,亦曠然天真,與武林舊遊,未易議優劣爾。
(《蘇軾文集》卷六十一〈與言上人〉)
武林杭州殆人間天堂,而黃州荒鄙,東坡處之五年,竟以與杭州比,是真能自得其樂也。
十四年後,東坡被貶嶺南惠州,惠州更不能與黃州比,然則東坡又如何苦中作樂耶?試看:
軾罪大責薄,聖恩不貲,知幸念舊之外,了無絲髮掛心,置之不足復道也。
……,獨與幼子過及老雲并二老婢共吾過嶺。
到惠將半年,風土食物不惡,吏民相待甚厚。
……,亦莫遣人來,彼此鬚髯如戟,莫作兒女態也。
……,吾儕但斷卻少年時無狀一事,誠是,然他未及。
(《蘇軾文集》卷五十三〈與陳季常〉十六之十六)
某到此八月,獨與幼子一人,三庖者來,凡百不失所,風土不甚惡。
某既緣此絕棄世故,身心俱安,而小兒亦超然物外,非此父不生此子也。
……,南北去住定有命,此心亦不念歸,明年買田築室,作惠州人也。
(《蘇軾文集》卷五十二〈與王定國〉四十一之四十)
屏居荒服,真無一物為信。
……,荔枝正出林下,恣食亦一快也。
羅浮曾一遊,每出勞人,不如避戶之有味也。
(《蘇軾文集》卷五十二〈答張文潛〉四之二)
新居在大江上,風雲百變,足娛老人也。
有一書齋名「思無邪齋」。
(《蘇軾文集》卷五十三〈答毛澤民〉七之五)
某凡百粗遣,適遷過新居,已浹旬日,小窗疏籬,頗有幽趣。
(《蘇軾文集》卷五十六〈與王敏仲〉十
八之一)
東坡在惠州時,原本還抱著萬一的希望,存著「赦後癡望量移稍北」(《蘇軾文集》卷五十四〈與程正甫〉七十一之四十)不想結果卻更被貶到海南,到海南後的處境是:
別遽逾年,海外窮獨,人事斷絕,莫由通問;……,某與兒子初無病,但黎、蜑雜居,無復人理,資養所給,求輒無有。
初至,僦官屋數椽,近復遭迫逐。
不免買地結茅,僅免露處,而囊為一空。
困阨之中,何所不有,置之不足道也。
(《蘇軾文集》卷五十五〈與程全父〉十二之九)
到了海南,東坡又如何自處,進而求能自樂呢?且先看看他的心境:
平生不作負心事,未死要不食言,然今則不可,九死之餘,憂畏百端。
(《蘇軾文集》卷五十〈與范元長〉十三之六)
海南風氣,與治下(案:指海康)略相似,至於食物人煙,蕭條之甚,去海康遠矣!到後,杜門默坐,喧寂一致也。
某到此數臥疾,今幸少閒。
久逃空谷,日就灰槁而已。
此島中枯寂,春色所不到也。
(以上三條,俱見《蘇軾文集》卷五十八〈與張逢〉六之二、三、五)
東坡的心境如此,海南的環境如此,東坡如何自遣自樂呢?我們從他的書牘中可以讀到的就只有像以下這些話了:
流轉海外,如逃空谷,既無與晤語者,又書籍舉無有,惟陶淵明一集,柳子厚詩文數冊,常置左右,目為二友。
(《蘇軾文集》卷五十五〈與程全父〉十二之十一)
海州獨窮,見人即喜,況君佳士乎!(《蘇軾文集》卷五十八〈與周文之〉四之四)
「好書」和「好人」,在海南絕域,已是莫大的奢侈了!
