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羲的傳說與考古學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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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世華(天水市博物館)
【摘要】
我國古文獻中保存著豐富的伏羲傳說史料,具有一定的史學價值,在伏羲文化的研究中,首先應對這些史料進行科學分析,去偽存真,還原伏羲的歷史;伏羲是我國原始氏族的稱號,並且與渭水上游天水一帶的氏族部落有著密切的關係;從古文獻記載、考古學材料和民俗學綜合分析,渭水支流葫蘆河流域是伏羲氏族早期活動地,伏羲氏族沿葫蘆河谷南遷到三陽川,再沿渭水西遷至蘭州以東,包括甘谷、武山、通渭等地,東遷到關中、中原一帶,最後與中原部落融合,締造了華夏民族;伏羲時代相當於大地灣仰韶文化中晚期和石嶺下類型,其源頭華胥氏族相當於大地灣一期,他們的活動在天水史前考古中均有所證。
【關鍵詞】 伏羲傳說 史料分析 時代界定 活動地域 考古學觀察
我國史前社會經歷了近百萬年漫長的歷史歲月,是中華民族誕生,並逐漸走向文明的重要時期,除了先民們為我們留下了極其豐富的物質孑遺外,在我國古代文獻中還保留著大量的傳說記載,成為我們研究史前社會發展的珍貴史料。
伏羲早在先秦時期就已經被確認為中華民族的人文始祖。
如《尚書•序》中說:「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由是文籍生焉」。
葉適《習學記言》卷一九也說:「羲黃為文字之始,聖智之先,不獨學者言之,孔子蓋言之也。
」但是,伏羲作為始祖究竟是神話?是傳說?還是歷史?後來卻因《史記》的缺漏失載,而成為眾多史家聚訟爭議的話題。
在伏羲文化的研究中,如果我們運用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看待傳說史料,並結合史前考古資料進行科學分析,便不難去偽存真,從中看到許多歷史的真跡。
本文擬就伏羲傳說的相關問題,進行初步探討。
一、伏羲傳說史料分析
我們能夠見到的最早的伏羲記載是春秋戰國時期的儒家經典和諸子百家,自秦漢至明清約二千年間,至少在將近數十部的經史古籍中,保存著伏羲事跡。
長期以來,由於學術界對傳說史料的價值及其在古史研究中的作用有著不同的看法,尤其是以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疑古學派為代表,提出「層累地造成的中國古史觀」,懷疑傳說史料的真實性,否認夏啟以前的歷史,因此,對後來古史傳說的研究產生了不利影響。
致使很多學者對古文獻中有關遠古社會的記載看作是傳說,不是信史而不予重視。
其實,這些記載中很多絕不是無源之水,憑空臆造的。
根據對當代很多無文字民族的口頭世代相傳的傳說和史詩的研究,一個民族的傳說往往隱含著一個民族的遠古社會風貌和發展歷程。
中國古代的很多傳說也應如此。
近年來的考古發現已證實了大量古代文獻是可信的,如《史記•殷本紀》中對商王世系的記載已被甲骨文的發現和研究所證實。
我國史前傳說時代的研究,主要依靠傳說材料。
就這些史料的價值而論,我國著名史學家翦伯贊先生曾這樣說過:「正史不如正史以外的諸史,正史以外的諸史,又不如史部以外的群書」[1]。
這裡所說的群書主要指傳說和神話。
我國著名考古學家徐旭生和蘇秉琦先生則對傳說史料進行了分類和分期,即:按傳說史料的本質與來源分為兩類:一「原生的」,包括一切見於早期記載的傳聞異說。
二「再生的」,包括一切見於後期記載之假的、偽托的、孳生的傳說故事;傳說文獻分為三期,第一期:商周到戰國前期的作品,如甲骨文、金文及《尚書》、《周易》、《詩經》、《論語》、《左傳》、《國語》等。
