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家的「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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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歷代「發冢者誅」,盜墓是屢禁不絕的社會現象。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在「要想富,挖古墓,一夜就成萬元戶」的「示範」效應下,中國大陸出現盜墓潮,河南、河北、山西、內蒙古、陝西、甘肅、青海、湖南、湖北、浙江等歷史文化遺存豐厚地區是重災區。

為遏制文物犯罪,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刑法》中增設「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名,執法部門多次組織大規模的嚴打活動,整頓、規範舊貨市場。

中國還積極參與國際文化遺產保護公約和組織,迄今,與美國等19個國家簽署了關於防止盜竊、盜掘和非法進出境文化財產雙邊協定。

國家文物局2005年啟動了海外流失文物調查工作。

非法出土文物的終端是收藏者和收藏機構。

當代專業化的「摸金校尉」「發丘中郎將」將盜、運、銷「集團化」「國際化」,根據「訂單」偷盜古文化遺址和博物館。

數據顯示,1982年,中國海關查獲走私文物4.8萬件;1995年至2003年間,海關查獲走私文物4.7萬餘件。

同期的全國貨櫃運量從15.93萬標準貨櫃增至4867萬標準貨櫃,而海關的貨櫃查驗率僅3%!按查一漏十的機率推算,這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數字。

在這過程中,中國文化遺產遭到了不可挽回的損失,許多歷史細節消失、歷史之謎無解。

媒體關注較多的甘肅省禮縣大堡子山春秋秦國文物、福建省大田縣章公祖師肉身像均是這一時期流失海外的。

收藏講究流傳有序,著錄清晰,但收藏者對非法文物交易的容忍度較高——為此上當受騙者也不計其數。

這是因為,收藏是滿足精神追求的高度自我行為,圈子相對封閉,購買非法文物被查緝的可能性低,可秘藏以待時間洗白;即使被查,也是退還罰款,而少有追責。

另外,在贗品泛濫的時下,擁有出土文物頗值得在同好中炫耀。

於是,「鬼市」中的人們,遊走於法律邊緣,彼此心知肚明,彼此心照不宣。

收藏者都願以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者自視,這種「獲得感」是他人無法體驗的。

但在追求目標的過程中,若對非法文物交易寬容,只能事與願違,加速歷史文化遺存走向毀滅。

評判收藏家成功與否,往往以藏品價值衡量。

在現代社會,收藏家當與時俱進,不僅要對非法文物交易說「不」,還應對瀕危動植物製品說「不」,恪守法律和道德底線,不能為一己之欲而毀壞文化遺產和自然環境。

這方面,前有孫瀛洲、張伯駒,近有美國收藏家范季融、法國收藏家弗朗索瓦·皮諾和克里斯蒂安·戴迪安,得失之間,他們的「獲得感」得到全社會的認同和尊重。

(珞 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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