伍、憂患死生、自得其解
東坡在十多年的貶謫生活中,除了要為自己的義理信念堅持不懈外,也要為家人朋友分憂解愁。
人生總會經歷許多的「無常」,得失、成敗乃至生與死,究竟應該用什麼樣的心理去面對它?身處險厄的東坡,除了為自己在困辱中求取解脫之道,也藉以安慰、教導、鼓舞親人朋友,使他們能在逆境中很快的站起來,就像他自己。
對因為「烏臺詩案」而受東坡牽連的人,東坡是非常過意不去的,他在黃州給王定國的回信中說:
罪大責輕,得此甚幸,未嘗戚戚,但知識數十人,緣我得罪,而定國為我所累尤深,流落荒服,親愛隔闊。
每念至此,覺心肺間便有湯火芒刺。
[19]
王鞏被貶到嶺南廣西,東坡惟恐其地瘴氣傷人,勤勤教以袪瘴養生之法:
每日少飲酒,調節飲食,常令胃氣壯。
……,粉白黛綠者,俱是火宅中狐狸、射干之流,願深以道眼看破。
此外又有一事,須少儉嗇,勿輕用錢物,一是遠地,恐萬一缺乏不繼;二是災難中節用自貶,亦消厄致福之一端。
[20]
當東坡被貶惠州的第二年,黃庭堅也被貶黔州;東坡聞訊,極為傷感的說:
聞醇父(案即范祖禹,與黃庭堅同因修史事被貶永州)、魯直遠貶,為之悽然,此等必皆有以處之也。
(《蘇軾文集》卷五十二〈答張文潛〉四之一)
雖然相信二人一定有以自處,還是表達了對黃庭堅最大的關心:
即日想已達黔中,不審起居何如?土風何似?或云大率似長沙,審爾,亦不甚惡也。
惠州已久安之矣,度黔,亦無不可處之道。
聞行囊無一錢,途中頗有之義者,能相濟否?某雖未至此,然亦近之矣。
水到渠成,不須預慮。
(《蘇軾文集》卷五十二〈答黃魯直〉五之四)
「無不可處之道」、「水到渠成,不須預慮」,也只有像東坡這種襟度的人,才能有如此的豁達。
東坡在黃州時,曾因病杜門謝客,遂被訛傳為死去。
東坡於類此之事慨然而嘆曰:
某凡百粗遣,春夏間,多患瘡及赤目,杜門謝客,而傳者遂云物故,以為左右憂。
……,平生所得毀譽,殆皆此類也。
[21]
春夏多苦瘡癤、赤目,因此杜門省事。
而傳者遂云病甚者,至云已死,實無甚恙。
今已頗健,然猶欲謝客,恐傳者復云云,以為公憂。
[22]
劣弟久病,終未甚輕快。
或傳已物故,故人皆有書驚問;真爾猶不恤,況漫傳耶?近來頗佳健,一病半年,無所不有,今又一時失去,無分毫在者,足明憂喜浮幻,舉非真實。
因此頗知衛生之經,平日妄念雜好,掃地盡矣。
[23]
所謂「平生所得毀譽,殆皆此類也!」、「真爾猶不恤,況漫傳耶?」、「足明憂喜浮患,舉非事實」,誠然道盡面對世間虛實真幻顛倒的無可如何。
東坡在貶謫中,一面要安頓自己的生活,一面要紓解鬱結的情志;既要為自己的疾病苦惱,又得關心親友的悲痛遭遇,而親友家人的亡故,所帶來的衝擊,毋寧說是最令東坡傷慟的。
東坡該如何來排遣這種哀傷悲痛呢?對親人的死亡是最最難免要悲悼的,他說:
是寓居粗遣,但舍弟初到筠州,即喪一女子,而軾亦喪一老乳母,悼念未衰;又得鄉信,堂兄中舍九月中逝去。
異鄉衰病,觸目悽感,念人命脆弱如此。