第二期:戰國後期到西漢末的作品,如先秦諸子、《周書》、《山海經》、《大戴禮》、《史記》、《淮南子》等。
第三期:東漢以後作品,如譙周、皇甫謐、酈道元諸人書中保存的一部分古代原始的民間傳說[2]。
這種分期和分類被學術界至今認為是科學的,也是目前研究和整理伏羲文獻史料行之有效的方法。
據此,我們根據伏羲傳說的內容和寫定先後,對伏羲主要文獻記載分析如下:
1.商周到戰國前期的文獻記載,是對伏羲傳說較為原始的記述,屬於早期的傳聞,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
《周易•繫辭下》載:「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以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
《尚書•序》載:「古者伏羲氏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
」《左傳•昭公十七年》載:「太暤伏羲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
漢杜預註:「太暤伏羲氏,風姓之祖也,有龍瑞,故以龍名官」。
儒家早期經典《周易》和《尚書》是記述伏羲事跡最早也是最重要的古代文獻,《左傳》是記載伏羲最早的史學著作,可見,在戰國之前的儒家早期經典和史書中,已經記述了伏羲畫八卦,結網罟以佃以漁,創文字以代結繩之政和以龍紀官等重要內容。
《漢書•藝文志》中說:「事出春秋,言為尚書」。
明代章學誠認為「六經皆史」,皆是古人對儒家經典史學價值的高度評價。
現代學術界也認為,先秦及西漢諸子書中所保存的古史資料,那是以經和正史為標準定去舍的,合於它們的為真,不合於他們的為偽了[3]。
通覽秦漢以後的很多伏羲記載,無不是在以上三書的基礎上有所補充、延伸和附會。
從這個意義上說,這一時期的伏羲文獻有著很高的歷史價值,並對後來的伏羲傳說奠定了基礎。
2.戰國後期至西漢末的文獻記載,主要見於諸子百家和漢代經學,是對儒家早期典籍的繼承和發展,豐富了伏羲傳說的內容。
有關伏羲事跡,我們目前能夠看到的諸子著述,除了儒家外,還有道、法、雜和小說異聞類。
據不完全統計,屬於道家文獻8條,法家1條,雜家3條,小說異聞類2條,共涉及文獻6部12篇,這些記載既有比較客觀的傳聞,又有神話性的異說。
《莊子•繕性》載:「及燧人氏、伏羲氏始為天下,是故順而不一」。
《尸子》載:「伏羲氏之世,天下多獸,故教民以獵。
」這些記載客觀地反映了伏羲時代的社會文明成就。
而《列子•黃帝》中又有庖犧氏,蛇身人面,牛首虎鼻,有大聖之德的說法。
《山海經》中也有雷神、雷澤、神樹建木等記載,均與後來的伏羲神話傳說有關。
從戰國時期諸子百家的著述中,我們看到這些中國古代思想家們都一致承認伏羲的歷史存在,正如《莊子•田子方》中所說:「古之真人,知者不得說,美人不得濫,盜人不得劫,伏戲、黃帝不得友」。
為我們勾畫出遠古社會伏羲時代美好的歷史畫面。
漢代經學昌盛,由漢儒戴聖整理的《禮記》,又稱《小戴記》,是較多記述伏羲事跡的儒家重要文獻,如《禮記•月令》載「伏羲制以儷皮嫁娶之禮」,「執伏犧牲」。
《禮記•曲禮》載:「伏羲作琴瑟以為樂」。
《禮記•樂記》載:「伏羲樂名《立基》」。
等等。
宋歐陽修在《歐陽文忠公全集卷四三•帝王世次圖序》中說:「遷所作本紀,出於《大戴禮》、《世本》諸書」。
《大戴禮》即戴聖的叔父戴德同期整理的《禮記》,是司馬遷撰寫《史記•五帝本紀》參考的重要文獻。
可見漢代經學的史料價值。
此外,如《淮南子》中也保存著具有一定史料價值的文獻記載,《淮南子•覽冥訓》載:「夫聖人者,不能生時,時至而弗失也。
……則是所修伏犧氏之跡,而反五帝之道也。
……伏戲、女媧不設法度,而以至德遺於後世。
」《淮南子•汜論訓》載:「夫神農、伏羲氏,不施賞而民不為非,然而立政者不能廢法而治民」。
