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展與趨勢:2015年中國社會史研究掃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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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羅艷春 常建華

作者簡介:羅艷春(1977- ),男,江西遂川人,天津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講師,主要從事中國古代社會史、歷史人類學研究,天津 300387;常建華(1957- ),男,河北張家口人,南開大學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主任、歷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中國社會史、明清史研究,天津 300350

原發信息:《河北學刊》(石家莊)2016年第5期 第63-66頁

主持人:李文

[主持人語]1980年代以來,中國社會史研究逐漸復興和發展,其研究理念與方法更是日益得到學術界的廣泛認同。

據南開大學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張雨整理《2015年中國社會史論文索引》顯示,該年度發表的社會史相關學術論文有近千篇,涵蓋主題主要涉及社會史通論,社會結構,國家權力與地域社會,環境、醫療與社會救濟,日常生活、禮俗與信仰,以及口述史等類別。

如此之多的論文數量,體現出2015年中國社會史研究的興盛與發展。

為了全面展現2015年中國社會史研究的主要進展和發展趨勢,我們組織了一組專題討論文章,以期呈現2015年中國社會史研究的主要成績與亮點所在,並希望能夠以此引領中國社會史研究的未來走向。

綜合來看,2015年的中國社會史研究,其主體所呈現的依然是「面向社會的歷史研究」,視野轉換、史料開掘和現實關懷是其發展和繁榮的三大動力。

近年來,隨著中國當代社會史研究的崛起,或許中國的社會史研究會迎來一場深刻的變革,即視野和方法上的革命,為此我們期望今後看到更多的學科能夠面向歷史,形成獨具特色的「走向歷史的社會學」、「走向歷史的經濟學」、「走向歷史的政治學」、「走向歷史的生態學」、「走向歷史的心理學」,等等。

2015年的中國古代社會史研究,成績顯著,亮點紛呈,尤其是在史料運用和視角選擇等方面顯示出一些新特點。

為了更好地展示不同歷史發展階段社會史研究的具體情況,筆者擬按照先秦秦漢、魏晉南北朝隋唐五代、遼宋西夏金元明清的時代順序,對中國古代社會史的研究狀況作一梳理,以期勾勒出2015年度中國古代社會史研究的主要進展和趨勢。

一、先秦秦漢

在中國古代社會史研究中,先秦秦漢社會史研究在史料運用方面特色鮮明。

其中,傳世文獻與出土文獻是其最主要的兩種史料,而簡牘等出土資料的大量使用尤為突出。

王彥輝在討論正卒與材官騎士這兩項秦漢時期兵役徭役中的重要制度時,在正史、政書等傳世文獻梳理的制度脈絡基礎上,使用了大量里耶秦簡以及居延、肩水漢簡等材料中記載的信息,為考證諸如材官騎士與地方兵役、正卒與材官騎士的屯戍等問題提供了重要論據,從規定與實際運作兩方面加深了對傳統制度史的認識[1]。

張文瀚根據出土的大量居延漢簡,梳理了軍事候望機構甲渠候官的日常工作及其運轉狀況,發現甲渠候官主要通過文書掌控、行塞和召會等三種手段進行日常管理[2]。

凌文超根據簡牘中的戶籍登記信息等材料,梳理了在建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官僚制國家體制中,秦漢魏晉編戶民角色從「士大夫」向「吏民」轉變的歷史過程[3]。

在臧知非探討秦漢田稅徵收方式的論文中,簡牘文獻成為最為核心也至關重要的資料。

作者認為,里耶秦簡8-1519號簡關於「稅田」的記錄,表明按戶均分田稅是秦朝合法的稅收方式。

以此為討論起點,睡虎地秦墓竹簡、張家山漢墓竹簡、鳳凰山漢墓木牘、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等近年來出土的簡牘,為梳理秦漢田稅徵收方式的延續、發展與變遷提供了完整的證據鏈[4]。