[24]
人命脆弱,死生無憑,又該如何面對它呢?朋友喪女喪子喪妻,東坡安慰他們說:
驚聞愛女遽棄左右,切惟悲悼之切,痛割難堪,奈何!情愛著人如黏膠油膩,急手解雪,尚為沾染,若又反覆尋繹,便纏繞人矣。
區區願公深造,一付維摩、莊周,令處置為佳也。
[25]
逝者已矣,空復追念,痛苦何益!但有損爾。
切望以明識照之!絕不能無念,隨念隨拂,勿使久留胸中。
[26]
不謂尊嫂忽罹此禍,惟兄四十年恩好,所謂老身長子者,此情豈易割捨?然萬般追悼於亡者,了無絲毫益,而於身有不貲憂,不即拂除,譬如露電,殆非所望於明哲也。
譴地不敢輒捨去,無緣面析此理,願兄深造痛遣,勿留絲毫胸中也。
唯有速作佛事,升濟幽明,此不可以不信也,惟速為妙。
老弟前年悼亡,亦只汲汲於此事,亦不必盡之。
佛僧拯貧苦尤佳,但發為亡者意,則俯仰之間,便貫幽顯也。
忝至眷必不訝。
[27]
知有愛子之戚,襁褓泡幻,不須深留戀也。
僕離惠州後,大兒房下亦失一男孫,亦悲愴久之,今則已矣。
[28]
第三則所言「老弟前年悼亡」者,是指朝雲之喪,朝雲卒於紹聖三年(公元1096)七月初五,才三十四歲。
朝雲姓王字子霞,侍候東坡二十三年;東坡對朝雲之亡,極為哀悼,有「傷心一念償前債,彈指三生斷後緣」之語。
[29]朝雲曾「學佛法,亦粗識大意,且死,頌《金剛經》四句偈以絕。
」[30]所謂「四句偈」就是指《金剛般若經》的「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四句。
東坡因此把朝雲墓前的舊亭子改名為「六如亭」。
東坡舉自己對朝雲身故的悲痛與治喪方式,以安慰「至眷」[31]程正甫的喪妻。
至第四則所謂「襁褓泡幻」者,東坡亦曾經歷:朝雲所生東坡幼子蘇遯,亦不滿週歲而夭,東坡作詩哭之,有「中年忝聞道,夢幻講已詳。
儲藥如丘山,臨病更求方。
仍將恩愛刃,割此衰老腸。
知迷欲自反,一慟送餘傷」之語。
[32]當時東坡四十九歲,經歷過了母逝父喪以及元配王弗的死亡,[33]再加黃州之貶的巨大衝擊,東坡已然體認人生無常本如夢幻,但一旦面對幼子之喪,還是不免哀慟。
而如何化解哀傷,不使「如黏膠油膩」、「沾染」、「纏繞」,經過長期的領悟,東坡自然有了理論上的化解之道,也說明了他對死生憂患的觀念和態度。
陸、小結:才性天成、自信自用
東坡於哲宗紹聖四年(公元1097)由惠州再貶海南。
當年六月渡過瓊州海峽,抵達儋耳後,曾寄信給在雷州的弟弟子由,信的前半說明自己「於詩人無所好,獨好淵明之詩」,以為「淵明作詩不多,然其詩質而實綺,臞而實腴,自曹、劉、鮑、謝、李、杜諸人,皆莫及也」,因前後追和陶詩百數十篇,「至其得意,自謂不甚愧淵明」。
然後話鋒一轉說:
然吾於淵明,豈獨好其詩也哉!如其為人,實有感焉。
淵明臨終疏告儼等:「吾少而窮苦,每以家弊東西游走,性剛才拙,與物多忤。
自量為己,必貽俗患,黽勉辭世,使汝等幼而飢寒。