這二條說明,伏羲以德治理天下,並傳於後世,成為中國古代以德治國思想的淵藪。
以上記載無論是傳說的內容還是流傳的形式,都還保持著比較多的原始性和真實性,而沒有太多的附會和渲染,因此,這一時期的伏羲傳說主要還是屬於原生的範疇,是進一步研究伏羲時代及其社會發展的珍貴史料。
3.東漢以後的伏羲記載,出現了越來越多的神話傳說,但在《漢書》、《帝王世紀》、《史記•補三皇本紀》等古代文獻中,仍然保存了大量原始的伏羲史料,彌足珍貴。
如:東漢史學家班固在《漢書•律曆志》中說:「自伏戲畫八卦由數起,至黃帝、堯、舜而大備,三代稽古,法度章焉」。
《漢書》敘事周密詳盡,具有很大的史學價值和文學價值,班固在這一部史學名著中認為夏、商、周三代國家典章制度的建立可以上溯至伏羲時代,對伏羲的歷史貢獻給予了很高評價。
東漢各種緯書對伏羲事跡附加了濃厚的神話色彩。
如有大跡出雷澤,華胥履之,生伏羲於成紀的出生神話(《詩緯•含神霧》、《孝經緯•鉤命決》);伏羲蛇身人首的傳說(《孝經緯•援神契》、《春秋緯》),「龍馬負圖,伏羲畫卦」的神話傳說(《禮緯》、《尚書中候》、《春秋緯》);等等。
史學界普遍認為這些漢代緯書雖多為荒誕不經之言,但卻包含一部分有用的自然科學知識和古史傳說[4]。
以後的很多伏羲神話傳說都是在此基礎上附會延伸。
如東晉皇甫謐的《帝王世紀》借鑑了前人資料,尤期是緯書,詳細記述了伏羲的出生神話、出生地、蛇身人首的奇特相貌和主要功德,在研究上古歷史方面具有極其重要的史料價值。
後世史學家在研究記述伏羲事跡時幾乎都引用了該書資料。
如唐司馬貞《史記•補三皇本紀》載:「太暤庖犧氏,風姓,代燧人氏繼天而王。
母曰華胥,履大人跡於雷澤而生庖犧於成紀。
蛇身人首,有聖德。
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
旁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始畫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
於是始制嫁娶,以儷皮之禮。
結網罟以教佃漁,故曰宓犧氏,養犧牲以充庖廚,故曰庖犧。
以龍瑞,以龍紀官,號曰龍師。
作三十五弦之瑟,木德王,注春令,其帝太昊是也,都於陳,東封太山,立一百十一年崩」。
司馬貞的這段記載,主要以《帝王世紀》記載為依據,對伏羲的生平、功德和傳說內容進行了高度概括,成為我們目前研究伏羲事跡的主要文獻。
二、伏羲傳說與天水原始氏族的關係
伏羲作為歷史存在究竟是一個具體的人物,還是原始氏族的稱號,在古文獻中語焉不詳。
據《帝王世紀》、《三皇本紀》記載伏羲確有其人,在位一百二十年或一百十一年。
唐柳宗元《觀八駿圖說》亦說:「伏羲氏,女媧氏……是亦人而已矣。
」這些記載把伏羲看成一個具體的歷史人物。
另據漢代《遁甲開山圖》云:「女媧氏歿,大庭氏,赫胥氏,尊盧氏,祝融氏,混沌氏,昊英氏,有巢氏,葛矢氏,陰康氏,朱襄氏,無懷氏,凡15代,襲庖羲氏之號,1260年」。
可見伏羲氏又代表原始氏族,並延續了上千年的歷史。
我國文獻記載和考古資料證明,在夏朝建立之前,我國則處於漫長的原始氏族社會階段。
據文獻記載:「黃帝時有萬諸候」,說明在我國夏代以前曾經存在著許多氏族組織。
古代許多文明成果絕非某「聖人」所創,而是由分布在各地氏族的先民們,在數千年乃至近萬年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勞動創造的,這已為中國現代考古學實踐以及華夏文明多源說和區系類型學理論所證實,因此,我們認為伏羲作為一個原始氏族或部落的稱號,才更符合歷史實際。
在我國古史記載中,通常將伏羲、神農、黃帝作為遠古時期相繼發展的三個階段。
對於神農、黃帝的歷史,古史中有更多記載,《禮記•祭法•正義》和《春秋命歷序》等書均謂「炎帝八世,五百二十年」。
《竹書紀年》則說:「黃帝至禹為世三十」。