此外,秦漢簡牘的經濟社會史研究價值也日益得到重視。

王勇依據嶽麓書院藏秦簡中的七組《縣官田令》令文,探討了秦代農田管理、土地制度和律令制度等問題[5]。

朱德貴結合傳世文獻與其他漢簡等材料,分析了新近披露的長沙走馬樓西漢簡牘中的「都鄉七年墾田租簿」問題,認為西漢中期田租徵收的具體辦法是依據平均糧食產量和一定的稅率按畝計征[6]。

彭衛對腳氣病、性病和天花在漢代是否存在進行了討論,認為性病和天花都不曾出現在漢代,只有長江流域因稻米成為主要食物以及稻米加工精緻化等原因,在戰國至秦漢時期曾經有腳氣病的發生和流行。

政府原始檔案長沙走馬樓吳簡所載大量「踵足」記錄,提供了被遺忘的疾病(腳氣病)歷史[7]。

在思想文化和社會觀念方面,晁福林認為,清華簡《保訓》涉及上古時代的不少重要觀念,是觀念史研究的一個重要「標本」[8]。

王子今則注意到,秦漢傳世文獻中存在「北邊」和「西邊」地區稱湖泊池沼為「海」的現象,這一名稱背後,與中原人有關「四海」的觀念存在某種內在關聯,反映了當時人的天下觀和世界觀[9]。

二、魏晉南北朝隋唐五代

這一時段的社會史研究,既注重傳統典籍文獻資料的運用,又凸顯出墓誌與文書等出土文獻的史料特徵。

在禮制習俗方面,郭善兵與梁滿倉的學術討論進一步推動了對魏晉南北朝皇家宗廟禮制的認識。

郭善兵就曹操柄權以及兩晉南朝時期有關宗廟禮制的一些現象,對梁滿倉2008年所發表論文中的討論提出了不同的學術觀點[10]。

梁滿倉在回應文章中著重對東漢建安二十一年(216年)曹操發布的「甲午春祠令」進行了分析與考證,認為「甲午春祠」的性質為國家大禮,地點在漢都許昌,曹操對春祠對象的不敬和褻瀆,說明甲午春祠祭祀是在許昌東漢皇家宗廟,而非鄴城曹氏家廟;祭祀對象是劉氏祖先,而非曹氏祖先[11]。

視角的轉換與下移,不僅可從傳統典籍中發現填補學術研究空白的史料價值,也可對傳統命題進行重新闡發。

魯西奇根據正史、筆記等典籍文獻,對漢晉南北朝至隋唐五代中古時期的濱海地域水上人群作了梳理考證,這既是對陳寅恪所揭示「濱海地域」之概念與理路的進一步推動和發展,也將中古時期一群長期被忽視的邊緣人群重新納入到學術研究視野之中[12]。

李旭對西晉當利里社碑的考釋,雖然沒有明確標示,但其研究方法頗與地域社會史研究理念相契合。

作者認為,當利里社碑中引人注目的是「爵尊」和「德尊」秩序,至於形式上的「齒尊」只是一種象徵性呈現。

當利里社碑的個案之所以能夠為孟子「鄉黨序齒」的觀念提供更多豐富複雜的面相,與論文考釋過程中對碑刻與其所處地域社會之間關係的深入分析密不可分[13]。

墓誌與文書等出土文獻的大量使用,是魏晉南北朝隋唐五代時期社會史研究的一個極具特色的現象。

成一農在梳理北魏至唐代城市中「里」與「坊」的使用流變時運用了大量墓誌材料,並以之作為反思從漢代「里制」向隋唐「里坊制」轉變過程中,「坊」的功能如何擴展並與已有的「里」並行這一問題的主要論據支撐[14]。