」淵明此語蓋實錄也。
吾今真有此病,而不早自知,半生出仕,以犯仕患。
此所以深服淵明,欲以晚節師範其萬一也。
對於東坡的這段話,他弟弟子由就是不以為然的說:
嗟夫!淵明不肯為五斗米一束帶見鄉里小人,而子瞻出仕三十年,為獄吏所折困,不能悛,以陷於大難。
乃欲以桑榆之末景,自脫於淵明,其誰肯信之![34]
東坡給子由寫信要求子由為自己的「和陶詩」寫序時,他已經就快六十三歲了;巧的是陶淵明也只活了六十三歲(365—427)[35]東坡必然是大有感慨吧!東坡所謂「吾今真有此病,而不早自知」者,所謂「此病」就是陶淵明自稱的「性剛才拙,與世多忤」。
陶淵明「不肯為五斗米一束帶見鄉里小人」的表現,就是他的「拙」,是「拙」於「應世」,其實也就是東坡的「一肚子不合時宜」。
如果再加賦性「剛強」,那就必然會有「與物多忤」的結果了。
東坡自恨對自己這個「病」不早「自知」,以致陷於大難,言外之意是如果早知自己有這種「病」,就可以如淵明般及早「辭世」以遠罪了,其實,東坡豈有不知自己的賦性之理,試看他的自白:
「性有愚直」—〈謝制科啟〉,嘉祐六年26歲。
(《蘇軾文集》卷46)
「自知拙直之難安」—〈徐州謝兩府啟〉熙寧十年42歲。
(《蘇軾文集》卷46)
「軾強狠自用」—〈與章子厚參政書〉之一—元豐元年45歲,時在黃州(《蘇軾文集》卷49)
「處世齟齬,每深自嫌惡,不論他人。
」—〈答陳師仲主簿書〉—在黃州(《蘇軾文集》卷49)
「愚暗少慮,輒復隨緣自娛。
」—〈答李琮書〉在黃州(《蘇軾文集》卷49)
「出而從仕,有狂狷嬰鱗之愚。
」—〈謝中書舍人啟〉—元祐元年51歲(《蘇軾文集》卷46)
「皆以疏愚處必爭之地」—〈答范蜀公〉—元祐三年53歲(《蘇軾文集》卷50)
「愚拙多忤,而處爭地。
」—〈與劉貢父〉—元祐三年53歲(《蘇軾文集》卷50)
「某以不善俯仰,屢致紛紛。
……褊遣多忤。
」—〈與張太保安道〉—元祐四年54歲(《蘇軾文集》卷50)
「吏民習知其遲鈍」—〈杭州謝執政啟〉—元祐四年54歲(《蘇軾文集》卷50)
「愚忠自信,朴學無華;孔融意廣才疏,嵇康性褊傷物。
」—〈定州到任謝執政啟〉—元祐8年58歲(《蘇軾文集》卷46)
「軾受性剛簡,學迂才下。
」—〈與謝民師推官書〉—元符三年65歲(《蘇軾文集》卷49)
「僕狷介寡合之人也」—〈與葉進叔書〉—(《蘇軾文集》卷49)
自二十六歲初入仕途,即已自知賦性「愚直」,其後,或遭貶,或在朝任顯要,一直到暮年由海南北返道中,無論對象何人,東坡有「拙直」、「強狠自用」、「處世齟齬」、「愚暗少慮」、「狂狷嬰鱗之愚」、「疏愚」、「愚拙多忤」、「不善俯仰」、「貶譴多忤」、「受性剛簡,學迂才下」、「狷介寡合」等等的自覺,總歸一句,就是淵明的「性剛才拙」,是東坡對於自己的性行,固早已了然於胸,卻不能如淵明之毅然引退,遂至犯世之大患,陷大難中,此東坡終於自嘲不如淵明處。