如果我們將伏羲氏作為一個具體人物,那麼就根本無法解釋神農、黃帝延續數百年的傳說記載。
過去我們常常依據古史中「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的記載,認為伏羲氏是中國最早的帝王,實際上,伏羲時代國家還沒有建立,此處的「王」同「旺」,有「興旺」之意,從這個意義上理解,伏羲代表著遠古時期一個興旺的時代,我們暫可稱之為「伏羲時代」。
因此,從古史傳說的比較角度分析,伏羲也不是一個具體的人名,而是原始氏族的稱號。
既然伏羲氏代表著原始氏族,那麼它與天水原始氏族的關係是怎樣的呢?我們認為,由於伏羲出生於天水的記載在很多古史中言之鑿鑿,並為學界所認同,因此,伏羲氏族首先發祥於天水的渭水流域,並在天水發展壯大。
通過伏羲傳說並結合天水史前考古資料,我們能看到許多伏羲氏族的歷史痕跡。
另據《竹書紀年•太昊庖羲氏》載太昊伏羲氏「命朱襄為飛龍氏,造書契;昊英為潛龍氏,造甲歷;大庭為居龍氏,造屋廬。
渾沌為降龍氏,驅民害;陰康為土龍氏,治田裡;栗陸為水龍氏,繁滋草木,疏導泉流」,「以春官為青龍氏,夏官為赤龍氏,秋官為白龍氏,冬官為黑龍氏,中官為黃龍氏,是謂龍師而龍名」。
說明伏羲氏族是一支由眾多氏族組成的較大的部落,並以龍為氏族圖騰。
而目前天水已發現的393處新石器時代遺址則已表明,在距今大約8300年到4000年之間,天水渭河及其支流籍河、榜沙河、葫蘆河及其西漢水兩岸的廣大地區,確曾星羅棋布似的聚居著很多原始氏族,存在著一支較大的部落,這在考古學資料上的一個顯著特徵就是出現了較大的聚落遺存。
經科學考古發掘,天水大地灣、師趙村兩處新石器遺址就存在著由各種建築物結合在一起,加上葬地、防護設施等構成的聚落,尤其是大地灣遺址F901,房址面積290平方米,為多間式,前有輝煌的殿堂,後有居室,左右各有廂房。
這座房子前面有廣場,廣場上立兩排柱子,這些樁子可能是代表各氏族或部落的圖騰柱[5]。
F901大房子顯然是氏部部落集體活動的場所。
對於氏部制度的研究證明,在整個氏族社會中,氏族是構成社會的兩個基本細胞,每個氏族都有各自特有圖騰信仰和氏族名稱,並以此區別於其他氏族,而在氏族內部,每個氏族成員以及首領則以自己所屬的氏族圖騰作為標記,並以所屬氏族的名稱作為個人的私名。
因此,在氏族社會中,個人的私名與氏族名具有極大的一致性,而在每個胞族及部落,個人的名字也就表明其氏族(參見馬克思《摩爾根〈古代社會〉一書摘要》。
因此,伏羲本身就是氏族部落的名號,在我國遠古社會的確存在著以龍為圖騰的伏羲氏族部落,而且同天水原始氏族的活動有著密切聯繫。
三、伏羲氏族時代界定
前已述及,伏羲氏族首先發祥於天水渭水流域,並且形成以伏羲氏族為核心的較大規模的原始部落,那麼伏羲氏族起源於何時?相對於考古學文化如何界定其時代?這是值得探討的學術問題。
目前,對伏羲時代的界定在學術界主要有三種觀點:1、起源於大地灣一期文化,距今7000—8000年[6];2、相當於前仰韶文化和仰韶文化時期,距今約7000—5000年[7]。
3、相當於馬家窯文化時期,距今5800—4000年。
在考古學文化上給伏羲氏族以科學界定,可謂見仁見智,莫衷一是。
伏羲氏作為原始氏族部落,他們的活動必然會留下歷史的痕跡,透過傳說本身所擁有的各種歷史信息,結合相關的物質遺存,就能夠為伏羲時代的界定下一個科學的定義,從而了解伏羲氏族所處的社會發展階段。
根據文獻記載,伏羲又稱包羲、牛包羲、宓羲、庖羲、伏戲、慮戲等,這些名號與伏羲時代的畜牧漁獵經濟形態有關。
戰國《尸子》謂:「伏羲氏之世,天下多獸,故教民以獵」。
秦《世本》說:「取犧牲以供庖廚,故曰包犧氏;養犧牲以充庖廚,故曰庖羲氏」。
《三皇本紀》載:伏羲「結網罟以教佃漁,故曰宓犧氏,養犧牲以充庖廚,故曰庖犧」。
宋羅泌《路史•後紀》謂:「伏羲氏豢育犧牲,伏牛乘馬」。
《史綱評要》說:伏羲氏「養六畜以充庖廚」。
類似的記載還很多。
另據北宋劉恕《資治通鑑外記》記載:伏羲「命栗陸為水龍氏,繁滋草木,疏導泉源」。