張達志則在梳理唐武宗時期兩次州縣置廢主導權的轉換時揭示了唐中後期直至唐末藩鎮與朝廷實力消長的發展趨勢。

其中,墓誌文獻對論文的價值與意義,從作者使用何弘敬墓誌來鉤沉肥鄉之役即可見一斑[15]。

張鶴泉從墓誌中梳理出墓主受封散爵的實際情況,從而對北魏孝文帝進行爵制改革後「散爵」的封授與職官、功勳之間的關係進行討論[16]。

由於出土文書的地域性以及史料特點,使其也成為邊疆史地及婦女史研究的主要史料。

如王欣利用樓蘭、吐魯番文書以及其他文獻,對魏晉時期諸政權在西域的屯田活動作了考察[17]。

董永強根據新疆吐魯番古墓葬群出土的陪葬品清單衣物疏的有關記載,對高昌國及唐西州時期當地百姓以《孝經》陪葬的習俗予以探討[18]。

三、遼宋西夏金元明清

遼宋西夏金元明清是中國古代社會史研究中極為活躍的一個時段,研究主題幾乎涉及社會史研究的各個方面。

在史料運用方面,無論是對官方與士大夫文獻的充分挖掘,還是對族譜、碑刻、契約文書等民間文獻的大力開拓,都體現出鮮明的研究特色。

在主要以正史、文集、筆記等文獻為史料來源的宋代社會史研究諸論文中,對社會結構、社會性別與地域社會幾個主題的討論相對較為集中。

在社會結構方面,關於富民階層的討論一直是宋史研究的熱點。

提出「富民社會」理論主張的林文勛,對富民社會視野下宋元明清社會發展脈絡作了理論梳理,即崛起於宋代的「富民」階層,不僅構成了經濟社會的核心,並對唐宋以來租佃契約關係主導地位的確立發展以及國家基層控制方式的轉變等方面產生重要影響,最終導致明清時期「士紳社會」的形成[19]。

李華瑞則將富民納入到「巨室」群體中進行討論。

通過比較後認為,宋代對「巨室」的防閒遏制較明代為嚴,而明代對「巨室」較為優容曲從,宋明對待「巨室」態度的差異,與兩朝政治結構不盡相同密切相關[20]。

在社會性別方面,鐵愛花從正史、文集、筆記、小說、方誌、類書等文獻資料中統計出宋代女性行旅中遭遇各類劫掠風險的案例53起,進而探討了宋代女性行旅遇劫風險的類型、特徵、危害以及如何應對等問題[21]。

在地域社會方面,章毅對理學在徽州取得支配性地位的歷史過程進行了重新反思,認為理學的優勢地位直到元代才完全確立,此前從北宋到南宋,徽州地域文化的主體經歷了從道巫到佛教再到理學的逐步轉變[22]。

安光鎬則圍繞宋代《紹興十八年同年小錄》中出現的本貫記錄展開討論,認為本貫的意義,一方面表現為魏晉以來門閥崇尚風潮的歷史遺留,另一方面則是對於渡江後南宋文人而言的祖籍地認同意識。

如果從世界文明史的立場來看,本貫的意義還在於從姓氏制度的角度去探討東亞文化發展的不同路徑[23]。

重視碑刻是遼金元社會史研究中的一個鮮明特徵。

飯山知保探討了金元時期北方迅速普及的「先塋碑」社會現象,認為其與蒙元征服及其所引起的社會、文化變動有很密切的關係。

新的碑刻形式的普及,一方面揭示了社會變動引起的不同社會階層之間的文化融合,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在12—14世紀的中國社會中,文獻族譜不是唯一的修譜和紀念家族歷史的方式,從而有助於重新思考中國家族組織發展的歷史過程和地方差異[24]。

明清時期社會史研究成果更為豐碩,如果從史料運用的角度,可將相關成果區別為以實錄、奏摺、檔案等官方文獻為主要史料,以及以方誌、族譜、契約文書、碑刻等地方文獻、民間文獻為主要史料兩大類。

劉小萌主要參考實錄、奏摺等官方文獻,對清代京師旗籍商人作了細緻梳理,總結出旗人經商的主要特徵,即旗籍商人主要由貴族高官、滿洲親貴家人、普通旗人三部分構成,經商多為旗人副業,且具有一定隱蔽性。