雖然,以二人所處背景迥異,東坡處於可以有所作為之時,故堅守道義,不改其度而一無所懼。
子由與東坡六十年手足兄弟,心意相同,豈有不知東坡之所懷抱者?其於東坡之言所發之慨歎,正由此也。
然則,以東坡在書牘中自然流露的性情人格,吾人於東坡之為人自當有更深一層之認識。
柒、餘論—信天命而自遂
《蘇軾文集》第二十三、二十四兩卷,共收有東坡所作「表」、「狀」一百一十七篇,由其中言語,亦可見東坡對自己的賦性知之甚明,對皇帝所說的話與對親朋好友所說的完全相同,頗可玩味。
茲列舉如下,以詳其實。
「論不適時,皆老生常談陳腐之說。
」—〈密州謝上表〉
「顧慚迂闊之言,雖多而無益;唯有朴忠之素,既久而彌堅。
遠不忘君,未忍改其常度,言之無罪,實身恃於至仁。
知臣者謂臣愛君,不知臣者謂臣多事。
…皇帝察孤危之易毀,諒拙直之無地。
」—〈徐州謝上表〉
「才迂識疏」—〈徐州謝獎諭表〉
「臣性資頑鄙,……議論疏闊……,皇帝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
」—〈湖州謝上表〉
以上四表,皆在貶黃州前所上。
「臣用意過當,日趨於迷,……賦命衰窮,……茫如醉夢之中,不知言語之出。
」—〈到黃州謝表〉
「俯念臣向者名過其實,食浮於人。
」—〈謝量移汝州表〉
「軾蒙聖知,不在人後,而狂狷妄發,上負恩私。
……重念臣受性剛褊,賦命奇窮。
」—〈乞常州居住表〉
「祇合俯身從眾,卑論趨時;奈何明不自知,諫餘未信。
屢遭尤譴,實自己為。
」—〈登州謝宣招赴闕表〉
「臣受材淺薄,臨事迂疏。
」—〈辭免起居舍人第一狀〉
「臣受命褊狷,賦命奇窮。
」—〈第二狀〉
「臣顓愚自信,狂直不回。
」—〈謝宣召入院第二狀〉
「臣學非有得,愚至不移;雖叨過實之名,卒無適用之器。
」—〈謝除龍圖閣學士第二表〉
「臣賦命數奇,與人多忤。
」—〈第二表〉
「臣少而拙訥,老益疏愚。
」—〈謝賜對衣金馬第一表〉
「臣早緣剛拙,屢致憂虞。
用於朝廷,則逆耳之奏形於言;施余郡縣,則疾惡之心見於政。
雖知難每以為戒,而臨事不能自回。
苟非……,久已見清。
」—〈杭州謝放罪第一表〉
「知臣剛貶自用」—〈謝宣召再入學士院第二表〉
「臣志大而才短,論迂而性剛。
以自用不回之心,處眾人必爭之地,不早退縮,安能保全。
」—〈謝兼侍讀第二表〉
「臣學陋無聞,性迂難合。
」—〈謝除龍圖閣學士知潁州第一表〉
「志大才疏,信天命而自遂。
」—〈揚州謝到任第一表〉
「少賤而鄙,性椎少文。
」—〈謝兼侍讀第二表〉
「豈臣迂愚所當兼領」—〈謝除兩職守禮部尚書表〉
以上共二十三例,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東坡在給親友書信中所常用的語辭,一樣用於在給皇帝的表章上,那種「信天命而自遂」、「狂直不回」與「未忍改其長度」與「朴忠」,充分顯露了東坡的自信與堅持,也正是他的人格特質的具體表現;這才是東坡,這就是東坡!