說明在伏羲時期農業生產也有一定發展。
此外,相傳伏羲「制嫁娶以儷皮為禮」,創立了婚嫁制度,使我國原始氏族社會長期實行的血緣婚或對偶婚得到了根本變革。
由上述文獻記載可知,我國原始漁獵畜牧業是伏羲時代主要的經濟形式,同時,原始農業也得到長足發展,婚姻形態開始由對偶婚向父權制家庭或一夫一妻制過渡。
相傳在伏羲時期曾有過許多發明創造。
如:始畫八卦,創造書契,以龍紀官,制瑟作樂,造屋廬,改善居室,作甲歷,定節氣及創立占筮之法等。
考古發現和研究結果表明,以上這些社會變革和發明創造中有很多最早出現於我國新石器時代的中、晚期階段,如:我國原始漁獵畜牧業的興起出現於馬家窯文化時期,其年代經鑑定為距今5000多年;家庭形態的萌芽最早出現於天水仰韶文化晚期,距今約5000年,占筮之法的創立最早出現於天水馬家窯文化石嶺下類型,距今約5800年;文字的早期形態刻符最早在大地灣一期,更多地出現於仰韶文化時期;原始殿堂或宮殿式建築最早出現於天水大地灣仰韶文化晚期,其年代距今約5000年;最早的龍圖出現於天水馬家窯文化石嶺下類型,距今約5800年。
等等。
因此,證明伏羲氏族也應當主要生活於我國新石器時代的中晚期,處於母系氏族社會向父系氏族社會轉變時期。
根據考古發現,大地灣仰韶文化中、晚期,氏族社會已經開始了這種歷史轉變的進程,甚至較發達地區已過渡到父系氏族[8]。
就目前的資料來看,學術界一般認為,炎帝、黃帝部落存在的時間應在龍山文化,即距今約5000—4000年,那麼伏羲氏族存在的時間下限最遲不低於距今5000左右。
通過上面論述,可以對伏羲氏族存在的時間得出一個基本結論,即伏羲氏族生存的時間可能在6000年至5000年,在考古學文化上相當於大地灣遺址第四、五期的大地灣仰韶文化中、晚期,以及馬家窯文化的石嶺下類型。
四、葫蘆河流域是伏羲氏族早期活動地
葫蘆河地處甘肅東部,是渭水上游的一條支流,發源於寧夏西吉縣,向南流經秦安安伏、葉堡和興國,最後在天水市麥積區三陽川流入渭河。
流域內包括寧夏西吉縣、隆德縣、甘肅靜寧縣、莊浪縣、秦安縣和天水市渭河以北地區。
該區域地貌形態主要為黃土梁、峁及少量的河川穀地,土壤肥沃,以新石器時代遺址為主要內容的文化積澱異常深厚,因此,該區域在地域和文化上,對研究渭水上游原始氏族部落的活動和發展變遷頗具典型意義,得到學術界的普遍關注[9]。
伏羲氏族是渭水上游的一支較大的氏族部落,在其活動地域內必然會留下較大的聚落遺址。
根據考古發現,渭水上游的新石器時代較大規模的聚落主要集中在葫蘆河流域,其中以大地灣遺址為代表,已成為探討華夏文明起源的重要遺存,同時,這裡也流傳著很多有關伏羲的民俗學資料,通過了解葫蘆河流域古遺址的空間分布、遺址功能及社會組織結構,結合當地民俗學材料,可以有力地證明葫蘆河流域是伏羲氏族的早期活動地。
下面,我們從考古學及民俗學的角度來分析這一問題。
其一,從考古學文化序列及聚落量值變化看。
渭河上游葫蘆河流域的新石器考古學文化序列為:大地灣一期文化——仰韶文化(早、中、晚)——常山下層文化(馬家窯文化)——齊家文化,其聚落數量及量值變化為:大地灣一期遺址1處,仰韶文化早期遺址21處,仰韶文化中期遺址47處,仰韶文化晚期遺址106處,常山下層遺址81處,齊家文化374處[10]。
葫蘆河流域考古學文化序列和聚落量值變化,直接反映出該地區新石器時代文化長達4000餘年連綿發展的歷史脈絡,並且可以看出,從仰韶中、晚期開始,遺址數量開始增多,聚落和人口密度加大。
通過遺址調查和器物類型學分析,這一時期都是以石斧、石鏟和石刀等為生產工具,使用大量的陶器的定居農業文化,該地區各文化中的遊牧或畜牧經濟成分從南向北逐漸增強,表現為居無常址,陶器少而粗糙,羊、狗等牲畜骨骼多見,北方遊牧文化的生產工具和裝飾品開始出現,並逐漸增多。
考古學分析的結果表明,葫蘆河流域也可形成某些大的中心聚落[11]。
無論是從葫蘆河流域遺址數量變化和中心聚落的產生,還是從農業、畜牧業經濟形態的並存來觀察,該地區古文化較多地反映出伏羲氏族早期活動的歷史信息和存在的客觀條件。