旗人經商,拓寬了與民人交往的渠道,對陶融旗民具有積極意義[25]。

常建華利用嘉慶朝刑科題本探討了清中葉山西的日常社會經濟生活,即山西實際生活中存在著高利貸,借錢不敷使用則繼續質賣財產;農民典當田地形式多樣,到省內外地其他府縣租佃土地謀生者較多,傭工多是按照時間定出工錢;傭工採取組合的形式,或是出力與出牛具的結合,或是出力與墊本墊種的結合等[26]。

徽州契約文書的發現、收集與整理,以及近年來鄱陽湖區文書等新材料的發現,推動了對地域社會以及經濟史、社會史的相關討論。

汪慶元對散見於契約文書等文獻中的明清徽州魚鱗圖總冊的考證分析,釐清了學術界的相關認識。

作者認為,魚鱗圖冊制度體現了中國歷史上地籍管理的最高水平[27]。

劉詩古在對新發現的鄱陽湖區文書進行考察時發現,由於水面不能像土地一樣進行空間上的物理分割,「水面權」的交易無法以面積為單位進行,因此在明末以降的鄱陽湖地區,其「水面權」交易市場只能以虛擬的「股」或「分」為單位進行轉讓[28]。

在對其他地方文獻與民間文獻的使用上,許檀細緻梳理了山東聊城山陝會館碑刻資料,並依據會館碑刻中記錄的抽厘率估算出清乾隆至道光年間聊城的商業規模[29]。

謝湜在以樂清灣為中心梳理14—18世紀浙南海島社會歷史發展脈絡時,引用了不少閩粵移民的族譜文獻,通過這些譜牒文本透露出的考量重點,對照官方文書中所透露的中央與各級官員的政策走向,將地方招墾的「務實化」方案與民間的「合理化」解釋視為一種策略的默契,從而更好地理解清初遷界、復界具體實施的地域語境和社會機制[30]。

張愛華則以安徽涇縣為樣本分析了清代縣誌與族譜在編纂過程中的官民互動[31]。

將史料區分為所謂的官方文獻和地方、民間文獻,並不意味者二者的相互隔絕甚至對立,實際上大量的研究都是綜合使用了各種類型的文獻。

邱源媛即是在口述與文獻的雙重視野下去尋找華北區域史研究中長期被疏漏的旗人群體的歷史。

其討論的價值與意義,不僅體現在文獻與口述的相互印證與補充,更在於將官方檔案中的記載還原回具體地域社會的時空與人群之中[32]。

四、理論反思與展望

岸本美緒以宗族、村落、行會等「中間團體」為中心,梳理了近百年來日本清史研究中的各種潮流,並注意到研究潮流的形成與不同時期的史料和方法有關,如戰前注重對契約文書和碑刻資料的搜集,開展實地調查,戰後則注重對地方志、文集等地方文獻的網絡搜查,1980年代以來的學術發展則受到清代史料如朱批奏摺、徽州文書的大量出版所推動[33]。

而本文的初步梳理,也揭示出不同歷史時段獨具特色的史料類型對於社會史研究的促進作用,如先秦秦漢時期的簡牘,魏晉南北朝隋唐五代時期的墓誌與文書,以及遼宋西夏金元明清時期的民間文獻,等等。

當我們梳理2015年度關於社會史的理論討論文章時發現,儘管論述的角度各有不同,但對社會史研究需要轉換視角與開掘史料則基本形成了共識。

近年來,趙世瑜在進行區域社會的田野調查特別是在搜集和閱讀大量民間文獻時,常常發現或多或少地保留了衛所、軍戶制度的信息。

這是一個過往多從單純制度史或軍事史,而較少從社會史視角加以考察的專題。

有鑒於此,作者呼籲堅持社會史視角的審視是必要的[34]。

那麼,該如何堅持社會史視角進一步開展研究呢?於薇以「剪桐封弟」為例對上古故事流傳與地域政治進程進行探討時的反思,或許指示了一種可能路徑:「限於材料的緣故,我們暫時還無法再進一步將故事演變放入具體的歷史場景之中,分析導致變化的細緻權利關係,更無法還原故事演變過程中的人和事,但這種努力不能放棄。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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