本文於2000年12月17日在輔仁大學舉辦「紀念蘇東坡逝世九百周年學術研討會」上宣讀
[1]
孔凡禮點校《蘇軾文集》(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
又:《蘇軾文集》所附《蘇軾佚文彙編》七卷,其第二至第四卷,收有書牘共二百三十九首,但並未注名時地。
細讀一過,其屬於黃、惠、儋州時所作者不多,內容亦大致相同,故不計入。
[2]
《蘇軾文集》卷四十八〈黃州上文潞公書〉。
方案:《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零八、元豐三年九月丙戌載:潞國公文彥博由河東節度使、檢校太師守司徒兼侍中判大名府改守太尉開府儀同三司依前河東節度使判河南府。
蓋因改官制而遷。
閏九月壬子詔於都門外賜文彥博餞送御筵,上自為詩賜之,命參知政事章惇為之序云。
卷三零九、九月乙卯又載:遷河東、永興軍節度使,固辭。
東坡此書首稱「孟夏」,又稱文為「留守太尉」及「有自京師來轉示」云云,則彥博致書東坡在三年九月後,東坡回書在四年四月間。
[3]
《蘇軾文集》卷六十〈與千之姪二首〉。
案書中有「去歲作試官」語,當係在知徐州任上。
[4]
《蘇軾文集》卷五十一〈與李公擇〉十七之十一。
案:李常字公擇(1027—1090),江西建昌人,黃庭堅之舅父,東坡曾為作〈李氏山房藏書記〉文。
[5]
《蘇軾文集》卷四十九〈與章子厚參政書〉之一。
按:書中有「恭聞拜命與議大政」語。
據《長編》卷三零二、元豐三年二月丙午載:「右正言知審官東院章惇為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
」章惇當係此後致書東坡。
章惇(1035—1105)字子厚,福建浦城人。
東坡「烏臺詩案」發,章惇曾為坡不平(見長編二四二元豐七年正月戊午條),但並不積極,蓋本支持便法也。
其後東坡再貶惠州、儋州,則章惇執政後之作為也。
[6]
東坡惠州、儋州之禍,實章惇致之。
章惇二子章持、章援為元祐三年(一零八八年)進士,主考官即東坡;章援第一,章持第十。
東坡自海南北返,章惇適被貶雷州,章持曾致書東坡為乃父緩頰;東坡復信中有「某與丞相定交四十餘年,雖中間出處稍異,交情固無所增損也。
聞其高年,寄跡海隅,此懷可知。
但已往者更說何益,惟論其未然者而已」等語。
全書於章惇被貶絕無幸災樂禍之語,反殷殷為章氏兄弟籌畫如何孝養。
東坡之偉大,正在此等處。
[7]
《蘇軾文集》卷四十九〈答李昭★(玉己)書〉。
案:書中有:「魯直記喪妻,絕嗜好,蔬食飲水,此最勇決」之語。
黃庭堅繼配謝氏卒於元豐三年二月,作〈發願文〉誓斷酒肉在元豐七年三月。
東坡此書當作於元豐三、四月間,以四月奉命量移汝州也。
[8]
同注2
[9]
《蘇軾文集》卷五十六〈與王敏仲〉十八之十六。
案:延陵季子適齊,於其反也,其長子死,葬於贏、博之間。
見《禮記‧檀弓下》。
後遂有「贏柏有不歸之魂」一語。
東坡反用此典。
[10]
同注5
[11]《蘇軾文集》卷四十九〈答李端叔書〉。
據書中所述,當係作於初至黃州時。
[12]《蘇軾文集》卷五十二〈答秦太虛書〉七之四
[13]
《蘇軾文集》卷四十八〈黃州上文潞公書〉
[14]
《蘇軾文集》卷五十七〈答吳子野七首〉之一
[15]
同注4,十七之九
[16]
同注4,十七之十三
[17]
同注12
[18]《蘇軾文集》卷六十〈與子明兄〉案:東坡伯父蘇渙三子,長不欺字子正,次不疑字子明
,三不危字子安。
[19]
《蘇軾文集》卷五十二〈與王定國〉四十一之二。
案:王鞏字定國,自號清虛居士。
因東坡案貶監賓州(今廣西賓陽)酒務,五年而豪氣不少挫。
東坡有〈王定國寫真贊〉,稱其「泰不驕,困不髐而老不枯也。
」
[20]
同注19之三。
案:射干為似弧而能緣木之獸,見〈子虛賦〉注。