其二,從考古發現來看,大地灣遺址的科學發掘為我們揭示了華夏文明初創時期的歷史場景,有專家研究指出「從各方面分析,大地灣遺址與史載的伏羲生於成紀的傳說,不僅有其文化的內涵聯繫,而且有許多特徵是十分相近的」[12]。
葫蘆河流域也是古成紀的中心地帶,該地的葉堡盆地,面積約7.5萬平方公里。
東漢時稱顯親川,唐稱敬親川,明清時稱陽兀川。
《舊唐書•地理志》秦州條說:「開元二十二年,緣地震,移治於成紀之敬親川」。
明代,在陽兀川何氏地掘得一石刻,上有「成紀」字樣。
1965年,葉堡鄉楊家溝唐墓發現刻字磚一塊,可辯認部分有「口(秦)州成紀縣安樂鄉安樂里」字樣,可以證之。
其三,從民俗學的角度看,伏羲時代是沒有文字記載的遠古時代,自古以來,就流傳著很多伏羲的民間風俗習慣、傳說、口頭文學等民俗學資料,它們與文獻記載、考古材料一起在證實伏羲氏族活動的客觀存在方面起著巨大作用。
有關伏羲的傳說和民間風俗在渭水上游古成紀的地理範圍內廣為流傳,地域包括甘肅靜寧、莊浪、秦安、甘谷、武山、北道、秦城、通渭等地,其中葫蘆河流經的靜寧、莊浪、秦安、北道三陽川保存下來的民俗學資料更為集中和突出。
葫蘆河古時稱瓦亭水,《資治通鑑•唐紀十四》胡三省注云:
「瓦亭水出隴山,東北斜趣,西南流,經成紀、略陽、顯親界,又東南出新陽峽,入於渭」。
之所以後來又叫葫蘆河,這和這條河兩岸自古種植葫蘆崇拜伏羲的風俗習慣有關。
據著名學者聞一多先生考證認為,伏羲女媧皆為「刳瓠」的詞源關係,證明伏羲、女媧「即」葫蘆[13]。
考古發現,該地區仰韶文化中晚期遺址中出土大量葫蘆形典型器物,可證遠古風俗,這種種植葫蘆的風俗一直保存至今。
這裡民間還留傳著伏羲女媧兄妹二人大洪水來臨之際,躲進大葫蘆,洪水過後,結親繁衍人類的傳說。
上書所引「顯親界」地在秦安郭嘉玉鍾峽谷,即因伏羲女媧結親而得名。
另外該流域很多地名也與伏羲有關,如秦安的魏店、安伏兩鄉,聚居有伏姓居民,相傳是伏羲的後裔,魏店鄉有伏家灣、伏家河、伏家峽、伏家梁,安伏鄉有伏家窪、伏家灣等。
這些民俗學材料,反映了葫蘆河流域自遠古流傳下來的與伏羲有關的風土人情、地域特點和客觀狀況,也是伏羲氏族活動於該地的歷史見證。
通過以上民俗傳說、文物遺存、文獻記載等各種資料的綜合研究,我們認為葫蘆河流域不僅是華夏文明的重要發祥地,而且有許多跡象表明,該地原始氏族遺存與伏羲氏族的早期活動有著密切聯繫。
大約在相當於大地灣仰韶文化中晚期,伏羲氏族主要活動於該流域,並創造了極其豐富的原始文明,其分支沿葫蘆河谷地帶南遷到達天水市三陽川,然後沿渭水西遷至甘谷、武山、通渭等地,東遷到秦城區,沿渭水越隴山至寶雞、中原一帶,最後與中原部落融合,共同締造了華夏民族。
五、伏羲氏族的考古學初探
建國以後,經過幾十年的考古發掘工作和研究,累積了大批的豐富多彩的考古資料,我國考古學區系類型理論初步建立,中華文明多源說的提出,初步建立了全國考古學文化的橫向分布和縱向發展序列的時空框架,「通過它來闡明中國文化的起源和發展,中華民族的形成和發展,統一多民族國家的形成和發展,並以它為骨骼系統復原中國歷史的真實輪廊」[14]。
這已成為中國考古學學科發展的目標,從而為我們探討我國史前時期原始氏族的考古學文化問題奠定了基礎。
考古學文化是史前時期分布在不同地區的氏族部落在一定時期的勞動創造。
在古史傳說和史前考古的結合方面,中國考古學會理事長蘇秉琦先生特彆強調了80年代考古工作的兩項成果,一是經山西省境連接中原與北方兩大文化系統紅山與仰韶文化遺存的研究,一是紅山文化壇廟冢遺蹟的發現[15]。
據古文獻記載和專家論證炎帝、黃帝均為太昊伏羲氏的後代[16]。
如果我們將五帝時代與龍山文化、紅山文化諸考古學文化聯繫起來,那麼無疑伏羲氏族的考古學文化只能從早於龍山文化的仰韶文化、馬家窯文化或更早的考古學文化中去探討。
前面我們已討論過,伏羲氏族最早發祥於渭水上游的天水,其時代相當於大地灣仰韶中、晚期和石嶺下類型,下面我們將主要依據天水史前考古學資料就這一問題進行詳細探討。
天水是我國新石器時代考古的重要地區,考古發掘證實,先民們以氏族聚落的形式散居在渭水支流及其河谷兩岸的台地上,其考古學文化序列為:大地灣一期文化,師趙村一期文化,仰韶文化早、中、晚期,馬家窯文化,齊家文化。
根據地層疊壓關係和器物類型學分析,各文化之間前後相接,連續發展。
這一時期的社會文明成就達到較高水平,主要是我國原始農業開始興起,漁獵畜牧經濟長足發展,磨製石器大量出現,制陶工藝不斷進步,彩陶藝術高度繁榮,產生了雕塑、繪畫等原始藝術和作為文字雛形的刻劃符號,人類居住環境不斷改善,原始建築技術日益提高,圖騰及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萌芽,等等。
這些文明成就有很多和伏羲傳說的文化內涵相統一,鑒於此,所以曾長期從事甘青地區史前考古的社科院專家研究認為:「天水和伏羲的關係亦揭示在史前時期,天水已是先民開拓發達的地區」[17]。
要想探討伏羲氏族首先要追溯伏羲氏的源頭華胥氏族的分布,有專家認為:河南新鄭裴李崗文化,河北武安縣磁山文化和陝西、隴東的老官台文化是華胥部落文化[18]。
以上三個考古學文化是我國黃河中游地區發現的新石器時代早期文化,年代基本相近,大約為公元前5800—前5000多年,而且文化面貌也具有一定的共性,它們是基本上同時並存和發展於不同地域內的不同的考古學文化。
老官台文化主要分布在渭水流域的關中地區,西及甘肅隴東地區,東到陝豫接壤地帶,西南可達丹江上游的一些地區。
老官台文化包含大地灣一期和北首嶺下層,大地灣一期遺存應屬於老官台文化的偏早階段。
隨著大地灣一期遺存的破土問世,學術界有時將「老官台文化」直接稱為「大地灣文化」。
大地灣一期的碳測年代為距今8220—7350年,除了大地灣遺址外,1983年和1987年,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在天水師趙村、西山坪遺址相繼發現了同類遺存,而師趙村一期、西山坪二期為前仰韶向「仰韶」文化的過渡階段,相當於陝西寶雞「北首嶺下層」類型,距今7000年左右。
大地灣一期是我國分布最西的一處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存,師趙村一期文化類型是由大地灣一期發展而來,是大地灣文化向仰韶文化過渡的中間環節。
華胥部落的文化特徵在大地灣一期遺存中有一定反映,根據古文字學家研究「華胥」之「華」是野生麥——萊,在商周金文、甲骨文中如下各字「斄」音萊,意為采麥籽以食等,俱與華同,那麼華胥實際上就是萊胥,金文中的萊作一株上穗三歧或五歧,籽實像小鈴鐺似的掛在穗端,這正是野生麥的特徵[19]。
大地灣一期遺存出土我國最早黍子植物種子和油菜籽,並且在二十多件缽形器和部分陶片的內壁上發現有十餘種不同紋樣的彩繪,這些彩繪有類似生長植物形紋,它們既象麥的形狀,又與後來甲骨文中的「萊」字相似。
另外大地灣一期遺存反映出來的居無定所的漁獵經濟形態,也與華胥氏族遊牧流動的生活寫照相符。
因此,大地灣文化的氏族部落可能就是華胥氏族西遷的分支,這支部落在大地灣一期和師趙村一期社會發展的基礎,直接孕育了伏羲氏族。
在天水史前文化中,大地灣仰韶文化是繼師趙村一期文化之後的考古學文化,大地灣仰韶早期相當於仰韶文化半坡類型,距今約6000年左右,中期相當於廟底溝類型,距今約5000—5900
年之間,晚期相當於西王村類型,距今約4900—5500年。
過去學術界一般認為,仰韶文化廟底溝類型通過石嶺下類型發展為馬家窯類型。
但是,大地灣遺址的科學發掘和研究認為,石嶺下類型屬於仰韶晚期範疇,距今5800—5000年[20]。
如果將考古發現同傳說聯繫起來進行分析,則可以看出大地灣仰韶文化中、晚期和石嶺下類型同伏羲氏族的歷史傳說具有非常密切的聯繫。