又佛書則指惡獸似青黃狗,食人能緣木。
[21](《蘇軾文集》卷五十〈答范蜀公〉十一之二)案:《長編》卷三四二、元豐七年戊午載東坡自黃州量移汝州經過甚詳,略云:上每憐之,欲使修國史,執政難之,遂改曾鞏;上又欲起知江州,明日又改承議郎江州太平觀,又明日命格不下。
於是卒出手札徙軾汝州,有「蘇軾黜居思咎,月遂茲深,人才實難,不忍終棄」之語。
軾即上表謝。
前此京師盛傳軾已白日仙去。
上對左丞蒲宗孟嗟惜久之,故軾於表中云:「疾病連年,人皆相傳為已死;飢寒併日,臣亦自厭其餘生。
」案〈謝表〉云:「奉正月二十五日誥命」,確有二語。
又據楊希閺〈曾南豐年譜〉載:曾鞏於元豐四年六十三歲時,以判三班院間判太常寺為史館修撰,管勾編修院、典五朝史事。
(事見七月己酉、八月庚申,見《長編》卷三一四、三一五。
惟神宗對曾鞏所修史不滿,見卷三二五、元豐五年四月戊寅「罷修五朝史」條下)又據東坡〈徐君猷挽詞〉詩王文誥按語:徐君猷以六年四月罷任(參見波詞〈醉蓬萊〉題),代者楊君素。
君猷東海人,喪過黃州,在六年十一月。
又《宋史‧宰輔表》二:蒲宗孟於元豐五年四月甲戌自翰林學士加中大夫守尚書左丞,六年八月辛卯出知汝州。
則據《長編》所載京師傳坡白日仙去而神宗對「左丞」蒲宗孟云云,核以東坡此書,則京師之傳言應在六年春夏之後、八月辛卯之前。
而因此一傳言,亦使神宗決意再起用東坡也。
[22]《蘇軾文集》卷五十〈與李公擇〉十七之八。
並參前注
。
又此夏復言:「鄭公雖已逾八旬,然耆舊凋喪,想當為國悽愴。
」所指「鄭公」為富弼。
據《長編》卷三三六元豐六年閏六月丙申載:「武寧軍節度使、守司徒、開府儀同三司致仕韓國公富弼卒。
」李常與坡書必在富弼卒後,坡回書更晚。
又案東坡撰有〈富鄭公神道碑〉,稱:「神宗即位,改鎮武寧軍,進封鄭國公。
……進封韓國公,致仕。
」東坡習稱「鄭公」也。
[23]
《蘇軾文集》卷五十五〈與蔡錦繁〉十四之十二至十三。
[24]
案東坡乳母任氏彩蓮卒於元豐三年八月,年七十二,東坡曾為作墓誌銘。
至其堂兄中舍即蘇不欺,字子正,東坡於元豐五年正月有〈祭堂兄子正文〉。
[25]
《蘇軾文集》卷五十五〈與蔡錦繁〉十四之十二
[26]
《蘇軾文集》卷五十九〈與王子高〉三之二
[27]
《蘇軾文集》卷五十四〈與程正甫〉七十一至五十七
[28]
《蘇軾文集》卷五十五〈與程秀才〉三之一
[29]
《蘇軾詩集》卷四十〈悼朝雲〉
[30]
《蘇軾文集》卷一十五〈朝雲墓誌銘〉
[31]
案程正甫名之才,為東坡母之侄子,於東坡為表兄。
東坡姊八娘於十六歲時嫁之才,不得婆母歡心,受凌虐致死,蘇洵大以為恨,作〈自尤〉詩以自責(見《全宋詩》卷三五二),兩家怨隙不平久之。
其後東坡兄弟以念母之故,相與釋憾。
東坡貶惠州,時宰聞其先世之隙,遂以之才為廣東提刑,將使之甘心焉。
而正甫反篤中外之義,周旋周至。
[32]
《蘇軾詩集》卷二十三〈去歲九月二十七日,在黃州生子遯,小名幹兒,頎然穎異。
至今年七月二十八日,病亡於金陵,作二詩哭之〉
[33]
案東坡元配王弗十六歲來歸東坡,治平二年(1065)五月卒,年二十七(1039—1065)
[34]
以上兩段引文俱見蘇轍〈子瞻和陶淵明詩集引〉,見《全宋文》卷二零七五。
案蘇轍於文末所署時間為「紹聖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及東坡六十四歲誕辰日。
子由真有心也。
[35]
陶淵明生卒年異說頗多,此用《中國歷代著名文學家評傳》(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一冊廖仲安所撰〈陶淵明〉聞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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