第一,史書記載,伏羲誕生於古成紀,東治陳倉(現陝西寶雞),最後定都陳地(現河南淮陽),而這一地區恰恰處於黃河中游,是仰韶文化的主要分布地域,把伏羲氏族的考古學文化與仰韶文化相聯繫與伏羲傳說的主要分布地域相吻合。
另外,石嶺下類型主要起源和分布於天水,是天水地區獨特的考古學文化,加之,與大地灣仰韶文化晚期時代相當,內涵基本相同,與伏羲傳說的時代特徵相符。
第二,從經濟形態上分析,大地灣仰韶中晚期出土的生產工具的類型既有農業生產工具,又有一定的狩獵工具,灰坑中包含有大量獸骨、豬骨,可以看出,當時以農業經濟為主,狩獵馴養家畜已占有相當比例[21],這與伏羲從事漁獵畜牧,發展農業生產的傳說相合。
第三,相傳伏羲制嫁娶,確立了婚姻禮制。
大地灣第九發掘區仰韶晚期遺存的灰坑H831中,出土了一件人頭陶塑的器口。
該器物口部三等分,分別雕塑了兩個成年男女和一個小孩的人面像,這是原始社會家庭組合體形式的一種反映[22]。
從房屋布局來看,仰韶晚期以面積為20平方米的較小型房屋為主體,沒有典型母系氏族社會時期的中心建築及圍繞中心的布局形式,基本生活單位似是一夫一妻制家庭[23]。
第四,相傳伏羲人首蛇身,以龍為圖騰。
天水武山傅家門遺址和甘谷西坪遺址石嶺下類型遺存中出土了我國最早的也是唯一的兩件人面鯢魚紋陶瓶,該紋飾頭部圓形,額部中間繪有十字紋,兩眼圓睜,大嘴露出板狀牙齒,頸部為「U」形紋,腹部網紋。
前肢很短,具有四趾。
型體呈斜「U」形,實是人面蛇身紋,它被認為是我國最早的龍圖,代表伏羲的形象[24]。
第五,伏羲「始畫八卦」,「創立占筮之法」。
武山傅家門遺址石嶺下類型遺存房址和窖穴內出土6塊卜骨,這些卜骨經動物考古學家和古文字學家鑑定,為羊、豬和牛的肩胛骨,器身不加修飾,無鑽無鑿,符號簡單,可能用石制尖狀器刻劃而成,卜骨上面陰刻符號和灼痕,符號有「二」形「1」形和「S」形,它們分別與八卦中的陽爻「一」、陰爻「—
—」以及太極圖形相似,這些卜骨也表明早在距今約5600年的石嶺下類型就出現了占卜習俗[25]。
第六,伏羲氏為「風姓」,「風」從鳥。
而鳥紋是石嶺下類型彩陶的主體紋飾,鳥為該氏族的圖騰,那麼伏羲「風姓」可能與石嶺下氏族的鳥圖騰有某些親緣關係。
第七,根據專家研究認為,作為中華民族文明之源的伏羲氏族屬於古羌部落[26]。
而天水石嶺下類型的墓葬,周圍置放著大小不等的鵝卵石塊,這種習俗延續至馬家窯文化和齊家文化,這種習俗屬於一種白石崇拜的宗教信仰。
從民族學的角度看,這種習俗是古羌族和藏族的習俗[27]。
第八,伏羲命大庭氏造屋廬,改善居室。
目前從出土的考古材料看,大地灣遺址仰韶文化晚期發現的F901和F405兩座大房址在同期是極其罕見的。
F901占地面積約420平方米,建築面積290多平方米,整個建築以長方形的主室為中心,兩側擴展為與主室相通的東西側室,主室後面有後室,主室前面有附屬建築和寬闊的廣場,其布局井然有序,主次分明,形成一個結構繁雜嚴謹的大型建築群體,該建築被認為是我國最大的原始殿堂。
F405大房址,占地面積270多平方米,室內面積約150平方米,其結構複雜,面積宏大,氣勢雄偉,是我國古代宮殿建築的雛形。
基於以上理由,因此,我們認為大地灣仰韶中晚期和馬家窯文化石嶺下類型就是伏羲氏族的原始文化。
作者:高世華,男,山東單縣人。
天水市博物館副館長,文博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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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羲的傳說與考古學觀察》原文發表於《伏羲文化論叢(2003)》,甘肅人民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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